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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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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这属于时代要求。他毕竟是花魁,住在花楼,不比宫娥,哪怕小皇帝总喜欢将宫中的绸缎布匹成箱成捆地往他那里搬,治鸟一般也是不用的,他更喜欢用商贾们送来的。
    花样多,却不像皇帝送来的那么沉闷,久而久之,喜慕奢华的风气居然从烟花地反向传入王廷。
    用得多了,有时间也在想,都说皇宫里的东西是最好的,他挑拣着对比一番,似乎也不见得有多好。
    一开始,治鸟只当是自己多心,可是看原身的反应,说不定是歪打正着。
    都说魔物之间等级森严,高阶的领地里会自然地驱赶低阶魔物。可自从它们开始猖獗后,越是边陲的地方,越乱,魔物等阶却越低。独独一个厉害的,还被骑士长轻而易举斩下头颅。
    都说暗神是从南部入侵,倒不如说是低阶魔物掌控力差,叫人们看出漏洞转而掀起抵抗。
    那么,至今未出现任何乱子却又不比任何一处光明的主城呢?
    恐怕真正揭下封印的,正是最道貌岸然的吧。
    这不是光与暗的博弈,从一开始,就是贪婪的心脏妄图利用暗神的力量,天真又碍事的圣子自然要被除去。
    一个无比尴尬的境地,分明身处圣明塔却不愿同流合污,而在旁人眼中早已成为罪恶的应声者。原身走到最后,背负的就是这样一个注定的死局,无怪乎连暗神都嘲讽他的愚蠢。
    谁叫他爱惜羽毛?
    住在高塔上的王子,迟早有一天要被人从高塔上抛下。
    治鸟会离开,就像上一个世界,原身迟早要回到他自己的身体。
    他总要自己去面对困境,第一次的退缩已经标注好了死亡,现在重新来一次,却是将治鸟推到台前,自己仍旧封闭着、瑟缩着,白白浪费付出巨大代价换来的“第二次机会”。于是他问:“感到痛苦嘛,沉没在暗神的陷阱里?”
    怎么会不痛苦?
    尤德米安怔愣回视,从一双与他截然不同的灵魂处,企图得到一点爱怜,点点头。
    “可是你要知道,这份痛苦是必然的。”
    “为什么?”
    治鸟没有回答,因为尤德米安问完就安静下来,显然已经想到了答案。他又转向另一个问题:“尤德米安,你信奉的是光神,还是光明?”
    有什么区别嘛?
    原本就生锈了的脑袋思考越发艰难,他想回答是前者,可是这句回答出口前先被自己否决:他不能信奉光神。
    曾经他在圣明塔顶端坐数日,迷茫地向光神祈祷,等待一个回应。
    然而他等到了什么?一个嘲讽。
    嗫嚅着,将第二个音节更改:“是光明,我信奉的,应该是光明。”那是他毕生的错误,将他陷于不义的开端,是他的盲目为他招来可悲的下场。
    如今在另一人面前终于舍得改口。
    “是的,你要信奉的是光明。”终于得到想要的答复,治鸟笑起来,亲吻他的额头,“你要记得,你相信的是世间的美好,是仁慈与善良本身,而非某一个被捏造的假象。”
    治鸟转变了语气,再一次询问:“现在,告诉我,你付出代价唤我来此,究竟想完成什么?”
    “我想要……”
    “无论自己结果如何?”
    “无论自己结果如何。”
    ———
    一则新的消息在城镇中传开,城主馆里出现了一个新主人,却是谁都不许见到的新主人,他们只听说城主迷恋他到发疯。
    没人知道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或许是从浮浮沉沉的情海里走出来,发肤上还沾染着欲望的水,像是某个不可言传的符号。这个带着隐秘禁忌色彩的人物在流言中飞至各处,很快就有无数人想起自己曾经偶然间的艳遇,想起自己曾偷偷地攥紧他的手,或触碰他的发。
    像是一片桃金色绮梦,不知从何时开始,城镇里出现了几个拨弄着西拉琴的“诗人”,头发梳得歪歪扭扭,腰间还别着刚从街角偷来的钱袋子,有些身上还带着打架搞出来的伤痕。
    他们不去别处,日日夜夜在城主馆一角演奏,吟唱着“今晚我们又在梦中相逢”。
    哦,为何只得在梦中见你一眼?
    ——你的爱只在梦乡存在,醒来,我空余泪眼。
    阿什蒙听见那些吟唱,起先还不在意,只觉那些华美的腔调惹它厌恶,本想着干脆赶走,后来仔细辨认内容,便是紧随其后的怒火。
    “你不在夜里见我,却只顾着入他人梦中?”它叫仆人送来那几首歌谣,摆到治鸟眼前。
    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它难得亲自出手,叫他们背上一大笔债款。
    或许是突然被狂风吹走房瓦,或许是一场出乎意料的大火,只是那些突如其来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竟然早已无人在乎。反正本就没了钱财,偷鸡摸狗赚得一分是一分罢了,如今更是全心全意地放声歌唱。
    要比起地痞无赖,这个只活在黑暗里的魔物还真不一定比得几个人类。
    阿什蒙从来就没吃过这种亏,干脆暗地里解决了几个。
    那些在馆外吟唱的,见身边人少了,反而开心,半点不知警醒。
    到了此时此刻,那些原本写在纸上的传闻,阿什蒙才算是真得深有体会了,一群求偶的花孔雀!
    “写得不错。”
    不是“玲珑骰子安红豆”的温婉含蓄,反而是另一种大胆的奔放,恨不得将心中炽烈的爱意一股脑全都交出来,直接叫喊着夸耀,丝毫不知掩饰地剖白相见一刻的情愫。
    他们在诗里直说,倘若某一日葡萄染杯酒泛红,身边一定要他来相依相偎。
    夸张又离奇的比喻,搜肠刮肚地许诺,唱着唱着又因为身旁的人言语更动人,抡起不知道哪里淘来的琴就揍上去。
    “一群莽野村夫!”阿什蒙怒骂起来,试图避开他完全没有一点儿文学天赋的事实。
    眼睛却滴溜溜往治鸟那边瞥去。
    其实他也写了一封,就藏在这几张交给他的歌词里。才华与艺术是游荡的神明,不属于任何一个阵营,只是黑暗寄宿者们都嫌弃矫情,有什么事不能靠打架和钱财解决呢?
    就到用时方恨少来!
    可它这份期待是注定不会有回应的,治鸟一篇篇看了,有的读出来、反反复复,有的干脆只瞄两眼,就放在一旁。
    从前在楼中,姐姐们甚至会聚在一起分享,说哪个哪个写得狗屁不通,看都不看就交给后厨烧火,又有哪一个文藻堆砌,看起来倍感眼花缭乱,可不敢读下去。
    那时候他收到的诗最多,新晋的状元郎不小心瞧见,便拿“楼藏五车函”来打趣,发誓以后赠诗,一定当面读出来,不然埋在一堆信笺里,怕他看倦。
    从来没有谁是怀着“花魁一定会回应”的想法才写下那些诗的,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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