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一下也好,并周到地找来了中方雇员前来陪同。
“谭晋玄?”见面后我立即大吃一惊,他不是在这边念书么?何时成了A·TECH的市场专员?虽然我早已发觉伦敦不大,但这样的劈面迎上,只能感叹人生何处不相逢——我无言地注视着他:我们相别许久,又好像从未分离,那当中的时间去了哪里?
谭晋玄也一震,碍于身边还有公司其他人,岁不好向我述说,但那剑眉星目中充满的喜悦已足够溺毙我。他长久凝望着我,有甜蜜、有惊讶、有无措,渐渐化作柔情的网,将我整个笼罩其中,半晌,才平静地点头,“是!湘裙,我们终又遇在了一起……”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命运说:碰到!于是我们便碰到——无论中间有多少的偶然与必然。
晋玄后来告诉我,他原来极其厌恶这个差事,好好的中层骨干,怎就混成了导游身份。直待看见我,才彻底打破了二十多年的唯物观,觉得冥冥之中真有神佛,而他的日日祈祷,上达了天庭。
除了导师和我,还有另一研究组的几个人,不知为什么,副总裁的女儿索菲娅也随行在内——之前我总觉得英国女人面部轮廓太硬,不够漂亮,见到她才知不尽然:索非亚的个子即使在东方人里面也属于娇小的那一类,肤色健康,笑容甜美,嘴角有颗巧克力痣。兼之性格爽朗、热爱运动,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她和谁都能打成一片,只是面对我的时候不大自然,我想可能是我的英语不够纯熟的缘故,交流起来仍有诸多不便。
我们一行最先到达的巴特梅尔湖,这是英格兰最著名的湖区,人家说湖光山色,差不多都体现在这里了。
巴特梅尔湖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湖滨与岸之间有一大片空地,稀稀落落搭着几处帐篷,看起来像是渡假的家庭。雪完全放晴的时候,天也蓝得干净明澈,天真的小孩子和胖嘟嘟的小狗在附近追逐滚打,裹在鲜艳的雪套子里面,稚嫩的笑声好像一块块明净的玻璃,摔在雪地上就生生碎掉,我想起“良辰美景”这四个字!可是这样的景致是要与爱人共赏的——但我的爱人,不在身边。
佛经上说:彼无嗔恚,心中了了分明;彼心无恨,心中了了分明;大慈大悲,心中了了分明。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蓝剑,他是珍藏在内心深处的伤痛——即使血肉模糊,他的名字仍刻入骨髓;即使粉身碎骨,他的名字还镌在灵魂;除非真的化作灰被风吹散,溶成水被土掩埋,亦或尘世的纠缠都烟消云散,也许我的故事才会寂静下来。
晋玄见我神色黯然,以为长途颠簸加之身体不适,于是柔声问:“要不要喝杯热牛奶?”我略微摇头,他便熟稔地替我紧紧外套——那样周全的动作,像对一只昂贵易损的洋娃娃。
不知是不是雪光刺眼,我猛回眸的时候,觉得索非亚眼里有丝缕的幽怨,可是只一瞬,又恢复了平静。
近岸的湖面有浮冰,衬在灰绿色的湖水上,像一盏浮着冰块的薄荷酒。晋玄拉拉我的发梢,在我耳边轻声说,“湘裙,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没变——还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人站在这里,灵魂却不知飞到哪里。让人觉得,似乎稍不留意,你就随时有可能消失不见……”他的声音很有磁性,静静溶进四周的雪景。
这一刻,他离我很近,白茫茫的天地间,也只有他站在我身边。风卷起了地上的雪粒,也吹起他的衣角,衣袂飘飘——这个词用来形容现在的他再贴切不过,但他似乎又幻化回多年前正直英俊的少年,我们并肩走过校园林荫石径,站得也是这么近。高大乔木上开满了花,我仰头细数花瓣,不经意就撞到了他的胸前,他身体微微一震;或者晨读的时候湖边相遇,凉薄如丝的风打在脸上,一地残红渗入湿泥,他满眼都是笑意……那日子也分外简单,就是花开花落的无声旅程。
“这是什么?”谭晋玄碰到我的口袋,不见外地掏了出来,失笑道,“湘裙你真可爱,这么大了还玩玻璃球?”
我一愣,从他手里接过——的确是那只玻璃球,永远也送不去的礼物——我以为妈妈已经把它和那些旧书杂志一起卖到了废品处,没想到还在这里,并被带到了英国。
我沉默地抚摩着,不禁又轻轻晃动——里面温柔细碎的雪粒一如多年前那个炎热潮湿的夏季,在小小的玻璃罩中飘摇而下。
我记得桑子明,那个有着极长睫毛的小男生,微笑前先轻扬骄傲的嘴角,说什么都是漫不经心。那单纯无望的爱恋,顶礼膜拜地耗尽我十七年的自尊。小小的玻璃球就放在我的书包,挣扎了那么久,就是送不出去——虽然是炎炎夏日,我却黯然销魂、凄冷彻骨。那不仅仅是玻璃球,更是我易碎的心,周边的温暖退潮一般汹涌而去,早已预示了多年后的寒冬。
我们轻易地道别,在生命中某个路口,然后向着不同的去路而去,正如由不同的来路而来那样——原来,命运根本没有给我们交会的可能。
一连几天,大家都住在克斯威克镇,那镇的另一侧是格拉斯梅尔湖,据说是著名诗人华兹华斯的降生地。它比巴特梅尔湖要略小些,因而也更加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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