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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容(大唐双龙传同人)第3部分阅读

    余容(大唐双龙传同人) 作者:po18.us

    伙计把两盘观赏用的植物拿到外面放好,两株都是绿叶白花,但明显是相同的种类。  她眼前一亮,走上去,“小哥,这两盘花也是你们店里的么?”

    “自然是的。”伙计回过头来,恭恭敬敬地回到,服务态度之良好,注意让后世那些销售人员羞愧得脸红。  “这些花多少钱?”余容眼睛越来越亮,用一种难以察觉的目光贪婪地看着那两株盆栽。  “对不起客官,我们这儿的商品都摆在柜子上呢!这两株花是不卖的。”伙计想也不想地回答。  “可我只想买它们。”对着伙计狐疑的眼神,她再一次露出哄骗了寇仲徐子陵李靖素素老掌柜老大娘等人的经典无辜善良的笑容。“实不相瞒,我以前在家里也养了不少花,算是大半个爱花之人吧!前一阵子我养的两株白色茶花枯死了,正想着去别的地方再买两棵回来呢!没想到在这里看到这两盘花,看起来真的很合我心意。。。。。。你看,能不能把它们卖给我?”

    “这两盘盆栽是掌柜的心头好。。。。。。”伙计想也不想地说。

    “两株花半贯钱!要卖不卖一句话!”要是心头好怎么还摆在这儿?拿出去日洒雨淋,蒙谁呢?她财迷的性格再一次觉醒。

    “这。。。。。。”看不出来,那伙计一副憨厚的样子,却还在故作犹豫,想把价钱提高些。  她冷哼一声,直接转身出去,故意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嘟囔着:“还真以为是什么名品呢?大爷我今天心情好,拿半贯钱买两株山里出来的野花还不给买!大不了到其他店里看看。。。。。”  “别别,客官,这话我卖给你了!”伙计急忙拉住余容的衣服。“半贯钱就半贯钱吧!”  “三百文,一口价,两棵。”她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面无表情地伸出三只手指。  “哎哟,您这是要了我们店家的命哟。。。。。。”看着余容不耐烦地又要走人,伙计狠狠心道。“四百文!不能再少了!”

    “好,把花送到。。。。。”

    啊,今天的阳光怎么这么暖和?空气怎么那么清新?连路边的小草都显得那么精神!嗯,今天天气不错。。。。。。

    开张

    被这么个大意外小惊喜砸到的余容,正觉得自己满心欢喜兴奋,自然是舍不得马上回去,又在周围逛了一时半刻之后,终于在踏进胭脂水粉铺子里想看看古代版化妆品却被周围的姑娘妇人们惊愕的目光看红了脸之后,临时想起自己这个饭馆老板似乎太不着调,不怎么管事。   本着快要装修完店面重新开张的缘故,她终于老老实实地到周围仔细打听了解下其他同行店铺,甚至包括客栈的位置和大概的内容价位,当然,后两者是从街上那些两眼发光的大婶大娘身上打听到的。  准确来说,是她们在她问了一句之后,热心的人民群众提供给她的。

    “小伙子,你成亲了没?家里可有妻室?”

    “公子,您家住何处?是哪里人?父母可曾建在?家里干什么营生?”

    “公子,你说前面那家酒栈呀?我跟你说。。。。。。”

    “公子,我跟你说,转角处那茶楼的糕点可是我们新安郡最有名的!尤其是那寿意白糖糕和芝麻酥,可香甜呢!”  。。。。。。  终于结束了半日游之后,余容艰难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暗自感慨着,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不用担心减肥不用担心要裹脚担心地位过于低下,就是别人太热情一点,热情帮自己做媒。。。。。。  等到她回到饭馆的时候,她这个下午去买回到的衣服盆栽什么的也早就被店家送回来了。衣服就摆在大厅中央的桌子上,盆栽放在桌子旁边的地上。钱是早就在店里就给了的,所以送东西来的人也没留在这儿,确认地址没错之后就离开了。

    葫芦干活很快,一个下午而已,就差不多把四处墙壁粉刷完毕,虽然没怎么大修整,但粉刷得雪白匀称的墙壁看起来清清爽爽,倒也抹去了先前那种破败的气象。连带那些窗户桌椅,也按照她的意思用红漆上了一遍,除了后院和厨房,其他地方都弄得差不多了。一眼看过去,新刷好的器物透着一股崭新的味道。古代的漆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造的,比起现在那些标榜着绿色的产品好太多了,全然没有那股刺鼻的味道。

    本来她是想要找些绿色的藤类植物挂在一楼,一则可以添多点生气,二则也可以免去店里的单调,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她对这种植物不太了解,万一那些植物引来什么蛇虫鼠蚁,影响生意还是小事,她可没本事在虫蚁满地爬的地方住下去。这个想法是泡汤了,但她也没闲着,写了几个字,找人去造了个新匾额。  给了钱之后,当天晚上,她很不幸地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挥霍,自己快没钱了。  。。。。。。  好吧,要开店了。不用请新的伙计,原料全备齐了,葫芦看起来不怎么引人注目,但干起活来是以一敌二,常常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把活儿干完干好了。店也装修好了。后院和房间客人是不会进去的,也没怎么装修。何况后院还养着一群鸡鸭,猪是不养的,太臭了。修一修篱笆,打扫干净。还不开张要等到什么时候?

    在她正式落户新安郡的第四天,饭馆开业了。

    没怎么大肆张罗宣传,外表看起来只是新一点,但着实引来不少人,还是不少衣着讲究的客人。还为此引来周围不少同行的议论和红眼。不过派人来此查探过后,很快就平静下来了。找茬的闹事的几乎没有。里面的客人全是士人富商之流,真到那里闹出事他们也不会好过,而且他们的客人类型余容早就打听过了,全是中下层的,没什么大冲突。

    为什么会引来他们呢?原因准确的来说只有两个。第一,外面的新匾额;第二,里面的一首诗。  “闲来无事”。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

    匾额是最普通的那种,木料不怎么珍贵,用的也不是金粉,红底黑字。字是她写的。字画不分家,她学了国画整整六年,但书法却练了十二年。她不是那种灵秀通透的天才,学字全靠爷爷一日不曾间断过的鞭策。自然,字不是大师级的,但自有一番风骨灵性。不过不会写不要紧,她会临。  那匾额上的字是颜体。丰腴雄浑,结体宽博,但又因她练多了簪花小楷,又自有一股端庄秀丽。自然引来一群文人雅士的好奇以及好感。当然,匾额上四个大字也被人当成主人的童心未泯,又或者是故意为之。对于那首诗,他们的评价却很高,还一个个摇头朗诵,高声谈论这首杰作。两样截然不同的作品,自然引来他们的好奇。

    当然,这些余容是不在乎的。她只在乎这些引来了不少客人,还是出手阔绰或者名声不错的客人。更好的就是他们给钱以及打赏常常很大方。虽然通常打赏都是给上菜伺候酒水的葫芦,她也是很高兴的。看着自己荷包的一天天翻倍的感觉,一直很淑女其实有点闷马蚤的余容在心里暗爽。  她不是那种喜欢“借用”别人作品的人,更不喜欢厚颜无耻地把对方的作品冠上自己的名字。所以在写那首悯农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在前面标注原作者的名字。也因此引来不少人的询问,让她头痛。不过她也没忘记规定了多少个人吃多少量。

    你要多点菜?行,我拿小碟子换大碟子,菜式丰富了,你也能吃的完,要是实在喜欢,你可以专门说要哪道菜,我给你那份多点就行。嫌菜不多不够气派?别人都是这么吃的!人家县令员外都这么做,还纷纷夸奖有古人遗风呢!

    而且根本不用她开口,其他读书人吃饭喝茶的时候就会指着上面挂在正中央,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的“悯农”指责那些闹事的客人怎么样怎么样对不起那些种粮食的老农对不起谁谁谁。  很快,没事了。倒也省得她麻烦。耳根子清静落得自在的她在烹饪的时候也格外积极。至于人手,客人是多了,但他们经常自恃身份,或者来此宴客。地方只有一楼,桌子只有九张,想多几张饭桌也行,不过要你来的时候没坐满,不然你也可以提前告诉我一声给你留位子,过时不候。  还有,本店每日准备的菜肴都是最新鲜最好的,限量供应,材料没了,菜卖完了,饭卖完了就收店。你给我钱也得看我想不想收。不过你要实在想吃,留下名讳,第二天我可以给你留个位子。  或许是那些客人觉得这么做反而有点千金难求的意味,或许是她挂在客厅那首诗和那四副水墨的虫鸟鱼虾起了作用。渐渐地,他们也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风雅之士,对着余容的时候,全然没有对其他商贾的高傲神色,尤其是对着“他”那心酸的“逃难”来此的说法生出不少感慨。也没有那么难伺候了。即使有几个人想说“他”余容这个读书人怎么跑去当商贾来糟蹋读书人的尊严什么的,话到嘴边,也被她礼貌的微笑要挡住,噎了下去。

    依然是余容和葫芦两个人负责这件饭馆。为了方便,不至于手忙脚乱,因此菜式不求繁杂,每天就那么多样菜,两天换一次菜单。大锅煮,小碟装。摆盘精致,菜式新奇。越是用料珍贵烹煮复杂的菜式,就越是价格高昂。加上他们常常是到此集会,私人来也要邀上三五好友,上菜也不会一个个来那么杂乱。收菜的时候也不用怎么收拾。

    拜那首感慨至深的“悯农”所赐,很少有人能在这幅充满怜悯圣洁的意味的作品下义正言辞地毫不羞愧地看着一桌狼籍。当然,这也就是极限了,要求他们更进一步是不可能的,现代人普遍义务教育都解决不了的浪费,人家古人淳朴自律你还要怎么样?偶尔有些剩饭剩菜,也全贡献给后院子鸡鸭了。  也幸好他们的习惯依然是一天两顿,虽然说开饭馆的是全天候开张,是不是有人饿了或者累了来这里坐坐吃点饭,但也大多集中在中午和下午。一般情况下,早上八点前是不用开张的,晚上日落了大多数人都会回家,这里除了一些小地方管理不严,绝大多数郡县晚上都有宵禁,除非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比如大唐双龙传里的大儒王通宴请宾客,那就另当别论。

    每天余容早上起来就和葫芦把桌椅擦一遍,东西该洗的洗,该换的换。米面蔬果每天都有相熟的店家或者老农送过来,检查过质量就给钱,准备一些需要的东西。开张,她负责收钱和煮饭,葫芦负责上菜和酒水,客人少些还好,客人多了就像个陀螺一样转得不停。有时遇到低峰期的下午,还能把哺食(下午四点左右那顿)的东西准备妥当。饭菜卖完了,客人也走了的时候大多是太阳下了一半的黄昏,还能吃顿好的。

    继续打扫收拾,顺便把第二天的东西先准备大半,能今晚做的绝不在明天早上做。炖汤底,和面,切菜,卤肉,腌制酱菜;整理账目,数钱,记账;洗衣服,洗抹布,洗碗筷。常常忙得她连静下来回忆现代的几乎都没有。

    即使想回去,也知道不可能,也找不到方法回去。越是这样,她就越不敢想,又越来越记挂着家人。有时候,突然闲下来,半夜三更地小小的房间里,躺在那张硬邦邦的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周围一片寂静,黑蒙蒙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突然就流下眼泪了。明明什么也没想,但就是忍不住哭。连她自己都闹不清楚为什么就这么哭了。第二天起来,眼睛涩涩的,又红又肿。  几次之后,她常常半夜三更点着油灯把那套现代的衣服和包在衣服里的那条水晶手链从衣柜的最里面找出来,一对就是大半夜,灯油没了又添,添完了就找蜡烛,全用完了找不到了就抱着衣服缩在床上发呆。终于有一次葫芦发现了,不过他没说什么,第二天到外面用自己得来的赏钱小费买回许多蜡烛,放到她房里,附上一张纸条,“省点用,很贵的。”

    再后来,她没有再点灯,在那个月里,隔几天就在半夜里跑到下面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忙完了就拖着累得几乎散架的身子回房间,躺下就睡。后来还很恶俗地感染了风寒,瞒着葫芦偷偷一个人换上女装去看大夫,回来就被他看见,接过草药去煎。店自然是要关的,理由是东主病了,倒引来几个老熟客送了一些礼物,不是很贵重,不过她很开心地翻着,顺便去奴役他洗衣服洗碗。  一天煎药的时候葫芦正在后院喂着新孵出来的小鸡,依然是什么话也没说。  她背对着他,一边看着煎药的瓦炉下的火舌,一边发呆。突然说句:“我突然发现我们之间似乎没怎么好好说过话呢!”

    他不出声。  “也对,我不喜欢唠叨,你也不喜欢说话。”她又笑了笑。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我的生活真的很安静。”看着葫芦转过身奇怪地看着她。她笑着解释。  “没事吧?”葫芦低下头,重新去看那些鸡鸭有没有争食。

    “没事了,好不容易病好了,喝完这次的药,我也好得差不多了。以后都没事了。”真的,没事了。

    请人

    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秋天。天气开始变冷变凉,树叶开始枯黄,空气也一下子变得干燥起来。新安郡褪去最后的一丝潮湿闷热,天气也不再忽冷忽热。

    但这对余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这两个月来,她每天起早摸黑地干活,算账,每天光是在厨房里煮饭炒菜对着的油烟柴禾的时间还多过在外面的时候。

    回到古代,对着一切原生态的绿色环保环境,她没有怎么享受,倒是每天熏陶了下那些木柴烟熏的原野气息。不怎么意外的,她的皮肤开始变油腻了,现在还要被这悄悄来临的秋姑娘送一份缺水干燥的礼物,又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不在沉默中毁灭,就在沉默中爆发。

    终于有一天,在她起床的之后去洗脸,却猛地发现水盘里倒映出自己一向保养得宜而光滑白嫩的脸蛋儿上那几颗十分引人注目的小调皮之后,爆发了。

    “葫芦,今天的淘米水别倒了。留着。还有,黄瓜也别全炒了。留一些给我。鸡蛋也是。。。。。。算了,还是我来吧。”她很殷勤地把葫芦赶去砍柴,自己把洗菜淘米的工作抢过来做。  哼,她就不信以后她每天淘米水洗脸,黄瓜敷面不能把肌肤恢复到以前的青春靓丽!嗯,今天去市集看看有什么养颜的水果,买回每天吃一个也不错,既补充营养,又能保养肌肤。可惜了,这个时候还没有柠檬玫瑰,就算想找个珍珠粉或者牛奶也很麻烦,而且价格高昂的不得了。还不如去请一个新伙计来减少下自己工作,增加点睡眠时间来得划算!

    哎,也是时候请人了。这段时间,客人是越来越多,菜式新鲜了,口碑出来了,来光顾的也越来越多。而且最近局势越来越乱,那些有点名声地位的也开始四处走动,城外也开始涌进不少人口。将乱未乱的时候,新安郡里也开始浮躁起来。

    有时上街冷清得不得了,有时候人又好像突然多了很多。营业不稳定,作息自然也就乱了。不管怎么说,她这里的宾客宴会多了是不争的事实,两个人的确忙不过来。而且前几天,据说有一些大户大族也迁进了这里,一个赵姓的帮派首领还在她这儿订了一天全天的位子,说是要款待几位贵人。算算也就这几天的日子了。

    哎,早知道这样,何必为了图个人少清净不聘请多几个机灵的下手呢?临时请人,要是没问题只是手慢脚乱也就罢了。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是别的人故意派来捣乱的,那她在这里可就难受了,没准儿还要继续重温自己的跑路生涯。

    嗯,还是不行。叹口气,放下手里的东西。本来想着两个人简简单单地开家小店的,没想到饭馆的生意是好了,麻烦也跟着来了。人家来吃饭,你得赏脸吧?人家订位子,你难道不肯?要是无权无势的那些人还算好的,要是那些官商帮派武林人物,她真的得罪了,可怎么办呀!  “掌柜的,今天还买鱼吗?”葫芦晃了晃手里的那条鱼,说,“最近天时不怎么好,河鱼不够肥美,新鲜的鱼虾大都被那些大酒楼拿走了,就剩下些小鱼小蟹,还不够我们分的。”  “不会吧,就算是时节不对,虽不是鱼虾肥美,但也不会说是连个好的鱼虾蟹都没有呀!”  “不是没有,是难有,刚才我到街上看了下,那张大娘说最近乱军四起,而且越来越近新安郡了,许多人涌进这里,据说最近很多大户人家都在忙着储备粮食,或者大摆宴席,又有流民出现,他们平时为了安全,连外出打鱼也小心很多,加上这天时,所以少了很多鱼虾,有也大多被那些人买走了。”葫芦把鱼虾分开,其中还活着的那一小部分,就放进水盘里,保证它们的鲜活。  “葫芦,不用干了,来来来。”她招手让他过来,自己坐在小木凳上,顺手搬过另一张给他。  “怎么了?”语言永远是简洁有力,能少一个字就少一个字,其实已经被人看透是不善言辞的葫芦以不符合自己稚气外表的语气开口。

    “你们这里是怎么请人的?额。。。。。。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哪儿可以请人吗?我觉得我们最近是干得比牛累,睡得狗晚。。。。。。呸呸呸,我的意思是。。。。。。反正就是我们店里一定要请新伙计了!不然我迟早过劳死!”她好不容易磕磕碰碰把话说完。

    “过劳死?”葫芦古怪地重复下这句话,看着她的眼光分外无辜以及疑惑。  “你不用管这意思!”她很爽快地截断他的话。顿了顿,又说,“你不是说有流民吗?我想着,要是请两个身家清白,但实在缺少米粮养家活口的人来当伙计什么的,一来可以缓解下我们的工作,二来,也可以帮帮别人吧!”

    “好,我知道他们在哪儿,不过那儿有那么流民,我们过去也不怎么安全。”葫芦沉默一会儿,没怎么被注意到,说:“其实比起那些已经被战火波及的城乡,这里已经好很多了。流民也算很多,不过帮的一个是一个吧!”

    “对了,今天的菜弄好没?米还没下锅吧?肉呀面呀没煮开吧?”余容眼睛亮亮的,衬着白净的肌肤,煞是可人。只是她娇小的身材,穿着男装示人,又唇红齿白的模样,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古怪。  葫芦点点头,说:“还没呢,就是面昨晚已经拉好了。煮面的汤今天五更的时候天一亮就开始熬,现在卤肉差不多入味了。”

    “决定了!今天关门休业一天!钱是赚不完的,在这样下去我可熬不住了。嗯,本大。。。。。。本大爷今天要做善事去!”说完嘿嘿的笑了。

    “可是请那些人好吗?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底细。。。。。。”葫芦有点犹豫。  “可是现在郡里还没说不许那些流民进来吧?也没说要对他们怎么样,到底是逃难的,能给他们一口饭吃,也算是帮帮人,或许他们没活干,又流离失所,没准儿我们刚好请了他们回来,就能帮到他们有口饭吃,连家人也有点钱粮不至于饿死呢?”余容笑了笑。

    “我知道,大家打开门做生意也好,或者家里请人服侍也好,知根知底的永远好过来历不明的。”她环视了下这里,淡淡地说:“我也试过流离失所,要不是老掌柜的好心,我又怎么可能盘下这里呢?或许我早就饿死也说不定。。。。。。”

    想起三个月前,自己还在为吃的穿的愁这个愁那个,现在却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小有资产,不用逃命,不用担心自己身份被人拆穿,感觉真的像梦一样。

    “掌柜的,那些流民虽然。。。。。。他们未必那么好找,也有不少地主庄子请了他们耕田种地,要找起来,说难不难,说易不易,而且他们住的地方也不怎么好,要不我先去找找吧?”葫芦到底觉得不太好,看着她小身板,虽然还没见过她以女装身份示人,但偶尔的一些小动作或者破绽还是让他猜出余容的身份了。

    当然,余容是不知道的,她是第一次女扮男装,虽然这些日子的男装扮相越来越老练,但长期的同处一个屋檐之下,她每天都要沐浴,洗衣服也不肯让葫芦代劳,每次有点不舒服都自己偷偷看大夫,偶尔说话的声音不自觉地透出一股清柔。。。。。。

    这些都透出古怪,再联想到余容的外表和一些小动作,葫芦也隐隐猜出她的身份了。只是以他的身份,到底不怎么合适说出来,何况人家怎么做有自己的理由,何苦拆穿?

    再说,她是主,他是仆,每天拿着她发的工钱,又难得遇到一个心地良善,宽容和蔼的掌柜,对于一个伙计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待遇了。他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只是日常生活更懂得避忌,不该说的,不该做的,不该看的,全都不说不做不看。

    她也知道,葫芦的行为相对于她平时接触的那些人,还是流于表面了。她看不出来自己的窘况才怪。各自心照不宣而已。也在感慨,自己遇到一个实心眼的伙计,真是一种运气。其实她不知道的是,葫芦不是那种签了卖身契的奴仆,这才这样大方点,要是那种私奴,主子说什么做什么,他们又怎么敢说半句“不”?唯唯诺诺,相比起自然而然,还是后者更得余容的好感。  “那你自己帮我去看吧,找两个老实的伙计就行。喏,这是钱,你自己做主把人领回来吧。我待会儿出去一趟。”  “知道了。”葫芦点点头,走出去了。

    平凡人的无奈

    看着葫芦离开,她低着头叹口气。

    其实她不是不想出门,逛街是女人的天性,但她一直就是个宅女,虽然这个宅女很大来由都是因为懒惰所致,但也不代表她生性喜欢热闹。

    只不过这次出门,是找小二一类的伙计,并不是单纯地游玩购物,而且她也知道,那些流民聚居的地方,不论是环境还是治安都不算是好。就算是她不喜出门,也常常在店里听到那些客人说什么哪儿的流民又偷了什么,又打了谁。。。。。。

    逃难不是电视剧。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没有谁想做那些让人唾弃的事。  他们当中,有亲戚可以投奔的,或者本身还有点钱,又或者是不为家人所累自己又有本钱养活自己的还好,其余的,几乎都是因为战乱或者逃避兵役,亦或是天灾人祸,实在是活不下去这才离乡别井来到相对和平繁华的新安郡。

    不是过不下去,有谁想东奔西逃?这也是为什么她让葫芦找人干活的时候先考虑流民的原因。  他们多一天工钱,也许就可以让一家人撑过一些时日。比起那些良家子,他们会对那些给钱让他们一家活下去的人更感恩戴德。她也不需要整天去想别人会不会在背后算计她。而且现在这世道,没人敢说新安郡不会乱起来,就算到时候真的也要逃难,他们这些流民也比较好安置。  余容换下身上的长袍,穿上相对方便行动的胡装,用冷水泼泼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点,再把头发放下来,重新梳一边,紧紧地扎好,插上一根木簪。把门窗都关好,这才出门。  一出门,街上人口拥挤,买卖吆喝之声不绝于耳,石板路的小道上多出很多卖吃的卖穿的小摊子。比起几个月前她刚来的时候,几乎没什么小贩在此停留的情景是天差地别。当初开门可见的两棵树木,也褪去当时的青翠苍绿,而变得枯黄,时不时落下一两片叶子。

    这和馆子里的情形比起来,就像是两个世界。一个喧哗吵闹,人来人往;一个冷清安静,只有她和葫芦。她是不是真的该多出去走走?

    “哎,余掌柜的,今天你们不开门吗?都不见葫芦来我们这儿买菜了。”街口的一个青年小贩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很憨厚地说。“我们今天的菜,可新鲜了!我还专门让我家婆娘到村边的河里给你们弄了一条鲜鱼呢!”

    “是呀,最近太忙了,实在没办法,今天就歇业,让葫芦找人干活去了!那鱼还是你们自己吃吧。听说你家的孩子之前上山砍柴还摔了一跤,刚好炖碗鱼汤给他补补吧!”余容笑着说。  “哎,我们这些粗人,摔个几跤怕什么?狗娃儿没那么娇气!前几天还是您买了药送到我们家门口的,这鱼,就当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吧!”小贩一见余容还是那副温温吞吞的样子,忙说,“您今天还上山吗?要不您下山回来顺便来我们家,我们炖好鱼汤给您?”

    这小贩叫张大牛,本来是郡县附近的村民,平时种田打渔,日子本来也还算过得去,不过这世道,随着杨广日渐残暴,各种苛捐杂税搞得民不聊生。连世家大族都不见过得多舒心,何况他们这些小民呢?他这些日子每天早早来这里卖些菜和鱼,正是想要多些钱粮让家里好过些。  “真的不用了,我不喜欢吃鱼,真的,我最近都在吃素呢。对了,这几天我上街上看到人多了不少呀!”余容没想到自己当时顺手做的一件事,让人家记得那么清楚,又没想过要人家回报,急忙推辞地问。  “可不是么!听说那些乱军已经打下了历阳,正往咱们这里来呢!哎,真不知道要是这样该怎么办。没准儿。。。。。。”张大牛想到这里,一脸苦色。

    “好了,大牛,想那么多干什么。”余容打断他的话。抬头看看天气还不错,笑着说:“今天我到山里转转,运气好的话,打到一两只野鸡什么的,就拿到你们家加菜去!”  “好嘞,我让我家婆娘给您弄多份素菜。。。。。。”或许是天性乐观,或许是性格纯朴,很快,张大牛就眉飞色舞地说起自己娘子的手艺有多好。。。。。。

    大概相当于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余容终于上到山里。准确地来说,这一个多月,她都是风雨不改地来这里。这座山一不险峻,二不偏远。平时虽然够不上人烟稀少,但除了猎户,也很少有人想到来这座位于新安郡城内的小山。

    但余容绝对是个例外。她很喜欢这里。因为这座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山位置很好,不算偏远得让她害怕,人流也少,就算是猎户,也很少来这个猛兽绝无小动物很少的地方。没有人打扰,这方便她的练功。  是的,练功。这半个多月,她每天风雨不改,时不时歇业,就是为了练功。只不过放在外人看来,“闲来无事”这个馆子开门时间少了很多,但菜式新鲜很多,价格贵了很多纯粹是因为掌柜的想要来个“奇货可居”,但事实上确是余容自己忙着练功而把饭馆给先放一边。

    这一个月来,她越来越觉得战争在慢慢靠近这里。郡里县里日益增多的流民,日益增加的偷蒙拐骗,日益增多的衣衫偻烂的孩子卖身葬父葬母,一切的一切,深深刺激了她。只是她从来都喜欢把事情藏在心里,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可以倾诉,也就没人知道她的心里,其实是很害怕的。  或许是死过一次,或许是跟着寇仲他们跑路的经历让她难以忘记,所以她很害怕,甚至是潜意识里恐惧,恐惧一切可能威胁到她生命安全的东西。

    她当初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曾经在胡商开的店里买下两棵盆栽,白花绿叶,这里的人几乎没人认识那是什么。可是她却很清楚,那叫辣椒。其实一开始她是想着拿来炒菜什么的,纯粹是为了赚钱或者多出一种调味料。但当辣椒成熟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确实把辣椒籽拿出来继续栽种,剩下的全被她拿来磨成粉末,用上好的丝囊装好,随身携带。

    在她装好辣椒粉的时候,她突然顿悟,其实她可以做的有很多。是的,她要自保,就要增强自己的实力。没人说过,不会武功就等于没有实力。多少武功高强的人,都死在“弱者”的手里。  强横如鳌拜,却三番两次被韦小宝黑倒,英雄如陈近南,还不是被小人暗算?她不是小人,但也不是君子。读了那么多年书,又比古人多出那么多优势,如果她无法保护自己,是不可批判,那么连努力增强自己实力都做不到,那就是自作自受。

    好在,李靖好人,她曾经跟着李靖学过一点武功。这也让她有点奋斗的方向。是的,她没有武功秘籍,现在开始练武功是很难大成,但她也没有垂头丧气。寇少陵少,你们不是随身带着长生诀吗?她们好歹也是“同生共死”的交情,帮帮她洗髓不是一件难事吧?哎,为什么当初光顾着和主角众分道扬镳,忘记了长生诀呢!

    好在,没有长生诀,不代表她不能练武。

    这大半个月的时间里,她每天都是天刚亮就起床,耍起太极,比划着李靖教她的那几招比较适合女子练的招式,努力做到熟能生巧。还一手包揽挑水,砍柴一类的重活。搞得葫芦以为她又病了。殊不知,她这么做,全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力气和精准。没有高深的武艺,但她有力气,又能做到快准狠,一击即中,也是很不错的了。独孤求败也说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大唐双龙传怎么了!你们有谁能比独孤兄更牛吗!他都这样说了,不会错的。(对吧?)

    而且这大半个月里,她每天跑到山里,就为了一样,练轻功。打不过,她跑得过不就行了。而且她是越练越开心。相对于其余的,这个轻功无疑很是合她的胃口。不需要高深的内力(这玩意儿余容至今练不出来),没有特定的招式,随心所欲,关键就在于口诀一类,也被余容牢牢记清楚,并缠着李靖给自己讲解明白。

    这些日子,每每有需要爬上爬下的工作,她都抢着来做,还日日夜夜苦练,终于在六天前成功于夜黑风高的晚上成功飞到屋上欣赏下古代版纯天然无污染的明月高挂。自此,对于轻功的热爱,她是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对于那些不需要深厚内力的招式更是欲罢不能。

    日日手捧医术,认|岤位不说;天天拿着特制的利针甩靶子不提;还专门跑到道观里买来一些小玩意重拾自己对于理科化工类的热爱。。。。。。

    要是让她大哥知道了,铁定会说句走火入魔,但事实就是,的确如此。余容的心,随着自己实力一点一点缓慢的增加而慢慢安定了。

    这天,余容照例到山里开始自己枯燥的练习。从进山开始,就一直以轻功在山里探寻,一直不停地在附近的树上跳来跳去,从这里提气飞到那里。努力让自己的速度变快变敏捷,不小心磕着碰着,就休息一下,把周围一些树枝削成锥状或者箭状,空手投,又或者用弓射,一样基本枯燥的动作,反复无数次,手酸了累了也只是在实在忍不住这才停下来,为的就是练一个准头。  如果有老熟的猎人在的话,他一定会惊异,因为余容每一箭的力道虽然不是最强的,准头也不是最厉害的,但论起进步,论起总的精准快速,却是很多深山老林的猎户话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的标准动作。  可惜,这些她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自己和那些运气极好的主角或者天资纵横的天才不同,她太弱,弱到可能一场小小的意外或者兵灾就能让她出事。所以她必须快点成长,必须快点强大起来。起码,不会是手无缚鸡之力。

    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己不懂,加上记的不全,她真的想把记忆里的九阴真经默出来,练这个绝世武功的诱惑太大了。但可惜的是,她记得不全,又怕自己记错几个字,再联想到西毒欧阳锋就是因为一部恶意篡改过的“盗版”《九阴真经》而弄得如此下场,她也就只能作罢。  没有秘籍很惨,但明知道有那么强悍的秘籍却无法去练的感觉更难受。郭靖呀郭靖,你说你笨就多背多百十来次九阴真经全文嘛!一本武功秘籍才多少字,读多几次会死麽!光知道念那句“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有个p用!

    一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就坏了几分,默默在心里画圈圈诅咒郭靖,顺便向老天爷祈祷这位靖哥哥晚上睡觉被蓉妹妹踢下床。。。。。。。

    三个西贝货

    当然,不管后来靖哥哥有没有被蓉妹妹踢下床,这都不是她可以知道的了。她还是得乖乖地去背那些医术搞清楚人的身上有多少|岤位有什么用处,她还是得一次又有一次严苛地去进行自己的训练。  每天早晚各两百五十次飞针,上午的射箭一百次,下午连带晚上的两个时辰是拿来练习轻功的。因为还要兼顾饭馆的生意,很多时候那些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至于看医术,只能是晚上,点着油灯,因为光线不好,为了不伤眼睛,往往还要点上蜡烛什么的。

    这么认真的心思,对她来说,已经是不知道多久以前才有的了。

    日近黄昏,本就没什么人烟人气的山里更显得孤寂冷清,昏黄的太阳光照射在树林里,没有添多一份温暖,反而是阳光倒映处,旁边黑漆漆地更让人害怕。

    余容是怕黑的。以前在现在的时候,就常常开着灯才能睡着,回到古代,也是努力了很久这才勉强在一片黑暗里入睡。

    她今天练习得过于入迷,竟不知不觉地比平时还要练多两个时辰,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这才发现天色已晚。好在这地方不是什么深山大林,更不是《鬼吹灯》或者《盗墓笔记》下那些可怖的绝境之地。这才让她少一点点不安。

    连忙收拾好东西,把那些该带回去都带走,一件不落地全部塞在包袱里之后,她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疲劳酸痛,就开始依照记忆里来时的路线往回走。谁知道,这才走了一半的路,却隐隐约约听到一些怪声。  稀稀疏疏的,像是有人走过那些草地,她心里感到奇怪。终于忍不住,越走越近。

    “救命呀。。。。。。放手。。。。。。”清甜软侬的嗓音随着微风传来,零零碎碎的哭泣之声,给这片小树林带来几分凄凉阴森。

    。。。。。。  幸好这座小山位置并不复杂,轻易地就让她找到声音的来源。也因为她一路上用轻功从树木之间跳跃,因此很快地到达地点,却看到让她愤怒异常的一幕——两个大男人居然在欺负一个弱女子!  “嘿嘿,这小娘子长得还真是美呀,想不到今日我们兄弟俩还捡到宝了。。。。。。”

    流氓调戏美女,本来是很恶俗的桥段,几乎是现在每天看电视剧都会看到的狗血戏剧,不过是电视台拿来让观众点评消遣调剂生活的节目而已。但是如果这些行为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里,那就一点也不好笑,也不好玩了。

    作为一个女人,最痛恨的是什么?无非三样东西。第三者,流氓,负心男。或者说是想要或者正在插足的第三者,背叛自己或者朋友的负心男,还有就是想对女人动手动脚的好色猥琐男。

    所以余容看到这一幕,不是一般的生气,她可不是那种看到流氓想要调戏美人就、还会觉得兴奋,认为这下子有好戏看的事不关己就不痛不痒那种人。因此,本就长得贼眉鼠眼的流氓甲在余容眼中就更显得猥琐无比,当然,流氓乙就更不用说了。

    余容拿出自己上山时随身携带的轻弓,搭上刚刚一边背书一边削好的木箭,仗着地利,对着流氓甲那只正在拉扯布衣女子衣服的无比刺眼的手就是一箭。

    “呲!!!”一声,一只木箭准确无误地射在男人的手背上,虽然是木制的箭,但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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