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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养成计划第3部分阅读

    雍正养成计划 作者:rourouwu.cc

    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

    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

    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

    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

    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

    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

    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

    13至16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或为皇子、皇孙、亲郡

    王及其子孙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与八旗人家议定婚事,报皇帝

    批准后再行结婚。

    由于最初满洲汉人多为战俘、奴隶,地位极其低下,满清立国之初禁止

    满汉通婚。如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二人,共娶过27位后妃,均为

    满蒙女姓。满族入关后,由于其统治地域的扩大和笼络汉族的需要,很快便

    改变了禁止满汉通婚的规定。《清实录?太宗实录》载,清世祖福临于顺治

    五年(1648年)下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其各相亲睦,

    莫如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连姻者听之。”福临本人所娶19位嫔妃

    中也有4位属汉族。到康熙时,玄烨所娶39名妃嫔中汉族女性更增至13名,

    但居中宫主位的皇后仍必须由满蒙女性担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满汉通婚已

    十分普遍的情况下,皇室婚姻以满蒙为主、汉族为辅仍是不可动摇的家法。

    (3)收继婚的废止与婚礼的汉化

    清初,皇室婚姻中还保留有满族早期婚嫁不论辈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继婚旧俗。如皇太极既娶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

    的哲哲(孝端皇后),又娶其侄女布木布泰(孝庄皇后)和海兰珠(宸妃);

    睿亲王多尔衮在迫死其侄肃亲王豪格后,将其妃纳为己有。与之相应,当时

    的婚娶礼仪亦较简朴,主要有奉迎礼和婚宴。所谓“奉迎”即民间的“接亲”,

    是新郎及亲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努尔哈赤娶后妃和其子代善、莽古尔

    泰、皇太极等成婚时,均举行了奉迎礼。据《清实录?太祖实录》卷九载,

    天命十年(1625年)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塞桑贝勒之女布木布泰时,亲至沈

    阳北岗奉迎并设筵宴款待;努尔哈赤亦率诸贝勒、后妃等出沈阳城10里迎

    接,并再次设宴款待,然后成其婚事。其后,皇太极在汉族封建伦理的影响

    下,于崇德元年(1636年)明令取缔了收继婚的陋俗。《清太宗实录稿本》

    载其令曰:“……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自今以后,

    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凡女人若丧夫,……若

    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异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与j银y一例问罪”。

    满族入关后,受汉族婚俗影响更大,同姓不婚、讲求伦常的婚俗渐成定

    制。又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的不断厘定,清宫最终形成了一套

    以汉族“六礼”为基础的婚嫁礼仪制度。原先奉迎礼中皇帝、皇子亲迎新娘

    的习俗也改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体现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结婚称“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后礼仪程序主要有议婚、纳

    采、大征、册迎、合卺、庆贺及赐宴等。

    (1)议婚

    清代皇帝娶谁为后,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

    商议而定,故称“议婚”。皇后人选确定后,由皇太后下慈谕,命皇帝娶某

    女为后。

    议婚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写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

    内务府准备彩礼诸事。再由钦天监选定纳采以下诸礼的吉日,按吉期行纳采

    以下诸礼。

    (2)纳采礼

    纳采礼即聘礼,是皇帝选定皇后之后首次向其家颁赐定婚礼品的礼仪。

    清制规定,皇帝大婚纳采礼品为:鞍辔具全的文马10匹、甲胄10副、缎100

    匹、布200匹。行纳采礼的当天早晨,内务府官员将装载礼品的文马、龙亭

    牵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陈列;由皇帝指定的负责纳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时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读皇帝制书,曰:“皇帝钦奉皇

    太后懿旨,纳某氏某女为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礼”。读毕,正使受节,然

    后率副使前行,内务府官员率禁中校尉抬龙亭、牵文马跟随于后。至皇后府

    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后父宣读制书并授礼,后父跪受。礼毕,正副使

    回宫复命,内务府官员等皆退,后父跪送于大门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

    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妇宴后母于内堂;命大臣、侍

    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宴后父于外厅。

    (3)大征礼

    大征即“六礼”中的“纳征”,是皇帝与皇后正式定婚后,由皇帝颁赐

    给皇后父母礼品的仪式。这次的礼品比纳采的数量要多,规格也更高。有:

    黄金200两、白银1万两、金茶器1具、银茶器2具、银盆2个、缎1000

    匹、具鞍辔文马20匹,冬夏朝服、朝衣两套,貂裘两件。又有甲胄、弓箭

    等。皇后的兄弟、姐妹也均赐衣服、财物等礼品。大征礼的仪式和宴会与纳

    采礼同。

    (4)册迎记

    册迎礼是册封和奉迎两种礼仪的合称。因这两种礼仪在皇帝大婚之日一

    并举行,故称“册迎礼”。

    册迎礼是大婚诸礼中最隆重的典礼。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员

    告祭天地、太庙。大婚这天一早,礼部鸿胪寺便于太和殿外陈设皇帝的法驾

    卤簿仪仗和宫廷乐器,在大和殿内布置节案,上陈册封皇后用的金册、金宝。

    銮仪卫在太和门和午门外停放迎娶皇后用的仪驾。内务府官员捧皇后冠服立

    于凤舆之南;内监、女官、命妇等将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内监身穿彩

    衣到皇后府邸内祇候。此日宫中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景象。在皇后仪驾

    经过的地方,如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乾清宫等处,还临时搭盖了“囍”

    字彩棚、彩门。当钦天监宣布吉时已到,皇帝穿礼服、乘舆去慈宁宫拜谒皇

    太后。慈宁宫中亦陈设皇太后仪驾。谒皇太后毕,皇帝回太和殿、登宝座。

    其时鼓乐齐鸣。乐毕,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

    为皇后。兹当吉日良辰,备物典册,命卿等以礼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

    听宣后,即率队携皇后金册、金宝、仪驾、冠服出太和门,赴皇后府邸奉迎

    皇后。此日皇后府邸亦披红挂彩,粉饰一新。奉迎使至皇后府邸时,后父率

    子弟家人跪迎于门外,内务府官员派女官将冠服进奉皇后。皇后在内堂穿戴

    毕,由二女官引导至前厅拜见奉迎使,并跪受金册、金宝,然后登凤舆,随

    仪驾入宫。皇后凤舆中上下均铺有大红金绣云凤纹“囍”字铺垫,颇似民间

    的喜轿。凤舆后是浩浩荡荡的抬送嫁妆的队伍。嫁妆有金银珠翠、服装、家

    具等,常有数百抬之多。凤舆经大清门(今)、午门、太和门至太和

    殿阶下止,皇后降舆,再由命妇迎入坤宁宫与皇帝行合卺礼。

    (5)合卺礼

    卺即瓢。汉族古代婚礼中,将一瓠对剖为两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饮其一,叫做“合卺”,寓夫妻一体、相互敬爱之意。清宫合卺礼于大婚当天在坤宁宫举行。届时坤宁宫东暖阁被装饰为临时洞房,内设龙凤囍炕,炕上悬挂五彩百子帐,铺大红缎绣龙凤囍字炕褥和朱红彩百子被,象征帝后多子多福。行合卺宴时,皇后在福晋四人服侍下净面、穿戴礼服,乘礼轿先入坤宁宫等候,皇帝著吉服后至。帝后对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四名福晋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黄地龙凤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孙饽饽”和以“龙”、“凤”、“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

    为名的菜点;碗盘餐具多为金、红色并饰百子、囍字纹样。帝后进合卺宴时,还有结发侍卫夫妇于室外念“交祝歌”。这些都是为祝福帝后大婚吉祥、子孙满堂、夫妻美满而设。是夜,帝后同寝于坤宁宫洞房中,正式结为夫妻。

    (6)朝见礼及其它

    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即民间的拜见公婆礼。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后,故皇后朝见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后)而

    无公(太上皇)。这天早晨,皇后着礼服出坤宁宫,乘舆至慈宁宫,先向太

    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和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回坤宁

    宫。第三天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太后行礼。礼毕,皇帝御太和

    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大婚。皇帝颁诏,将大婚盛典晓喻天下。女眷如

    公主、福晋、命妇等则至坤宁宫向皇后行礼,以示祝贺。这天,皇帝在太和

    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与宴;皇太后在

    慈宁宫赐皇后之母及其女性亲属宴,公主、福晋、夫人和大臣命妇等与宴。

    至此大婚礼成。以后,皇后由坤宁宫东暖阁迁至东、西六宫中的某宫居住,

    是为“本宫”。

    皇帝大婚也是民间的喜庆日子。册迎皇后前后,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须穿

    红戴绿、张灯结彩,以示举国同庆。

    3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称“福晋”(按:清宗室之妻均称“福晋”。福晋,满语妻子和贵妇之意。福晋等级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晋、亲王福晋、郡王福晋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关系,有福晋和侧福晋之分)。

    皇子婚礼主要有指婚、纳采(早期称“初定”)、奉迎、合卺、朝见、归宁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与皇子福晋之父至乾清门东阶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与皇子某为福晋”。福晋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礼谢恩。此后,皇子择吉日、身着彩服去福晋家拜见其父母。

    纳采礼品由内务府派员筹备并送至福晋家,有:金约领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个、金钏4个、金衣钮100粒、银衣钮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张、制帽用貂皮3张、制被褥用狐皮250张、水獭皮7张等。此外,赐

    福晋父金、银、狐皮、貂帽、金带、佩饰、靴袜及马1匹;赐福晋母金珥、

    狐皮袍、獭皮和马1匹。福晋家设宴款待送礼官员。

    成婚前一日,福晋家将嫁妆送到皇中预先布置。嫁妆规格虽较皇后

    入宫要低,但也奢华非常,远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谓“开箱礼”。此系

    满洲旧俗,即在嫁妆开箱之后,福晋要先向皇帝、皇后进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礼曾长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为示“黜华崇实之意”,

    清宣宗旻宁下谕禁止,此礼遂停。

    婚礼这天,皇子以蟒袍、补服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处依次

    行礼;如果是妃嫔所出,还要再给亲生母亲行礼。同时,内务府大臣率属官

    20员、护军40名至福晋家奉迎。福晋入宫后至皇与皇子行合卺礼。命

    妇唱“交祝歌”、进合卺酒。饮毕,诸人皆退。是日皇张幕结彩,设宴

    招待福晋父母及亲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妇均须与宴祝贺。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晋依次去叩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谓之“朝见

    礼”。

    婚礼后的第9天行“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皇子偕福晋至福

    晋家拜望福晋父母;福晋家则设宴款待一对新人。一般于午时(中午12点)

    以前宴毕,皇子偕福晋还宫。至此,皇子婚礼结束。

    4公主出降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公主出嫁又称“出降”、“下嫁”或“厘降”;额

    驸娶公主则称“尚”某公主。因为公主是“金枝玉叶”,地位比其夫(额驸)

    要高。

    公主婚礼主要由指婚、纳彩、出降、合卺、归宁等礼仪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将所选额驸带至乾清门东阶下,宣旨:“今

    以某公主择配某人。”额驸跪拜接旨。指婚后,额驸家择吉日向皇家行纳采

    礼(又称“一九礼”)。届时额驸送彩礼至午门外恭进。据《大清会典事例》

    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前,彩礼为“驮一、马八”;后改为“羊九

    只”。纳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悬彩设宴,款待额驸及其男性族人。

    额驸等先至慈宁宫外向太后行礼,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礼,然后入宴。席间

    演奏吉祥乐曲。宴毕,额驸等还要到皇外向皇后行礼。同日,太后在慈

    宁宫宴请额驸族中女眷,皇后率皇贵妃、妃嫔等与宴。

    出降前一日,内务府官员率銮仪校抬送公主嫁妆至额驸家,额驸要率族

    人于乾清门外行三跪九叩礼迎接。嫁妆送到后,由内务府管领命妇负责陈

    设。随同嫁妆送至额驸家的还有一名“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小姐之意)。

    试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于宫女中选择精明貌美者充当,任务是在公主出降

    前先行与额驸同床试婚,以查验额驸有无隐疾和性生活情况等;试婚后即遣

    人将查验结果回报宫中。如无异常,公主出降便按期举行;反之,则另议。

    试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后一般留作额驸的侧室,少数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试婚

    之仪是清宫特有的习俗。此举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贵族禁行。

    公主出降这天,额驸家将准备好的“九九礼”抬至午门恭纳。礼品为鞍

    马18匹、甲胄18副、马21匹、驮6匹、宴桌90席、羊81只、||乳|酒和黄

    酒45瓶。受礼后,皇帝、皇太后分别于太和殿和慈宁宫宴请额驸家男女族

    人。但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礼及筵宴均被废止。

    准备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时到,先至皇太后、皇帝、皇后前依次行

    告别礼;如系妃嫔所出,再向生身妃嫔行礼。然后,公主在命妇引导下升舆

    出宫,赴额驸府邸。公主乘舆由内务府校尉抬行。其前有仪仗开道;其后,

    送亲福晋、夫人、命妇等乘舆随行;最后是护送的骑马军校。送亲队伍浩浩

    荡荡。至额驸府邸后,额驸父礼男宾于外厅,额驸母礼女宾于中堂,公主与

    额驸于洞房行合卺礼。礼毕众退。

    归宁是婚礼的最后一项仪式。婚后第9日,公主偕额驸入宫拜见太后、

    皇帝、皇后等,依次行谢恩礼。其日宫中少不得还要大张筵宴,热闹一番。

    (三)清代民间丧葬习俗

    民间对死亡的重视不亚于对诞生、成年、婚姻的重视程度。它的重要性

    不仅表现在它是人生历程的终结,而且更表现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

    开始。死亡不过是的终结,人的灵魂是永生的,灵魂离开了旧有的,

    寻求新的生命载体。这一载体或许是物,或许是新生婴儿,或许是鬼,或许

    是天上的精灵,所以,为了使灵魂重获新生,人们对丧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礼

    仪,更神圣的祈祷,更奇异的爱。

    清代,流行的主要丧葬方式为土葬,因此土葬礼仪习俗更具代表性。

    1丧葬俗制

    清代民间丧葬习俗已十分繁缛,并形成了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送终、落地、报丧、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等。各地区又因地而有些差异,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在这里,我们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区流行的丧葬习俗做一详细描述1:

    1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91页。

    (1)候夜

    当长辈病情加重时,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谓之“候夜”。假使某家长辈病重,而无子女守候于身边的,其子女就会被邻里视为不孝子女。

    (2)送终

    当病人即将咽气时,其家中无论大小,都必须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着病人咽气。当病人一断气,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绽、锡箔之类的东西,称做“烧落地纸”。富人家还要烧包袱、雨伞等等,还要请和尚念“开路经”、“往生咒”,边念边给死者换衣服。死者所换衣,要改成明代服饰。除外,家人还要拿三枚铜钱,分别放在死者的两手心和口中,俗称“含口钱”。

    (3)落地

    当为死者更换好衣服后,马上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落地后要将其抬至堂左侧摆好,再在死者脸上盖上一张纸,尸体覆盖被单。尸体旁边要点盏油灯,摆上香碗,碗中烧一大把香。有的地方还供一碗饭,饭上放两只剥了壳的鸡蛋,插几柱香。死者睡过的席子、稻草,这时都必须拿到村外烧掉。

    (4)报丧

    人死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

    (5)戴孝

    死者为长辈的话,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为5种:第1种名为“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以示无饰。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斩衰”,服制三年。第2种名为“齐衰”,用粗麻布做成,缝边,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孙都穿“齐衰”,服制一年。第3种名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较齐衰的布质细,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个月。第4种名为“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个月。第5种叫“缌麻”,也叫“麻衰”,布质更细,或兼有丝麻,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参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个月。在服制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忌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6)落材

    到了晚上,尸体便要从门板移至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

    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边放边讲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钉棺材盖,俗称“盖棺死钉”,再在外面糊上棉纸。

    (8)立孝堂

    将封材后的棺材横着摆放,外挂一白布帘,谓之“孝堂”或“灵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则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饭时,都要盛饭菜供于棺材前。若有亲友前来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殡。

    (9)做道场

    立孝堂后,死者家属要请道士超度亡灵。道场上挂满“十殿阎罗”、“三尊大佛”图像。孝子脚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着道士跪拜,并不断焚烧锡箔、纸钱。

    (10)做七

    人死后,7天为“一七”,到49天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阎若璩《潜丘劄记》中载道:“今人以初丧四十九日,居于柩侧,谓之七七。”民间认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道士来念经做七,烧香烛,化纸钱。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11)出殡

    幡幛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人数可多可少,声势亦可大可小,这要由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决定。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馒头。

    (12)安葬

    棺材抬至坟前,八仙们(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俗称“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把棺材放入墓学x内,由道士一人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墓学x分为“熟墩”、“生墩”、“石墩”,还有茅坟。

    送殡人返回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道士还要到每间房去“赶煞”。

    (13)点主

    这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牌位前,摆香案,吹奏哀乐,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包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酬以重礼。

    (14)圆坟

    死者葬后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坟上添土、奠纸、举哀,俗称“圆坟”。之后,要围绕新坟哭绕三匝后归家。

    2苗族丧葬习俗

    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汉族的相比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异

    的部分,这里仅以苗族丧葬习俗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的丧葬仪式由该民族的巫师主持。

    老人寿终,苗族视其为“最大的悲恸”,全寨都来帮忙,亲戚朋友都来

    吊唁,在老人咽气时,全家人必须围在死者周围哭泣,《清一统志》载:“丧

    则环哭尽哀”。接着为死者梳头、洗尸、更衣,把尸体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

    铺边。停柩时间不等,可一天,也可数天。

    黔东南一带要把尸体、棺材分别运到墓地后入殓。从江地区要待老人死

    后,现砍木材到地学x里镶成棺材,用“丧桥”(像担架似的)将尸体抬到学x

    地装入棺内埋葬。儿子、女婿必须送一幅垫尸布作为殉葬物,还有的人家送

    几钱纯银。

    坟地选择亦很讲究,依汉族堪舆家风水说,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

    采用顺葬的方式,脚朝前,头在后。

    丧葬习俗中以为老人“砍牛”最为隆重。老人死后,要杀牛祭奠。在巫

    师做法事后,还要指定一头“鬼牛”,于几年后再杀以祭奠。

    除外,据《乾隆志》载,苗族丧俗中还有“鬼堂”,“黑苗,人死殓后,

    停于寨旁或至20年,合寨共择一期,百数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

    堂。刻男像,。不令女人入见。遇鬼延鬼师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铜锣开道,而是吹芦笙开道,送葬。

    苗族对夭殇、凶死、产死的丧俗不同于寿终丧俗。凡产死和麻风病亡者

    都要采取火葬。夭殇、凶死者的尸体不得入家族坟地,只能在乱坟岗草草埋

    掉,未有隆重的葬礼。

    3丧葬习俗中“纸”的文化意义

    当我们稍微留意一下的丧葬习俗的方方面面,会发现“纸”在整个

    丧葬习俗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后,要烧落地纸;死者的脸上要盖一纸;前往吊唁的要为死者准备

    一份纸火;做七时要烧纸钱;出殡时,有专职撒纸钱者,最多可撒纸钱百余

    斤;圆坟时,家人仍要奠纸。

    在晋中地区,清末流行的丧葬纸扎,不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而且也

    可作为丧亲之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

    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

    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

    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

    地方言,“岁纸”读作“xuzi”,即“岁纸”谐音词“续子”,以象征招魂,

    繁衍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抱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

    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

    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

    的颈圈上),以期婴儿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

    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

    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

    一同拿到坟地焚烧1。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

    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

    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

    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

    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

    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

    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

    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1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

    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

    “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

    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xx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

    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

    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

    “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

    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

    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

    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

    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

    (2)剪发与留发放发

    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

    (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

    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

    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

    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

    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

    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

    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

    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

    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

    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

    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

    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

    为父母留发100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

    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

    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

    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

    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

    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

    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

    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

    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

    (1)丧仪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

    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

    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

    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

    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

    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

    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个月。

    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

    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

    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

    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月内不得

    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

    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日照常办公;至27日后除

    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

    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

    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

    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1)堪舆

    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蟹)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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