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夜晚总会飘起青雾,朦胧中的东皇塔岿然屹立,沐浴着皎洁星光,显得浑厚伟岸,浸透离世海的塔身泛着水墨湖光,听浪潮声轻轻拍打,又仿似添了一丝幽雅。
塔尖上倒挂着烟波浩渺的海,塔座下空临群星逶迤绕身的白。
这幕奇景简直叹为观止,尤其数名白衣少女举灯,走过伏在云上若有似无的石板,沉重的大门须臾打开,露出里面点点橘光,我才惊觉这巧夺天工的造化,不由地脚步微微一顿。
少女们脚步不停,走进东皇塔,没人回头看我一眼。好似诸多人曾像我这般被鬼斧神工夺了魂的,赖在塔前不肯走。
我叹了口气,跟着轻盈的脚步缓缓走近,有人立在灯火下说道:“姑娘不必拘谨,我家主人习惯宴请宾客,今天是他友人生辰,听闻姑娘初掌酒肆,有些好手段,特邀姑娘品一品美食。”
这么说,我更不放心了。你家主人可真闲啊。
约莫跟滕歌学坏了,看谁闲都不见得是好事,我跟着少女们来到塔后的宴会上,顿时又被纸醉金迷的景致惊呆了。
宛若极乐盛宴,充斥着酒池玉台、碧波金莲、石像骏马、白衣少女……灯火隐隐绰绰下的云鬓花颜捧着果盘,飘飘然递给台上倚着的薄衫男子,白玉般的手倏然抚摸他袒露的胸膛,也许是灯火太亮,他便像徐徐燃烧的艳阳,发着光,却看不清五官。
宴席上还坐着很多放浪形骸的宾客,有达官贵族,有市井小民,在酒色金钱中委顿脚步,有的瘫软在绘满精美图案的毡子上,醉醺醺拉着过往的白衣少女不松,有的索性丢冠褪衣,在酒池中畅饮一醉方休,也有的抱紧金莲垂涎欲滴,不甘心的用牙磕上一磕……那么多写满贪欲的脸,流露着最深沉的渴望,在薄衫男子眼皮下不过引来淡笑:“还不够快乐,你们可以再疯狂些,只要你们想,完全可以做,今夜无高低尊卑,无礼义廉耻,无所顾忌。”
有人曾说,如果人没有了约束,比兽还不如。
我径直坐过人群,愈发觉得灯光刺眼,引路的少女身形优美,肩窄腰细腿又白又长,走路的姿势像极了优雅的白鹤,步伐间浑圆至深处的长腿上晃动着水蛇腰,回眸是勾人心魄的微笑:“姑娘放慢脚步,别扰了我家主人和其他客人的雅兴。”
我将黑裘裹得更紧了,双眸徐徐扫过,仍觉得触目惊心。
正踱步,有个布衣书生迎面撞来,被书纸划破后留下细茧的手,就这样一遍遍抚摸我的脸,他嘴里念着圣贤,目光却充斥着欲念,那是男人灵魂深处对□□的贪慕,我拽住他衣襟,只见内衬有人贴心地缝了细密的针脚,掩盖狼狈生活带来的种种窘迫。他衣着虽素朴,但浆洗得很干净,可见身后的女子该是何等的用心。
“滚回去。”他不该来这,不该用傲骨换取卑微的欢愉,更不该负了尽心待他捧他的好姑娘。
书生打了个酒嗝:“小娘子好生凶猛,可小生偏爱这个调调。”
我听不进去了,用膝盖猛锤他肚子,令他吐出很多酒水肉糜,旋即手肘弯曲,毫不留情地将他打晕:“你不是爱这个调调吗?这样可痛快?”
带路的少女掩唇轻笑:“胡生也是第一次背他夫人来这,还请姑娘手下留情,一家人还指望他榜上提名呢。”
“嘶——”感到牙疼:“多亏你提醒,不然我就轻易放过他了。”众目睽睽之下,我对昏死过去的书生招招下狠手,腿卸掉又轻巧的安回去,处理完这些才拍拍手,惋惜道:“脑子可不好处理,他有欲念,总部能挖出脑子再装回去吧?”
先前堆满微笑的少女也笑不出了:“姑娘这是……”
“没事。”一脚将书生踹回人群,力道刚刚好,保证他醒来筋骨俱断,没一年半载站不起来:“我在锻炼身体呢。”
少女感到恶寒,脚步加快许多:“跟我来。”
少女将我引到芙蓉座前,云鬓美人正用唇瓣咬了颗葡萄,喂给盘腿而坐的薄衫男人,我默默垂下眸站着,只觉眼前虽景致华美,但内藏污秽,不值得多看。
“你不老实昂。”薄衫男人略带鼻音,抓住美人不安分的手,将涂满豆蔻丹红的指尖,伸进自己的嘴巴里,轻轻吮吸着,那美人一副恩泽难销的模样,从耳根飞出可疑的潮红,不知不觉香汗淋淋,场面顿时香甜至极,宾客们心领意会地起哄,白衣少女们相视而笑,美人也是把持不住了,急着扑上去,紧接着,血光四散,仰头飞来!
我接过,将她温热的尸体放平,替她擦了擦额角的香汗,只见她五指中有两指不见了,血水从空洞的关节处翻涌而出,看得在场之人尽数作呕,而薄衫男人嘴里叼着什么,轻笑一声,吐到我脚下,是那两截指骨!
“你不害怕?”他似乎这么问。
敛下眼皮,见美人空睁着不甘的双目,眼底爬满哀怨,她临死都不能瞑目的缘由,我不知道,但她刺杀失败后的枉死,还是令人动容的。于是我迎着他身后夺目的光,明知看不清他的长相,仍执拗地把眼神落在绚烂的幻境上:“人由生到死,谁都逃不掉,无非早走晚走而已,怕也没用。”
“你在骂我怪我?”他掂量着说道。周围侍奉的少女们皆屈膝跪地,俯首贴面地请求不要殃及无辜。而他只是淡了淡音色,声线上刻着笃定,却没有进一步动作。
“怎么会呢。”我露出诚恳的笑容,八颗牙齿,刚刚好的礼貌端庄:“我是在劝天君早作早死,想杀谁尽管杀,反正死后都会团圆的。若是有方势力在阴间混得不错,还能将你变猪变狗变畜生发回人间,岂不更刺激,更快活?”
我大概,学不会服软,甚至不能在嘴上吃亏。
沉寂了很长时间,他不动,我不动,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睨视我的目光,能将我挺直的脊梁骨射穿,但我无惧。
他害死丰慵眠,我必不能放过他,管他是谁。
然而下一刻,身后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
“猫儿。”“娘子。”他们怎么来了?天君叫来的?
我不敢回头,怕决意赴死的心瞬间瓦解,只能昂首对薄衫男子道:“不知天君可还记得,容城东湖的画舫上,你欠的两条命?”
“记得。”他斟酌下漫不经心地吐露两个字。
我料到他不会否认,他花费诸多心机将我引到身前,是不会屑于同我捉迷藏的,也正是这两个字加重我非杀不可的决心,谁来都不好使!
凝气聚掌心,我毫不犹豫地跻身,将灌满全部真气的手掌,对他当头抬起!
怔住。
他薄唇弯弯,盘坐着的姿势透着优雅慵懒,唇角飞扬着高傲不羁,就这样直面我:“我赌你,不会杀我。”
他斩钉截铁的语气充满自信,他眸光在沉沉暗夜中熠熠生辉。
我颤抖着手,心都要被狠狠撕裂了,眼泪夺眶而出,却怎么也不能将这致命的一掌,拍在他蓬松柔软的头上:“你丫的!为什么!”
他蹭的站起,当着白端和云桑的面,将既错愕又愤怒的我揽住,任我捶打撕咬,张着牙,露出小红肉,笑容咧得更欢:“怎么着,想小爷了吧?”
苏涔,你王八蛋!
孩童时期,苏涔就是跟着我跑的长风。
我出生时身体孱弱,被人丢在福利院门口,当时的年代初俱水泥城市的规模,记忆中的福利院确实是个水泥砌的笼子。
不是因为有人对我不好,而是,我是好是坏,没人真的关心。
那样的年代有微甜的冰糖水,有夏天无尽的长风和不眠的蝉鸣,有奔跑捉迷藏的树荫光斑,我让人大失所望的健康成长着,在小小福利院开辟属于自己的疆土,不亦乐乎的威胁逼迫漂亮男孩给自己吹口琴。当时的苏涔,就是其中一个最憋屈最漂亮的男孩。
他长得实在漂亮,娃娃般精致的五官,奶油色的皮肤,摸上去就很滑,天寒时还能顺便为我取暖。
要知道俘虏这么多男色,也挺不容易的,尤其我孩童时期的梦想,就是这么的简单朴素。直到发现了反抗的声音,这让年幼脸皮薄好面子又跋扈的我,简直不能忍。
我派苏涔去获取情报,等我穿着红格子裙子坐在滑滑梯上吃一块钱两根的冰棍时,叶真就这样很意外的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并且上来就踹了我一脚,我一个趔趄从滑滑梯上翻下来,感叹自己身手极好的同时,对她这个“罪魁祸首”极为不满。
迎着清晰的阳光,她的面容淡淡,语气中却透着毋庸置疑:“这是你的狗腿子?”
随手将缩成一团的苏涔扔给我,微微晃动脖颈,拍拍手走了。
我和苏涔都傻眼了。
如果说初遇苏涔,我只觉他是个漂亮的花瓶。那么初遇叶真,我有点为她的冷静强大所臣服。
再后来,我和叶真苏涔打成一团,尤其叶真及时遏制我试图扩大到隔壁幼儿园的势力,带着我和苏涔爬上院中繁硕的泡桐树。
在这之前,我有够讨厌泡桐树的,它在特殊时期会散发恶臭,还会有虫子伴随巴掌大的花瓣飘落衣领,直到第一次爬上树,才看见水泥院墙外的天空,有股霓虹灯引领的味道。
那声音,嘈杂聒噪,那景致,光怪陆离,叶真却看得很专注,她似乎不是向往,而是纯粹的欣赏,也许就从那会儿,我便深深察觉她的与众不同。
只是福利院的人常教导我们,不要随便跑出去。
而我坚持困在一亩三分的原因,说起来更耻辱,我害怕难以掌控的水泥墙……还有我好不容易才打下的疆土和臣子,似乎在外面的世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我的漂亮男孩们排队被人领走,再回来时眼神里只剩空洞迷惘和麻木。为此我抱紧苏涔,告诫他这么漂亮,千万不要出去,千万要守住我们的疆土,守住这个渺小的天地,苏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叶真坐在泡桐树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某天我蹲在路边舔糖水,叶真终于开口:“我们出去吧。”
“怎么出去?”我舔舔唇角,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苏涔拿着纸替我扇风。
“院墙那边堆着半高的废纸壳,像是阿姨攒起来留着卖的。”叶真观察的很仔细,并且迅速制定逃脱计划,将跳墙的技巧耳提面命的让我和苏涔记下,至于逃了之后去哪,谁也没提。
当晚,我们三偷偷溜出睡觉的屋子,按照叶真的方式跳墙,可惜那会叶真就比我们高,很利索地架着大长腿骑在墙头上,眉头微皱:“你们怎么这么矮?”
这真令人难过,我和苏涔都没她高,尤其苏涔累得大汗淋漓,蹲在墙根不肯动,我气得拿脚踹他。他眼珠子一转,做出躬身的姿势:“来呗,我架着你出去。要是我被逮到了,你只管跑,别让人追上。”
要不是叶真想出去,我才懒得动,这么想着,叶真已经跳下墙了。我心急顾不了其他,双腿跨在苏涔的脖颈上,他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站起身,顺着简陋的院子跑了一圈,将我硬生生撂到墙头,还没坐稳,重心往后,我是仰头倒在院墙外的,而且苏涔似乎跑错了方位,这面墙的背后没有废纸壳。
“咚的”一声结实的动静,让闻声的大人推门而出:“苏涔,你在那干嘛?”
我心慌坏了,头回做错事感到羞愧,顾不得疼痛拔腿就跑,根本听不到叶真在喊:“别跑了,你出血了!”
不知道跑了多久,每踩过一个窨井盖的时候,发出的磕绊声都把我吓得不清,那晚的夜色似乎很长,我终于跑不动了,抬头望见明晃晃的月光下,红砖绿瓦像沉睡着的妖精,原来不是所有的墙都是水泥砌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在乎我是不是跑丢了。福利院的孩子不像寻常家的孩子,寻常孩子若在外贪玩,必然要被父母揪回去的。但我们不会。大人时常教导我们不要跑出去,就是不告诉我们,跑出去了也没人会去找。
我们这样的生命,遭人同情,却也遭人漠视。
原来跑了那么久,离福利院只隔半个马路,但大人只是小心翼翼牵着焦急的苏涔回屋,却丝毫不理会他口齿不清说着跑掉的我们。
我看着笨重的铁门静静等了很久,就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是了,我丢了自己的世界,也融不进外面怪诞的世界,这让人很沮丧。
走到晨光微熹,有薄薄的雾气缠绕而来,我在寒风中喝了一夜凉气,脑袋一嗡倒在街角,眼前是水泥地面混着乱扔的垃圾袋,还有迟疑走来的脚步。
那是第一次见叶莫,当时我是个孩子,他也只是个大孩子,他想掏出怀里的老式电话,反而“啪叽”砸到了我的头,我疼得啜泣,觉得今夜过后,面子里子都没了,心里憋屈坏了。
他就这样手足无措地背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去了附近的小诊所。而后将我们三接回了家。
在与叶莫相处的日日夜夜里,我曾笃定再不会有人像他那般珍视生命,随着一天一天过去,他仍笨拙地使用不好日渐精湛的电子产品,更愿意坐在藤条椅子上看长风穿过泡桐树。
叶真该死的迷上了做苦瓜汁。
苏涔在经过我走失后,变得强势起来,还学会跟我抢东西吃,修长的手指捏在冰棍上是那样好看,略带鼻音的腔调总在尾音悠悠上扬:“你丫这么喜欢吃甜的,也不怕坏了牙。”
那语气神态动作包括嘴角的笑意,都跟眼前一模一样……他长高了,更瘦了,五官深邃立体,从男孩长成了漂亮又感性的男人。
他笑嘻嘻地揉乱我的头发,眸光瞥向我身后僵住的二人,言语带了几分玩味:“你曾立志揽尽天下美男,看来现在还是初心不改昂……”
第七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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