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本尊已经进过学,正准备当年的秋闱,”魏良摇摇头,这个关系他也想过,“可偏偏我穿了来,我怎么可能会去乡试?没办法,只好设计被老爷子赶出来。不过,本尊的记忆我还是保留了许多,他的启蒙恩师姓黄,是个屡考不中的落魄秀才,前年乡试的时候终于中了举,一路考过去倒也顺畅,最后升到外省做学政了,如果能联系到他,估计还能帮帮忙,可惜……”
魏良只知道恩师去了外省,可具体哪个地方,他也不知道。如果想打听吧,又怕传到魏家再生什么事端,唉,只好先这么将就着。
“嗳,你觉得杨知县怎么样?”
胜男想到这些天衙门的动静,自从杨知县来了以后,衙门里的人都老实了许多,担心新知县的第一把火烧到自己,可等了十来天,杨知县却没有任何动静,太奇怪了!
“不好说,但直觉告诉我,他绝对不简单。”
同感,胜男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他能动起来,大家便能从一些细节中推敲出新知县的脾气,可就怕他不动呀,想找切入点,都无从下手。
“魏公子,魏公子!”官道上跑来一匹马,马上端坐着一个小捕快,他正冲着魏良和胜男而来。
“是谁?”
胜男的活动区域仅限于步班和壮班,快班又经过这段时间的整顿,添添减减的大换血,很多人她都不认识。
“好像是快班的赵二牛,他也是县衙里传送公文的人。”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赵二牛已经下马来到他们近前,“哟,小五也在呀,正好,县太爷叫你们一起去!”
“杨知县叫我们?”
胜男有点心虚的问道,她上班时间没有去巡逻,反而跑到自己的工地忙私事,典型的翘班呀。翘班就翘班吧,还被大老板抓住。
“对呀,赶紧的吧,县太爷正等着呢!”
说着,赵捕快又上了马,调转马头回了县衙。
“走吧,”魏良把工头叫过来,仔细的吩咐了一遍,然后和胜男一起往县城赶。
“恩,你猜杨知县为什么叫咱们两个呢?”
胜男骑着悍马,慢悠悠地和走着的魏良说话,叫自己还勉强说得过去,她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捕快,可大小也是公门中人呀。可叫魏良就有点蹊跷,即使他经常帮忙破案,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衙门里的人,叫他就是为了什么呢?!
“不知道,”魏良就是怕杨知县误会什么,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去县衙。
猜测间,两个人回到县衙。来到县衙后,已经是下午,杨知县刚刚把县里所以的账务整理了一边,正端着茶杯喝茶,一听他们两个来了,便忙叫进来。
“小的李胜男拜见县尊!”
“学生魏良拜见大人!”
魏良和胜男见杨知县没有穿官服,一副很居家的装扮,心里的疑惑更大。
“呵呵,这里不是大堂,没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杨知县见他们行完全礼,然后才笑着说道。
切,说得轻巧,受了我们的大礼,才说这话。
胜男和魏良心里皆鄙视道。
“李捕快,本县听说李家乃梅水镇的缁衣世家,代代为捕头,而且熟悉大明律和刑讯诉讼,本县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大人请讲,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好,”杨知县从书案上抽出一个卷宗,指着几张供词说道:“是关于南山匪案。邱老大等几名悍匪,聚集南山数年之久,为祸乡邻,如果按大明律,该当何罪呀?”
“大明律第四零九条规定,‘凡强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徒,皆斩。’邱老大占据南山达数年之久,所得财物不计其数,按律当斩。其手下,同罪!”
胜男这几年的大明律不是白看的,不能倒背如流,正着背还是可以的。
“恩,很好,”杨知县微微点头,他沉吟一会儿,又问道:“马六呢?他又该当何罪?”
“马六?”胜男悄悄抬眼看了看杨知县,心里一动,“要根据马六的身份定罪!”
“哦,为何?”
“按大明律,如果马六是强盗安插在县衙的同党,那么他也是强盗,当斩;如果他仅是强盗在城中的窝主,那么按律‘凡强盗窝主,造意,身难不行,但分赃者,斩。若不行,又不分赃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具体该如何给马六定罪,还要看他究竟是强盗同党,还是窝主!”
胜男把皮球踢给了杨知县,这罪名可大可小,就看杨知县是想杀想放了。
“呵呵,很好,李捕快,你果然很不错,”杨知县突然笑了起来,他手指轻轻扣着桌面,“恩,本县知道了,你下去吧!”
“遵命,大人!”
胜男躬身施礼,看了魏良一眼,给了他一个小心的眼神,便下去了。
“大人,不知您传学生至此,有何训示?”
魏良见杨知县沉默无言,一味喝茶,便拱手问道。
“嘭!”杨知县把手里的茶杯一顿,脸色阴沉的问道:“大胆魏良,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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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三章 李捕快出差
“大人,学生不知,还望大人明示!”
魏良心里一惊,他听小三子说魏老大是来县城送礼的,难道是来给杨知县送礼?可没道理呀,玫瑰镇虽然比梅水镇小,但也是有独立的行政长官,魏家又自持官宦人家,即使想巴结县官,也会巴结玫瑰镇的知县呀。
“不知?!”杨知县又从书案上抽出一摞的白纸,上面写满了字,魏良远远的看,好像是自己填的尸格。只见杨知县抖了抖手里的白纸,“你可知这是何物?”
“如果学生没有看错,应该是存档的尸格!”
“尸格?!尸格上怎么有你的签字?恩?”
“这,”魏良偷眼看了看杨知县,发现他脸上的怒火并没有延伸到眼底,那么……“回大人,学生对前朝宋慈宋大人甚是仰望,也对验尸诉讼颇有兴趣,于是,闲暇之时便经常帮仵作刘师傅验尸——”
“啪!”杨知县把纸张掼在桌子上,“荒唐!你是堂堂县学秀才,怎么能跟着下贱的仵作学徒呢,还刘师傅,你唤他师父,又将黄学政置于何地?!”
“黄学政?”魏良脑子里迅速的思考着,难道是他的启蒙老师黄老秀才!?
“没错,”杨知县见魏良脸上流露出一丝怀念,便放缓语气说道:“本县是弘治五年考中的举人,当时主考正是黄学政,后来我进京参加会试,又得遇恩师指点才中了进士……本县来赴任之前去拜别恩师,恩师提起曾在梅水镇授业,又提及当年有一学生聪颖好学,让本县多多点拨,可本县来此地后才发现,恩师念念不忘的好弟子居然不思科举,反而以验尸为乐……魏良,你可对得起恩师的教诲?!”
魏良听了他的话,又看了看他痛心疾首的表情,心里终于明白了这位县尊的意思:第一,他魏良算起来也是杨知县的师弟;第二,杨知县受黄学政之托,要照顾点拨他;第三,他魏良不思进取,不以学业为重,辜负了大人的一片苦心……
呵呵,估计黄学政当过杨知县的主考是真,其他的水分太多,他可不是读书读傻了的本尊,没有见识过多少官员,但是电视和小说还是看了不少,此刻,他终于明白了杨知县的意图。
于是,魏良撩开长袍,跪地忏悔:他辜负了老师的厚望,愧对大人的关心,自己对仕途无意,只想为百姓做点实事,如何如何!
“唉,罢了!”杨知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长长叹了口气,把魏良扶起来:“师弟既然无心仕途,本县也不好强求,但又不能辜负老师的嘱托,这样吧,正好本县还缺一个刑名师爷,你又喜欢验尸诉讼等俗事,不如我就聘你做我的刑名师爷吧,师弟意下如何?”
“这,”魏良一顿,刑名师爷和仵作可不同,师爷虽然不是在编的官职,但却是县太爷私人的幕僚,一般都是以先生尊之,可要是按刚才杨知县的说辞,他和杨知县是同辈,“师兄的美意师弟明白,可这师爷,与咱们的关系有违呀!”
“呵呵,无妨!”杨知县早就想好了措辞,他笑着说道:“刑名师爷是我私人的幕僚,既可以请先生为之,也可以请师弟为之嘛,不相碍的。”
哦,师爷之名,师弟之实,更是他抗衡县丞、主簿的得力助手。魏良明白了,忙施礼感谢师兄的提拔。
杨知县一看魏良这么上道,也非常满意。他初来梅水镇,没有根基,更没有相熟的人做帮手,好容易查到魏良曾经师从黄学政,便勉强拉了一个师弟的关系。不过,魏良也的确是个人才,自己不懂刑名,不懂诉讼,正好可以把这些俗务交给魏良。自己提拔了他,他又没有家族助力,自然也会赤诚以报的。
想到这里,杨知县越想越满意,当下就许下一个月二两银子的工钱,聘书也早就准备好,只等魏良答应。
魏良也很满意,他现在缺的就是靠山和助力,不管这位杨知县是真想提拔他,还是想利用他,他自己也没有损失,反而能得到一个名正言顺的职位,不错不错。于是,他也干脆的接下了师爷的聘书。
第二天,杨知县准备妥当,开始升堂办案。第一个案子便是南山匪案,正如胜男所说的,邱老大一伙九人,判处斩首,将案卷呈报布政司和府衙后,等待刑部批文,秋后问斩。
马六的案子也同时审理,不知李大头和马六达成什么样的共识,“养病”多日的李大头四处帮马六打点,金银更是送出无数。最后,马六定为南山强盗的窝主,当堂宣判: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至关外苦寒之地充役。
还有一个新闻,那就是小宋慈魏良,被杨知县聘为梅水镇第一任刑名师爷,专管刑事诉讼。
胜男听到消息后,刚要准备去祝贺,没想到却被老爹揪住。
“爹,啥事呀?”
胜男站在老爹面前,看他端着茶碗沉思不语。
“马六明明通匪参与了分赃,却只判了个流放,看来李大头肯定有把柄被马六拿捏住了,否则按他的脾气绝不会这么帮马六的。”
“没错,爹,我听牢房的王头说,马六关进去的第一天,李大头就带了东西去看他。估计,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胜男虽然忙着南山的开发,但县衙的事情她也并没有忽视。
“很好,爹还以为你整天守着南山,案子也不关心了呢,”李正义见女儿对县衙的动态非常了解,便笑着说:“马六后天发配,由你押送吧!”
“我?爹,您的意思是让我押送马六去流地?”
胜男心说话,好家伙,三千里呀,而且这个时候的东北可不比前世的繁华,此时正是鞑靼女真兴起的时代,安全问题值得推敲呀。
“没错,一共由两人押送,刚才李大头递话说,他安排了快班的候刚和赵二牛押送。哼,我不相信他,两个押送的人咱们必须占一个,正好,你也出去磨练磨练!”
“……是,爹!”
胜男见老爹已经有了主意,她反对估计也是无效,正好也趁着这次出公差,去外面好好转转。对了,东北的农作物比较多,现在那里比较荒芜,或许她还能有所发现呢。
这天,胜男和候刚收拾了行李,带好县衙的公文,去牢房提了马六出来,此时的马六刚刚挨了一百杖,脖子上又带了厚厚的枷锁,整个人看起来憔悴的不成|人样。
“胜男,路上注意安全,候刚,你是前辈,多提点李胜男!”
李正义站在城门口,简单的交代了胜男几句,然后让他们上了路。
路过南山的时候,魏良也在路边等着,他递给胜男一包东西,“这些点心你在路上吃,万事小心!”
“恩,南山就交给你了,如果魏家人找你麻烦,就去找我爹!”
胜男并不担心路途艰难,她有宝葫芦,又有悍马和馒头相伴,心里对第一次出差反而兴致满满……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第二十四章 惊魂第一夜
“侯大哥,咱们一路走到辽东吗?”
胜男和候刚押着马六走在官道上。走了半天,他们终于出了历城县,在路边一个小茶摊歇脚。胜男想起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上面押解犯人都是走路,但人家那是电视呀,镜头一闪就能到地方,可他们这次要去几千里之外的关外,如果靠走的话,猴年马月才能回来呀,便忙问道。
候刚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被枷锁压得抬不起头的马六。
马六接触到他的目光,忙挣扎着指着自己的包袱,“都是我的错,连累两位兄弟出这么远的公差。我包袱里还有十两纹银,是家人给的盘缠,权当咱们一路的车马住宿费用,候兄弟,小五妹妹,你们千万不要客气!”
候刚没有去拿包袱,反而看了看胜男。
胜男忙笑道:“呵呵,小五我第一次出公差。很多规矩都不懂,还望侯大哥指点呀!”
候刚一看胜男很上道,土黄|色的脸上露出一抹笑,他拖过马六的包袱,从里面摸出一个深蓝的小布包,里面放着两锭银子,他掂了掂,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既然马大哥这么大方,兄弟我也不会不顾念共事一场,小五,拿钥匙!”
“哎!”胜男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她心里一直在琢磨,候刚和马六一起时同班的兄弟,肯定路上有所照顾,但自从出了城,候刚却连枷锁都不给马六下,让她颇为疑惑,现在一看,原来如此呀。
候刚帮马六下了枷锁,然后叮嘱道:“路途遥远,兄弟我不会看马老弟受罪,不过,咱们丑话说头里,如果你想趁机做点什么,就别怪兄弟无情了!”
“不会,不会!”
马六心里骂着,该死的李大头。收了自己这么多金银珠宝,却让一个中立的候刚和李头的女儿来押送,这不是要他的命嘛?还好,他家里还有一些积蓄,再加候刚还多少念及一点兄弟的情谊,没有翻他的包袱,否则到了流放之地,他拿什么打点关系?!
枷锁下了,但是手上的锁链并没有解开,候刚把钥匙又交给胜男,然后把银子揣进怀里,“呵呵,有了盘缠,咱们走水路,直到通州,然后出关至辽东卫。”
“水路?”胜男想了想地图,心中盘算着会通运河的站点,问道:“咱们先去聊城吗?”
候刚又让小二包了几斤包子,点头:“没错,待会儿我去叫辆马车,咱们坐马车先去聊城!”
“好!”
胜男走了一上午也走得脚疼。奶奶的,这是流放犯人呀,还是流放公差?!
吃罢午饭,候刚让茶水摊的小二帮忙叫了一辆马车,然后带好要的干粮和酒肉,押着马六上了马车。
“小五,这是五两银子,你拿着!”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候刚从怀里掏出刚才从马六那里得来的钱,递给胜男一锭银子,表明一人一半,他绝不会独吞。
“呵呵,侯大哥,小五是第一次出门,什么都不懂,咱这一路上还指不定遇到什么难处呢,还需要您多多照顾我,”胜男并没有接那锭银子,而是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包精致的点心递给他,“这是县城有名的西点,您尝尝!”
候刚本来以为李头把自己的女儿加进来,是来监视他和马六的。谁都知道,自从马六犯了案之后,他们马快的地位就急转直下,一些平时和李大头走得比较近的人,都被趁机清洗掉,而自己刚来衙门不久,还没有得到李大头的垂青,自然不是他的嫡系。所以才侥幸留了下来。
这趟公差,出门之前李大头还特意把他叫到家里交代,什么看好犯人啦,不要多和李胜男多说什么啦,更不要单独让李胜男和犯人接触啦……说了这么多,原因很简单,马六手上一定有李大头的把柄,否则李大头不会这么紧张,李胜男也不会刚进衙门就出这么远的公差。
如今却见这李胜男很懂规矩,不该问的一句也没有问,更没有主动接触过马六,他心里大定,听了胜男的话,便把银子又揣了回去,反手接过糕点放在身侧的隔板上,“恩”了一声,便眯着眼睛开始盘算这趟公差能挣多少钱。
胜男见候刚眯上了眼,貌似要休息的样子,自己也没有再说话,扫了一眼窝在角落的马六,便开始琢磨父亲的交代。
“候刚不是李大头的亲信,不过李大头肯定也事前交代过他,你不要轻举妄动……辽东偏远。一路上多得是时间和马六套话,不要急于一时……你是个女儿家,万事要小心!”
胜男出发前一天,李正义拉着她交代了半宿,零零碎碎的把公事说了一遍,最后才想起她的性别问题。
呵呵,前世经常和男同学一起郊游、露营,也经常跟哥哥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去旅游,自己早就忘了男女有别。还好,自己在这一世,也是从小被当做男儿教养。进了衙门也是一派假小子的作风,和一帮大老粗兄弟相称。从候刚的眼神中,她看出这位年仅三旬的捕快,估计也把她当小弟看了。
小弟就小弟,还省了不少麻烦呢。
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啪嗒啪嗒”的行驶着,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长清县的驿站。
候刚拿了公文并出示了腰牌,驿馆的官差便不咸不淡的给他们三个安排了两间房间,并告知厨房在哪里,想吃饭自己动手如何如何。
候刚对官差的冷淡倒也没有在意,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官,只是最底层的小吏,能有个免费的房间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胜男也明白他们的身份,便悄悄的塞给官差一个银角子,让他帮忙准备点熟肉和热酒。官差见胜男出手也大方,忙表明一会儿就备好,并且拉住她悄悄的说道:
“哎,兄弟,东跨院住着刚从青州卸任的一位知县,听说脾气不太好,你们注意不要惹了大人的厌!”
“谢谢大哥提点,您准备好酒菜就放到我大哥的房间里,麻烦您啦!”
胜男忙拱手表示感谢,她和那位卸任的知县不一定有什么交集,但是人家肯指点,也算是厚道,谁让他们都是些苦哈哈办差事的小捕快呢。
两间客房,胜男自己一间,候刚和马六一间。胜男和候刚说了声,然后便来到自己的房间。进了房间,她关好门,然后便闪进紫葫芦里。馒头和悍马一见主人进来了,忙凑过来亲热。
“喵呜!”主人,好想吃红烧肉!
“忍忍吧,明天我给你买,”胜男对于馒头的嘴馋已经麻木了。她拍拍馒头的脑袋,让它赶紧干正事:“馒头,去踩水车,我要洗澡。唉,这一路的灰尘真多!”
说着,她来到木屋的卧室,然后开始准备洗澡。
“呼啦啦,哗啦啦!”
随着馒头想球一样的滚动着,窗外的水车开始呼呼地运水。
胜男放好玫瑰花瓣,舒服的躺在大浴盆里。呼,还好有宝葫芦,否则出门太不方便了。
“咚,咚,小五,小五……”
她正眯着眼享受着泡浴,传来外面敲门的声音,她竖起耳朵听了听,好像是候刚的声音,“小五,酒菜得了,咱们吃饭吧,咦,小五,小五,这小子去哪儿啦?——哎,敢问这位兄弟,看到和我一起来的小捕快了么?”
“……没看见,可能去茅厕了吧?!”
“哦,好!”
接着,声音便渐渐远去。胜男从澡盆里出来,换了干净的衣物,又从柜子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吃食。经过几年的运用,她发现宝葫芦真的非常神奇,有生命的东西可以在里面正常生长,没有生命的东西不腐不坏,简直就是一个纯天然、无污染、无耗能的大冰箱呀。
“……马老弟,吃饭了!”
她正吃着,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声音,貌似还是候刚:“这小五还挺懂规矩,居然自己掏腰包买酒菜,来,吃吧!”
“恩,李捕头家的家训差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我走错了一步呀!”
马六也一扫白天的颓废,声音里多了一些悔恨。
“呵呵,也行呀,你小子挺能折腾的,手里的银子不少吧,”说着,声音突然压得很低,“李头说了,让你小子放聪明点,别忘了你城中的老娘和弟弟!”
“……我知道,要不然我早就找杨知县了,”马六也长长叹了口气,“老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如果你平安把我押解到辽东,兄弟我定有重谢!”
“……好!”
胜男心里一动,知道该从哪里入手了。
晚上,胜男来到候刚的房间转了转,客气了两句,什么也没有吃,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看了看床上那几床散发着霉味的破棉被,准备还是会葫芦里睡。正当她打开葫芦塞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嘈杂的喊声:
“来人呀,抓刺客!”
“抓刺客,冯知县被人杀死啦!”
“大人,大人……”
胜男一惊,忙想出去看看,突然颈后一凉,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横架在她的脖子上……
第二十五章 装一回高人
“你是谁?”
房间外的东跨院里。顿时灯火通明,而胜男的屋里却冷汗直冒。
“……”
身后的人喘着粗气,颈上的剑也似乎在微微颤抖,胜男连忙从宝葫芦里抽出腰刀,用刀磕掉颈上的宝剑,然后一个转身,躲开来人的进攻。
就着朦胧的月色,胜男小心的打量闯入(或者躲入)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的人穿着一身深青色的道士服,个头不高,比自己略高一点点,身形也很消瘦,脸上点点血迹,没有拿剑的手扶着胸口,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道姑,窗外可是来抓你的?你杀了那个知县?!”
胜男退后几步,手里的刀横在胸前,低声的问道。
“……贪官,人人得而诛之!”
说着,她便捂着胸口的伤华丽丽的倒在地上。
“刺客受了伤,他跑不远,给我搜。多点一些火把,给我一间一间的搜!”
门外已经开始有人躁动着,要搜查整个驿馆,胜男低头看了看,想到道姑眼中的一抹清明和嫉恶如仇的口吻,她应该是个好人吧,就是手段极端了一些?!
“张三,你去西跨院搜,李四,你去后院搜,王五,你去柴房、厨房搜!”
“遵命!”
话音刚落,窗外便有好几把火把晃动着光柱。胜男发觉已经有人搜到了西跨院,她没有多想,就先把昏厥的道姑收进了宝葫芦里,然后又找来几块破布,把地上的血迹和门口的血迹擦完,等擦完血迹便把破布也丢进了宝葫芦,这时,搜查的人开始“咚咚”的砸门。
“开门,开门!”
“……谁呀,这么晚了,呵~~~”
“快开门,啰嗦什么废话!”
胜男装作刚刚起床的样子,衣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又在头上抓了两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她大声地打着呵欠,点亮屋里的油灯。然后打开房门。
门外三四个家丁装扮的壮汉,见门开了,忙一哄而入,又是挑被子,又是翻柜子,有的还拿着火把在头顶晃动,察看房梁是否有人。
“侯大哥,这是怎么啦?”
胜男被人挤出屋门,她见候刚和马六也一副刚刚被揪起的样子,便疑惑的问道。
“嘘,”候刚伸出一指挡在嘴边,然后悄悄的对胜男咬耳朵:“听说好像是住在东跨院的知县被刺客杀死了,他的管家和随从正在满院子搜查呢!”
“阿?不会吧,谁这么大胆敢刺杀朝廷命官,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呀!”
胜男装作惊讶的问道。
“切,谁知道呀,青州?青州!”候刚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唉,估计这位县官在任的时候,贪得有点多。呵呵,当年益都(即青州)出了个唐赛儿,弄得山东大乱,这才平息了几十年呢,又有人开始找死了!”
说道后面,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当年的唐赛儿起义,算是给永乐大帝一记重锤,此后朝廷的赋税有所减免,父母官们也收敛了许多。
“侯大哥,你说什么?”
胜男只听到了一个唐赛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听到。可唐赛儿是谁呀,对明史至今糊里糊涂的她有点晕。
“没什么,”候刚似乎也不想多说,他虽然是官差,可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对民间的一些传奇人物也非常敬仰,他看了看屋里乱糟糟的情况,便叹口气,“唉,今天这么一折腾,估计夜里也别想睡觉了。明天的行程也可能会耽搁……”
也是,驿馆发生命案,知县虽然品级低,可也是堂堂朝廷命官呀,却在驿馆里被人杀死,这对当地的府衙是一种蔑视,更是对朝廷的挑衅。
“哦!”
胜男见他不想多说,自己也沉默起来。
屋里的人搜了一刻钟,什么都没有搜到。便又冲出来,去别的角落搜查。胜男回到屋里,关上房门,然后又凑在窗边听了听,发现院子里的人走远之后,才把宝葫芦放在炕面的一角,然后自己闪进宝葫芦。
“喵呜!”
主人,那个人是谁呀,她流了好多血!
馒头见胜男进来,忙凑在她身边,有点怕怕的问道。
“呵呵,我也不知道,走,咱们去看看!”
胜男打了一盆温泉水,把女道士脸上和手上的血迹擦掉,露出本来的面目,恩,还挺年轻的,估计有个三十岁左右吧,长得还蛮清秀的。道姑的伤口在左胸,胜男把衣服解开,倒了一些生命水在伤口上。
“……恩……”
躺在竹榻上的道姑,呻吟了一声。人继续昏迷着。
胜男把伤口清洗干净,用干净的棉布包扎起来,然后扶起她,给她灌了一些生命水。但她的伤势太重了,根本就张不开嘴,灌下去的水大多数都流了出来。
“唉,该做的我都做了,就看你的生命力是否旺盛啦!”
胜男小心的把她放回床榻上,又把屋子里收拾了收拾,然后开始翻看她身上的包袱。
那个,她也不想侵犯人家的隐私。只是想确定下来人的身份罢了。
胜男拼命的劝慰着自己,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打开半旧的青色包袱,里面是一套道服,恩,应该是换洗用的;几个小瓷瓶,她拔开瓶塞闻了闻,恩,是外伤药;还有一个灰布口袋,她抽掉上面的绳子,把手伸进布包里摸了摸,恩,是几块干粮和一个小瓷碗……
胜男把人家的包袱和腰间的荷包翻了一个遍,这位道姑身上居然只有十来个铜板,难道她刚才只杀人,没有顺手劫富?!
“喵呜!”主人,你要偷人家的钱?
馒头看主人盯着那几枚可怜的铜板发呆,便不屑的张口问道。
“扣!”胜男给了它一个暴栗,“去,我是这种人吗?再说了,就算是收医药费,这点儿哪够?”
说着,胜男把铜板放回道姑的荷包。看她的呼吸比刚才平缓了许多,左胸的刀伤也止住了血,貌似已经脱离危险了。于是,胜男对馒头交代了一番,让它看好病人,否则明天的红烧肉取消。
安顿完道姑,胜男又回到屋里,这时院子里还是人仰马翻的四处搜查着。呵~~胜男打了个哈欠,强忍着不去闻被子的霉味,穿着衣服裹着破被子窝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驿馆后院的鸡开始打鸣,胜男习惯性的起了床,她凑在窗边打开窗子看了看,恩,没人。外面似乎安静了许多。估计待会儿当地的知县便会来,她决定先去看看那个道姑,便进入宝葫芦,迎面遇上刚爬起来的馒头。
“喵呜!”主人,人醒了!
“哦,真的,我去看看!”
胜男高兴的来到屋里,床榻上的女道士正挣扎着要坐起来。
“嗳,小心,你的伤口刚刚包扎好,不要太用力!”
说着,胜男把人扶住,然后开始看她的伤势恢复如何。
“这位高人,是你救了我吗?”
高人?!难道我很高?胜男抬头看了看,又瞄了瞄自己不算高挑的身高,呃,貌似眼前的道姑就比自己高哦,难道是?她扫了一眼屋子和馒头,猛然发觉自己的房子很“高人”。恩恩,木屋、木水车、温水泉,还有一只超乎寻常的肥猫,再加上安静得近乎世外桃源的环境,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隐居世外的高人呀。
“呵呵,没错,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咦,不对,人家是道士,这句话好像是和尚说的吧。想装“高人”的胜男发现自己装错了方向,有点羞赧的问道,“道姑是哪里人呀,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女道士显然没有认出眼前的“高人”,正是昨天她准备挟持的人质,刚才她就醒了,首先见到的便是一只肥得超出想象的怪猫。说它怪,不只因为它肥,而是这只猫居然能听懂她的话。
她原本想起身看看周围的环境,毕竟自己刚刚杀了那个贪官,眼前情况不明,她也不知救她的人又是何人,便挣扎着来到窗前,却发现这只猫虽然没有阻止她,却一直警戒的跟着,对,就是警戒,她在一只猫的眼睛里看到了人的表情。
她强忍着惊讶,来到窗边,只见一个精致古朴的水车立在窗前。水车下是一池清泉水,泉水里正冒着丝丝热气。更加奇特的是,这个水车连着几根粗壮的竹竿,把下面的水引到屋子里的浴盆里,太巧妙了,简直就是书里说的奇人义士呀。
还有院子里的驴,虽然她离得比较远,但是那头驴子却像是同灵性一般,居然能翘起前蹄趴在一棵奇怪的果树上,用嘴叼果子吃,吃完后还得意洋洋的打个响鼻——这还是驴吗?!
院子里种得果树她也没有见过,那种黑黑小小的果子就像黑玛瑙一般,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多年,即使没有踏遍天下的土地,也见识过不少奇珍异果,可是这里种的果子她却不认识。
再加上身上的伤,自己的伤势自己明白,昨天她绝望的以为此命休矣,但没想到这么重的刀伤,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人治好了,她除了腹内饥饿外,并无伤痛的感觉。
所有一切,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她被绝顶的世外高人救了!
而眼前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便是那位高人!
第二十六章 巧得鲜番薯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可怜的订阅还是让某萨有些郁卒,呜呜,某萨真的会努力去写哦,码字不容易,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云中看书,月儿兰兰,熟味亲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女道士已经在心里把胜男当做隐士高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她说的话,听到胜男的问题,忙把自己的身份和为何追杀那个贪官,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是对外的官方说法。
“……这个狗官,巧设名目欺压贫苦农民,我作为本教的‘莲女’,又怎么能坐视不管。哼,他以为他捞够调任了,我们就能放过他吗,做梦!”
女道士像倒豆子一样,说了一车又一车,胜男基本上明白了她的身份和故事。虽然女道士只是宣称自己在某某道观修行。不过,从她谈论朝廷的语气和敢于挑衅官府的做法看,这位道姑极有可能是民间某某教的中层管理人士,难道是白莲教?!
“恩,如今道姑杀了贪官,有何打算呀?”
既然已经推测出面前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胜男决定还是尽快把这个包袱甩掉。她只是一个小捕快,算起来也是底层的官员,救一个身负重伤的女人是做人的基本道义,可是这个女人如果是与朝廷为敌的某教头头儿,那自己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唉,小女子胸无大志,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罢了,起义、那都是伟人干的,她就一小捕快,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贫道手刃贪官,青州是不能回去了,”道姑也开始琢磨以后流浪的方向,她轻抚伤口说道:“如今贫道的伤势已无大碍,等天黑之后,贫道便离开山东,云游天下。”
胜男点点头,好呀,知道走就行。此刻,当地的县令已经带着大批的捕快来到驿馆,葫芦外也传来噪杂的人声。
听到声音,女道士眼中闪过寒光。她刚要起身拿剑,胜男按住她,“呵呵,道姑不要惊慌,我这房子四周设有迷魂阵,那些凡夫俗子是进不来的!”
咱既然是高人嘛,怎么也要摆个高人的派头,只见她风淡云轻的说道。
“哦?”道姑已经信了一半,她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心里暗惊,据她推测,外面的官差离这里仅有十几丈,可是她只听到人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看向胜男的目光更加敬畏。
胜男点点头,笑着说道,“道姑刚刚醒来,我去给你做些早饭,不过,我这里机关甚多,还望道姑不要轻易走出屋门!”
走出去就露馅咯。她只收了十几亩田地进来,如果道姑想趁机四处溜达溜达,走到地边就能看出蹊跷。
“贫道明白!”
女道士忙点头答应,虽然很好奇高人的居所,但是安全更重要。
胜男给她端了一杯生命水,又拍拍馒头:“馒头,好好照顾道姑!”尤其不要让她乱跑,明白?!
“喵呜!”知道啦!还有我的红烧肉,人家不想吃水果啦!
“好,知道了,中午给你做!”
胜男又交代了馒头几句,然后笑着对女道士说:“道姑,稍等片刻。另外,官兵应该就在附近,如果有声音传来,你千万不要慌张,只要不出声就可以。有什么需要,你可以直接对馒头,哦,就是这只猫说!”
“……好”女道士已经有点傻眼,她就觉得这只猫怪,可是没想到会这么神奇,居然能和人对话,此刻,胜男在她心目中已经升到近乎“莲母”的程度,自然对她言听计从。
胜男见她一脸的崇拜,有点不好意思的走出屋外,来到地边,然后闪出葫芦。来到屋里。换好官服,挎上腰刀,这才推门出来。
院子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围着一个五十左右的胖老头,凝神屏气的听他训示。
“嗳,侯大哥,什么个情况,咱们能走吗?”
胜男在人群中找到候刚,凑在他的耳边问道。
候刚摇摇头,“够呛,现在驿馆已经被官差包围,许进不许出。”
“啊?那咱们怎么办呀?”
搜查倒不怕,可是如果老是呆在驿馆里,她也无法让那个女道士离开呀。宝葫芦里很安全,可那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她绝不能让一个危险分子久待。如今那位女道士被她这个“伪高人”暂时唬住了,时间一长,肯定得露馅儿。
“恩,再等等吧,现在仵作正在验尸,估计一会就有结果。”
候刚看着屋里的动向,无所谓的说道。
“哦。行,那我先去厨房弄点吃的吧!”
胜男看前院乱哄哄的,便先远离是非之地,省得葫芦里的道士听到后,心里一急再闯出屋子,到那时事情就麻烦了。
“恩,你去吧!”
候刚随意的摆摆手,比起早饭,他更关注那位逃逸的大侠士。
来到厨房,简陋的土坯屋里被搜查的乱七八糟,很多竹筐、面缸也被弄得东倒西歪。胜男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一袋子没有打翻的面粉和一把小白菜,她又翻了半天找出两个鸡蛋,于是,就拿这些东西做了一锅蛋花疙瘩汤。
做好饭汤,胜男给候刚和马六各自送去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回到房间。
宝葫芦里,女道士把胜男放在竹榻边的清水喝掉,感觉身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便站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行李。恩,包袱被翻过了,因为系的扣和自己的系法不同;荷包也被动过了,里面的钱倒是没有少。(胜男:切,就这么几个铜板,谁稀罕?!)
而馒头则守着门口,硕大的肚子几乎把屋门遮去了一半,它眯着眼不去看女道士,脑子里却开始憧憬红烧肉的美味。
胜男担心女道士仇视官府的人,先换了家常的衣服,端着饭碗进来,用脚踢踢馒头让它闪开大门,然后走到屋里。
这时,检查完行李的女道士已经坐回竹榻,仍然一副静心养伤的摸样。
“呵呵,道姑,这里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碗疙瘩汤——”
“高人的救命之恩,贫道还没有答谢,却又麻烦您亲下厨房做饭,”女道士闻到鸡蛋的清香,肚子里咕咕叫得更欢,这几日她忙着赶路,已经好几顿没有吃上热汤热饭,连忙伸手接过大海碗,一手端碗一手抓起筷子迅速的吃起来。
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如风卷残云般把一大碗的面汤喝完。碗里的汤已经见了底,女道士还在用筷子扒拉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12部分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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