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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节

    王七麟皱眉,这个举人死的时间有点巧了。
    络腮胡汉子说道:“见过王大人、各位大人,案发突然,请各位大人恕罪一二,卑职也是刚得到消息,金路光死了,他在城外老野酒肆里喝酒的时候突然暴毙!”
    胡毅皱起眉头说道:“怎么会这样?通知他家里了吗?通知衙门了吗?你不先让仵作验尸,反而跑来找我做什么?”
    络腮胡汉子忌惮的看向众人,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张张嘴后苦笑一声又没说话。
    胡毅一拍桌子道:“你吱吱呜呜什么意思?说,是不是有什么话瞒着我?”
    络腮胡汉子嗫嚅道:“胡大人,您要不跟卑职出来一趟,卑职私下里跟您说……”
    “有什么话不能当着王大人说?”胡毅喝道,“装神弄鬼、装腔作势,你杜柳子虽然是刚来驿所做事,但以前也是这怀庆府的人,难道不了解我胡某人的性子?有话直说!”
    杜柳子怯怯的说道:“金路光临死之前忽然大喊了一声,害我者听天监也!”
    胡毅的眼珠子瞪得滚圆:“什么、你刚才说什么胡话?”
    王七麟放下酒杯,看向胡毅。
    这事有点怪异了。
    杜柳子道:“大人,你最好赶紧去看看这件事,金路光是在老野酒肆里死的,当时人挺多的,现在流言蜚语也挺多的。”
    胡毅一时有些凌乱,他看向王七麟,这真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王七麟一拍桌子说道:“还看本官做什么?走,一起去看看怎么回事。”
    杜柳子急忙拉开门,道:“诸位大人跟我来,卑职带路。”
    老野酒肆是城外一家铺子,周围分散着好些家茶摊酒肆和饭馆子,这会又是吃午饭的光景,所以金路光的死亡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杯具的是在这里吃饭有许多是客商行人,他们要乘坐船去长安城,在这里歇歇脚、填个肚子,这就意味着城外苍蝇馆子里出点什么事,那几天后很可能会传到长安城里头!
    更杯具的是,老野酒肆摊位比较大,在这里吃饭喝酒的人更多。
    路上杜柳子介绍过了,这酒肆里头卖的都是廉价酒水和粗糙食物,来这里吃饭喝酒的是粗人穷人,金路光没钱且好酒,他只能每天在这地方喝两口过过瘾。
    听到这话胡毅哼了一声:“金路光不是没钱才来老野酒肆喝便宜酒,而是喝惯了老野酒肆的野酒水,他从读书时候就好酒,那时候便开始在老野酒肆打酒。”
    王七麟瞥了胡毅一眼说道:“你对这人还挺了解的。”
    胡毅一怔,急忙说道:“王大人,卑职是清白的呀,只是卑职近些日子一直在追金路光的事,仔细去打听过他家情况,这才了解他。”
    王七麟说道:“你既然打听过他家的情况,那就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你看,金路光中举人后就变得疯疯癫癫,还说她媳妇死了又回来,对此你没有什么猜测?”
    “比如猜测他在有大功名前取了个糟糠之妻,结果有了举人功名后他想另攀高枝,可是他已经有妻子了,要想再娶大户人家或者高官之后为妻,他能怎么办?只能去杀了糟糠之妻给人家让路。”
    “结果他可能害死了妻子,结果妻子又回来了,甚至可能他不止一次害死妻子,结果妻子不止一次的回来,最终这件事把他给逼疯了。”
    胡毅说道:“大人的猜测很有道理,但联合现实就没有道理了。金路光一个举人发疯这是大事,当时全城关注,他就是在放榜之后发疯的,那时候也没有人家看好他呀。”
    “再说,王大人,高中之后杀妻另娶,这种事谁敢干?一旦发现那不是丢了命的事,而是连带祖上八辈都要丢尽脸面的事。”
    说到这里他就摇头:“金路光此人卑职有所了解,他不是能干出这样事的人!金氏卑职也亲眼见过,她不是妖魔鬼怪附体而活的人!”
    他们一路说着进入城外铺子,这时候已经有力士游星来控制住老野酒肆了。
    酒肆简单,用木头和缝补的粗布、渔网共同搭建起一个简单铺子,又在上头覆盖上茅草,防晒防雨防风,规模颇大,里头能摆放起四五十张桌子。
    角落里的地上趴着个人,旁边是打翻的酒碗和咸黄豆、水泡菜。
    怀庆府听天监反应很快,闻讯而来立马看守住了老野酒肆,在这里喝酒吃饭的人全被扣押了,桌子上的酒水食物一动不动,保持原状。
    见此王七麟点点头,胡毅还算是个人才。
    怀庆府听天监运行顺畅,公人们反应迅疾,而他对待案子的态度也很认真,事情涉及到金路光的时候,他将金路光背景查的清清楚楚。
    不过他为什么要把金路光查的这么清楚?王七麟心里留下了一个疑问。
    金路光是个落魄举人,趴在地上,只看见一身发白的长衫和一个乱糟糟的发髻。
    这长衫本来是青色的。
    王七麟看向桌子,其他桌上的下酒菜最差也是鱼干和虾皮——怀庆府临近大河,小鱼干这等东西不值钱。
    可是金路光的桌子上连不值钱的小鱼干都没有,只有一点咸豆子和咸水泡菜。
    谢蛤蟆端起酒碗看了看,递给巫巫和向培虎。
    两人闻了闻后纷纷点头:“酒里有毒。”
    肥肥胖胖的掌柜顿时软在了地上:“苍天呀,怎么会这样子?”
    一个力士立马抓住他。
    掌柜的叫道:“我家酒没有毒,怎么会有毒?大人们明察明鉴呀!”
    旁边一个小二叫道:“毒不可能是来自酒里,因为这酒都是从酒罐子里打的,他喝的是野刀子,今天喝这酒的得有一百个人,为什么那些人就没事呢?”
    谢蛤蟆端起酒碗慢慢的转圈,他忽然问道:“酒碗哪里来的?”
    店小二说道:“回大人的话,这酒碗也不能有问题呀——这,啊,先头出事来着,小的给金秀才打了一碗酒,然后金秀才往后走撞上了人,把碗掉地上给打碎了,两人还吵吵来着,最后那人的同伴掏钱给他另外买了一碗酒。”
    有一个食客说道:“小人当时就在旁边,这事小人可以作证,确实如此,小人还注意到来着,这酒碗是那人同伴所用的,他喝下酒后将酒碗放在柜台上,打了酒后又推给了金秀才!”
    又有好几个人插嘴说话,证实了这回事。
    王七麟若有所思的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问道:“那撞上金秀才的一伙人,你们有印象吗?”
    一行人七嘴八舌的说了几句,描述了这两人的相貌。
    但这种事在酒肆里太常见,没有人真的记忆深刻,都是信口雌黄来凑热闹,所以他们的描述有问题,牛头不对马嘴。
    王七麟将金秀才翻过身来,看到他的尸首竟然开始腐烂了,散发着淡淡的臭味,有纤细的虫子在腐烂的伤口中蠕动。
    这很不正常!
    巫巫一把拉过他来掏出些药粉洒在他手上,凝重道:“他不光中毒了,还中蛊了,是饿鬼蛊,它们孵化的很快,会在一天之内将人肉给吃掉。”
    “另外这蛊虫很邪门,它们孵化的虫卵非常非常小,能在短时间内就遍布人的全身,所以不要碰,一旦碰上会不小心沾染上虫卵,那时候可就麻烦了。”
    她又看向酒肆,道:“还好这里酒多,饿鬼蛊碰到酒水会陷入沉眠,特别是烈酒,能让它们沉眠的尤其厉害。”
    一听这话胡毅吼道:“快点,快拿烈酒来,越烈越好。”
    巫巫补充说道:“准备一个大桶,把酒水倒进去,把尸首再泡进去,这样饿鬼蛊就会陷入沉眠,起码十天之内不会吞食尸首的血肉。”
    胡毅跟着吼道:“快点,快拿大桶来,越大越好!”
    杜柳子出主意:“头儿,现在去哪里找能泡了人的大桶?倒是河边有船,找个合适的船舱倒进酒去,把他扔进船舱里不是更好?反正船舱不漏水也不漏酒。”
    胡毅大喜,很亲热的拍了拍他肩膀:“哈,杜柳子你小子平日里就会嫖女人喝大酒,脑子胡涂的跟个狗一样,没想到今天倒是机灵了。好主意,就这么来!”
    杜柳子迟疑的问道:“可是头儿啊,这个人身上都是蛊虫,咱怎么把它弄去船舱里?”
    巫巫说道:“用酒水仔细冲洗一遍,然后饿鬼蛊很快会沉眠,那时候它们虫卵就没有侵蚀人皮肤的本领了,你们放心抬它便是。不过最后还是要以烈酒冲洗双手,把衣服都脱下烧掉。”
    王七麟说道:“这饿鬼蛊如此厉害?那若是有人将饿鬼蛊投入人群里,人们感染蛊虫后互相接触,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岂不是能引发瘟疫?”
    巫巫说道:“噢,七爷你别怕,我没有说清楚呢。这饿鬼蛊不吃活人的血肉,在活人身上只是会叮咬出一些又疼又痒的包包。它们只会在死人体内活下来去吃血肉繁衍,所以它们常被用来毁尸灭迹而不是害人。”
    王七麟说道:“也就是说,有人想要把金路光的尸首给毁掉?有意思了。”
    胡毅面色凝重的说道:“这金路光得罪了什么人,对方不光毒杀他还要将他毁尸灭迹?而且还能用上蛊虫?他怎么会接触到这样的人?”
    酒肆里头不缺烈酒,很快有浓烈的酒香味在酒肆里荡漾。
    有人感叹道:“金秀才是个酒鬼,他生前没有喝到好酒,死后倒是享受到了,这也算是不枉一死吧。”
    “这是什么话?唉,他活着的时候疯疯癫癫,死了被酒泡起来,估计还得是疯疯癫癫,这不是很惨吗?”
    “这叫什么?死后泡酒池,做鬼也呆痴!”
    “别拿亡人开玩笑,小心它化作鬼魂晚上去找你。”
    “对,别拿金秀才开玩笑,他这辈子活的惨呀。就说那兰若寺有问题,金秀才的媳妇贤惠是贤惠,可来路不清不白,说不准是什么狐仙女鬼。”
    围观百姓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不过王七麟听的清清楚楚。
    王七麟让众人在酒肆里头分散开来寻找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但这不好找,酒肆里头人来人往,凶手即使留下过什么痕迹也被掩盖了。
    他看向胡毅问道:“这个金秀才的妻子肯定有问题,我听有人说他是在兰若寺结识的妻子?这个兰若寺是怎么回事?”
    胡毅说道:“回禀大人,兰若寺是城外一桩荒野废弃寺庙,这寺庙前前后后有许多书生在里面读过书,所以确实有些狐仙鬼怪的传闻。”
    “但卑职调查过金路光的妻子,她是有人家的,她不是在兰若寺与金路光相识的,是有人给他们保的媒!所以刚才那就是一些人在乱嚼舌头!”
    徐大低声问道:“七爷,我看还是这个金路光自己有问题,你说他会不会是跟俞大荣一样,身上有一层假皮,假皮上写了什么东西?”
    巫巫摇头道:“不会的,若是这样饿鬼蛊吃掉他的血肉和本身皮肤,假皮会脱落下来的。”
    杜柳子说道:“头儿,你说咱们要不要再去查查他的背景和往事经历?说不准他得罪过什么厉害人,人家不光要弄死他,还要毁坏他尸体,让他尸骨无存?”
    胡毅泛起了嘀咕,道:“他一个疯疯癫癫的落魄举人能得罪什么厉害人?咱以前不是调查过他吗?没查出什么问题来。”
    杜柳子说道:“说不准咱以前查的不够细致,谁会无缘无故杀死一个落魄举人而且又是下毒又是下蛊?这怕是深仇大恨吧?”
    胡毅叹了口气,无话可说。
    王七麟看了杜柳子一眼,不答反问:“从金路光死到现在,得有半个时辰了吧?”
    杜柳子点头:“差不多。”
    王七麟道:“那没有人去通知他家里吗?他不是有妻子在吗?为什么妻子没有来看看?”
    人群里一个青年扯着脖子说道:“大人,小人去金路光家里来着,但是门被反锁,小人往他们家里喊却没有人应声,没有找到他媳妇。”
    胡毅面色一变,道:“不好,会不会金路光牵扯到什么机密上,然后全家被人灭口了?”
    他留下几个力士游星继续封锁老野酒肆,自己则带着王七麟一行人去往金路光家里。
    金路光家在城里,这是他中了举人后城里大户人家和他一些有钱同窗共同出资买来送他的礼物,算是对他的一点投资,可惜他后来变得疯疯癫癫,这投资打了水漂。
    房屋普通,是个常见的院屋,五间大瓦房、一圈大院子,院子两侧有厢房,普普通通。
    大门确实反锁,王七麟一点头,徐大抬脚上去开了门。
    开门后他忍不住感慨:“大爷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门了,好像上次这么开门还是好几年前。唉,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王七麟扫了他一眼道:“这要查案呢,你嘀嘀咕咕唧唧歪歪个什么劲?”
    院子里头整整齐齐,有一条晾衣绳上还晒着男人和孩子的衣裳,墙上则挂着许多丝线,赤橙黄绿青蓝紫的,摆在一起像是墙上描绘着一道彩虹。
    可是推开正门就不一样了,屋子里头很凌乱,椅子倒下、桌子歪斜,桌面上有没有洗刷的碗筷,床上是脏乱破旧的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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