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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红第21部分阅读

    捕红 作者:肉书屋

    要不,你们也喝喝看。”

    话没有说下去,才喝下肚子的那点热汤,有了奇怪的反应,似乎我喝下去的不是普通的汤水,而是星星点点的火种,将某一段肠子点燃起来,烫得令我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还好那感觉仅仅维持几秒钟,很快恢复了常态,我端正一下姿态,正想再次开口发问,火星又卷土而来,这次我坐不住了:“这是什么见鬼的汤,里头加了什么。”难怪他们没一个人去喝的,莫孤烟,你存心害我是不是。

    “这汤是特意加了料,特意给你喝的。”白苏岸总算是从那小白瓷碟子里移出了眼神,很认真地看着我,“你不用瞪我,在你喝之前,我已经喝了大半个月,其中有十天喝的还是实验品,肚子里头一会儿是火,一会儿是冰,能折腾个半宿,经过我的牺牲,你喝的绝对是成品,而且立竿见影。”

    我明白了,这汤里加了药材,如果美其名曰,便是替我化解开体内最后那些毒素。

    顾连山在白苏岸身上经过反复的临床试验,现在轮到另一受害者来继续。

    “你方才问的是,我找你来这里做什么。”顾连山终于正视到我的问题,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

    我连忙点头,双目炯炯地看着他,反正绝对不会只是来请我吃喝几顿药膳的。

    “此事说来话长。”顾连山脸上一片柔和,我怎么觉得他像是在同情我的意思,“要是从头说起的话,怕是能说一天一夜,不如长话短说,你不用这么紧张,慢慢将这些汤都喝下,边喝边听我说就是。”

    他这几句话,说了等于白说,我还是啥都没有听出来,不过我很听话地小口小口地继续吞咽,莫孤烟很是起劲,见我大半碗喝下去,立即又起身替我满上,还真别说,起初那种神经抽搐式的感觉已经荡然无存,五脏六腑被温和的一团气流包裹住,那气流明显还在缓缓地循环性流淌,行进一分,舒畅一分。

    “我要你去冒充一个人。”

    噗——

    嘴巴里的热汤直接喷在,正坐在我正对面的白苏岸衣服前襟上,他居然面不改色地掏出块帕子慢条斯理地原地坐着擦,这一滩一滩的水渍要擦到何时?

    “去换件衣裳再过来。”顾连山笑着摆一摆衣袖,见白苏岸起身退出,才面对着我这边,“你这不拘小节的性子,与你的相貌还真是不太搭调,不过也是,要是扭扭捏捏的小女儿之态,怎么能做一县的捕快,怎么能屡破怪案,又怎么能胜任此次的任务。”

    “顾大人,我人也在这里了,汤也喝过了,你给个痛快话,到底要我去冒充谁,做些什么。”我很是明白自己的处境,他们兜这样大个圈子,不过是两个理由,一是他们所要进行的事儿,保密性大,除了他们自己,只有我这个当事人能知道,所以才要假装我是被不知名的黑衣人抓走,失去了音讯,二是他们要断了我的退路,所有摆出来的姿态不过是为了暗示我,我已经是骑虎难下,答应也要答应,不答应也要答应。

    我乃鱼肉,身在砧板之上,任其宰割。

    顾连山的眼神愈发温柔:“那你的意思是,答应帮我这个忙了。”

    那个,我还有其他的选择权吗。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 22:莺歌夫人

    五天后。

    晴。

    微风。

    温度适中。

    我乘坐一顶软呢小轿,身上穿的便是那套百褶蝶恋花,细簪被换成玉蝴蝶的钗子,唇上擦了淡淡地胭脂,低眉垂目看着从裙摆下头露出的丁点儿鞋尖,玉红色的绣鞋也是一色的蝴蝶花型。

    轿子停了下来,我用手将轿帘稍稍拨开,露出细小的缝隙,我看得到外头,外头却看不到我,这样气派的院落,朱红色的大门紧闭,看门的人都不止一个小分队,个个脸上写着精明能干四个字。

    “轿子里头坐的是什么人,到了王爷府衙前,为何不下轿。”晴天霹雳式的一喝,我嘴角一挑,将轿帘放下来,无聊地翻着自己裙子,轿子前头那人不知说了什么,声音太轻,我是听不见的,然而,轿子再次被抬了起来,从旁边的侧门,小心翼翼地进去了。

    转了两个弯,轿子再次停下来,轿帘从外头被卷起,有小丫鬟早就候着似的,嘤嘤滴滴地朗声道:“姑娘,请下轿,到地了。”探进手来,好让我扶着,我将自己的动作放慢成平时的四分之一速度,一只脚先踏下来,再是另一只脚,轿子坐得有些久,脚下半真半假地虚晃了一下,看着更似头回出门的弱不禁风的模样。

    “姑娘,这里面不可行轿,请随我来。”她等我站稳了,开口道。

    我点点头,没有说一个字。

    走过十多步的小回廊。又是一道分花垂门,累累的花枝直压到人头顶上,我倒很是喜欢,多看了两眼,小丫鬟很识趣地垂手站在一边并不催人:“这株垂丝海棠。今年春末开到这会儿还陆陆续续冒出花苞来。繁盛极尽,王爷请人扯来两丈红绫裹了枝干。只说是喜事。”

    我顺着看过去,可不是。海棠从露出泥土地位置,用上好的红绫松松地兜着,一直延续到开花的位置,本来已经是满树鲜艳,再配着这红绫。叫人打心里头不爱都不行,还是淡淡地笑,跨前出一小步,小丫鬟马上明白我的意思:“姑娘,莺歌夫人一大早就盼着你来了,在屋子里头一直念叨着你的小名儿。“她掩口而笑道。

    绕过这棵海棠树,脚下出现一条小路,用浑圆地鹅卵石铺就,按着天然地颜色。还有不同的图案。我没有留神细看,耳朵边听到小丫鬟提声道:“莺歌夫人。姑娘带进来了。”

    厅堂中隐约坐着一个人,外头地太阳太好,叫人看不清楚屋内的情形。

    “快,快请进来。”这个声音真好听,软软地,糯糯的,像是在人的心尖,用小指的指甲轻轻搔着,用的力气很小,微微地痒。

    来之前,我觉得自己穿得已经很是正式,见到眼前这位,我才晓得什么是真正的华贵,才晓得什么是真正的美人,而且还是一位梨花带雨的美人,我还没来得及喊人,她已经伸出手臂将我拥在怀里头:“我苦命的妹妹,你怎么才到姐姐身边来。”

    顾连山大人,你的眼神有问题吗,我同这个美人的长相哪里想象了,她是标准的美人坯,而我呢,站在她旁边,她是细瓷花瓶,我是陶罐子,对,对,两者都可以盛水,或许还是陶罐子能盛得多些,可价值怎么可以等同而已。

    被这么个香喷喷的美人抱着,我连手脚该放哪儿都不会了,原本想好地说辞似乎这会儿也用不上去,只能呆滞地随她去,应该哭一会儿就会好地。

    果然,她哭得抽抽噎噎的,将我放松开来,执起我地手问道:“妹妹,路上可觉得辛苦,用过饭了没有?”

    “早时用了一些。”

    “这会儿都过了申时,巧儿,快,快让厨子挑精细的点心送些过来。”她忙不迭地指使着丫鬟去准备,一只手还不忘握住我的,到底是娇生惯养在王府里头的,那手柔若无骨,软地都不像话,我一时都没舍得放开来,“还有,铃儿去前头打听下,王爷今儿个什么时候回来。”两个丫鬟分两头去办事,送我进来的那个,还老老实实地站在旁边,她用眼角似乎才瞅见这么大个人,“是你送妹妹进来的?”

    “回莺歌夫人,姑娘进内院是我接应着,一路上,姑娘看了会儿垂丝海棠,还赞说好看。”

    我有那么说过吗,不过是多看了几眼而已。

    “是个伶俐的丫头。”她细点下头,手轻轻一抬,旁边自然有人将什么塞到丫鬟手里头。

    她欢喜地什么似的,就差磕头谢恩了:“蝶儿谢过夫人。”

    莺歌夫人的眉毛,缓缓地皱了起来:“你叫蝶儿?”

    “是,夫人,奴婢小名叫蝶

    “我这妹妹的名字,打小叫蝶舞,莺歌蝶舞,是不是很好听?”她明明是在笑,可冷意洌洌的。

    那小丫鬟立时俯身在地,用力磕头道:“奴婢不知道这位姑娘的名字,犯了重,请夫人恕罪,请夫人恕罪。”

    我站在一边,头都大了,这是哪出和哪出啊,莺歌夫人要是借我搬到富阳县用一用,对付贝姨那款类型的,应该很是奏效。

    “姐姐。”我想想还是开了口,“我没来王爷府时,她已经在了,算上时间,还是我重了她的名,让她起来吧,我不爱看人跪着。”其实是我更不喜欢自己跪着,可是来到这里,想不跪怕也难咯。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23:收买人心

    小丫鬟根本不敢起身,整个身子呈现五体投地的形状,小身板抖得像打摆子似的,所以说,这到手的赏金也不是这么好拿的,该躲着的时候,千万不要探头出来。

    “你打小就这么心软,这王府比不得家里头,你不能对别人狠心,别人就会对你狠心。”莺歌夫人一只手柔柔地搭着我的肩膀,面对着我的时候,眼睛弯弯,笑开了,“我们姐妹两个有十年没见面了,今天姐姐心里欢喜,也罢,也罢,饶了她,你说怎么饶呢?”

    十年不见,难怪了。

    “让她改个名字就好了。”我淡淡地说道,不晓得她是试探我,还是为了其他的,“姐姐,哪里有十年,你莫不是记错了?”

    她笑得更是媚态横溢,眼角都能滴出水来:“好,只听你的。”她视线落下来,瞅着小丫鬟,“蝶舞是我的亲妹子,如今住到王爷府里头,也缺人伺候,你改了名字以后就服侍蝶舞姑娘,听见没有。”

    脑袋在地上磕头磕得咚咚响。

    “那你说给她改个什么名字?”

    我的视线拉得很长,落在了门外头:“那就叫菊儿吧。”

    “府里头有其他丫鬟叫菊儿的没?”她俯下身子来问。

    “回夫人,回姑娘,没有,没有叫菊儿的。”

    “那就好,给姑娘准备的屋子在那头,你该知晓的吧,过去那边等着伺候便是。”莺歌夫人一直等菊儿爬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出去,走到看不到人影,才转头对我说,“妹妹,打小也就这么厉害。轻而易举地收买到一个人心。每次总是姐姐做恶人,你来做和事老。”

    我双手抱住她地一条手臂。摇晃着:“那是因为姐姐疼我,我小时候身体便不好。”

    柔荑摸上我的面孔。她看得很仔细,很仔细,连发鬓的位置都用指甲轻轻挑开来看过,那里应该有一颗小小的红痣,小到只有最亲的家人才会知晓:“蝶舞。你还是这么瘦,瘦到好似一阵风能把人给吹走了。”说话地时候,带着疼惜,毕竟是姐妹之间。

    要是早几个月被你看到,我壮得四肢发达,似乎有花不完地精力,你一定不肯认我,这么巧,因为那一场潜伏在体内的病毒。将我地大半健康都啃噬掉。顺便啃噬到我三分之一的体重。

    在总捕司那会儿,莫孤烟会指着我和小苏两个人笑得前仰后翻地:“你们两个以后不能面对面坐着。来一阵大点的风,你们两个纸鸢似的,扑啦啦飞走,我到底要救哪个好。”

    是,白苏岸与我得的是相同的病,我们两个同样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每天加班加点地喝那种顾连山大人亲自熬制出来,淡到能让丧失味觉地解药汤。

    “青廷,你留在这里只有五天,所以,即便觉得难吃也要坚持每天喝六次。”顾连山将厚厚一叠的资料放在我面前,“这些是收集到关于莺歌与蝶舞自小的东西,你多看几回,要是能都背出来当然更好。”

    我抓起一张写得密密的字,还没详细看,眼睛已经花了,苦着一张脸求饶道:“顾大人,这一张纸看完怕是也要一天了。”

    “怎么会,一张纸统共才几百字,谢天谢地,你原本就是识字的,而那个蝶舞也是识字的。”顾连山每次总是能将事情复杂简单化,再繁复的事儿到他嘴里,一句,两句话已经概括掉。

    “要我都看过,背出来也不是不能,求顾大人一件事。”

    “你只管说。”

    “找个人,把这些材料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横着替我再抄一遍,这样我看着省力。”

    顾连山奇怪地再问起,我只说小时候就有这个坏习惯,爹爹宠溺着我,也任由我为之,长大以后,看字少点的还好,要是这样堆积如山的,一定要横着看才行。

    他也没有说相信还是不相信,只扬一扬手道:“小莫,你过来,就爱那个这些都按照洪姑娘地要求另外抄写一份。”

    莫孤烟急得呱啦呱啦地:“为什么是我来抄写,白师兄不是也很空闲没事情做吗,大人怎么不找他来写,他的字比我地还好。”

    顾连山轻轻一咳。

    莫孤烟立马收声。

    效果惊人。

    “你怎么忘记你白师兄练的是谁的字,让他写的话,洪姑娘怎么看,所以觉得还是你比较合适,当然小苏也不能闲置着,洪姑娘看到眼睛酸疼,或者吃饭喝水的时候,你拿一些她还未来得及看的,在她旁边念给她听即可。”他老人家的打算是,这五天的一百二十小时,分分秒秒都必须详细利用。

    毕竟,五天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一些。

    大幸的是,两姐妹分开的日子已经颇长,有些细节,姐姐也应该记得不太清楚,只要我到时候能随机应变,问题应该不大,而且顾连山向我保证,府里头另外还有接应我的人,我不会有任何的生命危险。

    我听了真的想笑,王府里头,后院藏娇之中,能有什么生命危险,如果扮得不像,扮砸了事,大不了,我拍拍手走人,他们又去哪里找这样一个蝶舞的人去。

    顾连山的笑容高深莫测:“清平王府若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这般容易,我们也不用大费周章地弄一个你来,乔装着送进去了。”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 24:鬼画符

    白苏岸真配合他师傅老人家的叮嘱,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宽大的衣袖里安放着一页一页莫孤烟才抄出来的字,有些还没有干透,他拿起来,迎着风,吹一吹,但是墨迹还是无可避免地沾到衣料上头,幸好这里的墨汁不臭,我抓着他的衣袖过来,凑近鼻子闻闻,不但不臭,还混合着淡淡的竹叶香气。

    他眯起眼瞅着我:“大人用的墨汁是特制的,不会有那些奇怪的味道,你看得时间长些,闻久也不会难受。”

    “你的字有什么特别之处?”小莫的字很端正,非常适合中学生临摹用的字帖,没有任何花哨。

    白苏岸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洪姑娘,你可有看到我爹爹写字。”

    “那倒是没有。”白老爷子没有在我面前开过房子,我都是直接喝煎好的药。

    “这世间,有一种人写字,除了是做同等工作的,其他的人都看不懂的,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由古至今,从大夫到医生,每一个的字都是鬼画符,唯一的区别是写得好看些的鬼画符,和写得难看些的鬼画符,仅此而已。

    “我的字打小便是爹爹亲手执笔教的,所以……”他没有再说下去。

    “今天已经连着看了四个多时辰,便是墨汁再香,字再漂亮,眼睛也吃不消。”我在走廊的长条青石凳上坐下来,

    白苏岸坐在我的旁边:“你闭会儿眼,我念给你听。”

    不然,还能怎么办,我歪着头,靠向另一边的立柱,风里头四散飘飞的还是那种香气浓烈的碎花,闭着眼睛也能够闻得见,白苏岸的声音背起书来很好听,好听地让我昏昏欲睡,立柱枕头好像硬了一点,我的脑袋在半梦半醒之间,尝试着向另一边歪去,虽然也有些硬,不过多了柔韧性,脑袋安置起来要舒服地多——

    莺歌夫人,本姓花,小名莺歌,家中只有一小妹,名蝶舞,姐妹相差六岁,感情甚佳——

    花家主母女红上佳,两女自幼爱穿彩衣,大女儿衣服中绣有黄莺,小女儿衣服中绣有彩蝶,莺歌夫人入府后仍不能改去此习——

    蝶舞自幼身体羸弱,不喜甜食,忌辛辣。

    一句一句,潜入睡梦,细润无声。

    “妹妹在想什么?”我扭过头去,看到的是莺歌夫人凑近来的俏脸,“是不是路上乏累,有些个走神。”

    “是,从前未曾走过这么远的路,连想都不曾想过,若不是……”若不是花家长辈在半年里头,前后因病去世,她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头,等一门合适的亲事才对。

    莺歌夫人让我在原地转了一个身:“进府之前,那些都已经拿去了吧。”

    “是,这规矩,我还明白。”她所指的是那些为父母戴孝时带的白花,脚上穿的白鞋。

    “嫁入王府后,我已经不再是花家的女儿,连为父母送终尽孝都不能够,原以为我一个人的荣华富贵能给花家带来孰多的尊荣,可是如今爹娘都不在了,还要哪些东西合用呢。”她看着我,这一次是真的要掉下眼泪,盈盈的一层光,终究是忍了下去。

    前头出去的丫鬟,已经捧来了吃食,她拉着我在桌子前坐下来:“不是正餐的时候,只能用些点心,等晚上,再多给你做些小菜,姐姐还记得你爱吃的那些。”

    我坐在她正对面,四个小碟分别是杏仁酥,四鲜烧卖,枣泥糕,蝴蝶虾卷,两甜两咸,另有一碗鸡汤龙须面,黄橙橙的汤头上飘着碧青的菜叶,她替我先夹了一块枣泥糕,还没递到我眼前,我的眉头先皱起来。

    “我倒是给忘记了,妹妹不喜欢吃甜食。”她的筷尖一转,将枣泥糕留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头,“不过以后在王府不比在家里头,除非只有姐姐在场,不然的话,即便是不爱吃,也不可做出样子,大不了回来再补吃其他的,明白没有。”

    我默默地将筷子又伸到她的小碗里,将枣泥糕给夹了回来,放在口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倒是又香又糯的,枣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块吃了下去。

    她赞许地托着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点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点。”筷点才伸出,我犹疑了,莺歌夫人,她喜欢吃的口味又是哪种,我在这关键的时候,居然给忘记了,虾卷看着漂亮,可万一她不爱吃虾呢,烧卖里头裹着的馅子,一时右看不明白,结果一只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这道杏仁酥是王爷最爱的。”她才说完半句,我已经夹起一个递传给她,“我一直不爱吃杏仁,妹妹想必也还记得。”糟糕,我的动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点,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我怎么觉得都是陷阱来的,“后来,跟着王爷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欢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医也说,杏仁补身,对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吃下小块的杏仁酥,后背上觉得凉飕飕的,才过招这么几句话,差一点,差一点就露出破绽来了。

    好险。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 25:爱妾

    “夫人,王爷回来了。”这个叫铃儿的丫鬟急匆匆地跑进屋子,凑到莺歌夫人的耳畔低语道,低语是一种习惯,倒并非是为了避着我,至少我还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听进耳朵里去,“正在前头更衣,夫人要不要理一理妆容。”

    “好。”莺歌夫人缓缓起身,在我手背上一抚而过,“妹妹,你慢慢吃,我换件衣裳再过来陪你。”

    我是一口食物正半咽在喉,说不出话来,她倒是风姿摇曳地走了,留下我,还有两个面生的丫鬟木头人似的站着,这要是王爷先过来,瞧见个陌生人坐在爱妾房里,还不知是什么反应呢。

    爱妾。

    取掉爱字,只有一个妾。

    好听的称谓,莺歌夫人,不过是因为她不是王爷的大房,再宠再喜欢,她的身份永远是比正室矮下一个头的小老婆。

    不过,她比寻常人幸运一点,清平王爷的正王妃已经去世好几年,上头没有大的压着,虽然名分上不太好听,其他的也就都差不多了。

    不过,有件事儿很明显,正牌的王妃绝对不会因为王爷下朝归府而要去特意换一身衣衫,画一个更美的妆,她还是走的以色侍人的老路子,而我呢,便是她世间唯一的亲人,因为父母都不在了,选择投奔亲姐而来,开始寄人篱下的日子。

    在总捕司的最后一日,我想起要紧的问题,赶到顾连山面前,直言道:“顾大人要我冒充的便是花蝶舞对不对。”

    他从满桌的案卷中,抬起头来,静静望着我,像是早就猜测到,我会来问。

    “如果,我能冒充花蝶舞,那她本人又在哪里?”

    顾连山将手中的毛笔搁置下来,沉声道:“我以为你早该想到答案的,不是吗。”

    我脑中轰地一声,其实开口问之前,我已经隐隐了解,想听的不过是个确切的答案,他没有给我答案,却给了我一个落实。

    我安静地从他办公的屋子退了出来,不需要再问得更加详尽,问得太多,难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人而已,白苏岸其实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我进去,又看着我退出来:“小莫又才抄好几张,我念给你听听,那么多的材料,想要囫囵吞枣地全部背下去怕是来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风口处,宽大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瘦。

    “怎么站在风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却被他反握住,两个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会说我,自己不还是站在此处,风大有风大的好处,墨迹干得快些。”

    我想挣脱开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紧:“你不记得小莫说的,要我们两个仔细别给风吹走,其实有个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们两个要是拉在一起,就吹不走了,不是吗。”

    我真没好意思再挣一次。

    香气袭人,把桌上好吃的味道都给抢走了,我将筷子慢慢放下来,莺歌夫人已经换了身鹅黄的新衣,袖口裙摆都描了金线,前头看看倒还好,她袅袅一转身,背后是整幅的百鸟朝凤图,满目各色的鸟雀,只缺了栩栩如生,那只圣鸟凤凰。

    在她心里头,怕是早已有了凤凰的人选。

    她原先的妆容已经很是精致,我也瞧不出她又多整了那些位置,不过眼睛不似方才的清亮,眼尾处被加重了颜色,媚态更盛,唇上的胭脂也换了个更加鲜嫩可口的,她笑盈盈地问我:“妹妹,看我这样可美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美,姐姐好似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甚至比我印象里的还要更美。”

    她扭着腰笑,将脸儿在我脸颊上轻轻一贴,又放开,皮肤真正是又软又滑,如此尤物美人儿,我是男人,我也喜欢。

    “远远都能听到莺歌儿的笑声,是什么事情让我的美人儿这般痛快。”莺歌夫人的身子正好档在我前面,我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进来的这个男人,只听到了他的声音。

    身边的丫鬟已经都自动自觉的跪下地去,我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学样时,莺歌夫人已经娇笑着迎了上去,半个人都窝在对方的怀里,手指头绕着衣袖:“我有和王爷说过,这几日,我的妹妹要过来王府暂住,王爷怎么给忘记了。”半是娇嗔半是撒娇的,“蝶舞,还不快来见过王爷。”

    我那两个可怜的膝盖今天是躲不过去了:“民女花蝶舞拜见清平王爷。”动作慢点儿再慢点儿。

    “都是自家人,又是在府里头,务虚多礼。”清平王爷果然如我所愿,及时开了口,“以后也不用多礼,你姐姐时常在我耳边絮叨你,虽然没有见过,倒像是熟人一样的了。”

    两个人真是天生一对,都这么会说话。

    我再乖巧不过地低身行礼:“蝶舞见过王爷。”跪是不用跪了,这礼数还是必须的。

    “姐姐是美人儿,妹妹也是美人儿,偏偏这样一对妙人儿还都姓花,花莺歌,花蝶舞,取得名字真是合配这样的人品。”王爷今天的心情应该也很好。

    我不露声色地退一小步,抬起眼来,看着眼前人。

    清平王。

    赵渲。

    当今天子的亲弟。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 26:人间富贵花

    王爷穿的比我的那位姐姐可低调多了,衣服料子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颜色很素,衬得他的肤色更白,面如冠玉一般,眉眼清秀,这么几眼一瞧,真是没有王爷的架子,更像是个读书的公子。

    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有转回到身边人那里去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和莺歌夫人是相似的。

    只有我自己不觉得。

    她是人间富贵花,我不过是乡村小径中,一朵不知从哪里飘来,落地生根的雏菊。

    “你替妹妹准备好住哪里了没有?”他微微俯下头说话,脸上带着温柔的表情,那一刻看起来再真实不过。

    “王爷前天个不是答应把听风居给她暂住,听风居离我这里很近,相互有个照顾,而且那里地方不大,不会招人闲话。”莺歌夫人依偎在他怀里,细细地掰动自己的手指,每一根纤白的手指都染着鲜红的丹蔻,我偷偷低头溜一眼自己的手,指甲都是剪到最短,方便做任何事情。

    王爷轻柔地将她的手握住,嘴角扬起恰当好处的弧线:“你一向行事极有分寸的,听风居果然不错,吃过点心以后,让丫鬟送她过去吧。”最后一句,嘴唇已经隐在莺歌夫人的发鬓之中,姿态暧昧至极。

    我目不斜视地将口中的食物几口咽下肚,站起身向两个纠缠一处的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能看见。按照辈分上算来,他们是我的姐姐和姐夫,原先我还在担心,姐妹相见,太过亲密。多少会露出马脚。这会儿一看,真是白白担了这份心。近十年未见,谁与谁地心之间不是隔了重重的几层纱。撩开一层,还有一层。

    每一层都是不能透光的。

    莺歌夫人背对着我,却像什么都能看见,衣袖挥动:“铃儿,送蝶舞姑娘去听风居。”

    我抿一抿嘴。还是没有说一个字,有些时候不说话能让他人放淡戒心。

    快步跟着铃儿离开,听风居真的是很近,一条小石子路,不过十来米,铃儿停在门口,沉着脸道:“姑娘,便是这里了,以后你住在这里。不能随意出来走动。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可以差丫鬟出来通报。服侍姑娘地丫鬟本来是另一个,不过刚才既然姑娘自己挑选了一个,以后便是她服侍姑娘,若是姑娘觉得不好,等夫人来了,自个儿同夫人说就成。”

    我站在那里听她说完长长地一通,才抬起眼来笑道:“多谢提省,以后还要多多关照才是。”没等她说一个不好,我已经摸手过去,将物件塞在她的手里。

    铃儿地手指微微动一小下,脸上的神情是没有多大地变化,不过说话的言辞间放得和缓许多:“也不知道姑娘家里头是多少人服侍的,但是王府有王府的规矩,要是那一个不够用,我偷空也会过来看看。”

    我嘴角含笑,只一味听她说着。

    铃儿留神看一眼自己的手心:“没有其他事儿地话,我先回去了,王爷在,怕是要多使唤人。”

    “好的,有空过来坐坐。”我目送着她离开,反正给的那些也不是我自己出钱,乐得大大方方的,其实不过是要这些丫鬟都知道一件事儿,花蝶舞的的确确是投奔亲戚,寄人篱下,可并非说住在别人家的都是寒酸之辈,不过是因为唯一的亲人在此,才住到此处,到底是王府的丫鬟,她仅仅瞟了一眼,已经知道手里被塞地是好东西。

    这听风居,可真是小得不能再小地了。

    莺歌夫人要做出一派贤良之姿,只能委屈我这个亲妹妹了,难怪方才清平王爷直夸她做事有分寸,这分寸就是分寸在自己人头上了。

    “姑娘,你回来了。”那个被改名叫菊儿的丫鬟,努力对我笑着,“屋子里面已经打扫地干干净净地,姑娘不用只站在门前,仔细被风吹着受凉。”

    “你原先在哪里的?”不过就是眼睛看到这么大一块地方,倒是被打扫地纤尘不染的,我走进去,随口问道。

    “我原先是王妃身边的小丫鬟,做做粗活,并不进里屋的。”她见我不像要为难她的样子,倒是照实了说的,“王妃在的时候,我年纪还太小。”那便是说,她待在王府的时候,也并不短了。

    进了一重门,豆腐干大的厅子,左手边是睡房了,我并不介意地往床沿边一坐。

    “这地方见着是小了点,姑娘先住几日,莺歌夫人一定会为姑娘换件大点的住。”她见我不出声,约莫是错以为,我住不惯小地方,有些动气。

    “地方小有地方小的好处。”我又是坐轿,又是见人的,到她面前反而放松下一些来。

    “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菊儿不明白。”半天功夫,连名字都被改了。

    不过,你还真不用放在心上,我也是被改了名送进来的,大家彼此彼此。

    “我身边统共你一个丫鬟,地方小,你打扫起来方便得多。”看来,即便是晚上,两个人也是要住一间屋子的,我睡床,她睡对面的小榻。

    菊儿,她是不是有人特意布下的某个眼线,让我是时时刻刻不能独自行事,所有的行动都掌控在其手中呢,我貌似不经意地看看还是局促绞着手,站在桌子边的人儿,“这屋里以后,只我们两个人,你不用太过紧张,免得弄得我也紧张起来,随便些的好。”

    “是,姑娘。”她小心翼翼地看我一眼。

    “我有些乏了,想先休息下。”被褥都是全新的,粉色的被面,绣着两朵菡萏。

    菊儿识趣地退出去,替我将门关上了。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 27:你最合适

    我的手缓缓摸着温凉如水的被面,这一路进来还算顺利,没有人怀疑过我的真正身份,不知道顾连山大人前期工作是不是做了一大把,各个环节都替我张罗到家,又或者是王府的人涵养特别好,即便是心里头藏着怀疑也不会明摆明地说出来。

    他们会暗暗地观察。

    眼睛在窗台前缓缓一抹,这么薄的窗户纸,外面又能藏得下什么。

    再何况,是你们要防着我,可不是我要防着你们。

    这样一想,我安然了,将外衣一宽,吱溜钻进被子里头,薄薄的新棉花,松软松软的,在轿子里头被震到内伤的位置都被它们安妥地包裹住。

    结果是天还没有暗,我这个才进府的外头人,活像没有心事似的,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屋子里头一直是很安静的。

    等我睁开眼睛时,有种恍然不知身在何处的错觉,摸着黑想坐起来,却发现找不到脱下来的鞋子,弯着腰在地上摸来摸去的,手好像碰在什么地方,发出很大的声响。

    “姑娘,你醒了?”门从外头被轻巧地推开来,菊儿掌着灯,走进来,将台前的灯一并点燃,我才发现鞋子被踢到床铺下头,离刚才摸的位置不过是两三公分的距离,真见鬼了,明明我记得睡前是好好放在床前的。“才醒过来,以为还在家里头,不太习惯屋里头的摆设了。”我笑着将鞋子套上。“睡着时,觉得很静,你一直坐在外头吗?”

    “姑娘大概是真的累到,方才有人送翻过来,还说了两句话。姑娘睡得沉才什么都没有听见地。”

    “是。一路上只想着能早些看到姐姐,还不太觉得。真见着了,吊着的那些个精神头都给放下来。人自然而然觉得乏了倦了。”我拢一拢头发,问道,“我都睡迷了,这会儿是什么时辰?”

    “姑娘才睡了半个时辰。”她伶俐地去取了梳子来给我,“姑娘带来的那些衣服箱子都已经都送过来了。姑娘要不要先看一看。”

    “不用看,等一下拿出来,该放哪里便放哪里。”不过是寻常的衣物,我都没放心眼去记下过,到底有些什么,“我还以为自己睡了很久,好似做着不会完的梦,原来才不过天黑。”

    “姑娘,趁饭菜还热腾。不如先用饭。”她很是卖力地已经拖进一口大箱子来。“姑娘,你先看看。要怎么收拾。”

    我用手按按腹部,下午地点心是不错,可惜才吃到两口,王爷已经回来,只能草草收场,既然是饭菜单独送过来,那便表示,我以后并不用痛莺歌夫人一起用饭,也就是说,我能再看到王爷地机会其实少之又少。

    皱皱眉毛,那时候,我与顾连山大人的赌约,不知道我会不会输呢。

    “洪姑娘,我要你去冒充一个人。”顾连山地表情好像在说让我去倒一杯水来这么简单。

    我骇笑着看他,从落脚到这里起,我一直在冒充着另一个人,不过是才适应过来,你又要我去冒充另一个人,我又不是spy的高级玩家,对角色扮演类地任务,不敢兴趣。

    “如果,这次行动顺利,我会去面圣请命,调任你到总捕司任职。”他喜欢将屋子的窗户都打开,似乎印证着,他办公之所,头悬正匾上的四个字。

    光明正大。

    徐徐的风从各个角落吹进来,吹得人头脑清醒,心里舒坦。

    “总捕司的捕头,一个月地俸禄是十二两整。”

    状似漫不经心的某人在这句话以后,慢慢地抬起头来,双眼明亮地看着他:“顾大人,我没有武功,这一点,你该比任何人都要来得清楚。”

    “你以前是有武功的,我替你行过脉,不知是什么原因,你的武功暂时行驶不出来,不过你这次要冒充的人,她也压根不会武功,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个。”

    那个,我担心的是这个吗,顾大人。

    “如果,你觉得没有武功很难胜任总捕司的捕头一职,那等你回来,我会在一个月时间里替你找回你失去的那一部分。”他的每一句话总是能踏到最准确地点上,叫人根本无法去拒绝,“也或者,我可以收你为徒,重新教你武功,有些事情,并不像你想象地那么难。”

    “不知顾大人要我冒充地人是谁,冒充以后,又要我去做些什么。”虽然没有直接答应下来,不过我的态度已经明显松动。

    “很简单,很简单,替我去找一份证据。”他说得云淡风轻,然后起身,亲手为我斟了一杯清茶,“拿到证据以后,你便可回来。”

    “既然那么简单,那一个月时间应该够了吧。”不知是不是那杯茶太香,或者是顾连山大人地动作看着太养眼,我居然都没有真正问清楚,已经自己报出了数字。

    他轻轻摇一摇头:“我给你两个月时间,两个月内,希望你有所成。”

    “为什么要派我去?”我喝空的茶杯举到他面前,还要来一杯。

    他没有推辞,又替我倒好:“因为你长得很像。”等我将杯子举起凑到嘴边,一口茶还含在口中,他继续说下去,“还因为,前头派去的两个乔装的高手捕快,都已经不明不白地死于非命了。我被热茶呛得结结实实,咳得撕心裂肺,手指头指着他,却半个字都反驳不出来。

    他一脸正气地看向我:“所以,我觉得你是最合适的。”

    捕红第二卷 第三卷28:都城里首屈一指

    晚饭的菜很简单,一小碗米饭,配两碟子菜,南卤排骨和油泼如意菜,还有汤罐里头盛着菌子鸡蛋汤,我先每个挑了一筷子吃,到底是王府的厨子,做出来的火候和小菊做的自然是不能同等而言,味道咸淡都是刚刚好。

    配合着里屋,菊儿不小的动静:“姑娘,衣裳都放在橱柜中了。”

    “嗯,好。”反正统共才那么几件,也没准备要住很久。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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