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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容(大唐双龙传同人)第2部分阅读

    余容(大唐双龙传同人) 作者:po18.us

    知从哪儿弄来的马车疾驰出城,素素不安地道歉:“都是我连累大家。 。。。。。”  “没事的,素素姐,要不是你,我们也不会聚在一起呢,何况长得漂亮又不是你的错,是那些人心术不正罢了。而且我想杜伏威也一定在这附近。。。。。。我们杀了他那么多人马,他是不会罢休的。。。。。。”  “果然有追兵!”

    正劝着素素的余容被一下子打断,回头一看,却是徐子陵在马车后面发现远远一群拿着刀刀剑剑的人追来,里面领头儿的几个正是刚刚调戏素素不成反被他们打伤的混混,让余容不得不感慨这世道的嚣张,那可不是黑帮电影里一群大哥大佬小喽啰拿着西瓜刀水果刀互砍的情形能比,现在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刀利剑呀!幸好走得快,不然杜伏威在一边儿,又被几十人追杀。。。。。。  她狠狠打了个冷颤,不知道该庆幸在主角身边所以能跑的那么快不至于落于混混手上还是该纠结自己到底是在他们身边才需要逃难。。。。。。

    “阿容,好样儿的呀!你真行!读过书的果然不一样!”寇仲高兴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暗自庆幸大伙儿跑得早,要是晚了两步,他们非得吃个大亏不可。

    寇仲,我都不知道我那么行。。。。。。她突然很想哭,她真的不想和主角拉在一块呀。。。。。。

    坐车是个技术活

    【这一逃跑,一直没停过,一路逃到了新安郡。

    这新安郡在长江以南,是一个人口兴旺,交通往来四通八达的大城,方便进出,要真出了什么事,比如那个一直对他们念念不忘的杜伏威要是当真的真的追过来的时候(其实真的不关余容什么事,但她是不可能在他们帮了她那么多之后开口的,而且这会儿以老杜的本事没准儿就在一边跟着或者在后面追上来,估计发现了她在中间干脆也把她划拉进名单里),也方便他们由陆路或者水路走人。  此时各人心思不一,不管是驾车的李靖还是车内的人都没怎么说话,一片沉默。  她是不知道他们想什么的,或许是一路北上,或许是回瓦岗,要不就是找仇人报仇,但她却打算找机会走人了。  为什么?  且不说一开始她就是不打算跟在他们身边来个玩转剧情或者被剧情左右,甚或成为他们仇人对手眼中可利用或者可打击的对象俗称被殃及池鱼的那个无辜路人。而且她实在担心,长此以往,自己的秘密会被人发现。如果今天他们不是寇仲,不是徐子陵,不是李靖,不是素素,她是绝不会这样想的,但她很清楚地了解到他们身边到底有多麻烦,跟他们在一起就等于被相当一部分人看在眼里,风险太大了。  左思右想的,余容却不打算继续跟着跑了,虽然很遗憾不能跟着李靖学武,不能见识未来的唐太宗也就是现在的李阀二公子李世民的风采,但她也知道李靖是不会那么快找上这个靠山的,最重要的是她实在不想继续跑路了,她根本就不适合跑路!

    她被骗了,那么多年来被电视剧电影小说漫画骗了!

    历史告诉我们,乱世是残酷的!但历史没有告诉余容,坐车是痛苦的。。。。。。  每个看过武侠小说或者电视剧的人都忘不了那些大侠策马疾驰的风采,忘了不了那些绝世美人在马车上撩开帘子然后以倾倒众生之姿虏获在场所有人的目光。然后顺便以优越的姿态比照出附近经过或者停下的驴车牛车什么的人是何等平庸。

    作为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出入坐公共巴士,搭计程车,高级点就私人汽车,要不然就骑自行车,平时看着电视上那些豪门贵族到马场练骑马就艳羡不已,通常十个里有七个会觉得对方高贵优雅到无人能及。。。。。。

    可是你能想象其实骑马很痛苦吗?你能想象比骑马却没有马鞍更痛苦的是坐马车吗?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读了那么多书的人出入多是坐的驴车牛车,贫困?有点儿,风雅?或许,其实是为了不遭罪吧。。。。。。  马车呢?余容屁股下坐的难道不是马车吗?可那玩意儿是人坐的吗?没有弹簧,没有刹车,没有空调现在的马车就是一个拉起帘子空气就难以流通,空间拥挤又闷热,路上有一点起伏就颠簸不已,刹个车那匹马就因为赶路过头突然停下而翻仰。。。。。。

    因为急着赶路,也因为驾车的是御马技术高超的李靖,因此这马车简直是一路上以最高速奔跑的,那路不是现在的泊油路,而是沙石泥土路,坐的地方也没有扶的,而且清一色实木硬座其实就一道横木。  事实是残酷的。现在才发现事实的余容没什么力气去吐槽了。她只想让自己好受的,就算让她去走也好过现在这般受罪!!!

    这里是隋朝。没有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或者快艇给她坐。她知道,所以只能无力地望着马车的帘子边偶然掀开而露出的景色。

    结果就是途中余容又一次出糗地晕车了。

    在进了新安郡后,马车终于停下,余容第一个冲了下来,顾不上自己屁股被那道横木撞到的酸痛,也顾不上晕车导致的头晕,顾不上自己好似翻江倒海的五脏六腑,更顾不上踩了徐子陵的那一脚以及不小心撞到李靖那一下,反正就是以不逊色于刘翔大哥的速度跑到停车的那条胡同边吐了。  等到余容终于感到好点,脸色没有之前那么青白,又听到原著里本来身受重伤几乎没了半条命的李某人提议他们跑的还不够远,休息之后再接再厉过了这一地界最好跑出杜伏威势力附近的时候,她瞪着李靖的眼神几乎让李靖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儿。

    是的,她救了他,如今,他却恩将仇报。她不会原谅他的!绝不!

    “李大哥,我。。。。。。我看我还是留在这儿吧,”她也觉得自己实在受不了,跟在主角儿身边这几天受的罪和担心惧怕几乎比她之前平平顺顺的那十八年加起来还要多。  “我也看清楚了,我跟在你们身边其实也只会拖累你们。我这个连坐个马车也能弄到这样的家伙压根儿就不适合。。。。。。跑路。杜伏威要真找来就找吧,我想他也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真要见到他也可以跟他解释解释,何况。。。。。。他也未必会找上我来。。。。。。”  那是,他要找的是你们这几个杀了他手下的家伙以及带着杨公宝库秘密的寇仲两人。她这种小虾米是绝对不会放在他眼里的。要不是阴错阳差,她到现在才会想起来,真要一直跟他们跑,自己才叫无辜。。。。。。  “我还是留在这里吧,也难得这新安郡还算兴盛安定,一时之间也乱不起来,我打算在这儿先住下一阵子,想办法攒点钱,然后再看看能不能回家。。。。。。找我的家人。”  “也好,你一个弱女子,大病初愈,又不似素素那般有底子,跟着我们也不太好。”李靖点点头。“这些银两你拿着,你一个弱女子孤身一人生存也不容易,实在不行。。。。。。算了。”他也想到自己也是四处漂泊无定处,也不提让余容投靠他的话了。

    余容感激地点点头,李靖,我错怪你了!你是好人呀!知道李靖好人,也知道虽然这个好其实是有限制的,但怎么说,作为一个并不娴熟只相处几天的人来说,他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那些银两是之前买了三匹上好的战马以及进了官府假造户籍时弄来的,虽然后来花掉了一些,但确实是一笔小财。起码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算是巨款了。有了这笔钱,又在山里那几天套了素素现时货币的使用兑换,怎么也能开始好好得过日子了。。。。。。

    “阿容,那你自己小心点吧!”寇仲本来就是爽利人,而且他和徐子陵本来也是自身难保,打败了几个混混都在惊奇自己怎么突然那么厉害,一点日后也没有名震江湖加入逐鹿中原的威仪风采,更不会想到自己两兄弟的经历是何等奇绝,自然觉得少个拖累也是好的,就在这里道别。  “再见了!”徐子陵将素素扶上马车,对于原本要分给让他们的银子现在全给了余容一点不满也没有,反而掉过头来想说什么,但又觉得自己和她还没寇少和她熟,也没多说,也就转身上了车。  “拜拜,啊,不是,再见了!”余容连道别的语气都比刚刚轻快,搞得素素认为她是晕车过后开始恢复体力了。。。。。。

    看着逐渐远去的马车,她突然五味杂陈。

    我自由了,我安全了,我没事了。。。。。。

    。。。。。。我只有一个人了。。。。。。

    。。。。。。  你知足吧,起码你刚来的时候不是一个人,有人在你身边陪着你,不管有是亲密还是疏远,好歹人家也教了你不少生存的本事,起码。。。。。。你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有一群人陪你聊天让你没有那么恐惧害怕,让你没有在深山老林里饿死或者被野兽抓去当粮食。。。。。。起码还有个人会给你买件御寒的男衣掩饰身份。。。。。。起码。。。。。还有个人会关心你伤口好了没有。。。。。。  这么想着,突然一股泪意上来,吸吸鼻子,她喃喃自语,“从今天起,你就真的是一个人了。。。。。。不管回不回得了去,余容,你要好好活着。。。。。。”

    又觉得自己似乎太悲观,不适合余家“乐天知命”的家规,她用手抹去眼泪,努力对天空笑了笑,“大哥,你要记得帮我报仇呀,把那个疯婆子扔进疯人院呆一辈子替我消气,还有那个大仲马的风流害得我来到这里,大哥你要记得帮他弄个释迦摩尼头呀。。。。。。”

    “。。。。。。寇仲,徐子陵,哪天见到你们落难了我会记得给你们烧香的。。。。。。”

    员工与老板

    余容紧紧着抱着那个李靖塞给她的包袱,里面是决定她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生活能不能得到保证的财帛。深吸一口气,看着早已没有其他的人的小胡同,跨步离开这儿。

    走了几步又觉得不妥,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着附近到底有没有人出入,确认没有之后,这才打开了包袱,里面除了银两以外还有她一开始带来的那套现代衣物,她把包袱放在地上,把衣服折叠好,再在衣服上仔细放好银两,再打好几个巧妙的活结,确定包袱的外表看不出里面藏有银两这才点点头,大步流星地离开这个地方。

    出了胡同,不远处就是一条大街,却是一条商家林立的街道。

    唐朝时采用的是坊市制度,将居住区和商业区分开,对于经商用的坊市是管理得十分严格,不过此时唐朝还未建立,因此坊市只是隐隐有个雏形。这条大街似乎十分繁华,店铺林立,但电视上看到的小摊小贩却没几个,即使偶尔有几个,也不敢在那些富丽堂皇的店子铺子前逗留,龟缩在一个个街道的死角或者偏僻的道儿上吆喝着买卖一些小玩意儿或者吃食。

    余容站在大街的边儿上,抬着头,左顾右盼,仔细瞧了瞧周围的建筑,过了一会儿又来来回回地在大街上走走停停,反复几次下来之后才展颜一笑,走进一家整洁的饭馆。

    “这小娃子看起来怎么怪怪的?”余容原本站的那个位置后面是一家糕点铺子,老板盯了“他”好一会儿了,“走来走去的。。。。。。”

    “你管那么多干嘛!没准儿人家是刚进城的乡巴佬儿呢!四处看看城里的铺子长点见识还惹着你了!你不好好做生意倒去管人家走了多少路,是不是皮又在痒了啊!”说着,旁边的老板娘想也不想就拿起算盘要对着老板砸下去。

    “别别别,我去看铺子。。。。。。”待到夫人走进内堂,老板才刚轻声埋怨:“是你见了人家长得俊,被他的笑迷瞎了眼才帮人家说话吧!早晚休了你这泼妇!”说完又不自觉摸摸脖子,觉得昨天上勾栏院回来被自己婆娘打的伤口隐隐作痛,又不敢出声。

    。。。。。。  余容是不知道自己这女扮男装的西贝货在无意间勾走了一位大妈的心的,她此时此刻可是惊喜得很。这饭馆虽然是供给客人饭食的,但为了方便,居然也有客房提供,倒让她省下了四处奔走的功夫。  还没住店,她先在空旷的一楼饭馆坐下,呼来小二点了一份小菜,一份米饭,趁着饭菜没上,就看了看挂在大厅边那些写着菜名的小木牌。虽然是繁体字,但她倒也凭着多年学画书法的基础认了各遍。这饭馆虽然小,但卫生很整洁,桌子椅子也擦得很干净,就是有点老旧。  “客官,您的菜上齐了。”小二动作利索地把菜摆好,又见没什么其他客人进来,就回到柜台打盹儿。  余容看着粗陶碗里盛得满满的糙米饭,旁边一个小小的白色磁碟上是她点的凉菜。拿起筷子尝了几口,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一开始还不觉得,如今多尝了几口,这菜式的马虎,刀工的菜式就显了出来。简简单单的一道凉菜,竟也粗糙至此。。。。。。

    眼角一瞥,看到掌柜的由楼上下来,她顿了顿,反复在走进柜台的掌柜和桌上的饭菜之间看了几眼,终于起身走过去:“掌柜的,我可以在你们这里干活儿吗?”

    “干活儿?本店不缺人。”掌柜是一位四五十岁的男子,穿着褐色衣裳,头发梳理得很整齐。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余容几眼,说:“看你的样子也没啥力气,几岁了?”

    这掌柜的还算和气,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那么好说话了。

    “十三了,我会一些厨艺,也识得几个字,想要。。。。。。赚些钱过活。也顺便安定下来。”她是知道自己身高不算出挑的,减了五岁,也可以掩饰住自己的身高和没有喉结这点儿,最多就说自己发育比较早,所以比“同龄”的高些,也可以解释声音的柔润。

    “你还识字?”掌柜的原本有点不耐烦,本来打算早早打发余容走的,听到这话,却又看了她一眼,“你会做什么菜?”

    “一些北方的面点,还有冷盘,热菜最擅长蒸鱼,不过我每次煮饭炒菜都得别人帮我起火掌火。”最后一点才最重要,她知道这个时代没有哪个厨师是不会掌火的,这掌火包括了控制灶台的火候,但她在现在烹饪的掌火却只是简单的开关瓦斯炉什么的火候大小,说了这个可能会马上被赶走,但也好过骗人留下然后才被发现不会生火什么的。骗人,终究是不好的。

    掌柜听了更奇怪了,但这次没说什么,只看了她两眼,想了想,说:“你跟他到厨房里。。。。。弄两道菜出来让我看看你的手艺。”

    “是。”余容终于松了松拿着包袱的手,感觉有点汗渍,不管怎么样,能有个机会考验下还是好过被直接赶走,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不是么?

    片刻,她把两道菜端了出来。

    掌柜拿起竹箸,看着那道冷菜,却是几朵梅花于山岩中绽放,心中暗暗思量,这年轻人古怪是古怪了点,但心思还是不错的,能拿几种不同的卤肉和瓜果弄出这么个诗情画意的冷拼,还算有点功夫。  又尝了几口,冷热适中,清淡又不失甜美,搭配起来也适宜,又尝了尝那蒸鱼。眼前一亮,“新鲜肥美又不油腻,这清蒸鱼的‘清’可掌握得好,酱汁也调的好,简简单单,一点咸味,倒愈加显出鱼的清甜,口感细腻,火候不错。”又多尝了几口,这才停下竹箸,问,“这河鱼的卖相不错,也没那份腥味,怎么弄的?”

    “我在下锅前先给鱼过了一次沸水,这样能去掉惯用的腥味,也能保持住鱼的外表完整。”她没有多做什么小动作,反正那小二在一边也看到了,就没怎么隐瞒,直接说了。  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说:“好小伙子,倒有点本事,可我这儿实在不缺人。。。。。。不瞒你说,我这儿再过些日子就关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叹气,“这世道越来越乱,听说历阳那儿已经落入江淮军的手里,人心是越来越乱,虽然这里一时半刻是不会有事的,但我这馆子一向也只是勉强维持生意,前些日子掌厨的也走了,你也看到了,这店又小,位置本来就不好,这菜式也越来越差,现在客人几乎没有,连住的地方也只有两三间客房,实在是生意惨淡,我儿子前些日子在洛阳那儿谋了些营生,我正打算买了这儿,去那儿找他。。。。。。”

    “那您已经找到买主了吗?”她觉得自己似乎看到幸运女神在向自己招手了。  “没。。。。。。小伙子,你想盘下来?”掌柜的不太相信,毕竟刚刚眼前的人才想在这儿打工呢!要真的有钱,又怎么会这么做?而且他看起来年龄也不大。。。。。。

    “是呀,老叔,我实在是喜欢这儿。您也看到了,我没啥本事,但几分厨艺还是有点,盘下这儿,饭馆也不用关闭,我也能在这儿安定下来,您也不用看着自己心血白白了浪费。。。。。”又觉得对方可能不清楚浪费是什么的意思,她补充道:“我看您一直坚持着这家店,一定付了很大的心血在这里面吧?这店就这么关了,实在可惜了。。。。。。”

    “是呀,当年我爷爷,我爹,我和我弟弟都把心血放在这儿了,可惜我弟弟很久前就服了兵役。。。。。。后来。。。。。。他再也没回来过。。。。。。是我没本事呀!”掌柜的想起伤心事,忍不住抹了抹眼泪,又环视了这里一眼,“要不是逼不得已,有谁会想离开自己的根呢!可我儿子还在洛阳等着我呢。。。。。。”

    “老叔,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把这店开下去的!就算是。。。。。。将来离开,也会把它托付给值得信任的人,尽最大的可能保住它!”

    他笑了笑,说:“你也是个有心人,要不是你说后面那句离开了,也要把这饭馆托给有心人,继续保住它,我是不会想把它给你的。”

    “。。。。。。大叔,我。。。。。。我身上银子可能。。。。。。你看。。。。。。”她本来想从包袱里掏出那条水晶手链,心里计算着这手链的材料手工在这里能值得多少钱。  “你有多少钱?算了,我也不缺什么钱。这店其实到了现在也就这位置值那么点钱,我拿这点钱跟你做个人情吧,”他转过头,温和地看了看店里唯一的小二,“我这儿也只有这么个打下手的了,那么久了,人走的七七八八,只剩下小葫芦一直放心不下我这老人家,留在这儿,你要这店就把他也留下,哪怕有一天不要他在这儿干活儿,也好好待他,给他一笔遣散费回去过日子把!你做的到吗?”  “嗯,我会的。”

    看着老掌柜二话不说,拿出其实早已收拾好的放在柜台后面的包裹,迈着一下子老迈的身影走出去,余容默默朝他道声谢,转过身对着一直不说话,只瞧着老东家的小葫芦说,“你去送送大叔出城吧,这样也安全些,回来的时候顺便给我去买点东西。”

    “谢谢。”小葫芦拿过她手上的钱,点了点头,快步追了上去。

    新好男人的标准

    她看着这家空荡荡的店,小小的,带着点破旧,但却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真真正正拥有的东西。这种感觉,竟然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是在做梦吗?刚刚才在为自己生计烦恼,现在却平白送了这么家饭馆,所谓的“踩到狗便便运”指的就是现在这个情况吧?

    也不对哦,不是白送的,这家店值一个小二呢!要不是为了那个小葫芦的缘故,老掌柜也没那么痛快地把店转给她,不过算了,运气这种东西,是多多益善,她初来乍到,也不认识附近的人事物,有一个人在这儿帮她也是好的。

    她伸了伸懒腰,走上楼去,找了个没人住的房间把包袱放好。又四处看看这里的客房,客房设在二楼,只有五间,大概是因为原先的主人打算关掉,所以其中三间三间已经被锁起来了。只剩下两间的门开着,走进去一看,布置得很朴素,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客房”的模样。  一张床,一张桌子,配着两张椅子,一盏没有点燃的油灯。至于电视上看的那些什么茶几,华美的帘子,又或是什么宫灯,统统没有,两间客房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布置。大概是老掌柜的想要整理吧,所以客房有些东西被翻出来整理,才整理到一半,剩下的静静地摆在房里,好似主人马上就会回来打扫似的。  那锁起来的三间客房大概已经打扫整理完了吧!——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想了想,又挽起了袖子,开始整理起被铺幔帐什么的,也算在小葫芦回来之前找点事情能够做。直到她把两个房间全收拾好,又到厨房柴房什么的转了一遍之后,小葫芦这才回来。

    “掌柜,你要的东西买回来了。”小葫芦进了门,看着大厅没人,高声喊道。  “诶,我这就下来。”余容连门也没关,匆匆下楼,一张笑脸很是亲切,“你以后叫我。。。。。。老余吧!掌柜掌柜的好像是叫别人,我不习惯的,外人面前你叫我老板就行了。”  小葫芦点点头,没出声,对于眼前这个刚刚才说了自己是“十三岁”,却自称为“老余”的新东家没有一点微言。默默把手上的一个袋子放在大厅中央的饭桌上摊开,里面是一个又一个大小不一的布包。  “小葫芦,你几岁了?”余容也不急着看那些东西,而是重新打了一盘清水,洗干净手之后找了张凳子坐下,当然,她没忘记招呼小葫芦过来一起坐。

    小葫芦看着她大大咧咧的动作,没说话,也没坐下。依然秉持着自己一贯的沉默寡言,对于新东家的话,是问一句答一句。“我今年二十了。”

    “二十?”她震惊了。看着眼前这个没有青春痘没有雀斑,但看起来只有一米七左右,而且一脸稚气,好吧,其实就是“嫩”的“小”葫芦,她忍不住站起来,围着他转了一圈。  “你们这里。。。。。。二十岁的话,应该已经娶妻生子了吧?而且你的名字怎么叫‘小葫芦’呢?”太打击人了!害得她差点以为对方比自己还小!

    “老掌柜救我的时候,我身上只带着一个葫芦,他就这么叫我了。”他依然微微低着头。  “哦。”余容觉得有点没趣,自己果然不适合交际,随便找个话题也能把事情变成这样,每个人都有故事,但别人的故事也不是自己该去挖掘的,谁晓得对方的故事是不是一个伤疤?她对掀开别人伤疤的事不感兴趣。“你住在这里吗?”

    “我睡柴房。”

    “把你的东西收拾好,到楼上住吧。刚好有两间房子,你一间我一间刚刚好。”又觉得自己刚刚才答应了大叔要保持住这家饭馆,现在当着人家老部下说要改这个改那个不太好,补充道,“以后咱们这儿不用开客房了,专门卖吃的好了。你知道的,我们这店本来就是卖吃的,没必要再弄什么客房,我也初来乍到,不怎么方便找新伙计,你我两个人在这儿,没必要开什么客房来麻烦下手了。”  “现在,我们先把这里打扫干净,我才刚收拾了一点儿房间,吃完晚饭,好好休息,然后你明天一早带我去四处走走,熟悉下这里的情形,顺便买点东西回来,嗯,菜单也得改一遍。。。。。。”  她一时高兴过头,这才发现自己有多鲁莽,开饭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有很多东西要学要管,幸好这老掌柜的好心,留下小葫芦,要不然自己可要头痛了。。。。。。

    其实,老掌柜你是故意把他留下的吧?摇摇头,反正想那么多也没有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她现在饿不死,慢慢倒腾着也没关系。她的运气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不错的。  又把包袱里的东西一一打开看过,确认无误之后再收拾好,直接就扔在柜台后面,然后开始她在这店子里的第一次正式的义务劳动。。。。。。

    。。。。。。  好吧,其实大多数工作都是男士代劳,爬高爬低的清洗擦拭的活儿是小葫芦干的,不对,现在余容叫他“葫芦”了,嗯,是葫芦干的,摸地的活儿也是他干的(那时候没有拖地这玩意儿),搬运整理笨重东西的活儿也是他干的。。。。。。

    她呢?只负责拿着一块破布,沾了沾水,仔仔细细地擦擦桌子椅子,又上楼把被铺拿下来洗干净(还是对方教她怎么用皂角洗干净),然后拿去晾干。仅此而已。对了,她还负责是不是去打打水,洗洗干净脏了的抹布。

    。。。。。。  直到日落西山,他们终于把这里打扫得七七八八,之后余容又到厨房里开始观摩怎么点火掌火,并跟着自己新任并且是唯一的属下,小葫芦,不对,是葫芦同志学习独立一人去煮饭炒菜。

    幸好这点上她的悟性一向不错。赶在快饿死前成功弄了一锅熟米饭和两道小菜填饱两人肚子。  嗯,今天的饭菜不错,米饭香软,颗粒饱满,软硬适中;鸡蛋喷香,煎得金黄,就是一开始没掌握好火候的大小,但作为第一次自己一个人烧柴火炒菜,只焦了一点点,实在是难得。青菜做的不错,新鲜无化肥的绿色食物,加上跟着以前在家里那位退休的五星级主厨学艺而弄出来的炒青菜,那叫一个新鲜清爽!  对了,还有刚刚煮过,只被老掌柜吃过几口的清蒸鱼和冷盘。早就已经凉了的鱼直接拿去蒸热了,虽然吃起来没刚才那么鲜嫩,但肥美不腻的鱼肉配着简单的酱汁,很是下饭。凉菜不用怎么弄,直接送饭,她只吃了点里面的菜,肉却没怎么吃。

    也幸好刚刚弄这道凉菜的时候是走“精而淡雅”的路子,不然弄出一大堆,凭着他们老板伙计两个人,怎么可能吃得完这些饭菜呢?

    难道是因为这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安安稳稳吃顿饭所以那么畅快?难道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不用一边吃饭一边担心有人跟自己去抢吃的所以那么畅快?难道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不用人帮就可以煮好饭食犒劳自己的胃所以那么高兴?不管了,吃多点,反正现在不用考虑减肥,当然,英明神武的李小二上位之后就更不担心在以肥为美的唐朝里自己要为了大众的审美观而委屈自己了。。。。。。  当然,看起来很沉默很难以相处的葫芦兄在经过刚才打扫的时候把粗重活揽过去之后,再一次发挥了自己不为人知的体贴性质,把所有焦了的的菜给了自己吃,使得余容又一次感动了。

    不得不感慨下,什么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果然是不上脚踏实地的老实男人这些真理果然是对的(这和吃饭有什么关系?)。瞧瞧,和那些衣冠楚楚拿着眼角看人的现代精英比起来,眼前这个低着头连话都不肯多一句的男人才叫绅士呀!

    嗯,要记得给人家加工钱。。。。。。

    当然,这些,正坐在余容童鞋面前低着头默默吃了两碗饭的葫芦兄是不会知道的,不然,或许他会舍得抬下头看几眼新老板(娘)。。。。。。

    吃饭吃得非常尽兴的余容在饱餐过后看着葫芦他极其自觉地收拾起桌子上那些碟子饭碗,她再一次感动了。。。。。。比起寇仲徐子陵,眼前这个才是宝呀!之前稳稳居于余容小盘友心目中好男人位置第一的李靖李药师迅速跌落到第二名,或许在将来的日子里,还有望跌倒第n名的机会。。。。。。  她也觉得不好意思了,跟在新好男人背后自觉地擦起了餐桌。并打算泡壶茶水,和葫芦好好聊聊天。  沟通是人与人相处之间的桥梁!

    “点灯要钱的,掌柜。。。。。。老余,你要的茶在这儿,我还是回去房里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去买菜呢。。。。。。”

    看着终于说了一句那么长的话之后离开的葫芦,看着碗里装着满满的红枣桂圆之类的玩意儿的茶之后,默了。双手捧着热乎乎的茶碗,一路默默无语地回到房间。这一夜,不知道被那碗茶弄的,还是被“明天要早起”这个讯息闹的,亦或是被“自己终于有个安身之所”给刺激到的,反正她就是在翻来覆去,一直没办法睡得安稳。

    第二天,挂着一对熊猫眼的她在葫芦兄的带领下走街串户,一天的时间全用在了各家店面的认知上。顺便学习下怎么买菜,怎么买到又多又好又便宜的材料,哪位老板好说话,哪位老板喜欢骗称,还有每月需要拿出多少钱来保住店铺的“平安”就是给当地的官府帮会什么的保护费。

    逛街实录

    余容和葫芦两人一边说说走走,时不时停下买点东西。有时是新鲜的蔬菜,有时是味道各异的调料,有时是一些米面,期间还看见了几家胡商开的杂货店。

    “我们进去看看吧,我还没见过胡商呢!”在连续看了好几家胡商店之后,她有点跃跃欲试。  “那胡商平时不在这儿。这店开着平时有人会看着的。”葫芦两只手拿满了杂物,举高在她面前晃了晃。“我们还是把东西放好再说吧。”

    也是,看着那么精美的店铺,怎么会需要亲自看着呢!那些胡商虽然地位低下,但银钱方面还是十分富裕的,怎么会傻啦吧唧地站在那儿卖东西1她颇为不甘心地点点头,跟着葫芦走了回去。  回到饭馆的时候,已经将近正午,余容一进门就直接到后院的井口里打了盘水,湿了湿布擦把脸,把身上的汗水粘腻擦得干干净净。一下子把上午的热气驱散,又洗干净手,整个人一下子清爽多了。  到了厨房,葫芦已经把东西一一放好,还生好了火。她见状,忙把他赶出去,“你还是到外面继续上漆吧,这儿让我来弄。记得把脱色掉漆的全给上一遍色,角落里那两桶,小一点儿的是红漆,大一点那桶是刷墙用的白漆,别混了。”

    葫芦应了声,放下手里的活计出去继续装修大业。那两桶油漆还是他到相熟的店家里挑好的,就是不知道够不够用。

    其实本来古人的习惯是一日两顿的饭食,一顿是朝食,大概在早上九点左右,还有一顿是哺食,在下午四点左右吃的。但她根本不习惯这里的饮食时间,没有众多的调味料可以选择,没有种类繁杂的鱼类海鲜蔬菜瓜果可以吃,这些都可以忍,但一天两顿,显然是要她这个早睡早起按时吃饭的人的命了!  之前跟着李靖他们的时候,在山里基本上是饿了就去抓猎物,抓到了就直接拿回山洞里烤来吃,本来也不算按时,出了山又一直在跑路,跟提不上“规律”了,现在安稳下来,怎么也得填饱自己肚子再说。葫芦一直是很听话的手下。她怎么吃什么时候,他也跟着这样,完全没异议。自然也就开始一天三顿的生活。  余容把锅和大米洗干净,放好清水,盖上盖子开始熬粥,又把今天早上出门前就泡在水里的嫩豆腐拿出来,冰凉凉的。用小刀切成大小一样的小块,放在碟子里,撒上一些蒜末和青翠的香菜丝,倒了点酱油,就成了一道凉拌豆腐。

    见粥还没熬好,她又在另一个灶头放了一个大铜壶,在厨房的水池子里舀好了水进壶子里,开始烧水。茶是不打算冲泡的。她本来也不是很嗜茶的那种人。何况在经过昨晚的隋朝茶水打击之后,她是没兴趣再喝那种玩意儿的了。凉白开对身体好呀!嗯,先把水烧好吧,今晚还要洗澡,记得今晚煮饭的时候顺便烧多点水,等会吃饭的时候还要套套葫芦的话,先把这儿怎么洗澡的问题弄清楚再说。。。。。。  又拿出几个坛子洗好,擦干净,把早上买来的萝卜和黄芽菜(大白菜)洗好切好,装进坛子里,放上各种调味,密封之后放在窑子里,打算留到冬天当酱菜吃。当然,平时拿来当成配菜卖给客人也是不错的。本着这样的打算,她在准备的时候可是去特意挑选了最大的坛子。弄好这些之后,粥也差不多熬好了。  再整理一下厨房,把烧好的水搁到一边,确认火熄灭之后,等到米粥稍稍凉一些,就把清粥小菜端到外面,两人吃过午饭,她把餐具收拾好,回厨房洗好碗筷,又出来继续和葫芦修整店面。没办法,余容身上没那么多钱,自然是能省则省。

    她把该洗的该换的都弄好之后,这才拍拍脑袋,想起自己除了身上这套男装以外,只有那件被深深藏在柜子里不见天日,至今还不知道该不该烧掉的古代版“奇装异服”。“蹭蹭蹭”地跑到楼上拿了些钱,跟葫芦说声要出去,让他继续干活什么的,余容开始了第一次独自一人的逛街之旅。  好在她还算认路,也大致记得周围店铺里哪家声誉好些,哪家品种多些。在货比三家之后,终于买到一件浅色男装和一件深青色的男装。女装是不用想的,她先在人前人后用的是男人身份,就算是户籍也是拿出假造的“男性”户籍。要真穿了女装,要是被人发现那不是功亏一篑嘛?  也幸好她现在对外的身份是男子,不然要在这个绝大多数都是把布料买回去制成衣物的年代里,要买一件成衣回去,还得对着旁人错愕的眼光“这女子怎么连基本的衣物也要买回去?不会女红吗?”  倒是那张白净俊美的脸蛋骗了不少目光,更引来店中那位徐娘半老的店主人大娘热心询问家里可有妻室什么的,临出门之际,却硬生生把脚收回,抱着衣服往回走,又买了一件最便宜最常见的女式花布衣裳。因为衣服太多,店家还热心地负责把衣服送到饭馆里。

    已经走出去的她自然是不知道店家听到地址还以为是给饭馆里的客人买的女衣的,只在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幸好自己及时想到要买女装,不然到时候出门买些女子的贴身衣物或者什么的玩意儿,又要出去先买好女装再回去偷偷摸摸把衣服换好恢复女子装扮再出门买,太麻烦了!刚刚才在想不用也不可以买女衣呢!要是自己一身男装去打听那些买肚兜儿什么的店在哪儿或者直接去买。。。。。。  太可怕了!忙摇摇头,本来有点红晕的脸霎时正常起来,她觉得继续逛街,走着走着,又走到今天早上那家胡商店前面。

    这是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呀!同在一个城里,居然一天看见你两次,这还不是缘分吗!_|||  一进门,马上有位伙计迎了上来,热情地招呼道:“客官,你好!请问您想买点什么?”

    余容摇摇头,说:“我先自己看看吧。”

    “那好,有什么需要的你在叫我就行了。”伙计继续去招呼其他客人。看来这家店虽然不算很大,但生意还是很好的。

    这店面不大,但品种繁多,布置得很有条理。各种各样的杂货堆在一起,也不显得凌乱拥挤。大食的毛毯,波斯的银器,楼兰的丝织用品,天竺的香料等应有尽用。她甚至很惊奇的发现了棉布,当然,此时的棉布还不叫棉布,而叫白叠布,是来自高昌国的特产。价格自然不菲,她遗憾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吝啬——起码她绝对找不出一个可以说服自己把白叠布买下来的理由。  至于最吸引她的,除了白叠布,也就只剩下那些大食麻椒(胡椒),安息的茴香(孜然)之类的调味料了。但它们价格高昂,拿来做饭馆的日常调味料显然不切实际,拿来自己吃吧,自己也不好那口,而且没得吃也饿不死,没必要花那些钱。

    她叹口气,不想再看这里“新奇”而熟悉的杂货,买不了又徒惹起自己的回忆。刚想走出去,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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