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当天,我难得起了个大早,临走时对着镜子认真审视了一番,还偷偷擦了点母亲的万紫千红。本以为会是最先来的,没想到大家都已坐在教室里整装待发。
上午九点,浩浩荡荡的学生大军涌向县艺术中心,场面颇为壮观。除了高三年组,学校人员几乎倾巢而出。“这至少也得上千人吧!”我前瞻后望,脑袋里突然冒出个十分幼稚的想法。这一千多人若都是我的手下,领着这一群庞大的队伍出去打群架,肯定能在县里称霸。
来到目的地,我们班被排在第六个出场。等待上场时我紧张的直喝水,有几个女生也小腿微抖。“欸,别喝了,小心一会上场时尿急。”韩东拍了我一下提醒道。经他这么一说,我赶紧跑向厕所。从厕所出来时恰巧碰见超哥,我本能想打招呼却忍住了,他嘴角动了动也没说话,我们在对峙两秒后便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虽说平时排练时唱的都挺自然,可当我真正走上舞台,面对下面黑压压的一片心里是真的紧张。为了避免因为自己影响演出效果,我干脆想了个笨招,目光上仰45度看着天花板,双眼微眯,小声跟着哼哼。“别说,果然好多了。”
都不知道自己唱了啥演出就稀里糊涂的结束了,只听见下面响起噼里啪啦的掌声就跟着大家往出走。两天后,当我们从班主任那里接过三等奖的奖状时,心情瞬间低落不少。严老师还一个劲地安慰我们,说了一些鼓励的话。但老师越是这样我们心里就越愧疚。青春期的我们集体荣誉感比大人都强。
晚上放学,吴桐走的比较匆忙,我在收拾书包时发现她座位下面有一个彩色小本,捡起一看,上面简略记载着今天的各科作业。“呵呵,原来她也有马虎的时候。”我淡淡一笑,忙走出教室。
来到学校门口,她的背影已离我有一百多米,我深吸一口气大步追了上去。
“吴桐,你走的挺快啊!”我来到她身边有些微喘。
“你也不慢啊。”她笑。
“对了,这个是你的吧。”我从怀里拿出彩色小本。
“哦!是我的,谢谢啊!”她接过小本连声道谢。
“都是同学谢啥啊,随手的事儿。”我笑着挠头。然后就没话了,我们一声不吭地并排走着,气氛有些尴尬。
“额…你平时除了学习还有什么其他爱好吗?比如听歌。”我酝酿了半天终于找到话题。
“听歌?当然有啊!”
“那你喜欢听谁的歌。”
“我喜欢听比较舒缓的情歌,像梁xx的勇气、孙xx的遇见、还有挥着翅膀的女孩。”她静静道。
“哎!我也喜欢听情歌,你说的这些我都喜欢,但我目前最喜欢听周xx的轨迹。”终于和她找到了共同语言,我忙展开话题。
“是吗?”她莞尔一笑。
她家离学校并不远,我们没说几句话就来到那棵老槐树下,她轻轻朝我摆摆手便像胡同深处走去,“遇见、勇气、轨迹,想不到我们听歌的类型都这么相似,没错!遇见你我就是要鼓起勇气,沿着爱情的轨迹去追你。”我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反复沉吟着。
热闹的五月一晃又走到尽头,上学期又是春游又是演出,大家都有些乐不思蜀。天渐渐热起来,学校对面的超市又开始把冰柜摆出来,母亲平时生活十分节俭,一年到头买的衣物屈指可数,但对我却比较“慷慨”,上学期间夏季每天给2块,其他季节则每天1块。而我也充分遗传了母亲的节俭细胞,买冰棍有五毛绝不买一块的,买一杯一块五的夏冰雹都得纠结半天。所以我在班里的人缘也很一般。
六一这天,我兴高采烈地拎着五瓶菠萝味汽水走进班,跟我屁股后进来的韩东则一脸惊呆。
“秋宇,你这是要干啥啊!”
“不干啥,喝啊!我在一小学附近的汽水厂批的,那儿老板跟我爸认识,一块钱五瓶,合适不。”我得意道。
“我去,真服了你,你还不如买一瓶两块五的冰红茶,这玩意喝多了闹肚子。”韩东撇撇嘴。
“哎呀!我是穷人家的孩子,跟你比不了啊!”我话里有话地回敬一句并递给他一瓶,他却连连摆手,我又转头拿出一瓶递给吴桐,“喝吗?”
她笑着摇摇头指着书桌堂里的塑料水杯,“我喝凉白开就好。”
“好家伙!你们都知道养生了。”有点掉份的我心里泛起一股苦水,将汽水往书包堂一扔,拿着水杯去前面打水。课间趁人少时悄悄把几瓶汽水给大家分了,咱也“大方”一回。
放学路上,我在离家不远处的树根底下捡到一个磁带。磁带偏旧,里面的磁条都被扯出来不少。a面的贴纸已被撕掉,但当我看到b面的曲目时仍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贝,都是近两年流行歌曲。“天呐!现在的人都这样了么?磁带随便扔,简直暴殄天物。”我将磁带揣进兜里,回到家用铅笔转动一点一点将磁条收进去。大功告成,插进录音机里竟放了出来,其实这磁带上的歌我在网吧也能听,但我之所以对它爱不释手是因为它b面的两首歌《遇见》《勇气》。如果将它作为礼物送给吴桐的话……我嘴角一扬,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但我最终还是打消了将磁带送她的想法,因为它不配。拿路边捡的东西做礼物送人,本身就是罪过。
端午节那天上午我困的不行,这该死的韩东非要拉着我陪他去东北湖公园踏青,早上不到5点就给我打电话,虽然踏完青他请我吃了顿小笼包却仍难消我心中怨气。上午第一节是数学,我想睡却不敢睡只得强打起精神,第二节是语文,还是不能睡,强睁着眼睛。第三节历史,我实在忍受不了,将历史书立在桌面上就开始趴桌子。
“你没事吧!晚上没睡好啊。”吴桐的关切让我心头一暖,说话却有气无力,“嗯,早上去踏青了。”我说完这句昏昏欲睡。迷糊中好像听到老师在叫我的名字,但我真的很困,也就没动,直到吴桐推了我一把并出言提醒我才眯着眼晃晃悠悠站起来。
“瞧你这家伙睡的,眼睛都有快睁不开了,几天没睡觉了?起来精神精神吧!”历史老师面无表情站在讲台上,也看不出生没生气。
“咱们这节讲的是第二次工业革命,问你个最简单的吧,有线电话是由谁发明的?”本以为老师只是让我站一会,没想到是提问。
“额……”我的思维开始缓慢转动,最先想到的是爱迪生,因为人家发明了电灯,可电灯和电话又不一样,后者要复杂的多,而且电话应该是个伟大发明,应该是个更厉害的人。那么是……我瞬间想到一个人“爱因斯坦”,他的名气比爱迪生更大也更厉害,应该是他错不了,姓爱的都是人才。
“爱因斯坦!”我脱口而出。
老师没吭声,但我从同学们的哄笑声就知道我答错了,“哎,秋宇,我告诉你吧是爱新觉罗。”婷婷还在一旁和稀泥。历史老师则看着我调侃道;“看来你很崇拜爱因斯坦嘛!大家来告诉他正确答案吧!”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就齐声道:“贝尔!”
在课堂上摇摇欲坠站了约半节课,我实在有些挺不住了就举手道:“老师,您看我都站了半节课了,现在也已经精神了,再说我站这也挡后面同学视线不是。要不您看……”我之所以敢替自己求情是因为历史老师是所有老师中脾气最好的,如果换做是数学老师,我现在可能已站在走廊。
“嗯,你说的有道理,你站在这确实挡到后面同学。”老师点点头,我心中一喜,历史老师果然最好说话。
“那你就去后面站着吧!”
第三十二章:遇见、勇气、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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