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从听话地站了起来,并转过身去。“完美的躯体,磊,你的身形真的很完美。”欢雨边喃喃细语,边犹如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触碰着这艺术品的每一寸表面。而我,竟然没有丝毫的兴奋。欢雨的手,湿润湿润的,她触碰过的地方,却有一种异样的润滑和舒服。
……
欢雨开始拆开衣物的包装,全新的衣物,她说是她一件一件为我选回来的,她要一件一件帮我穿上。
纯黑色的内裤,纯黑的棉袜,灰黑泛亮的长裤,雪白雪白的休闲衬衫,大红的领结,笔挺的灰黑泛亮三排扣西服,还有伴郎的胸花。衣服挺括笔直,完美衬托出了欢雨口中说的“完美的躯体”。我隐约有一种新郎官的感觉,但欢雨把我按在一面布置好的梳妆镜前时,那两个大红的“伴郎”恰到好处地提醒了我的身份。
欢雨的手很神奇,一把发剪,再加上一些定型液,就打造出一头流行发式。欢雨给我施了淡妆,原本圆润的面部,顿时平地生峰,加上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棱角。如果不是凶口礼花上“伴郎”那两个字,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帅气扑人的新郎官啊!
欢雨叹了一口气,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她看着自己手中出来的杰作,有点累了似的靠在椅背上。
我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地上我被剪掉的头发。欢雨幽幽地说:“它还会长出来的,可我却永远离开你了。”
我分明看到欢雨的脸上涌起了一丝忧伤,但这忧伤转瞬即逝。“磊,我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你。我曾一度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
“我也一直爱你,欢雨。直到你离开我,甚至直到鸢儿的出现。”想到鸢儿,我只好强忍住涌起来的感伤,“我为你高兴,欢雨。武云教授确实是一个非常合适你的人。”
欢雨笑:“磊,你什么时候能够不懦弱了,坚决一点儿,好吗?”
“我尽量,欢雨。我一定尽量,欢雨。”我说着说着就笑了。
突然发现,我和欢雨就从爱人蜕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
我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武云教授能够满足秦欢雨一切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欢雨就像坐上了超音速直升机,瞬间挤身于上流阶层,永远脱离了人间俗世。爱,深爱,在这些面前,显得是多么单薄。我的爱,能够给秦欢雨买一件衣服吗?我甚至不能够自己准备伴郎服。这套伴郎服,以我陪秦欢雨、慕小尤逛品牌店扫价格牌后再偷偷溜走的经历,至少值小三万。一个领结的价钱,就够我平时买衣裤、内衣、皮鞋、领带和腰带了,对方还送一套秋衣秋裤,一套保暖内衣。
而三万块钱,已经足够2007年7月的此时,在京城首府五六环,一套房子的首付。而现今,京城一套房子一平30000块都买不起。
可见,三万块钱,在此时此刻的巨大价值。
我不敢说,这是我一辈子穿的最贵的一套衣服,但这肯定是我这22年生命里穿的最贵的衣服了。我22年穿过的衣物的价值的总和,甚至加上我盖过的用过的,都可能达不到3万块钱。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已经绝不是秦欢雨的菜了。何况,我怯懦而无决断力的性格,凡事藕断丝连的处事风格,都在武云教授面前彻底败下阵来。我唯一能够完胜武云教授的只有两点,一点是帅气,一点是年轻。但年轻和帅气,都是最经不起岁月和人生的。
唯有祝福欢雨,希望她幸福。
第九十二章:迎宾
秦欢雨串了一口气,从靠背椅上站了起来,对我说道:“磊,我的婚礼要开始了。”一丝阳光适时透过窗户上薄纱的窗帘打在欢雨的脸上,上边分明泛起了一层幸福和一层阳光。
整个春江大酒店突然就喧嚣起来。化妆师、杨巨和慕小尤三个人推门进来,后边跟着刘光宇和张亮亮,石辉和尤惜园,成泽和桃花,而一对绝对让人眼前一亮的中年夫妇跟在他们的后面,也走了进来。
不等秦欢雨介绍,我猜到了那一定是她的父母。我向着他们微微笑了一下,欢雨的妈妈拉着我的手,直接把我拥在了怀里,“好漂亮的小伙子啊!”听到欢雨妈妈这样说,整个房间的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抽空单独拖出慕小尤来,问她:“云顺呢?他去哪里了?”
小尤有些高兴地回答我:“他打完球后有点头疼,也没吃饭,回宿舍睡觉去了。可能就是有点儿着凉感冒了,应该没事的,放心吧!”小尤显然被隆重的婚礼现场热烈的气氛感染了。我也放下心来,云顺肯定没事的,睡一觉休息一下就好了。
在欢雨妈妈的指挥下,这间化妆间,迅速被布置了起来。房顶以中部吊灯为基点,拉向屋子四角各一条彩丝带,吊灯下是一朵彩色的大花。窗户和门上,还有镜子的边缘,都被贴上了喜字,虽然只是对临时住所简单的布置,但喜庆气一下子就溢满了整个屋子。
接下来,化妆师要先后给新娘子、伴娘化妆,化完妆后是换衣服。这个房间没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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