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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夜深如泼墨,街上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一个鬼影。
    是非之地,除了百鬼夜行,就是游荡不安分的好事者,白端没给我露面的机会,从十时不时出去片刻,带着一身淡淡血腥味回来。可能夜晚投宿的人多有歹人,敲了几家客栈都无人应门。
    直到看见一家客栈挂着两个白纸灯笼,远远地矗立。
    “公子?”从十试探性的唤着,似乎在犹豫靠不靠近。白端阖上的眼缓慢睁开,透着星光,“嗯”了声。
    马车停在挂着白纸灯笼的客栈门口,我想喊和尚下车,哪知他睡得跟居似的,怎么也叫不醒,无奈之下只好求助白端:“帮个忙呗。”
    白端整理着略带褶皱的湛蓝衣,衣角滚着精致的六棱雪花边,眉眼悠远而澹薄:“你不是怀疑我推他下车吗?我既然这般歹毒,现下怎会出手救他?”
    他的目光真诚且认真,一瞬间让我觉得,他是真心在计较这个问题。我微微把脖子一仰,反应过来:他竟是在吃醋!
    他喜欢这个和尚!
    我抽了抽嘴角,不动声色:“公子您别误会,我跟他没什么。”我把睡得死沉的和尚往白端跟前推了推,“他是你的。我可不敢抢。”
    白端还是盯着我,略带三分探究,想要看穿我的内心一样,我转了身,目光落在客栈门匾上,试图转移话题:“这客栈的名字真大气,想来定不是凡夫俗子开的。”
    正当我沉浸在“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氛围中,觉得在连日的奔波中找到了内心所缺的宁静,周身的浮躁都被敛了去。那边白端也抬头凝视良久,淡淡的道:“你觉得它好在哪?”
    “好在意境浓厚……不是谁都会起名叫‘采山’客栈的,如果不是矿场地主,就是看淡红尘之辈、大俗大雅之人。”
    “嗯,说的不错。”白端完了弯眉眼,扶着和尚进去:“从十说对了,你在夜里眼神确实不好。你靠近点,再给我读一遍。”
    靠近就靠近,我晃晃悠悠的走近,眯眼仰头瞅:“采……菜岗客栈?”
    “意境浓厚,嗯?”
    我汗颜。
    “看淡红尘,嗯?”
    我无地自容。
    “大俗大雅,嗯?”白端轻笑而过。
    “你够了。”我沮丧的跟着他。
    我们进了房间,把昏迷不醒的和尚放在床上。
    和尚还是双眼紧闭的样子,身上有诡异的金光流动,衬得皮肤如同铜铸。
    我琢磨可能是武侠小说里的金刚不坏之身,也有可能是独门武学大罗金身,反正一时半会看不出什么,我问白端要不要给他洗澡,白端斜睨了我一眼,见我手忙脚乱的去扒和尚的衣服,从十进来看见这幅场面,深吸一口凉气:“她又要干什么?”
    怎么加个“又”。
    白端抱臂冷眼旁观:“她要给他洗澡。”
    “洗澡不是能排毒吗?”我纳闷道:“明明是你一开始想救的他,怎么麻烦事都让我做了。你搭把手给他扒干净,我去找个洗澡桶来。”
    白端可能恼怒我僭越之举,那我就多给他们制造独处的空间,我真机智。
    “我留着他日后有用。”白端伸手触摸和尚皮肤上的金光,似在探究从哪下口一样的认真。
    可我却被日、后、有、用,震惊了……他是不是在开车?
    他怎么这么污啊。
    我有点恼羞成怒的剜他一眼,白端被我娇羞且激动的神态电到:“你想到了什么?”
    从十默默道:“反正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
    “胡说,我最正经了。”造谣,通通都造谣我。
    白端感到头疼,目光却越过我,放在打开的窗户和屋内的屏风上:“谁知道呢。”从十立刻会意,北寒丝又抽了出来。
    可这次被我抢了个先机,我生怕从十在这大开杀戒,血肉块掉落房间,哪哪都是。二话不说,拎起桌上滚烫的茶水,往屏风后浇了去:“你有本事偷听,你有本事出来啊。”
    一个人影“嗷呜”一声,从屏风后蹿出,身上流动的金光跟和尚的一样,但不像和尚那般沉稳有规律,只见他后背被茶水烫出脸盆大的面积,哀嚎着要跟我拼命:“德玛西亚万岁!”
    我被这一记铁头生生飞出去几步远,直到撞上床沿的雕花栏才止住去势。
    一咳,满嘴的血腥汹涌而出。
    要不是天生身体皮实,后天又吃了凤血,他这一记铁头功,非把我五脏六腑撞碎了不可。
    但我没心思跟他多啰嗦,捂着肚子,按住他的头:“你学英雄董存瑞啊。”我后来又想想,实在太憋屈了,劈头赏他一巴掌,“二营长你可看清楚,自己人!”
    那人咬紧牙关,忍受着剧痛,刚一抬头,白端带着罡风几步上来。他冰凉丝滑的衣袂扫过我的脸颊,他的手便这样云淡风轻的握着那人的脖子,在他耳边沉道。
    “你敢动我的人?”
    他的眼神,仿佛藏着山崩地裂的气势,却比风还要轻。
    “公子。”我小心翼翼的拽了拽他的衣角:“他是……咳咳,我的熟人。”
    心口一痛,我有点迷糊,身体不受控制的往白端后背倒去,如果不是额头抵住了他紧绷线条的脊背,我甚至没察觉他体内蕴含着滔天怒火。
    因为什么?因为我吗?不会吧。
    白端稍稍沉默,声色冰冷的开口:“我有时候真后悔。”
    “后悔什么?”脑海中的尖锐要刺破我的头皮。
    “让你跟着我。”他还是说出了。
    我捂着心口,闭上眼。
    “你有那么多我不知道的,你总认识这些是非之人。”他的手环住我的身子,温热的掌心贴在我后背,只觉一股绵厚的力道传来,“我更怕,你还未成长,我已不是你所见的强大。”
    忽然间,我觉得落在心口上的枷锁砰的碎裂。
    白端松开那人的脖子,按住从十,那人身子绵软的倒地,我跑过去拿手指头戳:“壮士,醒醒。”
    那人幽幽吐出一口浊气,目光都浑浊了:“我好像看到了观音娘娘。观音娘娘要带我去做散财童子的吗?”
    我拍拍他的脸蛋:“你都说散财童子了,钱都给别人了。”
    他突然睁大眼,一个鲤鱼打挺的坐了起来:“钱是王八蛋,花完了就赚。观音娘娘怎么还世俗起来,怪不得我们贫苦百姓没钱花,莫不是都被你藏了起来。”他就这么揪着我的衣襟,拼命地摇晃我,“还我钱!”
    刚好受些,我被他成魔的模样惊骇到了,又是一巴掌:“你看清楚了,我是谁!”
    他迷迷瞪瞪的凑过来,鼻尖都要碰到我唇瓣:“你这观音娘娘……怎么像我们班那谁、谁来着。”
    古时说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也是物理老师时常念叨的。但我不是叶真,我不喜欢物理,没记住这么多的公式定理,只记住了这四句话。
    没人比我更能感受“他乡遇故知”的欣喜,尽管上一个遇到的已经死了。
    我上去给他一个熊抱:“老同学,好久不见!”
    “那谁谁,我也十分想念!”他忍着身上的痛苦,相认后比我还要热情高涨:“我说这里没人认识董存瑞嘛。”
    他习惯性的伸手要推眼镜,但他鼻梁上什么都没有。
    “物理倒数第一的那个。”我只好提醒他。
    “啊,是你!”他恍然大悟,终于想起来我是谁:“妈的,全班四十六人,你次次考倒数,还当着我这个物理课代表的面写英语作业,你英语那么好怎么不留学去啊。我老早就想说你了,年轻人不要崇洋媚外,支持科学不好吗?你看现在穿越过来了,英语有用么,你跟人家哈喽,人家能听懂吗?”
    我堵住他喋喋不休的嘴,让他注意下场合,眼下最重要的是弄清楚,他身上乱窜的金光是行为艺术,还是不祥征兆。
    他咧嘴干嚎:“要不是谁浇我一壶开水,我也不能走、火、入、魔!”
    我摸摸鼻子,很心虚的低头,小声道:“是我是我。”
    “我现在怎么办啊?”
    “问我呐?”
    “除了你还有谁!”
    听完这话,我把目光投向冷眼旁观的白端,白端冷言道:“你们说完了?”
    我不屈不挠的点头,倏的朝他谄媚的笑:“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你既然喜欢和尚,就应该爱屋及乌。”
    “爱屋及乌”他把这四个字咬得很准,我转念想白端没有纠结“喜欢和尚”这四个,反而纠结后面的,属实是我太会察言观色了。我这么机灵的人一把撞破他龌蹉的心事,他可能会羞赧万分。
    “当我没说。”我慌忙改口道。
    “你家公子喜欢我小师伯啊。”走火入魔的人贼眉鼠眼的凑过来。
    “谁是你小师伯?”
    “喏,就是这个躺在床上任你非礼的。”他一指和尚。
    我眯眯眼:“还说你没目的,好端端跑屋里做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也。”他狡猾的一笑,又要推鼻梁上莫须有的眼镜。
    他丢了作为学霸必不可少的眼镜,我觉得他没有灵魂了:“袁书怀,你学坏了啊。”
    他指着被我浇了一后背的开水:“彼此彼此。”
    此时和尚醒了过来,脸上的金光慢慢收回脖子以下,也不像之前那般毫无血色的惨白。他第一眼看到了走火入魔的袁书怀,神色紧张地推开我,要给袁书怀推背。
    谁能想到他刚才还非我不嫁的姿态,转眼就变了脸色,不认人了,幸好我也没真觉得念经就能感化他,想来和尚执意跟着我,是有预谋的。
    袁书怀起先还有点抗拒,后来认命了,乖乖的打坐调息,金光很快稳定,逐渐消退,我等得太久,拿起一颗李子就啃,酸甜酸甜的,白端和从十有很好的耐心,他们似乎在等和尚出什么幺蛾子。
    和尚给袁书怀渡完攻,额角沁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他边擦拭边想起来看我:“姑娘和我师侄都来自地球村?”
    我一口李子肉喷他一脸:“咳咳,是是。”
    袁书怀一点都不慌,朝我眉飞色舞的使眼色。我都给弹飞了。
    “我见姑娘是有缘人,不如也入了我佛门。”和尚特别一本正经。
    我睁大眼睛:“佛门有美色?”
    他似乎觉得我冥顽不灵:“美色皆杂念,姑娘你……”他可能特别想我加入,倒也豁的出去,一咬牙,一垂头,“姑娘若是真想……”
    “别介,你别多想。”我被他一脸舍身取义给打败了。
    袁书怀面色凝重的道:“我也可以。”
    “你们都想的美!”神经吧,这一对疯子。
    再说不管我答不答应,白端都不会答应的。我正疑惑他怎么不出声,养肥的鱼肉要被人拐走咯,哪知白端一双眸子看向窗外的夜空,好像哪里能生出九天玄女似的。我拽了拽他的袖口,乖巧的唤道:“公子,你说呢。”
    “走了也好。”他这么说着,缓慢抽出我手心紧握的他的袖口。
    走到桌前,拿起茶杯,以手抚摸一圈杯沿,有细碎的粉末被他轻而易举地擦去,白端不甚在意的道:“只是世间向来公平,得一物就要失一物,等价交换而已。听说你们有位圣僧的墓就葬在败木林,能跟我说说这位圣僧的事吗?”
    和尚和袁书怀皆倒吸一口凉气,露出一副苦相:“公子果然高人。”
    也不看看是谁家的公子,还敢算计到我头上。这两个黄鼠狼非给狐狸拜年,急着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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