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他的身体又越来越差,估计离回家养伤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可是你的身体……”苏氏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家男人的身体状况,他上次受的腰伤一直都没有好,这次去南山抓贼,又添了新伤,唉,再这么下去如何是好:“大爷,咱们再找刘神医看看吧,否则——”
李正义摆了摆手,他的身体他知道,如果家里来了医生,没有两天全县衙都知道了,而且还会有人借机让他安心卸职回家。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先这么着吧,我已经给父亲去了信,父亲说胜姐儿的功夫已经练成,估计这几天就能回来,等她回来当了差,我再好好养身体!对了,大奶奶,你把胜姐儿的房间收拾好了没有,孩子为家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咱们可不能亏待了她!”
“大爷就放心吧,自打前日接到父亲的信后,我就把五姐儿的屋子收拾了出来。对了,志哥儿一定要带回老家吗?”
接到父亲的信后,李正义就打算把儿子送回老家,继续请父亲训练。
“先不急,等胜姐儿当了差,我找个时间亲自把志哥儿送回去,否则再让你们这么宠下去,就算是胜姐儿当了捕头,这小子也接不下来。”
他们夫妻中年得子,难免有所偏爱,丽娘是个妾,再宠孩子也不会太出格儿。可是苏氏对于李家唯一的子嗣看得比较重,已经快把李承志宠到天上去了。
“大爷,志哥儿还小呀,他今年也不过六岁,现在就送回老家是不是太早了!”
承志虽然不是她生的,可是一落娘胎就是她带着,承志对她也比生母都亲,苏氏舍不得让这么点儿大的孩子吃苦。
“小?!胜姐儿回家的时候也不过九岁,再说胜姐儿还是个丫头呢。行啦,事情就这么定下了,你也别太宠他,慈母多败儿,别忘了咱们家是干什么的!”
李正义也舍不得,但是家族的传承比什么都重要。谁让他子嗣不兴旺呢,唉!
“大爷,大爷,五姐儿回来啦!”
两口子相对无言,沉默了半晌儿,突然外面的婆子高兴的跑了进来。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三十章 老爹挨打了
一家人见面,自是一番亲热寒暄。苏氏看到个头比自己还要高出半头的女儿,一身不男不女的装束,草绿色的粗布衣衫和长裤活像个干苦力的;乌黑的头发也简简单单的用一根绿色的络子绑成个马尾,不见半点朱钗;小麦色的脸上素素净净的,半点脂粉都没有。呜呜,这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儿家么,分明就是个假小子呀。
苏氏心中难掩酸楚,同样都是自己的女儿,年长的四个都已经嫁为人妇,生活算不上豪富,但小夫妻也和和美美的生活安定。哪像五丫呀,自小就放在农村老家,由公爹严厉训练,长大后也不能像正常的女儿一样,嫁人、育子,呜呜,听大爷的意思这两天就让她去衙门报到,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却要穿上青衣当捕快。
想到这里,她一把搂住女儿,愧疚、难过、心疼,种种的情绪顿时袭上心头。
“呵呵,娘,我回来啦,您看我这不好好的吗?”
胜男感觉到自己的衣襟似乎被某种液体浸湿了,她连忙笑着劝慰道。回到许久不见的家里,胜男感觉既熟悉又陌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婆子也还是刘婆子,唯一变化的就是老爹似乎更老了,娘挽着的青丝中也有了点点的白发。
“行啦,大奶奶,赶紧让孩子进门吧,真是的,在大门口就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
李正义招呼李信把车厢里的东西搬了出来,然后让刘婆子和丽娘上来帮忙。
“苏氏擦擦眼泪,放开胜男又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恩,虽然年下刚见过面,但是五丫看起来又长高了,身体也壮实了不少,就是皮肤没有好好保养,晒的有点黑。她挽着胜男的胳膊,笑着说:“来,丫头,咱们回家!”
“恩,”胜男点头,突然又像是想起什么,回头对父亲喊道:“爹,我的驴就先放院子里吧,它很乖的!”
“知道啦!”
李正义早就从父亲的信里知道了这头驴,听父亲说这头驴跑的比马都快,而且耐力也好,大有千里驴的架势。今天一看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吗,样子和普通的驴差不多,就是皮毛格外的干净,而且两只大眼睛也非常有神。
说话间。胜男来到正屋。房间里的装饰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正屋西侧地房间被重新布置了一下,改成了一间书房。
“来,坐下让娘好好看看!”
苏氏把胜男拉到屋里地炕上,目光紧紧的在她的身上一遍一遍的看着。
“娘。我很好。对了,志哥儿呢?”
每年过年李家都要回玫瑰镇老家过年,所以她对那个小弟弟也蛮喜欢地。
“嗳,去书院啦。那小子皮着呢,下了学也常常溜到外面去玩儿,你父亲正打算把他送回老家呢。”
“哦,那也挺好的。娘,四姐还好吧,上个月您来信说她生了宝宝,现在出月子了吧?!”
她一直猜测老爹会把弟弟送回老家,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开始安排了。
“恩,好着呢。你之前捎回来的玫瑰酒和玫瑰酱她也经常用,人家刘神医说啦,这玫瑰酒可是好东西,长期喝对身体好呢。你托人带回来的那些,除了我和你那几个姐姐,衙门的好多太太都想要呢。唉,咱们家的三姑奶奶是有本事,一个寡妇也能支撑起这么大的作坊!”
“呵呵,不值什么,娘,我这次回来,小姑妈给带了不少呢,如果您想拿去送人也够用!”
“哎呦,这、这还是猫吗?!”
胜男依偎在母亲怀里,母女俩正说着话,院子里的刘婆子惊呼了一声。只见一个橙色的肉球,宛若一个篮球从门外一路滚进屋里,“嗖嗖”的上了炕。
“这是!”
苏氏也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女儿养的一只大肥猫,叫什么馒头的那个。
“呵呵,娘,这是馒头呀!”胜男坐直身子,拎起馒头的两个前爪,把它肥嘟嘟的脸摆向母亲那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娘,我的房间收拾好了么,我把行李都归置归置,然后有话和父亲说呢!”
“收拾好啦,走,胜姐儿,看看房间还满意吗,呵呵,如果哪里不习惯告诉娘,咱们改!”
苏氏拉着女儿的手,乐滋滋的来到东厢房。厢房里的装饰还是原样,床铺和帐子倒是换了新的。胜男随便看了看,她对这个要求不是太高,好东西她的葫芦里有,小到洗漱用品,大到澡盆、床铺,不能说是最好的,也是最舒服的。
“挺好的,娘,不用换了!”
胜男对于自己拥有这么大的房间很满意,厢房是两间,面积却足足有七八十平米,比前世她租住的房子要大很多。
看完屋子,胜男交代刘婆子把自己的行李都放好,谢绝了丽娘要帮忙的好意,她说晚上自己收拾。
“胜姐儿,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去衙门报道,如何?”
李正义把自己给老爷子买的礼物放到马车上,塞给李信二两银子让他打酒喝,便打发他出城了。回来后,胜男已经收拾妥当的坐在他的书房里。
“恩,没问题,爹,我去了是进步班吗?”
来之前老爷子和她说过了,衙门的衙役分三班,分别是:皂班,快班和壮班。皂隶,是在县衙内站堂值班看守大门的人员,人数不是很多;快手,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捕快”,负责缉捕,人数最多。快班的衙役又分为马快和步快,即分别相当于骑兵与步兵的分别,马快的工食银比步快高许多;壮班的衙役是指负责治安和防卫的民壮,人数根据县城的具体情况来定。
梅水镇是小县,三班衙役没有分工这么明细,没有单独的皂班,只是把几个门子并到步班里;壮班也比较少,基本上是县衙的闲散人员。
胜男要当的则是步班,按她的理解,步班的捕快就是前世的民警,负责巡街、县衙的治安,而快班则是刑警,负责辖区的重大案件,以及周边的治安。她初入公门,即使是奔着捕头去的,那也要按顺序来:先从步班混上两年,如果表现出色,调入快班,然后升班头,再然后才是捕头。
“对,我已经和步班的黄班头说好了,你后天和我一起去县衙,然后找黄老爹,他会告诉你怎么办的。胜男,衙门里的门道很多,老爷子和你说过吗?”
“说过,爹爹放心,女儿一定会好好努力的,争取三年内当上捕头!”
“恩,好,很好!”
李正义心里的担子卸掉了一半,女儿的功夫老爷子也考校过,据说成绩非常好,比当年自己的训练还要出色。呵呵,他真的很期待。
第二天,胜姐儿打包了一些东西,骑了悍马去来姐儿家看望姐姐。自从来姐儿三年前嫁人后,胜男再也没有见过她。也不知道来姐儿嫁人后,生活幸不幸福,姐夫对她好不好。
来姐儿的婆家离李家不是很远,隔了几条街,胜男慢悠悠的按照母亲给的地址来到威远镖局的后院。
“哎呀,胜姐儿,你回来啦?!”
在屋里哄孩子的来姐儿听到门房的通报后,把孩子交给奶娘,自己整了整衣服便迎了出去,在二门看到许久未见的小妹,她激动的一把抱住胜男。
“呵呵,姐姐,我回来了,你还好吗?”
“好,好着呢!走,进屋,你来之前怎么也不说一声,你姐夫刚刚去了铺子!”
当了母亲的来姐儿,比起三年前成熟了很多,举手投足之间透着稳重。
“没关系,今天我是来看姐姐和小宝宝的,姐夫下次再见吧,反正都住在一个县城里,见面还不容易呀!”
再说了,她以后当了差,天天巡逻,肯定能见到在县城住的两位姐夫。
进了屋,胜男先看了看小贝比,说实话,刚出满月的孩子也漂亮不到哪里去,她扒着襁褓看了许久,总算是在眉眼间找到几分和姐姐的相似的地方。
“来,让姐姐好好看看,”来姐儿拉着妹妹上了炕,双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小妹。说起来胜男几乎是她带大的,从小帮她穿衣服,给她梳小辫,哄她睡觉,说是姐妹,更多的像是母女。分别了五年,再看小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胆小、畏缩,满脸都是神采奕奕的自信和开朗。小妹的性子变好了,她既开心又难过。
“姐,你别难过了,我过的很好,而且我也喜欢这样的生活,真的。”胜男见姐姐的眼角又流出了眼泪,慌忙用手帮她擦,这个姐姐是真心疼爱她的。
“恩,以后有什么为难的事,爹娘不想告诉的,你就来找姐姐和姐夫,昂?!”
“恩!”胜男点头。
和姐姐聊了一会,她便跟着姐姐去给赵家的长辈请安,自己来看姐姐,其他院的长辈们估计也从门房那里得了信。
来姐儿的公婆俱在,上头还有两个嫂子,胜男一一问了好,又把自己带回来的礼物赠送给几位长辈。她娘也说过,她们家的玫瑰酒和玫瑰酱也算是在梅水镇的中上层有了口碑,用这个做礼物绝对算是够分量。娘家的亲戚礼数周到,姐姐在婆家人面前也会更有面子,否则,胜男才舍不得把有价无市的玫瑰酒送给赵家的人呢。
果然,来姐儿的婆婆和两位嫂嫂本来看不男不女装扮的李胜男很不顺眼,当胜男把一坛一坛贴着红纸的小酒坛子拿出来后,她们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来姐儿常喝的不就这种坛子装的酒吗,听说市面上都卖到一两银子一坛了,看李家小妹拿出来六坛,送到她们手里每人两坛,那就是二两银子呀!
值钱倒也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种酒梅水镇还没有卖的,拿着银子都不一定能买到呢。来姐儿的好皮肤不就是常喝这个才养成的嘛,女人哪个不爱美呀?!
收了礼物的赵太太,也很大方的给了胜男一个荷包当见面礼,并热情的留她吃饭。
在赵家吃过午饭,胜男又和来姐儿说了半天的话,给姐姐留下几坛子玫瑰酒和玫瑰酱后,这才被恋恋不舍的来姐儿送了出来。
回到家,她刚进门,就听到正屋里传来哭声。
“娘,这是咋啦?”
给悍马留下一把青草,胜男忙赶进正屋,发现自家老爹正趴在炕上直哎呦。
“唉,还不是李大头那个杀千刀的,他硬是说邱老大没有抓住,你爹的任务没有完成”,苏氏拧着帕子,啜泣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县丞大人给了一个月的比限,今天正好到了时辰,案子没有破,你爹被打了二十大板,呜呜,下一个比限还抓不到邱大,板子翻倍……”
吼吼,下一章开始咱们胜姐儿就要当捕快咯,请大家多多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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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一章 上班第一天
破不了案子还要挨打?!
胜男虽然来明朝五六年,老爷子也教了她不少衙门里面的门道,但是这捕快挨打的事情,不知是有意回避,还是真的忘了,胜男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
“行啦,别哭了,五姐儿明天还要去衙门报到呢!”
李正义没有忽视胜男脸上的错愕,心里暗骂这顿打来的不是时候,他家五姐儿还没有当捕快呢,先让她见识到了当捕快的卑贱。
“哦,我没事儿,爹,您的伤不要紧吧,我这里有一些药水是乡下一位游医配的,效果非常好,”胜男抛开心里的疙瘩,见老爹疼得直冒汗,便想起她的生命水,“娘,您等着,我回屋去拿!”
“好好好,唉,你爹是个犟脾气,非说挨打丢人,不让请大夫!”
苏氏一听女儿手里有好药,便忙不迭的让她去拿。
“你给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呀,吓到她怎么办?”
胜男转身回屋,后面传来父亲轻轻的斥责声。
“哎呀,我不是着急吗,您看您的伤,呜呜呜……”
唉,看来当捕快也不是什么舒服的职业呀,高危险、低薪水、无假期,还要经常挨打。胜男纠结的回到自己屋,从紫葫芦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进一些生命水进去。
“喵呜!”咋啦?在姐姐家受气啦?
馒头懒洋洋的窝在炕上。见主人一脸郁闷地坐在炕头上发呆。便关心的问道。
“没有。”胜男把瓷瓶灌满,然后又回到正屋。“娘。您把这些药水涂在患处,效果特别好!”
“嗳,好!”苏氏连忙接过胖胖的白色青瓷评,然后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道:“来姐儿还好吗?见着姐夫了没有?”
“恩,挺好地。我去地时候,姐夫刚去了铺子,就没有见着。娘。还需要我帮忙吗?”
“哎呀,不用了,你也忙了一天,回屋休息吧。明天还要去衙门呢!”
“好!”
胜男答应一声,帮忙把门关上,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屋里。
“喵呜!”主人,到底咋啦?垂头丧气的!
馒头见到耷拉着脑袋进来的胜男,好奇的滚到炕沿,像个肥胖的小朋友一样瘫坐在炕头上,两只前爪撑住身子,关心的问着。
“唉,馒头,当捕快实在不是一个好职业,”胜男一把抱过馒头,两只手无意识的揉搓着,慢慢的把父亲挨打和捕快破案有比限的事情说了说。
在古代,捕快破案子都是有比限的,一般比限是三天,遇到人命案或者重大案子的时候是五天,如果在期限内破不了案子,负责的捕快就要挨打。挨完板子继续破案,如果下一个比限还是破不了,板子翻倍。
老爹这次办的是积年陈案,而且情况特殊,代理县务的县丞特意给了一个月的比限,板子也规定为二十大板。县丞大人说啦,就是再难抓的山匪,他给了一个月的期限也该破了吧,所以听到老爹说邱老大逃逸的消息后,又有李班头的煽风点火,县丞很不客气的给了老爹二十大板。
打板子的虽然是自己的兄弟,但是见县丞真的发了怒,手底下也没敢太放水,于是,老爹在抓山贼的时候受的伤还没有治愈,新伤又来了,也难怪老娘会伤心的近乎有点失控。
“喵呜!”怕啥,你练功也有五年,一般的小贼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再说了,你不是还有我这个超级无敌的神猫嘛,放心吧,我会帮你的!
馒头被揉搓的有点晕头,忙从胜男的魔爪下挣扎出来,“再说啦,你不是还有生命水吗,呼呼,一般的小伤也不会伤到你滴。”
“呵呵,也是哦!”
胜男前世没有挨过打,来到明朝后也没有人伤害她,所以咋一听挨板子有点被吓到,吼吼,她是什么人呀,咱们手里可是有神器的穿越重生女。
想通了,胜男也不再郁闷。傍晚,涂过生命水的老爹也惊奇的发现,被打得鲜花朵朵的屁股居然伤口愈合了,有些沁血的伤口血也止住了。惊喜之下,忙问胜男这药水的方子。
“呃,爹,这是偶然遇到的一位神医给的,呵呵,没有方子。不过,我那里还有一坛子,晚饭后我给您都取来!”
胜男端着饭碗有点诧异,她知道生命水神奇,但是自己没有受过伤,自然不知道它外敷也有奇效。本来她打算的是给老爹把生命水掺到饭汤里,外敷不过是个幌子。
“恩,真是好东西呀,一定好放好!”
李捕头趴着养伤,不能和家人一起吃饭,便隔着门对胜男交代道。
“知道啦!”
呵呵,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比自己的紫葫芦安全。
吃完饭,胜男又取了一个放玫瑰酒的坛子,把坛子刷干净后倒满生命水,然后给老娘送去。见老娘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这个坛子,胜男不禁严重怀疑:老爹是不是经常挨打呀?!
回到自己屋,胜男把门窗都关好,哎呀,累了一天,她要好好泡泡澡。
拿了换洗的衣物,从衣襟里掏出小挂坠儿一样的紫葫芦,先把守候多时的馒头丢了进去,然后将葫芦放在安全隐蔽的地方,自己攥着葫芦塞儿也进了葫芦——没错,经过多年的研究,胜男发现,这个紫葫芦真是仙家的宝贝,除了天不能装下去,什么东西都能装,包括人和动物。
进了葫芦,里面是一栋非常精致的竹子小屋,屋前用竹竿匝成的栅栏围着,推开竹竿门,院子里东侧靠窗的地方种着一丛玫瑰花,玫瑰花前则是整整齐齐的几行菜地;院子西侧则是一潭清水,面积不过二十平米左右,池水里安置着一个水车,水车边安放着一根碗口粗的挖空竹竿直通向竹屋。
“馒头,去踩水车!”
胜男不客气的对馒头吆喝道。
“喵呜!”知道啦!
就见馒头直起身子,拽呀拽的来到水车边,轻盈的跳上水车,然后两只前爪抓出横杆,飞速的跑腾着两只小粗腿,“哗啦哗啦”的温泉水呼呼的通过竹竿流进了屋里。
胜男拿着衣物进了屋,来到卧室里的小隔间,也就是她的浴室。浴室里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大木盆,外面伸进来的竹竿一端牢牢的探在木盆的上方,随着窗外馒头的运动,清水哗哗的流进木盆里。
胜男从一侧小柜里拿出个一尺见方的木盒,木盒里放着满满的玫瑰花瓣。她抓出一把花瓣放进盆里,然后开始解衣服,等收拾完,浴盆里的水已经七八分满,她慢慢的坐了进去,然后对窗外喊道:“行啦,馒头!”
水慢慢的停住了,胜男闭上眼,开始慢慢的享受泡浴的乐趣。
这间房子看着不大,里面小到一个盆,大到整间房子,都是她这几年精心攒下的。自从发现紫葫芦能装东西后,她便开始实验,先是小花盆,接着是馒头、悍马,后来是整块的田地,接着又是一池温泉水,这些都能装下,最后她把自己也装了进来。并且发现没有生命的可以维持原状,有生命的可以正常生长,于是她便拿出所有的积蓄银子在外面请人建了一栋小竹屋,等建成后,她将竹屋并地基上的土地一起装进葫芦。经过五年的补充,如今的紫葫芦已经不是简单的放东西的器皿,而是胜男的另一个家,完全属于自己的家。
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胜男窝在竹榻上喝了点玫瑰酒,然后熏熏然的睡着了。
第二天卯初,胜男习惯性的醒了,她抱着馒头,手里捏着葫芦塞儿,然后回到外面的卧室。迅速的梳洗完,她在院子里又耍了一套警体拳,等正房的灯亮了以后,她又开始练起李家刀。
卯初三刻,胜男按照父亲的指示来到衙门。步班的黄老爹,原名黄显,年龄三十五岁,从十六岁当差到现在,已经在梅水镇县衙待了快二十年,和世代缁衣的李家关系也非常好。
见到穿着简练的胜男后,他先是啧啧有声的夸奖了几句,便把提前为她准备好的差服、腰刀、铁尺和腰牌递给她。
接着带她来到步班房,这时,步班的八名衙役都已经签了到,正等着班头点卯,却看到黄班头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毛小子进来,这小子的手里拿着捕快的一干物品,于是大家便明白了她的身份。
“嘿,黄头,这是咱们新补的兄弟?!”
“怎么这么瘦弱呀,能当差吗!”
“就是,我家堂弟可比她结实多了,怎么就让她补了缺儿呢!”
“嗯哼!”
黄班头坐在椅子上,袖着嘴咳嗽了两声:“各位兄弟,这是咱们新补的捕快,叫李胜男!胜男呀,你刚来,我给你搭个组,”说着,他的目光在众弟兄面前扫了一遍,然后叫出两个人:“老冯、小庆子,以后你们和胜男一组!”
他的话音刚落,排成两队的衙役中站出两个人,一个年龄大约二十五六岁,身材魁梧,面膛黝黑,配上一嘴的络腮胡子,根本就不像捕快反而像个大盗;另一个年龄十七八岁,个头不是很高,蜡黄的面皮,显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晓得啦,不过,黄头,我已经带了一个新人,如果再加一个,那……”
老冯有点看不上瘦弱的李胜男,虽然他们步班不办什么要案,可是走出去也要有派儿呀,这小子一脸的青涩,当个小相公还差不多。
“嗯,老冯呀,胜男手上可是有功夫,对了,我还告诉你们,胜男是李头推荐进来的,以后谁也不要难为她,懂吗?!”
“李头?李捕头?!”
娘的,原来有后台呀,小庆子兴奋的脸上顿时一片灰色……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二章 你是个女的?!
“行呀,小子,没想到你居然托到了李头那里。”
点卯过后,班里的兄弟们开始各干各的差事。黄老爹又和胜男交代了几句后,便名曰出差实则回家了。
见黄头对胜男的态度很不一般,小庆子阴阳怪气的说道。自从这小子一进门他就认了出来,他不是别人,就是前天在城外遇见的那个家伙。哼,不男不女的娘娘腔,不但对自己的偶像魏公子大放厥词,还抢了自己堂弟的差事。
“呵呵,好说,小哥,我早就说过吗,咱们会再见面的,”胜男满脸晚辈的笑,她虽然后台比较硬,但是作为出入公门的小菜鸟,还是要多学多看,不能让大家都喜欢她,至少也不要得罪人。她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然后笑呵呵的对老冯说道:“冯哥,您是前辈,胜男初来乍到,奇qisuu书还要麻烦您多多照顾呀。”
“恩,照顾谈不上,既然进了咱们乙组,那就是我的兄弟,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的辖区,”老冯是衙门里的老油子,虽然看眼前这个娘娘腔不顺眼,但是既然她小子后台硬,自己也没有必要和她过不去。说着,把腰刀系上,整了整衣冠,带着两个小菜鸟开始他们的巡街。
“咱们步班除去班头之外,一共有九个兄弟,分为甲乙丙三组,每个组三个人。咱们呢,是乙组,负责县城东区的几条街,”老范走在两个新人的前面,慢悠悠的给两个人解说着,“看到没有,县城的粮食市、柴市、饭市、菜市、锅碗市还有棉布市都是咱们的辖区……”
“哟,是冯爷呀,给,这是刚出锅的包子,猪肉大葱馅儿的,您赏脸尝尝?!”
正说着,他们三个人来到市集的入口,此时天色大亮,商贩们已经开始出摊营业。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手里拿着早就准备好的三个纸袋,每个纸袋里都鼓鼓的,开口处还冒着丝丝热气。
“恩,我尝尝!”
老冯也没有客气,他接过一包,然后回头示意两个后辈也不用客气。
胜男在笑得卑微的老板手里拿过包子,顺手就要给钱,结果老板像被马蜂蛰了手一样,两个满是油渍的手不停的挥动着,“嗳,您客气,小爷是刚当值的吧,呵呵,这是孝敬您的,不收钱,不收钱!”
“小李子,收着!”老冯见怪不怪的摆了摆手,然后从纸袋里摸出一个婴儿拳头般大小地包子丢进嘴里,“恩,老王头。味道不错!就是酱油放多了。下次少放点!”
“嗳,嗳。您老慢走呀!”
老板见老冯吃得满意。脸上也堆满了笑意,点头哈腰的把三个人送走。
“这……”
胜男捧着纸袋,终于明白早上老娘为啥不给饭吃。
“吆喝,冯爷早,咱们今天刚做的脑花儿,您来点儿?”
没走两步,又来到一个买早点的摊子,摊子上摆着一个大桶,桶里装着嫩白的豆腐脑,桶前放着一排作料瓶子,有酱油、蒜泥儿、韭花酱,还有一碟切得碎碎的咸菜。
“好,正渴着呢,来三碗,”老冯没有客气,招呼两个菜鸟一起坐在小方桌边,解下腰刀放在一边,然后对老板吩咐道:“嗳,老刘头,我那碗多放点蒜!”
“嗳,好咧!”
老板利索的用一个平勺盛了三碗豆腐脑,分别加上作料,分量最足的那碗上多放了两勺蒜泥儿。
“小李子,别楞着啦,吃吧。他娘的,早上就喝了两口凉水,肚子里正饿着。”老冯拿起调羹,见胜男守着饭碗发呆,便笑着说道:“怎么不习惯,嘿嘿,咱们当捕快一个月的伙食银子才六钱,别说养家糊口,就是自己吃都吃不饱,可是你家还掏钱求门路让你当捕快,为啥?!恩,知道了吗?!小子,慢慢学着,好处多着呢!”
“嗳,全靠冯哥照应!”
胜男也明白,捕快在达官贵人们的眼里是贱业,可是对于平头百姓,则是官爷,是惧怕、巴结的对象。要不是下面的孝敬,就靠一年六两银子的薪水,捕快们早就饿死了。
恩,她既然当了捕快,就要遵循衙门的潜规则,她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改革家,妄图改变些什么。想到这些,她拿出一个包子,就着热腾腾的豆腐脑开始吃了起来。
“嗐,也谈不上什么照顾,只要你懂规矩就行!”
老冯人高马大的,一碗豆腐脑根本就不顶事儿,三两口吃完,他又接连吃了三碗才算完。
吃完早饭,路边的小贩们也时不时的给老冯他们打招呼,老冯也没有再吃人家的东西,而是走马观花一样溜达了过来。
巡视完集市,他们三个又来到一条卖粮食和锅碗瓢盆等日用品的商业街。
此时已过辰时,街上的铺面也开始卸板儿营业。
老冯一路走来,边走边和里面的伙计或者掌柜的打招呼。胜男则和小庆子聊天,开始小庆子还板着个脸,对胜男爱答不理的,等一顿早饭吃完,他的态度好了许多。毕竟两个人没有太深的过节,以后还有一起当差,再说,他周庆来得比胜男早,年龄也比她大,怎么也不好欺负一个小毛头呀。
再加上胜男态度好得没话说,尤其是自己来衙门晚,年龄又小,一直都是被人当菜鸟,今天总算来了一个比自己小的人,他不过过大哥瘾怎么行?!
架子端足了,周庆便像个下了闸的水,呱啦呱啦的说个不停:这个铺子是李大头的娘子开的,那个粮店是县丞小舅子的产业,东边的杂货铺是黄老爹儿子的生意,西边的小酒坊是李头的女婿的铺子。
“李头的女婿,他不是有四个女婿吗,开酒坊的是哪个?”
胜男一听是自己的姐夫,便来了兴致,好奇的问道。
“哦,是新姑爷的,就是东头镖局的三少爷。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管镖局,二儿子管田产,三儿子就管几个铺面。”
“是这样呀!”
原来是来姐儿的老公,恩,她要去考察考察。
“嗳,小李子,你和李头啥关系呀。李头已经好几年不给人家安排差事了,你家里花了多少钱呀?”
周庆想起自己家花的二十两银子,便不住的肉疼。
“呵呵,他是我爹!”胜男见老冯还在据说黄老爹儿子开的杂货铺聊天,而姐夫家的酒坊就在前面,随口说了一句,然后赶到柜台前和小伙计打招呼。
“你爹?!”周庆无意识的重复了一遍,哦,难怪呀,小李子也姓李,哎,不对呀,李头家不是五个女儿一个刚满六岁的儿子吗,哪来小李子这么大的儿子?!
“姐夫,是我!小五儿!”
胜男扒着柜台,对立面整理货物的赵浩喊道。
“小五儿?!”赵浩与来姐儿成亲三年了,还没有见过娘子嘴里常提起的小妹。昨天回家后,娘子还抱怨呢,说他去铺子太早了,没有见到小妹。他听到声音,忙从柜台后绕出来,不住的打量眼前的人。
面前的小丫头穿着一身青衣捕快服,一头乌黑的长发简单的绑在脑后,只有眉眼有些与娘子相似。
“胜姐儿?!”
娘子说过,五丫大名胜男,自小被岳父当男孩养着。他家是开镖局的,对女子穿男装倒也能接受。
“嘻嘻,对呀,昨天去你们家,可惜你不在,咋样呀,生意好吗?”
“还行,对了,你给你姐姐带的玫瑰酒是哪里产的呀,味道特别好……”
他们两个闲聊着,赵浩想起被娘子和母亲称赞的玫瑰酒,便想问问小姨子的货源。这时,身后却传来一声怪叫:
“小李子,你、你是个女的?!”
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三章 西式蛋糕房
“喂,喂,”胜男在目瞪口呆的周庆面前不断的晃着小巴掌,至于吗,她不就是承认自己是个女孩儿么,看他惊吓的后槽牙都露出来,“小庆子,周小哥,回魂啦,喂!”
“呵呵,也难怪小庆子被吓到,”老冯端起一个茶碗,吹了吹水面上的茶叶,笑着说道:“咱们大明朝开国一百多年,何时见过女人当官差?呵呵,李捕头太让人敬佩了!”
作为衙门的老人,冯初五自然知道李家的渊源,在李头没有添儿子之前,他们兄弟们还私下里讨论:李家百年的缁衣传承是不是要换人啦,李头家里开了五朵金花,听说个个长得都不错,可惜就是没有带把儿的。
后来,李头终于有了儿子,大伙儿又纷纷打赌:李头能撑到儿子长大吗,捕头可不是看大门和看仓库的,上了年岁别说抓贼破案,就是上马也成问题呀。
他们讨论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想到李头竟有如此算计,居然舍得让女儿牺牲掉终身的幸福,来替弟弟占住位子。对于李胜男,他第一感觉是个文弱小毛头,但是这几条街巡下来,小庆子都见了汗,可小李子脸不红气不喘,仿佛一点都没有影响。再看看她拿刀的姿势,他推测李胜男绝对练过,而且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
唉,难怪人家李家能在梅水镇经营上百年呢,就冲这份算计,谁也比不上李头。那个李大头也就是嘴上咋咋呼呼的,论心计绝对不是李头的对手。有李胜男的加入,估计李大头的捕头之位不会太易得,呵呵,他们这些小捕快升职没有希望,看看戏还是蛮不错的嘛。
“嘿嘿,那也没有规定女儿家不能当捕快呀!”
胜男伸手晃了半天,周庆还是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她实在无奈,便放下手端起茶杯喝水。呼,看着巡街不是很累,但是这一路走下来也不轻省。据老冯说这还只是一半,下午吃了饭,还要巡视柴市、肉市呢。
“那个,不是,照你这么说,你是李头家的五姐儿!”
周庆终于回过神,刚才他好像听小李子叫赵三少爷“姐夫”。
“对呀,”胜男捻起几粒花生丢进嘴里,动作绝对的粗俗,“我是李家小五,大名李胜男,小名五姐儿。对了,拜托两位大哥一件事儿,以后叫我小五儿吧,千万别叫我小李子,成么?”
一听到这个称呼。她就想回一句“嗻,老佛爷”!
“小五儿。恩。行!”
老冯没意见,以后也许还要靠她提拔呢。虽然他比胜男进来的早。可是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皆不同:他嘛。无非是当个小捕快,能混口饭吃就行;而眼前这个三分像女儿七分像男孩儿地小五儿,人家可是来当捕头的。
“好吧,既然你不喜欢当小李子。叫小五儿也蛮好的。”周庆终于恢复正常。只是两只眼睛还是不断地瞄着胜男,“不过,小五儿。你地样子也太俗粗了吧,哪有女孩子这么坐着?!”
他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小姐。可是人家魏公子家地妹妹,那叫一个笑不露齿、那叫一个进退有礼。哪像眼前地小五儿,松松垮垮的坐在板凳上,穿着宽松裤子地腿还大搭在另一个腿上。翘二郎腿就翘吧,那腿还不住的抖着。怎么看怎么像个街头小。
“切,咱们是捕快嗳,又不是什么名门闺秀,讲究什么站有站姿、坐有坐姿。”
胜男白了他一眼,自己从小这么长大的,爷爷还没有意见呢,这个小屁孩居然还满嘴的教化。
“你?!”
“呵呵,就是就是,咱们是捕快,要是按女子的规范来,小五儿还得缠足呢。如果缠了足,你背着小五巡街呀!”
“还是老冯大哥有见地,好,今天也是小妹上班第一天,中午我请客,咱们去吃饭吧!”
三个人坐在粮食市街口的茶摊上歇脚,茶水都喝了两壶,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
“行呀,小五儿,够场面儿!”
老冯放下茶杯,他也不想吃集市小摊的饭了,虽然是免费的,可是油水太少。上次打牙祭还是上个月参加黄老爹儿子的婚礼呢,他娘的,那个酱猪蹄真带劲。害得他吃完后,每次经过十香斋的时候就流口水。
“真的?!小五儿你请客?”
周庆也好几天没有吃过肉了,自从当了差每天有肉包子吃,可包子馅儿里的小肉末,哪有大块的把子肉好吃,他砸吧砸吧嘴儿,眼前已经有一块又一块儿一扎长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把子肉飘过。
“当然,冯哥,这里你最熟,咱们去哪里吃?呵呵,不用替我省银子,咱们不差钱!”
昨天傍晚,老爹还塞给她一个荷包呢,暗示她一定要和兄弟们打好关系。衙门的门道她从爷爷那里听了不少,可是比起几十年前的老经验,老冯的经验更加与时俱进贴合当下的社会嘛。
“好!走,咱们去十香斋!”
老冯一听“不差钱”,便知道今天肯定能吃顿好的,于是连忙站起来,把腰刀挎好,招呼两个人赶紧走,嘴里直吆喝去晚了人家饭店就没有空位子。
“十香斋?”周庆吞了吞口水,他悄悄的问胜男:“小五,你带银子了吗?”
“带了呀,怎么,你担心我没有钱付饭费,把你留下刷盘子吗?”胜男豪爽的拍拍胸口,“放心吧,吃顿饭的钱还是有的!”
“那个,十香斋是这两年刚开的铺子,一般在里面吃一顿饭最便宜的都要五六钱银子呢!”
周庆还是有点担心,六钱银子呀,可是他们捕快一个月的薪水呢。
“没问题。今天是小妹当差第一天,咱们就打上一次牙祭!”
哦,才六钱银子呀,毛毛雨啦,不算她葫芦里的三百多两分红银子,她荷包里还有二两多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呢。
三个人急匆匆的来到三条街外的十香斋,胜男见这个饭店门帘不大,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样子,扣掉柜台和货架,大堂里也就能放开七八张桌子。现在已经午时,大堂里也坐满了人。
“哟,冯爷,两位小爷里面请!”
站在门口招呼客人的小二,见三人过来忙哈腰迎上来。
“还有位子吗?”
老冯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呃,一进街口就有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吸着鼻子闻了闻,就是香呀。
“瞧您说的,就是没有位子,不也得给您老挪个空地儿呀,三位里面请——”
小二笑嘻嘻的说着话,他们饭店也是有靠山的,自然不怕这些捕快找茬,可是场面话还是要说滴。
来到里侧一个靠窗子的位子坐下,小二忙擦桌子和倒茶,“三位官爷,咱们吃点什么?”
老冯凑在胜男的耳边,悄声的问:“小五,带了多少银子?”
胜男掏出荷包,装模作样的掂了掂,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7部分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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