得腰酸背疼,更别说开车的人了。
杜月洺说他在澳洲旅游的时候,曾在一星期内,一个人开车往返布里斯班和墨尔本。雪莉查了一下地图:两个城市往返有3400公里 _||
雷夜寒说以前他们的寒暑假从来没在家待过,基本都是全世界疯跑。
雪莉露出羡慕的目光。回想一下以前她的寒暑假都在干嘛呢?居然有点不愿想起来的感觉。
除了游览城市,雪莉坚持去看当地的大学。
雷夜寒和季飞对校园不感兴趣,雪莉倒是兴致勃勃。在她的坚持下,几人去参观了哈佛(波士顿)、麻省理工(波士顿)、耶鲁(纽黑文)、哥伦比亚(纽约)、宾夕法尼亚(费城),最后还开去北卡看了杜克(杜拉姆)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教堂山)。
“我也想上耶鲁。不,我要去哈佛!”游历了这些著名大学后,雪莉开始语出惊人。
“莉莉你也太有理想了吧,居然想上哈佛。”季飞给她吓到了,这些学校,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现在努力,也不是没有机会。”雷夜寒这次终于没打击她了。
“哈佛不是主要招收贵族学生吗?是不是要捐很多钱才可以进?”以前听说过,似乎要靠人脉和金钱才能进,贫民学生也有,太少太少了。
“叫你月哥哥帮忙呀。”雷夜寒提醒她,杜月洺有什么能耐大家都清楚。
“我想自己考进去。”她的面子她自己挣。
“也不是不可能,当年阿月不就没找他妈帮忙吗,还不是去了耶鲁。”
“确定不捐钱、没有关系可以进哈佛?”雪莉心中燃起了希望的火焰。
“本科比较难,你的情况是申请硕士或博士,会好很多。”杜月洺接话。“国内现在很多学校教育质量也不错,可以考虑一下上海的学校。”
“哟,有人啊......舍不得你走远,莉莉。”雷夜寒不怀好意地说了一句。
雪莉想了下:“我现在才大一,等大三的时候我会认真考虑的。”
☆、第五十七章
雪莉几乎不玩游戏了。从美国回来后,去名校读书的念头就像野草一样疯长,她现在一心只想学习。
杜月洺告诉她,如果她申请海外硕士,需要很好的本科成绩,她必须排到系里的前5%,才有比较大的把握进名校。
她开始关注名校招生。她了解了“常春藤”,知道了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明白申请英联邦制国家需要考雅思,申请加拿大、美国的高校需要托福成绩。
她以前居然不知道雅思和托福的区别,还埋怨过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英语测试。o(╥﹏╥)o
她甚至了解到如果她比较出色,属于本科生中的佼佼者,可以略过硕士直接申请博士。即使她开始读硕士,足够优秀的话也可以转成博士。
除了拼命啃书和备战“大学生知识争霸赛”,她还在继续进行体育锻炼。某天照镜子,发现自己的身材又变好了。
她认真观察过,东方女性和西方女性身材差异主要有三点:腿长比列,胸部大小和臀部紧翘程度。腿长和身长的比例已经不能改变,她能改变的就是胸和臀了。
还不错,至少身材在往她预期的方向变好,她越来越喜欢自己为人生全力以赴的样子。
她和杜月洺几天才打一通电话,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们分手了呢,不过她已经习惯两人这种诡异的相处方式了。
默默努力,默默牛逼,总有一天,她会成为配得上他的人。
周末她飞去了杭州参加“大学生知识争霸赛”半决赛,比赛场地在“西湖大学”的5号楼,对手是国内顶级高校大三的学生。
她上台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观众席上的杜月洺。他穿了一件乔治·阿玛尼的直条纹T恤,头发似乎认真打理过,几缕染了奶奶灰的发丝特别明显,有种既年轻又沧桑的混搭感。
他注视着她,给她眼神鼓励。
比赛进行得异常激烈。她和对手比分轮流上升,最后又成了4比4的平局,最后一题将决定胜负。
最后一道大题与音乐有关。
第一小题是听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答题者需要回答乐曲的名称。
第一个音响起的时候,雪莉就按了答题键。“——是琵琶演奏的《十面埋伏》”。这首曲子实在太有特色,她只用了1秒就分辨出来了。
评委表示答题正确。
第二小题是听西洋乐器演奏,答题者需回答乐曲中使用了哪几种乐器。
曲子一出来雪莉就听出了是钢琴曲《卡农》,有大、小提琴伴奏。对手很快按下答题键,回答:“钢琴、大提琴、小提琴。”
评委表示答题不正确,把机会给了雪莉。
这不是现代钢琴演奏的,是一种几个世纪前的古琴,发出的声音比现代钢琴细弱。谁出的这题呀,太阴险了。雪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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