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的马车就来到了小洞村外围。村里的孩子们第一次看到好几辆马车进村,都惊奇地喊叫起来。在这个年代,能有马车的都是富贵人家,他们村可没有这样的贵人。
“爹,有人进村啊!有车的!”
“哥哥,你看,那个拉车的大马好壮啊。”
“不得了哇,还有好大一群护卫呢,有贵人带着护卫来了!”
冲在前头的洪小宝,揉了揉眼睛,居然看到了自家大父(爷爷)坐在了马车的车辕上。他难以置信地指着大父,高声叫着:“大父,你怎么在车上啊?是我们家的客人吗?”
哇,要是他家有这样的贵客,他洪小宝肯定能在村子里吹嘘一个月。
不,是一年!他能吹一年!
洪老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摸了摸自家小孙孙的小脑袋,给他递过去一块糖。这是刚才那女娃子给他的,他没舍得吃,特意留给洪小宝。
“哇哦,是甜的。”
洪小宝迫不及待地把外层的油纸揭开,在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一口把糖块含住。香甜的梨味让洪小宝眼前一亮,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味的糖!
清甜如蜜的梨膏糖,吃起来没有饴糖那么粘牙,反而是又松又酥,充满了果香。洪小宝很少吃梨子,也很少吃糖,这样的好滋味,足够他回味好几年了。
小口地吞咽着嘴里的糖汁,洪小宝学作大人的样子,皱起了眉头,惆怅地道:“唉,吃过了这么好吃的糖,我今晚可怎么吃得下大母(奶奶)做的饭啊。”
他大母每天准备的饭食,无外乎是白水煮鱼,或者是白煮菘菜。
洞庭湖畔鱼多,小宝每天吃鱼,都吃到腻了。
原本想着今晚节食的洪小宝,直到睡觉前,小肚皮还是撑得圆滚滚的。
无他,盖因新来的贵人,做的肉肉实在是太好吃啦啦啦啦啦啦!
……
提着早上那只四斤重的老鳖,嬴静让侍卫去村子里买来一只肥嫩的小草鸡。有鳖有鸡,她可要大展身手,做一道名菜——
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王八和鸡),又以“鳖”同“别”,用“鸡”为“姬”,故得其名。这道大菜费时费火,花的功夫很多,味道自然也不俗。浓郁醇厚的汤汁,肉质酥嫩的鸡、鳖,都让食客们为之深深着迷。
厨子将处理好的嫩母鸡斩大块,火腿蒸熟切片。隔壁的灶眼上,嬴静煮开了一锅水,关火后将杀好的老鳖放入,水没过后迅速捞起。
这么一烫,是为了将鳖身的皮膜褪去,吃起来更加嫩滑。
然后,她把鸡肉和鳖肉再次入冷水锅中,焯水,洗净。做完这一步,这场戏的男主霸王和女主虞姬就该进同一个“舞台”——砂锅。
有小火慢炖着,一股浓浓的肉香逐渐从汤水中爬了出来,它翻过了院墙,混进了空气中,钻进了小朋友的鼻子里。
洪小宝住的房子离嬴静借宿的院子最近,他嘴里的糖块刚吃完,就闻到了这个诱人的味道,使得他的口水再次急速分泌。
他悄悄地溜到了贵人住的院子旁边,吃力地钻过不足半米高的狗洞,躲过了侍卫们的防护圈,直接摸到了嬴静的厨房里面。
“好香啊——”
熊孩子一下子窜出来,趴在了灶火边,陶醉地深嗅一口。
突然间冒出来一个人,让没有防备的嬴静吓了一大跳。她定了定神,见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就放心下来。
锅里的汤水还没炖好,她本是在无聊地看火,看到这个闯进来的小客人,也来了几分谈兴,“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漂亮姐姐你好,我叫洪小宝,今天马车上的老爷爷,是我的大父呢!”小男孩如是说。
被夸奖容貌漂亮,嬴静的嘴角微微翘起,说不得意,那都是假话。她纤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姿态非常动人。
如果不是蹲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肯定会以为,这是某家的大小姐,在捧着竹简品诗呢。
她伸手摸了摸洪小宝的脸蛋,指着砂锅里慢炖的霸王别姬,温柔地道:“汤现在还没好呢,你等上一会儿,留在这儿吃饭,也尝尝我的手艺,可好?”
“好呀!”洪小宝闻着风中的肉味,拼命点头。
这个漂亮姐姐做的汤羹,比他大母的白水煮鱼,香好多哇。
洪小宝摸了摸肚子,瘪瘪的,有点饿。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待会让他肯定能吃下好多肉肉!
除了霸王别姬这道大菜,嬴静今天不打算蒸馒头了,她准备的是用马齿苋烙的菜饼。
马齿苋是郊野乡村常见的野菜之一,它的身影遍布在荒地和田间、乡下的屋前屋后。嬴静识得这种叶片肥厚、呈圆卵形的野菜,吩咐侍卫们挖来好几篮子。
马齿苋有个最厉害的特点,太阳晒不死。无论空中的阳光有多猛烈,天气越晒,它长得越旺。
夏天火气大,吃点马齿苋,能清热利湿、解暑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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