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二十二岁的殷绮梅在啃书啃的眼花缭乱时,幻想着毕业工作稳定后一定要找个两情相悦的男朋友。殷绮梅已经不是天真的少女,那些霸道总裁的玩应儿只不过是消遣娱乐。她的男朋友不需要多帅,更不需要多有钱,只要普通家庭和她差不多,人品好,与她三观契合,上进踏实,两个人一起努力,一定会有很美好的未来。
“美眉,去干饭?”与她一起学习准备考研究生的闺蜜兼大学同学王婉月对她挤眉弄眼。
“吃啥呀?”殷绮梅摸了摸自己有些小赘肉的肚子,一米七,一百二十斤,算是微胖类型了,再胖可就不能看了,更悲催的是,她胸还不到B罩杯,如果肚子上的肉能到胸上就好了。
“还能吃啥,去食堂,月底没钱了。”王婉月拿出小镜子补妆。
殷绮梅摘了眼镜吐槽闺蜜:“给你骚包儿的,吃个饭还补妆。”
“你懂什么,食堂也能遇到帅哥。”
“对对对,你最懂,快走,饿死了,我今天想吃豆角炒肉丝。”
姐妹儿两个去食堂,王婉月吃的麻辣烫,说白了就是带麻辣味的涮蔬菜,美其名曰减肥。而殷绮梅点了个豆角炒肉丝,二两米饭。
“给我尝尝。”王婉月看殷绮梅吃的香,夹了一筷子,突然皱眉,吐出来。
“没熟啊!”
殷绮梅扭了扭僵疼的脖子:“就是有点脆,没事儿啊,这么便宜七块钱一份儿能吃就行。”
“我记得豆角炒不熟好像是有毒的,你别吃了!”王婉月急了。
干饭人殷绮梅囫囵不清:“我记得是四季豆炒不熟才有毒,你看我都吃了半盘子也没死。”
王婉月这才不说什么。
然而事实还是让殷绮梅打脸了。
当天晚上上吐下泻,直接进了ICU,她深刻的记着心电图成一条直线发出“哔——”的声响时,那种灵魂从躯体里游离出来的感觉。
“我的女儿啊啊啊哇哇……”殷母撕心裂肺,嚎哭的死去活来,
殷父一夜白了头发,父母趴在她的尸体上哭的昏厥。
成为灵体的殷绮梅真的很难过,也很悲催,干饭人,干饭魂,她也很内疚,也很不甘心。
不过就是一盘没烧熟的豆角,竟然让她一命呜呼。
这种死法儿实在是太丢份儿了,谁能比她惨啊。
殷绮梅含泪对看不见自己魂魄的父母下跪,缘分至此,亏欠了父母太多,只能下辈子偿还了。
————六岁的殷绮梅抹去小圆脸上的泪珠,呼哧呼哧的去柴房捡了几个红薯。
“娘,咱们晚上吃煮红薯吧?我去做饭了。”把对原来父母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在这位古代夫妻上也并没什么不妥。
她混沌中穿越到程芸的女儿身上,这小小女儿本来应该在满月时病死的,因她魂魄而重生,相处了整整六年时光,殷绮梅已经把程芸夫妻当做仅次于前世父母的养父母看待。
程芸身子弱,十六岁嫁给殷实诚,二十二岁才生下殷绮梅,夫妻俩是最贫苦的底层老百姓,殷家早年的太爷也中过秀才家计还算富裕,然而科举穷三代,到了殷实诚这一代只能做点劳力农活谋生。半年前,程芸又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殷实诚狠下心去富商赵员外家做了跟车伙计,南下行商压货。
一去半年,再无音讯。
“娘去做,你试试这棉裤好不好?女孩子家不能冻着。”程芸见女儿进屋,立刻扭身擦去泪,笑容温暖的对着女儿,拿出那条裤子。
殷绮梅很嫌弃的看着都是补丁的裤子,不过看着自己母亲那张殷殷切切充满愧意的脸,浮肿发黄,她还是听话的穿上了:“谢谢娘。”
程芸看着粉雕玉琢的女儿穿着鼓包难看不合身的厚重棉裤,一时泪涟涟的又忍不住想哭。
硬是憋着,扶着腰去厨房做饭。
煮红薯也煮的火大了,绵绵的一捏就碎。殷绮梅看着碗里的红薯发愁。
其实她娘程芸做饭一点也不好吃,这个小家碧玉连针线活都差的很,柔弱的像一支鸢尾花,除了脸好看,性子柔,善良,再没任何实质性的优点。
脸模子是真的好看,哪怕怀孕导致水肿脸颊蜡黄,她也是美的,楚楚动人。
用过饭,程芸摸了摸头上的银簪,摘下:“明儿跟娘去城里。”
“娘,你要把爹给你买的簪子给当了吗?”殷绮梅利索的爬上爬下把炕桌搬下来。
小小的人儿得用头顶着炕桌才能搬走。
程芸掩饰性微笑:“不是的,是娘把银簪暂时搁在那大叔的铺面里存着……娘给梅儿买绢花戴。”
殷绮梅没戳破她的谎言,半年来,她们就靠典当过日子了。
程芸的一套陪嫁的素银首饰全没了,只剩下这根镶嵌着一小块廉价蓝晶石的银簪子是她爹殷实诚送的定亲礼物,程芸一直没舍得。
次日,程芸牵着殷绮梅走了一个半时辰,走的殷绮梅腿都疼了,才找到间当铺。
路上各色行人匆匆,热闹繁华的与她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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