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的样子,没回答。
林春遇转身就要走:“不说算了,我也不想知道”
李沫又叫住她,走到林春遇面前,撸起自己的袖子,是各种各样的伤口,刀划的,掐的,甚至还有牙印……
林春遇一下子如鲛在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林春遇觉得李沫软弱,但是却不知道,李沫在此之前,遭受了整整5年的校园暴力,从初中一直到高中,张妍那伙人就像恶鬼,阴魂不散,一直欺负她。
两个人在一家奶茶店。
林春遇把奶茶递给李沫:“告诉过老师吗?”
她接过来,说:“说了没用,而且她们还会变本加厉”。
“那你爸妈呢?”
李沫咬着吸管,停住了,眼睛里闪着泪光。
林春遇后来才知道,李沫的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什么都不懂。而她的母亲脑袋有点问题,有点傻,几年前去世了。
这样的家庭,她有苦无处诉。
林春遇也闭了嘴,她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隔了好一会儿,李沫又像想起来什么似地说:“别惹陈骜,他跟张妍不一样”
他真的会把人弄死。
听到这名字,她又没由来地一阵火,拿吸管报复性地用力捣着奶茶里的珍珠。
“他有毛病”
李沫有些惊慌,压低声音:“千万别说他,他们很喜欢来这边的”
林春遇不在意地说:“你们都怕他,可我不怕他,我看不起那种人”。
李沫往上扶了扶眼镜,有些吃惊,但没打断她,继续听她讲。
“要是你们都勇敢一点,都团结起来的话,就不会有他们那种人了”
林春遇喝了口奶茶:“害怕都是自己软弱造成的”
李沫说:“可是,当你勇敢了,还是摆脱不了呢?”没有人一开始就是胆小而弱势的。
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儿,林春遇真的不理解李沫遭遇的一切,也不理解她为什么不反抗。
走奶茶店出来,太阳也从云层里钻出来了,阳光普照着人间。
李沫闭上眼睛,感觉到阳光撒在眼皮上,热热的,暖暖的,她自顾自地说了句:“我喜欢太阳”
林春遇接过话:“为什么?”
“因为只有它,会把光普渡给每一个人”
……
就在刚刚,陈骜一行人从她们面前经过,陈骜走在人群中间,高高在上,受人追捧。
他们狭路相逢,又失之交臂。
他们都没有看见对方。
林春遇邀请李沫去逛街。
李沫被别人欺负惯了,对于这样的邀请,受宠若惊:“我吗?”
林春遇点点头。
上去挽李沫的手:“咱们以后就是朋友啦!”
“朋友”这个久违的词让李沫鼻头一酸。
她也挽紧林春遇。
这是她唯一的朋友。
林春遇喜欢新鲜事物,拉着李沫从街头逛到街尾。
女孩子的友情都是从逛街开始的。
李沫看着她满脸笑容,她真羡慕这样一个眼里都是光的女孩子,她由衷地说:“林春遇,你真好看”
林春遇笑了笑,把一顶渔夫帽带在头上,问她:“漂亮吗?”
她用力地点点头:“漂亮”
林春遇决定要买这个帽子。
她见李沫一直在看首饰,说:“喜欢就试试啊”
李沫摇摇头,一直推辞着:“我不好看,就不试了吧”
林春遇取下刚刚李沫一直抚摸的蓝宝石发夹说:“谁说的,你好看”
林春遇把发夹别在她头上,然后帮她把皮筋摘下来,黑色的头发散下来,刚好能遮住她右侧靠近耳边的红色胎记,她推着李沫去照镜子,李沫小心地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问:“我真的好看吗?”
“好看”
林春遇拉过一旁的导购员:“她好不好看?”
导购员满面春风,向她竖起拇指:“好看!”
李沫一时还有些害羞,小声说:“还没有人说过我好看呢”
林春遇拍拍她肩膀:“自信点”。
李沫又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自己应该也是好看的吧?
谁都不是造物者的败笔。
第3章
因为是周六,街道上是来来往往的人,卖烤红薯的小贩,遛狗的老爷爷,骑自行车穿梭的少年……熙熙攘攘,热热闹闹。
日子就是忙碌而繁杂的事物,如星星点点,洒在天空。
两个人在一家烧烤店停下,这店有些年头了,店铺的名字是用墨汁写在一块发旧的木板上。
店铺外面摆了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生意火爆。
林春遇和李沫往店铺里面走。
看到陈骜的那一刻,她才觉得世界是真小。
冤家路窄。
陈骜那桌有六个人,其中有两个她见过,还有三个,个个都是花臂,看着很壮,不是什么善茬,都是匪里匪气的地痞流氓。
陈骜换了发色,银白色的头发在一群混混里面异常显眼。
陈骜皮相好,隔壁几个女生小心地对着他疯狂拍照,他看过去,几个女生都有些害羞地低头。
顶着一张妖孽的脸,祸害人间。
刚巧不巧,陈骜的脸转向外面,看见了林春遇。
四目相接。
林春遇眼里的厌恶和鄙视压都压不住。
她转身对李沫说:“咱们换一家吧”
就在转身之际,只听“砰——”地一声,玻璃酒瓶被砸在她面前的门框上,玻璃渣四处飞散。
林春遇被吓了一跳。
始作俑者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不是陈骜还能是谁?
坐在陈骜
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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