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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哨兵不乖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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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要大。
    “哥,张牧帐篷里什么样啊?”宋捡好奇地问,伸着手,亮出掌心。
    “这样。”少年在宋捡的掌心里画,“这样分出来,大隔间在这里,然后是两个小的,这一圈是灯。”
    “这么多灯?”宋捡不由得羡慕。他已经换了刚才烧破的衣服,穿了一身新的,是同营地的好心姐姐给他的,但是不太合身。
    而且宋捡感觉出来,这件是裙子。大裙子,到脚踝。哥以前说过,女人穿裙子,裙子里面没有裤.裆。
    “嗯,这里有很多灯,你不用怕。”少年知道宋捡最怕黑,转脸问张牧,“我们睡在哪里?”
    “那里。”张牧没有多余时间和他们闲聊,要处理营地边缘失火的大事,“软铺在地上铺着呢,你们暂时睡那里,等大家伙凑齐了东西,给你们弄个小帐篷再搬。”
    因为狼崽子这些年对营地的贡献,副手们都挺喜欢他的,有意培养他当接班人。
    不知不觉间,这两个孩子已经被营地完全接受了。
    “凑齐的东西,我会还。”少年看了一眼软铺,先把宋捡拉过去,又在宋捡手心画图,“咱们睡在帐篷的这里。”
    这样一画,宋捡立刻有概念了。“离小隔间这么近……哥,今晚狼怎么办啊?”
    “我借了毯子,不用担心它们。”少年检查着宋捡的手,指尖全是水泡。他并不担心幼崽,因为荒漠狼原本就不住帐篷。即便在低温的深夜,母狼也有足够的体温,帮助幼崽保暖。
    “那……好吧。”宋捡又谢过张牧,自己伸着手去摸软铺了。真软,比他和小狼哥的厚毯子还软,坐上去感觉没了屁股。
    少年给宋捡脱了鞋和袜子,转过来看张牧。“我需要药,以后会用肉来还你。”
    张牧看了看宋捡,除了手和小腿,其他地方没有水泡,只是头发烧焦了一撮。“用吧,在那边的木架子上。”
    说完,他便撩开帘子离开了。少年走到木架面前,找到一瓶绿色的药膏,听说这是用荒漠里的一种草做的,专门治疗烫伤。
    宋捡听见哥过来了,正躺在从没感受过的软铺里打滚,那个熟悉的脚步声一走近,他就像以前那样,掀起上衣,给哥露肚皮。
    自己是最没本事的小狗,要讨好高位的狼,可是他忘了这是大裙子,一撩,整条拽了上去。
    从脚到胸口,全露出来。
    少年看了一眼,一股不舒服的劲儿又上来了。他最近经常不舒服,下边难受,特别是每天早晨,刚刚睡醒那时候。
    可是他又隐约觉得,这并不是病。
    但也没有人来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等一下。”少年只能这么说,死死地攥着那瓶药膏,撩开帘子出去了。宋捡还傻乎乎等着呢,哥就这么走了。
    在帐篷外,少年看着自己有了变化的身体,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喘气。难受起来的时候他会偷偷用手解决,可解决完,他又觉得没找到正确的办法,不然怎么会总发生这样的事?
    得找机会问问张牧。
    宋捡还在等着哥回来,突然门口有了脚步声。他一直都是和哥住,所以也没在意,结果进来的人有好几个。
    随后,他听到了一个男孩儿的声音。
    “姐姐,他怎么撩裙子啊?”
    不是小狼哥。宋捡打了个滚翻起来,把包着小裤衩的屁股遮住了。来的人他听不出来是谁,自己不怎么接触外面的人。
    罗小兰拉着儿女进帐篷,一进来,就看宋捡穿个大裙子,都撩到胸口。她赶紧捂住了女儿的脸。“不该看的别看,去,回自己床上去。”
    张艺还小,只高兴有新伙伴来玩儿了,可张灵已经十七岁,明白大人的事,难为情地别过脸。
    宋捡还懵着,就听耳边一个男孩儿在说话。
    “我叫张艺,今年十三岁,你叫什么啊?”
    宋捡不想说话,他也很少和帐篷外的人说话。除了哥,就是张牧,其余的人也不怎么理他。
    “你怎么不说话啊?”张艺凑过来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捡抓着脖子上的绳,明明自己还大张艺一岁,可胆子不行。“我叫宋捡,我瞎。”
    “啊?你看不见啊?”张艺还不相信,这么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见东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捡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里,这是几?”
    宋捡摇摇头,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难自己。“你看见我哥了吗?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谁啊?”张艺真的不知道,营地里同龄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宋捡。
    可是等宋捡的哥哥走进帐篷时,张艺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个人是狼养大的,经常来爸爸的大帐篷里,学开枪,也和叔叔们商量天气的事。
    爸爸妈妈说,因为他靠狼养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谁也没告诉过自己,这个人还有个弟弟。
    张艺平时只在营地中心玩儿,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不会去营地边缘。
    少年看到张艺蹲在宋捡旁边的时候,立刻不太高兴了。
    很久没有像这样,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就算他和狼亲密,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捡了。他认识张艺,是张牧的儿子,和宋捡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伤了。”
    “啊?是眼睛受伤吗?”张艺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认识宋捡。
    “小狼哥你回来了。”宋捡立刻爬过来,“你别走,我和他不认识。”
    “不走,我刚才出去……”少年没好意思说自己出去是解决身体不舒服了,“我给你上药吧。”
    “小狼哥?”张艺还在旁边好奇地坐着,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捡哥……你们上什么药啊?”
    少年烦得要死,可张艺是领头人的儿子,自己和宋捡又暂住在人家帐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咙咬穿。“他烧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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