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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6部分阅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然后扑向炕上的馒头。

    “喵呜!”

    轻点,轻点儿,人家刚睡醒呢!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顾,馒头的个头已经比成年猫还有大,圆滚滚的肚子像个球一样,橘黄|色的皮毛也溜光水滑的,看起来别提多像加菲猫。

    “切,懒死你算咧!”奇qisuu書网

    胜男缩在炕上,小手轻抚馒头的胖肚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胜男诡异的发现,她居然可以和馒头心灵相通,而且还能彼此交流。这让她惊讶的同时,也有种终于找到朋友的感觉。独身来到异地,虽然有家人的关心,但是她心中最深的秘密却无人倾诉,有时她甚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自从和馒头交流后,她经常把前世的一些故事讲给它听,也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曾经的家人和过去的经历。

    馒头在倾听的时候,倒也一反平时懒惰、贪吃的样子,它还经常用超乎猫的口吻来劝解胜男,有时还会提出一些建议,让胜男有一种良师益友的错觉。

    “切,懒也是一种福气,你有吗?”馒头眯着眼,嘴上的胡须一翘一翘的,“对了,葫芦里的土地能长东西吗?”

    “对哦,你不提我都忘了呢,我看看哈!”

    前些天她花盆里种的东西都收割了,她正巧想试试把土地收进葫芦是不是也能长东西,便把闲置的花盆又洒上种子,然后把花盆放进葫芦里。这些天忙着练功,居然也忘了瞧,不知道成功了没有。

    胜男从衣襟里掏出紫葫芦,打开塞子,“咦?馒头,快看,种子发芽了。奇怪,明明里面没有太阳,无法进行光合作用,种子是怎么发芽的呢?”

    馒头睁开眼睛,扒着小爪子凑在葫芦口看,“谁知道呀,也许葫芦本来就是仙器,自然不能用常理来推论呀!”

    其实它也不知道“光合作用”是啥米东西,不过,葫芦的来源胜男倒是给它讲过。这可是南极仙翁用来放杂物的宝贝呀,也许,之前里面就放过比仙丹还有高级的东西呢。所以呀,葫芦里的世界,无法解释。

    “对呀,就想你一样,馒头,我就纳闷了,你怎么越来越不像一只猫?”

    胜男拿起绿葫芦,点了几滴水倒进紫葫芦里,她看着一只猫的脸上居然有“不屑”的表情。

    “切,我是喝生命水长大的神猫,当然不是普通的猫啦!”

    “没错,看来生命水真是好东西。”胜男也喝了几个月的生命水,发现自己的体质变得非常好,要不是经过生命水的改良,就她的小身板,早就被爷爷变态的训练强度给累趴下了。

    虽然心里抱怨爷爷的训练一天比一天魔鬼,胜男一到时间还是会自觉的爬起床。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她又准时起床,穿上衣服,看看被窝里依然睡得香甜的馒头,她嫉妒不已,穿好鞋子,她坏心眼的把被子撤掉,在馒头“冻死啦,坏主人”的抱怨中一路跑出家门。

    晨跑结束后,老爷子牵出一匹红棕色的马,他对蹲马步的胜男说,“丫头,来,今天咱们要加一项:学骑马!”

    吼吼,晚上还有一更,亲们多收藏多推荐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六章 千里驴悍马

    “骑马?爷爷,当捕快还要学骑马吗?”

    胜男擦擦汗,心有余悸的站在高大的马面前。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人家女侠骑着马,衣袂飘飘的特别有范儿,可是自己站在马的面前时,她才发现这种被人用来当交通工具的温顺动物,却是如此的庞大,她掂着脚尖也够不到马背,怎么骑?!

    “那是自然,”老爷子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慢慢的梳理着马的毛发,“出城办案、传递公文,那样不需要用马,来,丫头,别怕,爷爷抱你上马试试!”

    胜男的双腿不由自主的直发抖,她颤着声音说,“爷爷,能不能不学呀?”

    “不能,”爷爷断然拒绝,其实当普通的捕快不会骑马也就算了,可五丫是要当捕头的,如何能不会骑马,他降低声音温和的说道:“五丫,不要怕,这匹马是匹母马,非常温顺的,来,试试!”

    说着,老爷子抱起退缩的胜男,扶她上了马,“抓紧缰绳,踩住马蹬子!”

    胜男哆里哆嗦的坐在马鞍上,小手抓住缰绳,她感觉屁股底下一直在动,她甚至能感受到马不安的刨蹄子,“爷爷,然后呢?”

    “夹紧马肚子,对,然后踢马蹬子,对,对,慢慢走。”

    老爷子一步一步的解说着,胜男勉强安稳的坐在马上,只有双腿不住的发抖,呜呜,前世马场里学骑马人家还有护具,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万一摔下来,后果——

    世界上的事情,是怕什么来什么,胜男这里正胡思乱想,想到自己悲催的跌落马背的场景,她的身体也不安起来,手里的缰绳猛的一拉,双脚狠狠的磕上马肚子。然后温顺的小母马,被吓到了,长嘶一声狂奔出去。

    “小心,丫头,抓紧缰绳!抱、抱住马脖子,别松手!”

    老爷子也被吓了一跳。刚刚还好好地溜着。怎么马就惊了呢。他忙不迭的让李信带人追了出去。哎呀。可千万别掉下来呀。否则,就这么个小人儿。还不得受重伤呀。都怪他。这么心急干什么呀?!

    胜男被颠的上下乱晃。她感觉耳边地风呼呼地刮,屁股底下地马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狂躁的乱跑着,一眨眼跑到了外面的田地里。

    现在刚刚过了正月。地里也没有人干活儿。惊马颠着胜男一路杀到了绿油油的麦子地里。

    “呜呜,不会这么快就要见小白了吧?”

    胜男死命地抓住马鬃。她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想法,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掉下去,掉下去不死也得缺胳膊断腿地。她才刚刚习惯了明朝地生活。她不想这么快就回到地府见那个乌龙小白。

    不知道颠了多久,胜男感觉自己的手都麻木了,胯下的马终于放慢了速度,溜溜达达的在田地里乱晃。

    “胜姐儿,胜姐儿!”

    身后传来李信的声音,老爷子的马在春节的时候寿终正寝,家里没有马,难为他骑着一头驴追了出来。

    “……李叔,我在这里,李叔,我在这里!”

    胜男听到声音,心里顿时安定下来,她喘着粗气回应道。

    “谢天谢地,老爷子都快担心坏了,胜姐儿,你没事吧!”

    李信下了驴,拉住仍在散步的马,把胜男抱了下来。

    不知道被颠了多久,胜男的腿都站不住了,她一屁股坐在冷硬的地面上,后背的冷汗流了下来。

    李信见小丫头瘫软的样子,忙把她抱上驴背,然后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驴,慢慢的走回家。

    回到家,老爷子见胜男安然无恙的回来,也松了一口气,他忙吩咐厨房中午做些好菜,给胜姐儿压惊。

    “爷爷,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唉,是爷爷太心急了,丫头,不怪你,都怪我呀!”

    老爷子开解儿子的时候倒是很想得开,可换到自己身上,他也着急呀,所以才加大了培训强度,恨不得胜男今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学会,明年就能回去当差。

    “……”胜男见老爷子苍老的脸上满是颓废,便随口说道,“爷爷,我骑不了马,还可以骑驴呀,我刚回来的时候,感觉骑驴比骑马安全多了!”

    “驴?”老爷子沉吟了一会,县里的捕快也有骑驴的,可驴比马慢多了呀。心里虽然不是很赞同,但是看到五丫满脸期待的样子,勉强点点头,“骑驴倒也可以,正好年前咱们家的驴下了小驴,丫头,你先试试?”

    “好呀,明天就试试!”

    只要不骑马,什么都好说。算起来,她也是喝驴奶长大的,估计和驴打交道更简单一些。再说了,现在小驴还小,她可以用生命水给优化优化,没准儿还能养出一头通灵的驴呢。

    下午,吃过午饭后,老爷子似乎有心事,他把祖上各位先人记录的一本破案心得拿给胜男,让她回屋去看,自己则坐在太师椅里发呆。

    破案心得比大明律要好懂许多,胜男拿出当年看网络小说的速度,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个时辰便翻完了。其实抡起接触的案子,说句大不敬的话,她在前世见识过的比这本心得记载的还要多,心得里记录的多是一些东家丢了鸡、西家走丢了孩子、南家的丫头被拐卖了、北家盖房子和邻居干架了之类的琐事,少数算得上高智商犯罪的,也不过是官印被盗、仓库的老仓偷粮之类的小案子。命案或者大案非常少,基本上一位先人当差三十多年也不过经手了十几起,五位祖先办的命案加起来都不如前世她亲爹一个人办的案子多。

    “哎,古人还是比较淳朴呀!”

    “看完了吗,看完,咱们去看驴吧?”

    馒头趴在她的大腿上,两只爪子轻轻的挠着胜男的衣服。

    “好呀,看看以后的搭档!”

    人家小驴也出生几个月了,她还一次就没有见过呢。放下书,外面的天色还早,她抱起馒头一起来到后院的牲口棚。

    牲口棚里拴着一头母驴,也就是今天李信骑的那头。它后面还跟着一头半大的小驴,黑色的皮毛,尖尖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上还长着两撮白毛,嘴巴和腹下都是雪白的毛发,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胜男猫腰进了棚里,拴着槽子上的母驴对胜男的闯入并没有什么反应,估计胜男驴奶喝多了,身上还真有了驴的味道,她爱惜的抚摸着小驴的皮毛,“嘻嘻,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座骑了哦,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着,她从腰下解开绿葫芦,在手心里到了一些生命水,伸到小驴的身边。

    小驴子吧嗒了吧嗒嘴巴,似乎闻到了从来没有闻过的清香,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喝吧,呵呵,多喝点,小说里的男猪们要么有千里马,要么有汗血马,我怎么也得养头千里驴吧!”

    “千里驴,不是千里马吗?”

    胜男给馒头讲过千里马的故事,所以它听到千里驴的时候,忙出声纠正。

    “有生命水在,一切皆有可能嘛。你不就是从野猫变成了神猫?!”

    “哦,那你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呀。我叫馒头,它是不是叫包子?”

    馒头对自己的名字很纠结,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厨娘都会喊上馒头啦,害得它还以为让它上桌呢。

    “恩,是该取个名字,”胜男又给小驴加了一些生命水,心里念着千里驴,突然闪过前世最喜欢的一种车,“哈,有啦,就叫悍马吧。这次老太太不会说名字不吉利吧!”

    “偏心!”馒头很纠结,凭什么它叫馒头,这只傻驴却叫什么马这么威风的名字?!

    胜男才不管馒头的怨念,这只猫最近有点嚣张,正好打压一下它的气焰。接下来的日子,胜男的工作又多了一项——喂驴。

    晨跑、练刀、喂猫、喂驴,然后是骑驴,生活简单而充实,就这样五年过去了,胜男也变成了一个英气十足的少女。

    “驾~悍马,快点呀,爷爷一会就追来啦!”

    胜男骑着驴,她不停的催促着。

    “追来就追来嘛,急什么?”

    悍马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它的目标是前方的一片嫩草,才不管主人想赢过快马的心思。

    “怎么不急,爷爷说了,如果你跑的没有马快,就让我学骑马。”胜男拍了悍马一下,真是吃货,“我当年可是差点被马摔死,如果再学,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哎,我给你说哈,如果我被逼着学骑马,你也没有好果子吃,以后甭想吃葫芦里的嫩草!”

    “切!”

    悍马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听到身后传来“啪嗒啪嗒”的马蹄声,撒开四蹄飞速的跑了开来,留给后面一片尘土。

    胜男骑着驴回到院子里,爷爷还没有回来,李信则拿着记事本记录下她到达的时辰。两刻钟后,老爷子才骑着气喘吁吁的马进了门,他看到在胜男正在院子耍刀,而那头被叫做悍马的驴子也乐颠颠的守着一槽子青草啃着。

    “咝!”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天他和孙女一起出发,说好了看看谁先回来。他骑的马正是当年儿子给买的那匹小母马,论脚力和耐力都不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以前骑的老马,可肯定比驴跑的快呀。没想到,刚出发没有多久,这头驴就跑在了马的前面,仿佛故意一般,驴子不紧不慢的在眼前晃悠,他的马却怎么都赶不上。

    “老爷,您看!”

    李信拿过记事本,上面记载了五年来胜男各项培训的成绩,骑马一栏上写着:“弘治五年三月初六辰正一刻李胜男”(大概上午09:15左右)

    他先是不可思议,然后又深深的吁了口气,“‘汗’马,还真能比拟千里马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七章 不打不相识(一)

    晚上,老爷子把胜男叫进了书房。他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拿着一本册子,胜男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老爷子把一指厚的册子合上,册子上详细的记录了胜男五年来的培训成绩,有些项目甚至超过了他当年的记录,呵呵,李家有希望啦。再看看眼前满脸英气的少女,老爷子欣慰的叹了口气,

    “丫头,你今年十五了吧?!”

    “呃,”胜男一时没有跟上老爷子的思路,愣了一下忙点头,“对呀,爷爷,我回来也有五年多了呢!”

    “呵呵,好呀,总算是长大了,”老爷子感觉身上的担子轻快了不少,儿子上个月刚来信说苏知县马上要调任,让五丫趁着知县还没有走让她赶紧回去,否则等新知县上任后,连普通的捕快都不一定能当上。

    “丫头,本来我还想再留你半年,多传授给你一些衙门里的事儿,可是时间不等人呀,”老爷子从抽屉里掏出一封信,轻轻的拍在桌子上,“你父亲刚来了信,说是已经给你预留了一个步班捕快的名额,让你尽快回去。我今天看了看,你的各项培训都已经合格了,当一个小捕快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要想当一个好捕头还是需要一些经验,可惜我是没有机会亲自教给你啦。我呢不在你身边看着,当了差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你父亲,记住了吗?”

    “是,爷爷!”

    胜男没想到离开的日子这么快就来临,她在老家待了五年多,与爷爷和老太太他们朝夕相处,在心底里已经把两位老人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和亲奶奶,“爷爷,我……”

    “唉,我知道你舍不得,不过老家不是你们年轻人呆的地方,记住从你学李家刀的那天起,你就是李家新一代的继任者,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家族的利益为考虑!”

    “我明白,爷爷!”

    “恩,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五年来你也受了不少的苦,”老爷子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子,他打开盒盖,里面放着几张纸和是十个银元宝,“来,丫头,这里是十顷地的地契还有一百两银子,是当时说好给你做嫁妆的。”

    “爷爷,嫁妆现在就给我?!”

    胜男有点晕。嫁妆不是嫁人地时候才给的吗,怎么现在就给她了?!难道爷爷他们不怕自己拿了田契和银子,不干捕快而跑路去当地主婆吗?

    “呵呵。当然不是现在给你。田契我已经改成了你的名字。不过这些要先交给你父亲管理。等你什么时候当了捕头,这些才给你地。明白吗?”

    老爷子把木盒锁好。他见胜男一副失望地样子,便捋着胡子笑道,“放心,只要你用心当差,你父亲和我都不会亏待你的。再说了。这些年你和珍姐儿捣鼓的那个什么玫瑰作坊,又是酿酒、又是做酱地,挣了不少银子吧?!”

    “爷爷。您都知道呀?”

    胜男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她还以为自己做得挺隐蔽呢,没想到老爷子还知道自己也参了股。

    “哼,我当然知道,要不是我作保,你以为你们的玫瑰作坊能开得下去?!如果不是看我的面子,你们的工人那么好招?!你也不想想,村里的闲汉怎么从来没有找过作坊的麻烦?!”老爷子隐去笑容,严肃的说道,“丫头,我知道你聪明又机灵,不过,在这个世上,单单靠聪明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一个女子,没有家族的依仗,你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你那些挣钱的作坊,反而会引来宵小之徒的惦记。你想想你姑妈,再看看周围的邻居,你明白了吗?”

    胜男心中一凛,老爷子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尽管她学会了李家刀,尽管她比普通的女子独立,尽管她也有一些挣钱的法子,尽管她现在已经小有积蓄,可一但失去李家的庇护,那她什么都不是。想想小姑妈,她可是带着不菲的家产和子女回来的,还不是被李正良试探着欺负了一回。有家有子有钱有田的大人都是如此,更何况她一个小女子?!

    胜男发现自己太幼稚,她能想到的事情,老爷子和老爹又怎么想不到?

    想到这里,她收住笑容,无比认真的对老爷子说道,“爷爷,我明白。您放心吧,我一定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哈哈,好孩子。去吧,让小巧帮你收拾收拾,明天让李信送你回家!”

    “恩,知道了!”

    被老爷子又是利诱、又是半恐吓的说了一通,胜男知道她的安定生活还是来自李家。只要她好好当差,然后等弟弟长大后把位子还给他,老爷子和父亲的承诺才会兑现吧?

    唉,本来她也没有想脱离李家,老爷子的话就当警示吧,她要时刻记在心里,什么时候都不要失了“本分”。

    “李叔,你太慢了,我们先走一步了哈!”

    胜男骑着悍马,李信赶着马车走在后面,马车车厢里放满了胜男的行李、老太太给她和家里人的衣服料子,还有小姑妈塞上车的玫瑰酒和玫瑰酱。

    “胜姐儿,路上小心!”

    李信也想快一点儿,可是自己驾的马车也不过是普通的母马,比起五姐儿胯下的千里驴还是差了一些。他见胜姐儿耐不住的跑在头里,忙举着鞭子喊道。

    “知道啦!”

    今天一早,她就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老太太和老姨奶奶一边一个的抱着她的胳膊,对于她的离去非常不舍,小姑妈也得了信儿,提前来到家里给她送行,把她在玫瑰作坊几年攒下的分红银子全都拿了出来塞到马车里。

    老爷子前一天和胜男谈过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劝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拍拍她的肩膀,神情里也满是不舍——胜男是唯一一个在他身边长大的孙女,又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朝夕相处了五年自是有感情的。

    告别了送别的人,胜男抱着馒头骑上悍马,上了大道。在乡下待了这么久,初见这么广阔的田地,她和悍马都有点小鸟出笼的感觉,恨不得在大道上快速的驰骋。可惜李信太沉稳了,驾个马车也慢悠悠的,她实在按捺不住,便一拍悍马的屁股跑了起来。

    玫瑰镇离梅水镇不远,悍马还没有跑过瘾,她们就进入了梅水镇的境内。

    “我饿了,前面好像有个茶摊,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已经肥成一个球的馒头,眼尖的看到路边有个小茶摊,茶摊的幌子迎风招展。

    “吃?馒头我记得出发前,小巧已经给了你一笼的包子呀,这还没有两个时辰呢,你怎么又饿啦?”

    小巧去年嫁给了村里的一户农家,五年来小巧一直非常尽心的照顾她,于是胜男特意求了老太太平了她的奴籍,自己又帮她添了一些嫁妆,让她风风光光的嫁了人。小巧嫁人后,心里很感激胜男及李家老太太的恩情,经常做一些拿手的东西送来,昨天知道她要出门后,便连夜做了一锅包子给她拿上。

    结果,两大笼三十多个包子,胜男只吃了四个,其他的二十多个全被馒头给吃了。胜男无奈的摸摸它的肚皮,唉,不知道的还以为它要生小猫了呢。

    “那就喝点茶吧,被悍马颠了大半天,我的骨头都要断了!”

    馒头用爪子摸摸脸,一副累得不行的摸样。

    “切,人家悍马还没有喊累呢,你到先咋呼上了。”

    嘴里这么说着,胜男还是停了下来,她已经把李信甩的远远的,如今快要进城了,她还得等等他。离家这么久,她几乎都要忘了自己的家门朝哪走。

    来到茶摊,胜男抱着馒头下了驴,然后给悍马喂了一些生命水。

    “客官,要点什么呀?”

    伙计拿下搭在肩上的毛巾,麻利的把桌子擦干净。

    “恩,给我来一壶热茶!”

    “好咧,您还要包子吗,我们这里有刚出笼的热包子,皮薄肉馅儿的蒸包!”

    馒头一听有吃的,口水都要流出来,它忙拉拉胜男的衣襟。

    “行,在给我两笼包子!”

    伙计答应一声,便去给胜男煮茶了。茶摊不是很大,遮阳帐子下摆了五六个桌子,除了胜男,还有三桌子客人。有的点了一壶茶几个人闲聊,有的则是要了一碗白开水泡自带的煎饼。wrshu这里是进梅水镇的必经官路,有不少进城出城的人来这里歇脚。

    “嗳,前面发现死尸啦,去看看吧?”

    没一会儿,小二把胜男要的东西都送了上来,馒头人模猫样的坐在凳子上,见包子上了桌,忙把盘子揽在自己面前,两个爪子紧忙活。胜男不是很饿,她端起茶杯悠闲的喝茶。

    这时,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跑了进来,急吼吼的喊了一嗓子,端起一个桌子上的茶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真的假的,在哪里呀?”

    桌子上的人显然和农夫认识,好奇的问道。

    “就在前头的王家庙,县里的官差和仵作都来啦!”

    官差?是不是老爹?老爹不是一向只办大案子吗,人命案应该是大案子吧。

    想到这里,胜男结了帐,牵着悍马拎起双爪都是包子的馒头,跟在跑去看热闹的客人后面。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八章 不打不相识(二)

    来到发现死尸的地方,是位于王家庙村外的一个大池塘,胜男发现前面围了一圈的人,人群里还不断发出“啧啧,太惨了”“谁干的呀?”之类的议论。

    人群前是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嗳,谁让你进来的,说你哪,抱着肥猫的那个小子?”

    胜男把悍马留在一边,自己挤进人群,还什么都没有看到,就听到耳边有人吆喝她。

    “怎么啦,我看看!”

    “看什么看,这里不是耍把式的,不要破坏了现场!”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粗布灰衣的年轻男人,二十左右的样子,他指挥几个捕快保护现场。

    “切,看打扮老兄也不是公门里的人吧,你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臭小子,敢叫她小子,什么眼神儿呀?不过,她怎么看着这小子有点眼熟呢?!

    “嗳,让你出去就出去,哪来这么多废话呀,这是咱们仵作的高徒魏公子,是帮忙验尸的,你小子赶紧给我出去!”

    一个小捕快听到胜男的话,忙过来帮忙,只见他扬起手里的铁尺开始赶人,在池塘边腾出一块验尸的空地。

    “哎哎。别动手呀。我退后不就完了吗。”胜男好女不吃眼前亏,她连忙退后几步,然后咧开嘴角笑着问道:“大哥。你们李捕头没来吗?”

    “李头?李捕头正忙着山贼地大案呢。没时间过来!哎。你什么人呀,小孩子家地别瞎打听!”

    小捕快习惯性的回答了问题。说完话才想起来,这个抱着肥猫地不男不女地家伙谁呀。自己干嘛这么听话地告诉她!?

    这时,池塘里地死尸已经被抬到了空地上。魏良打开放在地上的木箱子。这个箱子的外形很别致,有点像后世的化妆箱。他从里面掏出一副白绢地长臂手套。在身边小捕快地帮助下戴好手套。然后开始验尸。

    “去去去。都让开让开,县丞大人来啦!”

    李班头拿着马鞭把围观的村民驱逐开,后面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着一身黄鹂补子的官服,个头不高,白白净净的,在几个衙役的簇拥下来到现场。

    “魏良,情况怎么样啦?”

    县丞瞥了一眼被浸泡的肿胀发白的死尸,一股恶臭袭来,幸好现在是春天,尸体虽然已经发臭但是还没有招来蚊蝇。

    “回大人,死者为女性,年龄约20岁左右,身高五尺左右,是被人掐死后丢入池塘的。”

    “哦,那就是死于他杀?有何凭证?”

    县丞皱着眉头看向魏良,心里暗自发苦,苏知县调任,新知县还在到任的途中,县衙的事情由他暂时代理。他刚接手没有几天,南山的山贼尚未剿灭,这里又发生了人命案。

    “大人请看,死者尸身肉色带黄不白,身体肿胀,颈部有黑色指痕,口眼皆开,双手发散,但是肚皮不胀,腹内没有积水,口、眼、耳、鼻亦无水沥流出,双手指间并无泥沙或草屑,”魏良蹲在尸体面前,解说到哪个部位,便用手指到那个地方:“如果死者是生前落水,池塘水深,死者挣扎之下,口鼻内必灌入塘水,腹中定有积水,双手在水中挣扎,指甲里也会有污物或者水草,可是这具死尸的指缝并无污物,腹中亦无积水,晚生推测她是被人杀死后弃尸于此。另她的颈间有黑色的於痕,看大小像是指印,有可能是被人双手掐死的!”

    “恩,有理!”

    县丞也不是很懂,不过仵作老孙头说了,这个魏秀才验尸的本领远在他之上,他说是他杀,应该不会错。沉吟了半天,他吩咐身边的李大头:“李班头,这件案子就交给你来办理,限期五天,有问题吗?”

    “好!大人放心,这案子包在我身上了!”

    李大头拍拍肥硕的胸脯,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如何办案。

    “小六子,这里属于哪个村子呀,把里长给我叫来!”

    县丞见尸体已经验完,便吩咐手下人分头办案,自己则坐轿回县衙。

    “好嘞!”

    小六子答应一声,忙找来围观的村民,如今死尸的死因查到了,身份却不明,还需要找当地的人问问。

    “哎呀,官爷,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们前街王大娘的儿媳上个月不见了,个头和摸样倒也和这个有点像!”

    “对呀,王家小娘子丢了好久,王大娘说是她跟人跑了,嫌丢人,既不让人去找,也没有报官!”

    “没错,可能就是王家小娘子!”

    围观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魏良则没有理会,写完验尸单,他把手套摘下来,然后一起放进提箱里。又从箱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块胰子,在小捕快捧上来的清水里洗手。

    胜男却一直注视着这个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看他很眼熟。

    “哦,对了李班头,尸体颈上的黑痕有点奇怪,指印少了一个,凶手可能手指有畸形。”

    洗完手,魏良接过帕子擦手,他看着两个衙役把尸体抬走似乎想起什么,补充道。

    “难道是九指?”

    李大头眼前一亮,有体貌特征,那案子就好破了呀。

    “切,也许凶手杀人的时候,故意翘起一指来陷害人呢?”

    胜男不以为然的吐槽道。

    “即使是翘起一指,指头根部也是有痕迹的。另外,指印只是缺失了一部分,并不是整根手指都没有了,翘起一指不会有这样的指痕的。小兄弟,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猜测!”

    魏良冷冷的看了胜男一眼,淡淡的说道。

    “就是就是,还是魏公子厉害!”

    李大头油乎乎的大饼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他能顺利办了案子,县丞肯定满意。再加上主簿女婿的推荐,下一任捕头非他莫属。

    “哼,你以为你是柯南呀!”

    胜男哼了一声,转身牵着悍马往回走,没有发现魏良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

    “柯南?柯南也是仵作,他比魏公子您还厉害?”

    刚才驱赶胜男的小捕快,好奇的凑在魏良耳边问道。

    “算是吧!”

    “这个姓柯的比你还厉害?”

    魏公子虽然不是仵作,可是比当仵作的师傅老孙头还厉害呢。小捕快没想到还有比魏公子厉害的人。

    “恩,很厉害的人!”

    魏良的目光紧紧地跟着胜男,他心里有种说不出去来的激动。

    “五姐儿,你去哪儿了呀,要不是伙计说看到了馒头,我还以为你已经进城了呢!”

    茶摊前,等得只上火的李信终于看到胜男牵着驴从一侧的小路上走了出来。

    “呵呵,前面发生了命案,我还以为能看到爹呢,就过去看了看,”胜男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说道:“李叔,等久了吧,现在都快中午了,咱们吃点东西再赶路吧!”

    自己刚才吃了点包子,可是人家李信只顾着等自己,什么还没有吃呢。

    “行,现在时候不早了,如果继续赶路,估计还要半个时辰才能进城!”

    李信也饿了,一大早出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

    说着两个人便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来,要了一壶茶四碟包子(两碟给李信,两碟给馒头,囧)。

    “魏公子,咱们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小捕快像是魏良的跟班,没有跟其他衙役一起走,而是帮他拿着提箱来到大路边。他看到茶水摊还有笼屉摆着,肚子咕咕的叫起来。

    “恩,好吧,赶了十几里的路,是有点饿了!”

    人家县丞是八品官,又是代理县务,出入都有轿子,他虽然被人尊称一句魏公子,却没有任何官职,也就没有坐轿子的资格。

    “官爷,没有空位子了,您看给您拼个桌子成么?”

    伙计见一个官差和一个小伙子进来,忙招呼道。

    “行呀,就坐这儿吧,”小捕快可能刚入公门,没有老捕快的欺善,他扫了一眼,见胜男这里只坐了两个人,便招呼魏良过来坐。

    “喵呜!”

    小捕快估计也累坏了,他没有仔细看便直接坐了下去,几乎一屁股坐在馒头的身上,正埋头苦吃的馒头被吓得一下子蹦到了桌子上。

    “吆喝,怎么猫还上桌呀,下去下去!”

    身下蹿出一个黄乎乎的身影,小捕快也被吓了一跳,这猫可够肥的。

    “喵呜!”你下去,谁让你坐上来的?!

    馒头站在桌子上,橘红色的毛发都炸了起来,气势汹汹的盯着小捕快。

    “嘿,你这小畜生还挺横的呀,小心我——”小捕快被吓得站起来,手扶在刀柄上,嘴里说着威胁的话,心里却不想承认被一只猫吓到。

    “喵呜!”你才畜生呢!馒头作势要扑上去,维护自己的领地。

    “嗳,小庆子,你干什么呢?”

    魏良刚去问伙计要了清水洗手,等来到位子的时候,发现小捕快周庆正和一只猫对峙,而那只猫真是是说出“柯南”的那个小子养的,哦,不对,应该是丫头。

    想到“柯南”,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还是那丫头另有所指,他的目光对上饶有兴致看戏的胜男……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九章 胜姐回来了

    “馒头,下来!”

    胜男看了半天,发现别人已经开始关注他们这个桌子。眼前的小捕快估计也没有见过如此营养丰富、个性强悍的猫,年轻的圆脸涨的通红,手握着刀柄,大有和馒头决一死战的架势。

    “喵呜!”不要!

    “乖,下来。时候不早了,咱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一边的李信也把包子吃完,正掏出一方手帕擦嘴。胜男板着脸对馒头说道,跟前的小捕快虽然鲁莽了一些,但也是公门中人呀,爷爷不是说了嘛,她老爹给她弄了一个捕快的缺,没准儿她和这个小捕快以后还是同事呢,做事都有留有余地嘛。

    你看人家李信多沉得住气,他也是跟着老爷子好几年的老管家,别说是玫瑰镇,就是在梅水镇的大街上也是敢横着走的主儿。小捕快不请自来,他都没有生气,馒头较什么劲呀?!

    “喵呜,喵呜!”人家还没有吃饱呢!馒头也很无辜。

    “……”胜男无语,她无奈的把它抱下桌,然后对伙计喊道:“伙计,结账,然后把包子打包!”

    “好嘞!四碟包子,一碟八文钱,一壶热茶十五文钱,一共四十七文,您给四十五文得啦!”

    伙计麻利的算好帐,然后拿了一个纸袋子过了,把馒头的两碟包子都装了起来。

    “嗳,嗳,谁让你走的,你是谁呀,刚才在命案现场大放厥词,如今又纵猫行凶!”

    小捕快见胜男看也不看他,感觉被轻视了。便拦住胜男。

    “呵呵,小哥,在下李胜男。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或许过两天还会见面哦!”胜男从荷包里取了铜子儿丢在桌上,拎起纸包笑着说道。

    “李胜男?咦。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小捕快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楞了片刻地神儿,馒头伸舌头舔舔鼻子。甩动着尾巴大摇大摆地跟在胜男身后离开了茶摊。

    “呵呵。步班新进地小捕快就叫李胜男!”

    魏良本来想和胜男说几句话,突然想起前两天步班缺了一个缺,他家邻居想花钱补上,结果黄班头说这个缺已经给了一个叫李胜男的人。没想到,刚才那个小丫头就是李胜男。恩,胜男,好名字!

    “不是吧,就他?不男不女的娘娘腔!”

    周庆皱着眉头,衙门的人员是有编制的,他们梅水镇是个小县,三班衙役不过每班十人,大多还是都是年轻人,好容易步班出了缺,他家的堂弟还想补呢,银子都准备好了,黄班头却说那个缺已经给了别人。奶奶的,他还琢磨是衙门哪个兄弟的亲戚呢,没想到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娘娘腔?姓李?”

    魏良心头闪过一个念头,可惜太快了,他没有抓住:“行啦,赶紧吃饭吧,你不是饿了吗?”

    外面,胜男把馒头丢上马车,又把纸包留给它,自己骑上悍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人常说近乡情怯,可是她在那个家里待了不足半年,和父母也没有太深的感情,唯一惦念她的来姐儿也在三年前嫁给了威武镖局的三儿子,上个月生了儿子当上了母亲。

    “唉,五年了!”

    胜男骑着驴走在前面,梅水镇的城门慢慢的跃入视线,她看着并不熟悉的县城,心里也有些感慨。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每天的生活也被安排的非常满,让她几乎都要忘了前世的种种。如果不是两个宝葫芦的存在,她甚至怀疑:她不是来自几百年后的警花,而是土生土长的李家五丫头。前世的一切,宛若一场梦境,越来越模糊。

    “五姐儿,咱们到了,你离家的时候还小,估计都不记得家门怎么走了吧。”

    她这里精神恍惚,悍马似乎也感应到了她的心不在焉,放慢了脚步,像头普通的驴子一样优哉游哉的溜达着。李信赶着马车跟了上来,他见胜男慢慢的停在路边,有点迟疑的样子,以为她忘了回家的路,便笑着说道。

    “呵呵,是呀,转眼都五年了呢!”

    胜男也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悍马有多么变态,便拉住缰绳,让李信的马车走在前面,她则慢慢的跟着。

    “恩,可不是,这几年都是大爷回家来看你,你还没有回来过呢。”

    来到城门口,李信也放慢速度,随着人流慢慢的进了城。

    县衙后街李家,李正义刚从南山回来,最近邱老大似乎故意和县衙过不去,时不时的做几个案子让他不得安生。上个月,邱老大接连绑架了梅水镇的好几个富户,被绑架的有安全解救回来的,也有被撕票的,受害人家属集结了全家的人来衙门告状、诉苦,甚至在衙门口坐着大哭,要求官府派人剿灭南山的山贼。

    苏知县刚刚被调任,见有了大案子,失去靠山的他也没有了初来时的冲劲儿,接了调令慌忙的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梅水镇。暂代县务的县丞也不想担责任,便把案子甩手交给了李捕头,限期一个月,抓不住悍匪,板子伺候。

    去他娘的一个月,如果这些山贼这么好剿灭,过去的五年里早就把他们干掉了。这伙贼就像野草一样,烧过之后,第二年又发了芽。

    “大爷,给!”

    苏氏见自家男人愁眉苦脸的坐在那里发呆,忙煮了一壶茶送了过去。

    “唉,这次又让邱老大跑了。抓不住他,山贼剿不灭呀!”

    “呵呵,大爷,大人只是让你把南山的山贼抓住,可是也没有说一定要抓住邱老大呀,现在南山上已经没有了匪患,你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还愁什么呀?”

    李正义最近压力比较大,也经常会把案子和老婆说说,所以苏氏对于这些事也是知道的。

    “我的奶奶,眼前的事情算是过去了,可邱老大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你看着吧,超不过三五个月他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哼,肯定又是我上呀……”

    新知县是什么人他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如今的县衙已经不是他能掌控的。如果再在新知县那里建不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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