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的男子所使用。
吴敬颐侧面对着曼珍,正同一位女士讲话,这位女士个子娇小玲珑,衣着并不华丽,十分简约朴素的日式斜襟亚麻长裙。曼珍不过多看了两眼,就察觉出这位女士与众不同的气质。姓吴的混蛋说两句,她便会已极其恭敬又甜美的姿态回应。
曼珍急促的吸了两口气,狐疑又生气地着拉过一位侍应生:“今天这宴会到底是做什么?”
侍应生见她是位体面美丽的小姐,笑着回道:“您不知道么,是一位叫菊田的商社会长想要投资老板的产业,其他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曼珍放开他,这次偷偷摸摸的靠过去,只听吴敬颐颔首而笑:“川岛小姐,您太谦虚了。”
川岛小姐很年轻,苹果脸笑起来有明显的酒窝:“叔叔从武汉过来,早就听过您的大名,但是真没想到您这么年轻。您叫我美智子就好,不用太客气。”
敬颐抿一口红酒,似乎又说了什么,曼珍咬牙转身,像是被扎了针眼,迫不及待的离开这里,她去后面的花园落座,叫了杯香槟,仍旧是忍不住透过月亮门,在人群中探寻。男的鹤立鸡群,女的娇妹恭顺,任谁看都是一对金童玉女。曼珍不看还好,越看火气越大,很快烧成了熊熊大火。转眼间,美智子从月亮门出来,钻进一圈人群,又过来片刻,她朝曼珍这个方位走来,曼珍起立截住她的去路,笑意吟吟地:“川岛小姐?”
美智子愣了一秒,略一鞠躬:“您认识我?”
曼珍勉强同她周旋了两个来回,像个拈酸刻薄的小婊子,便拿眼风觑会场的主角:“看起来您很欣赏吴先生。不过我听说——”她神神秘秘的凑到美智子耳边:“他可不是表面上看去那么优雅绅士的男人。”
曼珍有心想用“狗日的”或者“混蛋”这样的词汇形容吴敬颐,然而这样说显得不是很可信,让人理解成她纯粹是因为跟那人有私仇,有私仇的人讲起对方,自然是有多难听有多难听。
美智子似乎还有些头脑,温温的笑:“能够成功的人,必然不是轻易被人理解的。”
曼珍气得快要翻白眼,口不择言的扶住川岛小姐的肩膀:“事业上我可能没有话语权,私生活上,你懂得,女人最关心的也就是这类型的话题,他呀,风流得很呢!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以前有个姓廖的女人跟着他,跟了好多年,结果他还是辜负了人家。”
曼珍耸耸肩摊手:“她现在挺惨的,好啦,我也不多事了,大家都是女人,我不忍心看你被人蒙骗。”
金小姐颇为解气地诋毁了姓吴的,再没留恋的往外走,一位黑褂子低调的男人从里面追出来:“金小姐,老板让您稍等片刻,他马上过来。”
曼珍一挥手:“神经病,我跟他不熟!”
敬颐把招待的事情交给手下的经理,接了西装外套大步的往外走,闪烁的霓虹灯下,一只着深紫旗袍的活物走得虎虎生威,敬颐似乎能穿透纤薄柔软的肩头,看到愤怒闪着火光的杏眼。他隐晦的笑了一笑,快步追上去,然而曼珍已经转了道弯,等他跟着转弯,背后突然顶住两管枪口,曼珍从灯柱后走出来,歪嘴笑着打了个响指:“给我绑起来!”
曼珍不方便把人带回家,于是找了个普通的宾馆,要了顶楼角落的房间,两个便衣大兵挟持着吴敬颐,悄声无息的送上去,再是粗野的推搡着送进浴室,浴室中规中矩,水池里有些黄斑,旁边的水管也是锈迹斑斑。
曼珍好整以暇地坐在马桶上,斯文的翘起腿:“把他捆在水管上。”
保镖干活得同时,都觉得这位小主人玩得很有心意,但又没资格旁观,于是自动的退了出去,到楼下打牌去了。
曼珍哄着歌出去泡了杯热茶,从包里拿出牛皮纸包的药粉,全数倒进绿茶里。她端着茶杯进去,送到敬颐的眼皮子底下,茶杯里明显飘着还没融干净的白粉沫子:“哥哥呀,你今天好配合,既然这么配合,就把这个喝了吧。”
敬颐的手脚敞开着分绑在上下不一的管道,他抬着眼皮撩她一眼:“怎么了,吃醋了?”
曼珍脸颊滚烫,不跟他废话:“你喝还是不喝,怕我毒死你?”
敬颐深邃邪凛的笑,挑一挑眉:“你做的到吗?”
曼珍热血上涌,反手赏了他一巴掌,没理由他能干她,她还不能干他?就像叔叔说的,男人和女人又有什么分别?不过是看情势端碟下饭!
她今天倒要看看,这个臭不不要脸的到底有没有脸。
吴敬颐伸出舌尖,神态鬼魅的舔唇角,忽然头一埋,衔住茶杯的边沿,一口喝个干净。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血液步步升温,极快的充盈四肢百骸,劲道的肌肉层膨胀起来。
哐当一声,敬颐的手臂狠狠的砸到墙面上,连带着水管发出脆而激烈的响声。
“放开我,曼珍,快放开我!”
金小姐哼哼唧唧的笑,不管他,自顾自的走到洗手台前,一边给自己打胰子,抹出雪白的泡沫,她从镜子里看他,吴敬颐脸上的肌肉已经趋于扭曲,深黑的眼变成了野兽一样的腥红。
“急什么,再等等。”
她转过身来,步步走近,不知从哪里薅出一把剪刀,先是拿湿漉漉的手在他的侧脸和胸前擦几下,再是咔嚓咔嚓的剪去男人身上泰半的衣料,很快,一具充斥的热血和弧度的男性躯体杂乱的裸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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