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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胆来追我!第6部分阅读

    多年,为的就是要复仇,绝不可能轻易放弃,也绝不会因为跟他有了亲密关系而顺从他的意思,加上外头还有王天霸及山口组的人在追杀,以若男执拗的脾气,不愿意给人添麻烦的个性,耍赖是留住她最好也最有效的办法。

    “喂我。”

    “你没手吗”

    “有,但是一动伤口就会痛。”一张嘴很自动地张开,等着她的服务。

    “你可以吃止痛药。”

    “我是男人,不吃止痛药。”

    温若男瞪着床上得寸进尺的臭家伙,她进房来的目的,只是要将特别调制好的营养餐放到他面前后便打算走人,免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被他吃豆腐,让人看笑话。

    别以为她是笨蛋,那天她与皓烈自林子回来后,众人看他们两个的目光就不同了,每双眼睛都似笑非笑的,好似在说“恭喜你们永浴爱河啊”让她真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不禁后悔自己太街动,居然糊里糊涂地就跟他……唉。

    自此之后韩皓烈的食衣住行全落在她身上,只要是跟他有关的事,大伙全往她身上推,一律认同照顾韩皓烈是她的责任。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是她的原则没错,她会负起责任,但是不包括喂他吃饭呀

    “不吃止痛药就痛死算了”

    “你要我死好,没问题。”说着,他立刻作状要拆开绷带,毫不在意自己的伤口,摆明要死的决心。

    “你”温若男伸手阻止他,冷凝的脸上难掩惊慌及愤怒。

    他顺势将那玉手牢牢的收在掌心里。

    “开玩笑的,我怎么舍得丢下你去死。”得逞的笑容爬上他的嘴角,又再度成功索取她的关心,他当然不会真的认为她叫自己去死,若男不是一个会说好听话的女人,要她表现温柔更不可能,但没关系,他会慢慢来,引导出她真正的本性。

    正当她要开骂时,他改采哀兵策略。“你喂我吃食欲比较好,可以忘记伤口的疼痛,所以喂我吃好不好拜托嘛”

    拉拉她的手,做做无辜的表情,语气温柔哀求,一副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模样。这人就是有办法让她的火气到了头顶,一盆大水淋下,把火势浇得一丁点火苗都不剩。

    也不知哪根神经秀逗,她居然做了这辈子可能到死都不会做的事喂他吃饭。

    原本她想绷着脸,表现出冷淡的一面,但每次将一口菜、一口饭送人他嘴里时,见到那张比弥勒佛还满足的笑脸,不知不觉感染了那份幸福,禁不住展颜,当自己发现时,已弯唇浅笑。

    “我喜欢看你笑。”他说。

    “有什么好看的。”

    “好看。”他点头,又强调了一次。“真的很好看,像天使。”向来嘻皮笑脸、满嘴甜言蜜语比花蜜还甜的人,却突然变得格外认真坚定,好似在宣誓一般,反而让她尴尬得不知所措。

    她低下头,以汤匙搅动碗里的饭菜,藉以掩饰到现在还不习惯的情绪害羞。

    “你对每个女人都这么说,不稀罕。”怎么听起来好像怨妇吃醋,连她自己都感到可笑。

    “那不同,对其他女人,有些是恭维词,有些是场面话,有些则是礼貌性的客套话,就像打招呼一样。”

    “我看你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他笑了,对她的冷嘲不以为意,还欢喜得很,并接了一句:“我是见老婆说真心话。”

    亏他这种肉麻话也讲得出口,脸皮厚到恐怕连子弹都打不穿。

    “我可没说要嫁你。”她抗议。

    “你占有了我,不可以不负责哟。”

    “胡说八道,那明明是你强来的好不好”

    “不管啦你要负责,我赖定你了。”不但诬赖人家占他便宜,还开始对人家上下其手,他们每一天都是这么开始的。

    “别乱摸啦你很土匪耶”

    “亲一个。”土匪凑上一张嘴,进行每天的例行公事。

    “要亲就去亲猪唔”

    最后的结果,输的人一定是她。这人肯定是上天派来克她的,专门收眼她的心,而她的心早已被他绑住了,才会这么任由他欺负。

    日复一日,她陪着他吃、陪着他喝、陪着他在花园散步,直到夕阳西沉,星辰满布,而他会牵着她的手,共享这份宁静美好的时光。

    在这里,没有人会打扰他们,也不用担心敌人来袭,日子过得安定和乐,晶晶和可蓉老早习惯这样的生活了,她也喜爱,但总觉得不够真实,因为她不晓得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到哪时候

    她变得心软了,总在夜深人静时多愁善感起来。

    爱他,令她空虚已久的心有了充实感,却仍无法忘记仇恨。因为她十四岁时在父母灵位前发过誓要报仇雪恨,所以每当夕阳余晖笼罩大地时,遥望远方的眸子里总会染着淡淡的愁,而这些全看在韩皓烈眼里。

    这一个月来,他还可以用养伤的名义留住她,利用她有恩必报的个性,缠住她随侍在身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但是,他的身体太强壮,康复的速度比一般人快,就算假装复原得很慢,一个月过去也该差不多了,何况佳人也是个医生,要瞒她并不容易。果然,韩皓烈预料的事终于发生了。

    在某天的夜里,一个影子背着简单的行囊,悄悄离开了住处,只身人往大门口走去,却在花园里遇上了不该遇见的人,月光照出那颀长的身影,闲适以待的姿态,透露了对方早已等候她多时。

    温若男只愣了三秒,便轻叹了口气。“你应该是睡着的。”正确的说法是,他现在应该在床上睡得死去活来,就算天塌下来也吵不醒才对,她明明放足了安眠药的量,够让他睡到日上三竿。

    “但我没有。”他深邃的眼睛仿佛看透了她的心。

    她不知道韩皓烈是如何识破她在饭菜里下安眠药的,每天他的三餐都经过她的手,她也亲眼看着他把饭菜全吃光光,知道他对自己完全信任。当他的伤好了七、八成后,她便决定离开,并明白韩皓烈一定会阻止自己,她没把握在他耍赖兼柔情的攻势下走得了,所以才会选择深夜不告而别的方式。

    “无妨。”淡淡地吐出两个字后,她依然不改初衷,向大门走去,就在两人擦身而过时,一只手臂挡住她的去路,她警告的目光看向对方,随时准备接招。

    挡在前路的手臂忽尔圈住她的腰,往宽大的怀里揽去。

    “不好好上床睡觉,打算去哪儿会情郎”他唇边带着俊朗的笑容,却没笑进那闾黑的眸底。

    “放我走,皓烈。”她坚定地说,没有心思开玩笑。

    “我跟你去。”

    “不,我一个人走。”

    “你要抛弃我”他不改俏皮的语气,故作可怜状。

    她的回答却是严肃的。“是。”

    沉默取代了言语,他唇上的笑容敛去,再也看不到熟悉的顽皮神情,褪去了游戏人间的面具后,他的神情深沉如海却又遥不可测。

    她怔了,他炽热的眼神恍若一张无形的网,牢牢捕捉住她,她几乎要迷失在那片深邃的汪洋中。

    “不能为我留下吗”

    她冷硬的心早已被这句话融成了水滴,几乎要溢出眼眶,心口深深地被扯痛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做不到。

    “对不起。”她强迫自己直视他,以冷绝的语气说,不带丝感情。

    “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一定要走,没有商量的余地”

    “没有。”

    原本以为自己和他会有一场争斗,但皓烈的反应出乎她的预料。

    “好吧。”

    她惊愕地抬起头,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让你走,可是”他的手轻轻抚上那张脸蛋,眷恋的眼中有着万般不舍。“你这次离开,我不会再去追你了。”

    她雪亮的眸子闪过一抹讶然的灼光,心好像被什么刺痛了。

    “是吗那很好。”她干笑道。

    “你要去复仇,或去砍人,我都不会阻止你,也不再干涉你任何事。”

    她面无表情,只觉得自己的心沉入好深好深的海底,身子好重,差点就要意志不坚而改口了,但在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情感。

    “很好,这正是我要的。”

    不她并不想这么说,她多么希望他死缠烂打绑住她,就像以往那样,耍赖、土匪、厚脸皮,而不是这样轻易地让她走。但可笑的是,决定要走的人是她,她又如何有资格要求人家这么做呢岂不矛盾

    处在痛苦的挣扎之中,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她没想到,离开他的怀抱会如此寒冷,仿佛被世界遗弃了。

    但这是她的选择,她没有后悔的资格。昂着下巴,将失落抛到傲然的背后,戴上她冷然的面具。

    “保重。”简单的两个字自他口中轻吐,听来却是那么地沉重。

    “你也是。”

    道别后,她转身离开,走上与他背道而驰的分岔路。

    韩皓烈静静地目送芳影逐渐远去,神情一片凄凉悲壮,直到那背影没入黑暗中,他依然驻足在原地,不一会儿,身后的脚步声靠近。

    “就这么放她走”萧奈儿问,语气中有着不可置信。

    “是的。”他回答得潇洒而冷酷。

    “不后悔”

    “后悔得要死。”

    “那就阻止她啊”

    “没有用。”

    “你不心痛”

    “痛死了。”

    “那就追回来啊”

    “不能追。”

    “小心哭死你喔”

    “已经在哭了……”

    两大坨“目屎”分别吊在韩皓烈两只眼睛下,频频抽动的鼻子猛吸着鼻涕,紧抿的嘴不停地抽搐着,随时要泛滥成灾的样子,让人看了很想扁他。

    “耍什么帅呀想追就去追呀,哭成这样很难看耶”奈儿骂道,真受不了他

    看到皓烈哥哭,晶晶和可蓉也跟着闹水灾,刚才要不是奈儿姐阻止,她们老早沉不住气冲出来,一人各抱一只腿,死也不让若男姐走。

    “皓烈哥,你快去追若男姐嘛”

    “你也看到了,她离开的意志很坚决。”

    “那是因为若男姐太倔强,只要你像以前那样死缠烂打,或是用点小计谋,一定可以把若男姐留下来的”

    “就算留得住她这次,下一次她还是要走,不管我如何挽留,她始终要离开。”

    连皓烈哥都没辙了,那还有什么人可以劝得动若男姐她们哭得更伤心了,别人听到还以为家里在办丧事。没多久,靳易和四位徒弟也出来了,可蓉和晶晶立刻扑向怀仁与昭文,韩皓烈擦干眼泪,神情失落地走回屋里。

    萧奈儿慧黠的美眸忽地闪过一抹睿智的灿亮光芒。这可不像皓烈的个性,她认识的“虎”,和放弃二字是绝对扯不上关系的。

    她和丈夫说了几句话,把那两个哭墓的女人交给徒弟们去处理后,也随着皓烈的脚步往屋里走。

    “喂,你到底打算怎么办”萧奈儿跟在他身后质问。

    “我能怎么办”

    “少来韩皓烈,你会哭,地球就要倒着转了,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挡住他的路,不客气地威胁他。

    韩皓烈一副受伤的模样。“我失恋了,你还对我这么凶。”

    “少给我装模作样假哭天,你心底在打什么鬼主意,说”

    刚才还活像家里死了老母的人,乌云密布的脸上果真露出深不可测的笑容,而且还是那种正字标记的土匪笑容。

    “不愧是老伙伴了,真了解我。”

    “我不但了解你,还肯定你有了万全的计划,才会让她离开。”

    好吧,反正现在也没别人在,既然被奈儿识破了,告诉她也无妨。

    “这很简单,直的行不通,转个弯就行得通,她不肯罢休,我干脆就去帮她早日完成复仇的心愿。她不让我追,我就让她反过来追我。”

    “反过来追怎么个追法”

    他的神情转为阴沉冷凝。“先她一步找到王天霸和山口组的人。”倘若若男去找王天霸,他就先剿了王天霸的大本营,如果她找山口组的人单挑,他就先把山口组搞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如果她要与全世界抗争,那么他会先颠覆整个世界,总而言之一句话,不管她要做什么危急自己生命的事,他都会抢先她一步。

    “土匪头子改行当狂人了吗你想大干一场是吧”萧奈儿低呼,料想不到他这么疯狂。

    “我做事讨厌拖拖拉拉,干脆一次彻底解决个够,这件事我会跟沈毅商量。”

    “你要跟鹰'说不怕他反对吗猎死神'任务没达成,便无法对客户交代,鹰'知道了恐怕……”

    “这件事我早考虑过了,也想好了交换条件,我相信鹰'会答应的,除非他不想大赚一票。”

    萧奈儿眼睛一亮,兴致勃勃地问:“大赚一票喂,你又有什么好康的,快说出来”

    “如果七只被通缉的小猪加起来的赏金比死神'多,二选一,你选择猎谁”

    “当然是七只小猪,除非是白痴或头壳坏掉才会选钱少的生意做,不过到底是多多少”

    “足够出动全员来打猎。”

    “那么多”她低呼,两只大眼睛燃起熊熊的战斗之火,全身都在发热。

    “除了七只小猪,外加两头肥羊,赏金多到你十辈子都用不完,要不要参加”

    “当然要不过你说的七只小猪是……”

    “想听我的计划就跟来吧。”他神秘一笑,大步朝房里走去,萧奈儿当然是毫不犹豫地跟上去了。

    嘿,有趣行事风格向来吊儿郎当的猎人“虎”,一旦发飙起来,怕是一场风暴也不能平息吧

    “可是她这一走,你如何掌握她的行踪”萧奈儿不解地问,要抢先人家一步,总得先知道人家往哪儿行动去吧

    “很简单。”

    “简单啊难道你又……”

    土匪笑容这会儿又变成了j计得逞的嘴脸,彻底显露出他猎人的真面目,语气轻松而自在地对她宣布答案。

    “我在她身上装了追踪器。”

    尾声

    俗话说得好,杀猪焉用牛刀

    要抓老鼠,养只猫就对了,狮子再凶猛,也敌不过大象,大象威力无边,却偏偏畏惧一只渺小的老鼠,世间万物皆有克星,只要懂得相克的道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韩皓烈当然要继续打猎,因为他是猎人,只不过这次的猎物很大,要对付王天霸和山口组,若非有火力强大的猎枪,就必须设计可以一网打尽的陷阱。

    幸好,敌人没见过“死神”的真面目;也幸好,敌人都以为“死神”是男的,这筹码对他十分有利,再加上“鹰”、“狼”、“凤凰”、“豹”及靳易与四位徒弟的合作下,猎捕行动如火如茶地进行。

    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韩皓烈一方面假扮成“死神”,集中王天霸等人的注意力,一致将枪口对向他:一方面搜集王天霸开设地下赌场违法的证据,透过管道寄给洛杉矶警方,让他的赌场一个一个被警方查办,好藉此削弱他的势力;并将几件与他有关的谋杀案相关证物分别传给警方和报社,在媒体的渲染下,王天霸很快成为洛杉矶赏金最高的通缉犯。

    同时,与王天霸结怨的黑道仇家,在知晓他大势已去后,也宣布找他报复,王天霸成了过街老鼠,为了躲避黑道追杀以及警方的缉捕,哪里还有空管“死神”自己保命最要紧。

    经过一个月的逃亡后,最后死于纽约,据说死状凄惨。

    接着半年的时间,传言“死神”挑了不少山口组在美国的分部,造成山口组莫大的损失,山口组誓言非追杀“死神”不可,没多久又传出“死神”出现在中国,山口组手下倾巢而出,却在一次火并中误伤了中国黑道头头,两方人马发生有史以来最激烈的枪战,惊动国际社会,促使政府出面干涉。为了本国的颜面及国内安全,中国公安和日本警方破例合作,在乐见两大黑道火并的同时,也顺势消灭心头大患。

    有人说,“死神”在这场战役中身亡;也有人说,“死神”被公安押走,关在何地不得而知。但是这都只是传言的一小部分而已,因为黑道跨国火并的新闻盖过了所有事,人们只关心死伤的人数,只在乎警方抓了多少人。

    山口组至此名存实亡,存活下来的都只是一些不足为惧的小卒子而已,徒留给人们茶余饭后的故事。

    听着传言,循着道听涂说,温若男跑遍了中国大江南北,不断地追查韩皓烈的下落。他假扮“死神”,还把十年前七位抢匪抢劫伤人的证据寄给台湾警方,现在却落得生死未卜,可能已经死掉,也可能在中国某个省分的监牢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不管人是生是死,她会一直找到自己断气为止

    一年半了,她大老远从美国追到欧洲,又从欧洲来到中国,找了他一年半载,横越半个地球,依然没有他的任何下落。

    “我一定要找到他,不管他是生是死。”这句誓言,温若男已不知说过多少次,紧握的双拳微微抖颤着,心灵日夜受着煎熬,要不是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她不会撑到现在。

    “如果他死了呢”

    “不会的他那种人才不会轻易死去,不管在多克难的环境下,他都有办法生存,别人总是拿他没辙,因为他绝对会找到出路。”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形容一只打不死的蟑螂。”

    温若男不自觉泛出一抹浅笑,为“打不死的蟑螂”一词感到心有戚戚焉。

    “没错,他的确是。”打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便有这种感觉,仿佛天塌下来也压不死他,不管环境多恶劣,局势多艰难困苦,永远抹不去他脸上那笑傲江湖的笑容,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跟他在一起,仿佛天高海阔,没什么事足以令人烦心,天大的困难也变成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来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江苏周庄,伫立在河桥上,遥望河岸杨柳垂,划出水面一圈又一圈的波纹,真没想到,她会跟一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人谈这种事。

    站在她左边的驼背男子,穿着身灰色上衣和长裤,留着及胸的胡须、及腰的头发,刘海盖住了半张脸,除了一张嘴,一身的灰黑色,走在人群中,好像沿街乞讨的乞丐。

    他们的相识要从一个月前的偶发事件开始说起,她遇到中国内陆一个专门对外地人打劫的抢匪集团,当她正与十几名抢匪缠斗不休时,公安的哨音响起,抢匪一哄而散,而她也打算趁早走人,免得跟公安迎头碰上,想不到却遇上一个拿着哨子和手电筒的男人,她才明白是这男人为她解的围。

    然后,这男人在地面前瘫软倒地,说自己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不喜与人打交道的她,却无法对有恩于自己的人置之不理,所以将他抬回旅馆,喂饱他,留下一些旅费当谢礼,此后各不相欠。原以为不会再见面了,不料过没几天又遇上他,而当时她正面临找不到路的困境,他又顺手帮了她一把,温若男发现这人不管是找路、解说各省奇风异俗、沟通当地方言、及疏通当地狱警,都非常有一套,但除此之外,这人很需要别人的施舍吃住,否则好像随时会饿死街头。

    既然他对自己极有帮助,而对方一路跟着她免费吃喝似乎也挺乐的,不知不觉便凑在一块儿,到现在已相处了有一个月之久。

    而现在,跑遍了大江南北后,她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了

    难不成,他已不在世上……

    “找到蟑螂后要干么”男子问。

    她愣了下,转头盯着他,一脸纳闷。“什么蟑螂”

    “你的男人。”

    她盯了他好一会儿,疲累的容颜难得失笑,对他的用词并不生气,反而意外他的一句话竟让自己沉重的心情得到暂时的抒解。

    她抬头望着天空,天边云彩已涂满瑰丽的霞红,大大做了一个深呼吸后,才缓缓开口:“如果找到他,我要告诉他我有多么思念他,经过这一年半的时间,我终于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她顿了下,不一会儿自嘲道:“但是找得到他吗我连他一点确实的消息都没有,说不定他根本不在中国。”

    男子被一头蓬松长发遮住的眼睛,闪过一道稍纵即逝的光芒。

    “当初是你选择离开的,现在就算你找着他了,到头来还不是要离开,何必浪费时间”

    “不,这次不会,以前的我一意孤行,太倔强了,以为只有报仇才能消除我心中的仇恨,也才是我活下去的目标和意义。但是当我知道他代替我去复仇、去冒险,甚至赔上性命时,我才明白他对我的重要性早已超越仇恨了。”紧按着心口,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临去前他眼中的落寞与难过,原来自己伤他这么深,现在换她尝到苦果了,禁不住苦笑。“可惜我觉悟得太慢。”

    温若男没发现,男子看她的眼神更为清澈了,在凌乱的刘海掩盖下,隐隐发光。

    “你爱他吗”他问,语气中含着不为人察觉的炽热。

    “若不爱,我会不眠不休地找了他一年半吗”回答的同时,她可笑地发现自己真的变了,以前她绝不会对一个陌生人罗嗦太久,更遑论谈心事了。

    仔细想想,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能从他沙哑的声音及驼背的程度猜测这人大概五、六十来岁吧

    也许是因为她太不安,太需要有人可以陪她聊聊,怕自己压抑太久会崩溃,也或许是因为她难得可以和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谈得来。既是萍水相逢,有缘同路又何必计较太多,所以便聊下去了。

    “找到他后,你真的再也不离开他”

    “是的。”

    “再也不会不告而别哪儿都不去”

    “是的。”

    “他去哪,你就跟到哪,寸步不离,而且死缠活缠一直赖他到死为止”

    “是的喂,没这么夸张好不好什么死缠活缠,说得好像冤魂纠缠似的呃”

    眼前的男人,像气球一样缓缓变大增高比她高持续巨大越来越魁梧直到壮硕的身影笼罩住她整个人为止。

    她傻了,呆愕地瞪着身边的庞然大物,明明这一个月来,那驼背的身躯只及她胸部高,怎会一下子高出她一个头又二分之一

    “很好,这可是你说的,可别食言反悔喔”男子笑嘻嘻地道,一改原先沙哑粗沉的嗓音,长发长胡子加上比常人高壮的体格,仿佛突然冒出的长毛怪,不但吓死她,也吓死其他经过的路人。

    “你……你……”这声音她认得,不高不低,总是带着调侃的口气,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声音。

    “亏我辛苦了一年半,上刀山下油锅的,这一个月又戴假发又贴胡须的扮驼子,天天怕你迷路不懂方言受欺负,日夜二十四小时陪在你身边,为的就是听你说句真心话,这下子可让我给等到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皓烈,那完美的易容术骗过了所有人,包括她。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活似见鬼地瞪着他,维持下巴脱臼的姿势,一双眼张得比金鱼还大。

    “要听你说这些话真不容易哩,白天无法让你说,晚上又没听你说过一句梦话,原来要生离死别后才可以听到你的告白,呼累死我了。”

    她依然维持惊吓过度的姿势。

    “皇天不负苦心人,还是让我等到了,值得值得。哪既然你爱我,我也爱你,咱们就不要再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了,山南山北都走一回了,你追我跑也挺累的,还是回家抱抱比较舒服。”说完便搂住她的腰一块儿往回去的路上走。

    “皓烈……”她终于发得出声音了。

    “在。”浓密的发里,咧出一张露齿的招牌笑容。

    “真的是你”

    “对,真的是我。”

    怀抱着心爱的佳人,他很快乐地踏上归乡之途。他等这一天等很久了,久到自己都快撑不下去,每天守在她身边却不能碰她是很痛苦的。

    “皓烈……”

    “有。”

    “你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

    “知道。”

    “也晓得我想你想得心好痛”

    “晓得。”

    要不是为了扮驼子逼真一点,好几天没洗澡了,他不立刻拉她到暗巷去吻个痛快才怪现在他迫不及待只想找间旅馆,将自己一身邋遢洗干净,并卸下假发、假胡子、假面具,再好好亲吻佳人。

    “皓烈……”

    “是。”

    “我爱你。”

    “我也是。”

    “也好想你。”

    “我也是。”

    “我现在好想做一件事。”

    他心口一震,感到下腹在充血,体内欲望的因子在沸腾,搞得他全身热烫饥渴难耐,更加快了步伐。

    “我比你更想。”干渴的喉头困难地逸出沙哑声。

    “我想要……”

    “快了快了,旅馆就在前头,忍耐点。”

    “我真的很想要……”

    “了解了解,我马上搞定。”

    “我真的很想要掐死你。”

    “没问题耶”

    *编注:有关猎人“豹”萧奈儿和“天使”靳易的爱情故事,请看橘子说320赏全猎人之一看你往哪逃。

    后记

    偶尔,我会上网去查询,看看是否可以找到跟自己的书相关的讨论,了解一下读者的感想和心得,或定期浏览读者为我成立的站,看看留言,听听他们的鼓励,好充电一下。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曾看到有纲友讨论我的系列书,有批评,亦有赞赏。得到赞赏,对作者而言是莫大的鼓励,会更努力生出优秀的书宝宝,可是……当我看了以下的留言后,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不知何时开始,邪气豪门系列已经被“遗嘱系列”的名称所取代。

    例如:

    “莫颜那个五本遗嘱很搞笑……”

    “莫颜的那个遗嘱很好看……”

    “莫颜的那个遗嘱有分集数……”

    “莫颜的遗嘱系列很有趣……”

    就连狗屋编编们也这么说

    “这次系列书名不能跟你之前的那个遗嘱太像,所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忘了是哪个编编说的,很后悔没有把她的名字记住

    各位衣食父母,人家又没死,请不要东删西减,听起来很毛耶,果然跟邪气的冠家人扯上都没好下场,真是要死了

    干脆我下次来写个窈窕系列,或是妩媚系列,这样大家就会说

    “莫颜的窈窕很棒喔”

    “莫颜的妩媚超赞耶”

    “莫颜的窈窕和妩媚最好看……嘿嘿……”

    肖想中

    所以在书名和系列名的斟酌上,实在马虎不得,莫颜为此有着深深的体认。

    这本书中,我很喜欢韩皓烈这个人物,他是我欣赏的类型,幽默风趣且心胸宽大,所以故事中比较偏重这角色的设定,觉得跟这种人相处在一起,生活会很快乐,就算苦瓜也会当成甘蔗来吃。

    解决了两位猎人的终身大事,终于只剩下最后一位怪胎沈毅,这位神秘的拖把先生,早在写滚开啦大色狼时,就已经决定好把他“许配”给某人了,好奇的读者,可以去温习一下旧作,便知道女主角是谁了。

    猎人之一和之二着重在黑道及追捕的情节上面,连续写了两集颇感烦腻,吾日三省吾身后,决定要写些不同于前两集风格的内容,给这个系列做个完美的结束,按照惯例,最后一本一定是压轴,故事不能太普通、太平凡,还要更搞笑、更特别、更令人期待,真是越想越恐怖……有种自作孽不可活的感觉,实在很想落跑,偏偏现在要写的书名叫“有种不要跑”,好像在警告自己……

    第三本目前还在构思中,每次抬头看墙上的截稿日期,总有一阵冷风阴恻恻吹来,禁不住感叹,写小说真不是人干的……但是毒瘾已深,想戒也戒不掉,呵。

    伸个懒腰,打个呵欠,动动筋骨,要继续写最后一位猎人的故事喽,就和各位聊到此,有什么意见欢迎各位po上网,我一定会搜寻到的,安安喽</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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