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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小指头翘起来在他冷白精致的鼻尖儿上轻轻刮了两下子,“弟弟,记住了,做男人千万别对自己太自信。”
    我喜欢和萧逸打嘴炮,因为只会停留在嘴炮的程度。我还喜欢在晚上打发萧逸出门买酒。
    “给我酒,我给你看。”
    “看什么?”
    “一朵很漂亮的花。”我朝他不怀好意地眨眼睛,“你吻过的花。”
    饶是和我混久了,萧逸脸皮也日益厚起来,但他听懂的一瞬间,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刷的一下子蹿红起来,连带着耳尖都染上一层薄薄的酡红。
    “我不要看。”
    他嘴里不情不愿地抗拒着,脚步却很诚实地朝玄关口走去,磨磨蹭蹭地换鞋子。
    “那是谁每晚都来掀我的裙子?”
    我们彼此心知肚明。
    萧逸拿钥匙的手顿了一下,我趁机小跑着冲刺过去,勾着他的脖子跳到身上,双腿缠在他腰间,又狠狠咬了口萧逸的下巴,留下一圈儿浅浅的牙印。他猝不及防,嗷嗷叫了两声,像条被踩了尾巴的大狗,随即就将我压在鞋柜上开始报复性地挠痒痒,我特别怕痒,尤其是侧腰,根本不能碰,萧逸再清楚不过。
    我拼命扭腰想要挣脱,又忍着笑锤他的胸膛,哀哀地求着饶,眼泪快被逼出来。他整个人压下来,姿势像极了接吻,即将碰到我的前一秒,我伸出食指,轻轻堵住了他的唇。
    彼此视线胶在一起,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问题,都说小狗爱人真诚勇敢,那么大狗呢?
    准确来说,萧逸会是我的那条狗吗?
    我发誓,这不是骂他。
    闹到最后我们俩一块儿出门,小区对面的24H便利店只隔一条窄窄的马路。这家店里没有我常抽的七星双爆,只能退而求其次要了一包万宝路冰蓝。
    谁也没想到,回家的时候会停电,电梯卡在归途的一半,不上不下。幸好备用电源正常启动,物业在传呼机里让我们稍等,不要慌张。我与萧逸对视,忽地粲然一笑。
    等待解救的时间漫长而无聊,我抽出烟,用牙齿咬碎爆珠,点燃后逼着萧逸跟我一起抽,并不在意封闭空间内烟雾是否会导致窒息,真要窒息那才好呢。在这样窄小的空间里完成一场戏剧化的自杀表演,一男一女,成双成对,像极了殉情。
    我喜欢一切与烟有关的内容,略带烟熏味的威士忌,爵士乐中沧桑的烟嗓,或者城市上空灰蒙蒙的烟雾……《浴血黑帮》热播的时候我会猜测,我们吐出的烟会不会也融进了头顶上空的这片雾里,如同谢尔比家族的血液里流淌着威士忌。
    说到威士忌,就想起酒。在我生命中,酒是最好的佐烟佳肴。
    没有酒,尼古丁的焦香也略显乏味。但此刻手边没有威士忌,只有低度数的烧酒,我从购物袋里拿出来,拧开灌了一口,淡淡的西柚味。背靠着冰冷的墙壁,一口酒配一口烟,仪态与神情都逐渐散漫起来,我朝萧逸吐出两串烟圈:“看,我呼吸的形状,很漂亮吧。”
    萧逸不应声,光是低头盯着我,长长的睫毛簇拥出来,是乌黑的鸦羽,应急照明灯的光线不够亮,他的眼睛里闪出野兽般想入非非的光。
    嘴唇被酒精浸润得透亮,我眯起眼睛对着萧逸笑,手指轻点着掸落烟灰,姿势娴熟。这样安静迷乱的时刻,酒精与烟草交织,脑海里唱片机的开关被打开,自动播放起能够谋杀理智的帕格尼尼,音乐是细细的琴弦,跳跃着缠上神经末梢。
    我出门时随便穿了一双高跟鞋,红色的,细长的小猫跟,像装满了的葡萄酒杯。踩上去颤颤巍巍,漂亮而危险。我有很多双高跟鞋,但很少穿,只是觉得她们摆在鞋柜里,一双双按照高矮陈列,非常赏心悦目。与其说是鞋,不如说是一件件艺术品,比我的画作更加精致绮丽,比我的文字更为哀感顽艳。
    穿高跟鞋的一个好处,我与萧逸接吻时不需要踮起脚尖。但今天这双鞋底很硬,我脚跟站得酸痛,干脆踢掉鞋子,赤脚踩到萧逸的鞋面上,仰着脸主动循他的唇。
    我们很喜欢接吻。
    他的舌头伸进来,是目前唯一可以占有我的方式。
    冰凉干爽的薄荷气息在我们唇舌间萦绕,我慢慢地渡烟给萧逸,渡进喉咙里,再渡进肺里。想让我的烟在他身体里沉得更加深更加久,想让他永远记住我的唇,我的吻。
    烟雾缭绕中,一切都是那么柔软轻盈,连脚底也是轻飘飘的,恍若踩在云朵上,时光倒流七十年,可以深陷的感觉,永无止境。
    后来我无数次回忆起初遇时的情形,都不得不承认是我勾引了萧逸。我的眼神,我的嘴唇,我的身体,都有着强烈的暗示。我无耻地先发制人,同时也无耻地被萧逸蛊惑。
    他还那么年轻,自然那么轻易就沦为人臣。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萧逸在一起了。
    但其实并没有,我从未承认过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不喜欢确凿的关系,不喜欢将精准无误的定义强行嵌套在虚无缥缈的感觉之上,那样只会招致刻板印象。
    我最爱诺兰说过的一句话——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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