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是学吉他却是他偷偷学的,用明父的话来说:吉他是不入流的乐器,别给我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明唐喜欢吉他,喜欢音乐,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对音乐也逐渐进入痴迷状态,但是家庭对他走上音乐之路的反对声却越来越大,他不得不和父母商议,给他一次机会,如果能成功,就不反对他做音乐,如果失败,就听从家里的话,稳定地过一辈子。
他带着希望站上舞台的感觉到现在他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好的话筒,第一次见到音乐界的前辈,第一次站上这样的舞台,色彩斑斓的灯从头顶上方打下来,整个人都被笼在灯光的余晕里,有点不太适应,但是还好,他还能控制住自己,还能稳定住抑制不住抖动的双腿,可以让它们可以稳稳地扎根在舞台,音乐一响,他拿起那支漆黑镶金边的话筒——
全场都屏住呼吸,等待他的歌声。
一秒、两秒、三秒……
舞台立体环绕的只有音乐的伴奏声,站在舞台中央的那个男孩,他根本没唱!
他张张嘴,拼命地想要发出声音,但是第一个音却是嘶哑地以麦克风无数倍的放大声回荡在整个演播厅。
他第一次憎恨起了话筒,第一次憎恨起了舞台,第一次憎恨起了自己。
怎么可以这么不争气!
明明机会只有一次,明明上台前都还好好的,一切都好好的,却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掉了链子。
下台之后,他没有任何表情,脸上一如既往地冷漠,背上自己的吉他默默地离开。
走到楼下,看着熟悉的窗子,他站了两个小时,从天亮站到天黑,里面的灯被打开,光从窗子透出来,照在他的身上,他握紧肩上吉他的黑色带子,转头走了。
背影一如眼神坚定。
——————
宋元清找的这家酒吧是个清吧,刚进去的时候人还不多,稀稀拉拉的人,空空荡荡的桌,侍者来回走动把各桌点的东西一一放置好,又客气礼貌地离开。
桌子好像是专门找人定制的,上面深深地刻着一个英文单词——Extravagant
宋元清四顾看了一圈,这个清吧和它餐厅的装修方式还真的像啊,果然是一个老板,风格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墙上挂的电视上播放的不再是体育频道,而是各种各样的异国音乐MV,黑夜已至,随着酒吧里客人的增多,音响也在不知不觉中被侍者开到最大。
十点的夜场已经相当热闹,脚下的木质地板都被巨大的音乐声带着震动。
眼瞅着时间差不多,宋元清起身,走到酒吧的主吧台,和后头的人说了两句话,最后回来,拽起明唐就走。
酒吧热闹,放的歌也是节奏感相对比较强的英文歌,更不用说rap,那是夜晚必备。
宋元清带着明唐来到控制酒吧的音响设备室,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酒场,但从外头看这边,就是一片漆黑。
“喝酒了吗?”宋元清问他。
“喝了一点,可乐威士忌。”
宋元清啧啧嘴,明显是在嫌弃这酒的度数低。
“这歌,会唱吗?”宋元清指着歌单上的一首英文歌,脸上有点花痴的表情,“这是我戳爷的歌。”
明唐点头。
宋元清找出一个话筒给他:“试一下音,看看行不行。”
这是……
明唐愣了下,握着话筒没动作。
“明唐,你不能这样下去,你的歌,不仅能为我唱,还能为大家唱,为了你自己,你也得克服这一关,”她顿了顿,在他面前蹲下来,“你得唱出来,明唐,你可以的。”
“我相信你。”
明唐垂眸盯着她。
说完这句话,上一首歌也刚好结束,明唐握着话筒,坐在题词的屏幕前,在宋元清的期待的眼神下,闭上眼睛,缓缓发声。
开始时的确是嘶哑,宋元清也知道明唐嗓子一直都不太好,所以他对自己的饮食相当注意,也是一直在养嗓子的缘故,他也被皮优打趣说“我们唐哥独创门派叫——青年养生派”。
前奏并没有跟上音乐,而明唐对这首歌也很熟悉,放在腿上的手指轻敲着打拍子,歌声也从嘶哑变成流畅:
“And when the lights start flashing like a photobooth.
And the stars exploding we\039;ll be fireproof.
分卷阅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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