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狼
作者:吃西红柿
内容简介: 阿狼,一个行走在黑夜的精灵,一个信奉人性本恶的暗黑行者,人生的经历让他在脑海中牢牢记住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灭其满门 尸山血海里走来,每一步踏出,脚下必留下无数尸骸…… 错了吗不知道 阿狼不在乎死后能不能上天堂,他只想和相爱的人一起到老…… 本文集杀手,佣兵,黑帮,异能等多种元素于一体,主角强大无上限,冷酷无下限,保证各位大大看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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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练笔短篇
更新时间:20111220
风第一次见到依寒时,就被她那美丽得不可方物的绝世容颜所震惊了。
依寒凭窗而立,全神贯注的看着远方,那一对翦水秋瞳里透露出的淡淡哀愁,仿佛能融化世间所有男子的心。
风站在楼下,静静的看着,看着小楼上那凭窗远眺的依寒,这一看又是一个下午。
有人说,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却不能告诉你我爱你。
风多么想去到小楼里,去到依寒面前,告诉她,自己爱她,想带她走……
可是,也就是想想而已。虽然这个念头盘桓在心头已经不是一两天了,并且随着每天的固定时间在楼下窥视依寒而与日俱增,但是,每每当他想迈出关键的一步时,那残存的一丝理智却总能及时的提醒他,算了吧,爱她,就离开她,自己给不了她所要的幸福……
“他今天又来了,还是老样子,为什么呢难道他不知道我并不介意那些东西吗为什么要让俗世中的条条框框束缚住自己呢”依寒心里哀叹,“难道真的要自己先开口才可以吗他难道不知道,我已经失去了先开口的资格了吗”
天若有情天亦老,难道老天爷真的如传说中那般冷酷无情
依寒很无奈……
十年前,依寒是名震寰宇的才女,京城第一青楼夜不归的头牌花魁。
风则是天下赫赫有名的抗倭大侠。
如果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老天偏要安排他们相遇相识相知还相爱呢
想起十年前那一晚,依寒嘴角绽放出一朵艳丽的花。
“姑娘琴艺天下无双,可否为夏某独奏一曲”高亢的男声响起,只见一个身高近九尺,面容粗矿,长得潇洒英俊,充满男性魅力的男人,负手傲立,颇有种风流自赏,傲立不群的气质。
“夏风是夏风”
“真是夏风,他可是鼎鼎大名的抗倭英雄啊”
“是啊,听说连戚爷爷都对他竖大拇指”……
人群中响起阵阵惊呼声,显然,这个夏风并非无名之辈。
“不知依寒姑娘以为夏某的提议如何”无视身旁人的议论,此刻的夏风眼里只有依寒以及她手里抱着的七玄琴。
“既是夏英雄邀请,奴家再弹一曲有何不可”一句话出口,依寒破了自己每晚只弹一曲的铁律。
“请恕夏某唐突,不知依寒姑娘可否移步楼上雅间夏某对音律略有涉猎,想同姑娘秉烛夜谈”话音出口,周围响起一片抗议声,但夏风却未受半点影响,只是满面含笑的看着娇艳如花的依寒,丝毫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多霸道。
……
“呵呵,那时的风是多么自信,多么的卓尔不凡啊为什么现在却变得这么畏首畏尾连对心上人说句我爱你的勇气都没有难道你眼中的依寒就那么肤浅”想起十年前初遇的那晚,依寒至今还记忆犹新。
“算了,既然你如此坚持,那么就让依寒开口吧,只是依寒已非清白之身……”咬了咬牙,依寒下定决心,决定抛开一切顾虑和矜持,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
深深望了一眼空无一人的窗口,夏风决定离开了,半年来的经验告诉他,依寒这个时候应该就寝了。
“风郎,留步……为什么不进来这半年来每个黄昏你都来看我,为什么不像十年前那样霸道一次”就在夏风转身欲走时,身后响起了依寒婉转动听的声音,那如同天籁般富有磁性的嗓音,让他十年前听过一次就不曾忘记。
只剩一条腿的夏风满脸胡渣,身材佝偻,哪里还有十年前那傲立人群,觊觎天下的英雄气概不过就是一个残废的糟老头子罢了。
没有人知道,十年的抗倭生涯,他有着怎样的惨痛经历。
“姑娘,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夏风,连听都没听说过,小老头还要回去劈材,告辞了。”干涩而饱经沧桑的声音响起,夏风杵着根树枝转身就走,走得那么绝决而果敢……
看着那佝偻而萧瑟的背影渐渐远去,依寒泪流满面,她没有叫住对方,不是因为心中介怀,只是不想伤到他那属于男人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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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参赛作品精选
更新时间:20111220
距那座城池一百米时,顾征北勒住马缰,望着它,坚固的城墙,高耸的城楼,一切似乎都和十年前他逃离时没什么两样。
十年了,十年的时光,他的名字像风一样吹遍了江湖的每一个角落,他也由此吸引了众多的追随者,以及爱慕他的女人。十年的时光,他已经从一个逃犯,成为了一位拥有二十万大军的首领。现在,那二十万大军就在他的身后,他的两旁,十位年轻美貌的女子,骑在马上,别有一番风姿绰约。
江山美人,这就是他如今生活的写照。然而,十年前的那场变故,在他的记忆里,一直未被时间的流水冲淡。
那场变故之前,他和一个叫林婉的女人,是一对恩爱的情侣,正当青春的他,风流倜傥,文武双全,正当豆蔻的她,温婉美丽,蕙质兰心。才子佳人的故事,很自然的被传为美谈。倘若不是六皇子诩夜看上了林婉,他和她一定早已是儿女膝下承欢了。
为了得到林婉,诩夜找了个罪名将他和他全家定成死罪,为救他们,林婉答应了诩夜要她嫁给自己的条件。洞房花烛之夜的新郎,本来应该是他,却换成了诩夜,而他和家人还被迫踏上了逃亡的路途,那一夜,很冷,比夜更冷的,是他的心,那一幕,他这十年总是无法忘怀。
所幸的是,和他的励精图治不同,后来当上皇帝的诩夜却因为想得到林婉的真心,不惜荒废朝政,不论她喜欢什么,他都情愿为她去做。只是,诩夜所作的一切,都没能打动她的心。
想到这,他收回望着城池的目光,下达了攻城的命令,这已是诩夜的最后一座城池了,作为皇城,尽管外表仍然固若金汤,但诩夜对朝政的懈怠,使得j臣当道,民心涣散,城内的抵抗其实已如败絮一般不堪一击了。
城门在他带领的二十万大军势如破竹的攻势下,很快洞开。
奔逃,嘶喊,惨叫。他看着城里的溃败混乱局面,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几乎没有阻挡,他和他的人马已然来到了皇宫,金碧辉煌的大殿前,站着一身白衣的诩夜和林婉,还有几千强自镇定的御林军。
视线最先落在了林婉身上,他的心情抑制不住的激动,十年不见,她似乎没有改变,依旧那么美丽,那么温婉。
婉儿,我来接你了。他说时,内心有股立即拥抱她的冲动。
林婉看着他,喜悦闪过眼里,却像烟花瞬间黯淡。
他一怔,这时诩夜说话了,一脸坦然道,顾征北,我承认当年做的不够光明磊落,所以所有的恩怨都由我来承担,但你必须放过婉儿,还有这些兵士和城里的百姓。
好只要你死,我就答应你的条件。没有犹豫,他痛快道。
一言为定,我自知没为子民做过什么好事,因此死不足惜。诩夜说完,看向林婉,眼睛忽然潮湿,婉儿,我知道这些年你心里一直装的人是他,经历了这么多,我终于领悟,既然爱你,就该让你幸福,我没有在城破前杀了你,是想要看着你回到你爱的人身边,我才会安心。
我不会回他身边的。林婉道,声音不高,语气却坚定。
为什么他和诩夜同时问道,尤其他,诧异的目光直盯住林婉,似乎想看到她心里去。
淡淡一笑,林婉道,北,看看你身边那十位女人就该知道原因了。
他一时哑然,良久方解释道,可是婉儿,你是我最爱的女人。
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林婉含笑道,北,也许你不相信,就在刚才,我忽然明白,诩夜才是最爱我的人,这十年,他虽然贵为皇帝,却从未找过其她女人,一生中,能被这样一个男人一心一意爱着,我觉得已经足够幸福了。
这是真的吗婉儿。诩夜惊喜的问。
林婉认真道,是真的,我爱你,可惜太迟了。
不迟。诩夜急忙道,能听到你这句话,死了也值得。
那么,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吧。林婉说完,一只匕首从袖中划出,她握在手里,猛然朝胸口刺了下去。
婉儿两个声音喊道,一个来自他,一个来自诩夜。诩夜伸手将林婉拥进怀里,对她道,婉儿,等等我。话落,诩夜拔出插在她心口的匕首,用力扎进了自己的心脏。
残阳斜照,一切似乎都静止下来,虽然得到了这个国家,但此刻,顾征北的心却陡然涌起一阵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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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练笔之作
更新时间:20111220
“傻瓜,走啦……”
“哎,武扬,看见你这样我真的很难过,听哥们声劝,走吧”
“他就是那个傻瓜哎,真是可怜,听说他曾是哈佛大学的客座教授啊……”
耳旁响起好友们声声议论,武扬犹自未觉,依然矗立于桥头,一双深邃的眸子紧盯着眼前湛蓝的大海,任咸涩的海风吹乱他过肩的长发,他却只是那样站着,如尊雕塑般站着,心里却是一丝离开的念头都没有。
海是蓝色的,说不上有多秀丽迷人,但与武扬却有种亲切和舒服的感觉。
放眼远眺,远处海与天的交接间流淌着期待,那里是希望在唱歌,就如海底深处的美人鱼的甜美的呼唤,碧波粼粼辉映出爱的等待,混合蓝色的风在生命里流浪。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多么想再见你一次,难道真的只是幻觉吗”武扬嘴角泛起苦涩的笑容。
……
“救命……救……命……”武扬浮出海面,紧接着,一阵凶猛的浪头袭来,随着浪花的泛起,他又被沉入水面。
武扬只觉得胸闷脑涨,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该死的大海真是变幻莫测,前一秒还碧空万里,马上就变得乌云密布,那比瓢泼大雨更加猛烈入柱的雨水,不仅打翻了他的皮筏,更把自誉为水中小白龙的武扬掀进海里,直到现在,他已筋疲力尽,口里更是不知灌了多少口腥咸的海水。
闭上双眼,任凭身体下沉,大自然的力量不是人类能够抗拒的,武扬放弃了求生的意念,他累了……
“呜呜……”一口新鲜的空气从嘴里直达肺部,令得窒息的武扬浑身一颤。
……
她的发是浅浅的深蓝色,在风中纷飞,神秘花瓣缠绕着她的发丝,显得分外妖娆。橘红色的眼眸就像耀眼的太阳,让人痴迷。尖尖的耳朵从发须中露出来,可爱而俏皮。脸蛋白得发亮,比任何人的睫毛都长而密。嘴唇薄而红润,就像那妖艳的樱花,让人忍不住想占有。
“嘻嘻,你是人类吗模样真好看。”赤脚站潮湿的海边,她俏皮的说着,那如樱的红唇让刚刚才从海中逃生的武扬忍不住升起占有的欲望。
“是啊,我是人类,刚刚谢谢你救了我。”面对着她的惊世容颜,武扬显得很局促。
“嘻嘻,人家也是碰巧哩,我叫蝴蝶,漂亮的人类,我们交个朋友吧”蝴蝶伸出一只粉嫩的雪臂,那晶莹剔透的皓腕上绑着根长长的丝带,显得飘逸而神秘。
“哦,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武扬抬起的手在衣服上使劲的擦了擦,生怕弄脏了蝴蝶的柔荑。
“你们人类真有趣,嘻嘻,人家很欢喜哩。”银铃般的笑声响起,蝴蝶显得天真无邪。
……
“呵……蝴蝶,为什么不再出现一次你难道不知道我整整等了你十年十年来风雨无阻,每天都来这里,只希望再见你一次,你知道吗如果非要溺水才能见你一次,那么我愿意尝试……”武扬笑了,笑得很凄迷。
……
“漂亮的人类,你还记得人家吗自从与你邂逅,人家每天都想着你哩。”蝴蝶嘟着嘴,亦如十年前那般赤着脚踩在湿润的海滩上,“人家可是放弃了龙宫公主的身份,甘愿做个普通的人类,你可不能辜负人家。”想到武扬那呆呆的模样,她嘴角露出开心的笑意。
“不好了,快救人啊,有人溺水了……”
海边嘈杂的人声引起了蝴蝶的注意。
“溺水了人类真是脆弱,呵呵……”蝴蝶并没在意,她只想寻得武扬,从此与他双宿双栖。
迈着轻快的步伐,蝴蝶赤脚离开海边,并没有为那些不相干的人群而有丝毫的停留。
“武扬啊,你为什么这么傻这世上哪有什么美人鱼你就为了个虚无缥缈的神话故事去跳海,你冤不冤啊”伤感的男声响起,显然是死者生前的亲属或是朋友。
“跳海武扬会是他吗不,不可能是他,我不相信……”蓦地顿足,蝴蝶浑身巨震,却并未反身察看,她继续朝前而去,只留下一串晶莹的泪珠飘逝在风中……
第一卷 第一章 狼行都市
更新时间:20110907
阿狼独自一人躺在天桥下面的桥洞里,肚子咕咕的叫个不停,仿佛对主人摆了几天的空城计提出抗议。
来到广州已经有一个多星期,算上今天,已经有三天没吃任何东西了,除了饿得发慌的时候跑去自来水管猛灌几口自来水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固态的东西进入他那早已紧贴后背的肚皮里。无奈,只有静静的躺着,尽量减少身体的活动,好保存那早已不多的体力。
回想来到广州的第一天,刚下长途客车就被人无缘无故的蒙住眼睛。多年炼狱般的生活让他时刻保持警惕,之所以让人蒙住眼睛只因为阿狼至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在零点几秒之内把蒙他眼睛的人喉结劈碎,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没有从后背的人身上感觉到杀气,估计是来车站接人时认错人了吧......
果然,紧接着从后面传来一声娇哼:“怎么这么晚才来你猜猜我是谁”
“你认错人了。”阿狼从嘴里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猛然间,阿狼左肩往上一顶,振开那双蒙住眼睛的手,飞快的转过头来看着身后的人......
站在阿狼面前的是一个面相看起来很白净清秀的姑娘,年龄大约20左右此刻,姑娘的脸上挂着尴尬的表情,嘴里一个劲的对阿狼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先生,你长得很像我的表哥,我同他几年没见了,今天来接车,看见你下车,把你错当成他了,不好意思啊”
阿狼冷冷的看着眼前的这位姑娘,脸上的表情好像万年不化的冰霜,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被阿狼的眼神盯着,姑娘浑身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身体瑟瑟发抖,竟然不能移动一步。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心里有种很不好的感觉,说不出是为什么,但就是感觉浑身发冷,发自内心的冷
她当然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杀气,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小骗子,每天徘徊在广州火车站里,专门盯着那些外地来广州的农民工。刚刚阿狼下车时她第一眼就远远的看中他了,年龄不大,也就20岁上下的样子,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脸庞看起来挺秀气,估计又是一个高考落榜南下淘金的小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还有好几处磨破的成一片细小的小孔的迷彩服,这完全就是一身标准的新时代农民工打扮嘛。这类年轻农民工是油水最多,且最好得手的,因为年龄不大,且刚出校门,很多都是第一次出远门,社会经验自然不足,既然是第一次出门,年龄不大,家长肯定怕他出门饿着冷着,所以肯定会在出门时多给路费,种种理由加起来,她就在心里把阿狼归为了最好得手的一类人了。
可没想到这个年轻农民工至少她心里是这么认定的的眼神是这么可怕,当他那冷冷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时,自己居然连移动下脚步的勇气都没有,仿佛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被对方看透了似的,这在平时大大咧咧的自己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个人不简单,得离他远点。”她心里这样想着,真的给对面这个看起来年龄不大,脸庞挺秀气,但一副冷冷表情的年轻农民工吓到了......
“小美,上车啊,傻傻的站那里干什么叫你接个人接到没有”从两人身边开过来一辆面包车,从副驾驶的车窗里露出一个中年人,看年龄估计是姑娘的爸爸叔叔一类。
听到男人的喊声,阿狼意识到自己可能太敏感了,暗自提醒自己现在是普通人的社会,哪里来那么多的危险。虽然心里还是隐隐有种不对的感觉,但他还是收回盯着对面姑娘的眼神,朝姑娘点点头,示意有人叫她,她可以走了。
对面的女孩一下回过神来,茫然的盯了阿狼一眼,迅速的转进面包车,连句场面话都没有对阿狼说。看那模样,仿佛后面有条狼在追她似的。
轰轰……车子在阿狼面前喷出一道黑烟后一溜儿的开走了。坐在车里,女孩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对前面副驾驶上的中年男人说道:“叔,刚刚那人好可怕,他盯得我连动都不敢动,可吓死我了。”
“可怕个屁,不就一小毛孩子他的包还不是被你顺手领走了我老远看你得手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丫头,老实告诉叔,是不是看上那小子了”中年人望着之前被唤着小美的女孩嬉笑着说道。
“叔,你说什么呢,真的,你没瞧见他那眼神,就像一头狼,哦,不对,就像死尸的眼睛一眼,冷冰冰的,一点感情都没有,我当时……算了,不说了,看看他包里都有些啥好东西,我之前提着怪沉的。”也许是不想提起之前的情景,小美没有说完后面的话,因为她知道就算说出来他叔也不会相信的。
“好的,我们一起看看到底有些什么丰盛的收获。”小美的叔叔答道。
当他从车座下拉出那个用麻绳系着的麻袋解开后,他同小美同时发出一声:“啊……,这是……”
看着面包车绝尘而去,阿狼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哪里不对头了,自己装干粮的麻袋被那女孩上车时提走了,“有意思。”阿狼心里想着,脸上依然毫无表情。没想到第一次出门,竟被一个小姑娘暗算了,想想自己过去十多年地狱般的艰苦训练,还是阅历不够啊
虽然意识到自己行李当着自己面被盗,如果一麻袋烤熟的野味也算行李的话,但阿狼并没有去追回来的意思。反正自己身上还有钱,烤肉没了就买东西吃吧,自己总不可能会饿死只要解决了老混蛋说的那个人,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回去了,虽然家里已经没人,老混蛋已经死了,但多年来自己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并不认为大都市里生活有什么吸引力,反而还有些抗拒。
接下来的两天里,阿狼用光了所有的钱,而他所谓的身上的钱全部加起来就10多块,而且还是第三套的人民币......
他跑了至少20个卖馒头的地儿,可没有人愿意同他做生意。最后还是一位看起来年龄大概50多的包子铺老板,听他自己说,这种钱早就不流通了,他平时就爱收藏个旧版人民币,就当是收藏好了,结果用20个小笼包换走了阿狼的10元第三套人民币。
阿狼有些不明白,老混蛋死前明明说了10元钱可以支撑他1个月的口粮,而阿狼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并解决掉他估计一个星期都不用,可现在到好,就20个小笼包,别说一个月,就是1个星期都坚持不了啊。
精打细算后,阿狼用了三天时间去找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当然,小笼包也在第三天晚上凌晨前光荣的被阿狼消灭完了。尽管每天有6到7个小笼包充饥,但阿狼从没觉得肚子饱过,只不过是维持每天最低体力消耗而已。毫无疑问,阿狼没有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那个人就在广州,就在广州啊他瞎了一只眼,左腿有点瘸,背后有只秃鹰的纹身,有60多岁......小杂种,去找到他,给我杀了他全家杀了他全家小杂种,你一定要答应我,杀了他全家”
第一卷 第二章 偶遇
更新时间:20110908
想起老混蛋临死前那狰狞的脸,阿狼突然没来由的感到一阵茫然......
这里不是深山里,这里是钢筋混凝土浇灌的城市,人海茫茫,要找一个连姓名,住址都不知道的人谈何容易况且老混蛋应该有20年没出过山了吧他说的那个人现在算算也有80多岁了吧真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活着。更想不明白老混蛋哪里来的自信,认为那人还活着,并且自己一定能找到。
“不管了,再找6天,还找不到就回去了。”阿狼心里独自想着。反正老混蛋已经死了,我也只是答应他尽力而已,犯不着为那没可能的事浪费自己生命。况且6天不吃饭只喝水已经是快到自己的极限了。
阿狼并不是死板的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活着为前提,况且从小老混蛋教给他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永远排在第一位,为了活着,一切东西都可以舍弃。他犯不着为了个死人的承诺而饿死异乡,尽管那个死人是养他到大的老混蛋。
想到这,阿狼也算是给自己找到了个心安的理由,心里倒也踏实了不少......
又去广场中心的喷泉喝了一肚子的水天知道那水能喝不,阿狼准备去广场旁边的长凳睡觉了。这几天在城里到处乱转找人,阿狼倒是发现了有比天桥底下更安逸的睡觉场所,那就是公园或者广场之类的地方,这些地方四周都有长凳,白天供游人歇息,晚上自然就成了阿狼的栖身之所了。
也许是时间太晚,又或者是这个广场离那些居民小区太远的缘故,反正这里晚上是难得看见一个人影的。阿狼缓缓的闭上眼睛,睡觉前他已仔细的查看过了周围,确实没有一个人,他可以放心的睡一觉,谁知道明天还要走多少地方找人呢,他只想尽量的保持体力,毕竟他每天只能喝水。
就在他刚睡下没多久,突然猛的翻身坐起,因为他听到一群杂乱的脚步声,而且正向他这里靠近.。
借着广场的路灯,他看见有一群黑西装男人正在追赶着一个女人。不知是否整个广场就阿狼一个人的原因,前面奔跑的女人径直的朝他跑来......
只见那女的长的挺清秀,身高约有170cm,留着齐耳短发,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t恤,下身一条紧身牛仔裤,把个浑圆的臀部包裹的更加凸显,脚上穿的是双平板运动鞋,正死命的朝阿狼跑来.....
也许是已经注意到了长椅上的阿狼正盯着自己,女人嘴里带着哭音的喊道:“大哥,救救我,他们要杀我啊”
“妈的,表子闭嘴,让老子逮到你了有你好看的。”在离阿狼还有大约2米的距离,那群西装男追上了女孩。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留着长头发,一脸凶相的中年男人,他一把逮住女孩的t恤后领,从后面一把把女孩拉倒在地拖行到了自己身边。
这时后面的几个人也跟着跑上来了......
其中一个西装男看了眼长椅上的阿狼,只当他是个流落街头的普通打工仔,恶狠狠的对阿狼说:“小子,遇到我们也是你的造化,嘿嘿”
由于距离的靠近,这时被长发西装男拉住衣领躺在地上的女孩也看清了长椅上的阿狼,见只是个瘦弱的普通落魄民工,心里不禁凉了半截。
刚刚还以为广场上应该有很多流浪人才对,于是向着这边跑来。本想借着人多,后面的人会有所顾忌。但现在想想是自己太天真了,自己被抓也就是了,还无缘无故的连累别人,善良的天性让她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带着哭腔对阿狼喊道“都是我不好,你还是快跑吧,不然他们会杀了你的。”
不管是西装男的威胁还是少女的警告,阿狼都没有理睬,在他看来,这一切跟自己没有半点关系,自己还要睡觉节约体力明天好找人。于是阿狼一言不发,伸了个懒腰,准备继续睡觉了。
他刚刚从那几个西装大汉跑过来的姿势已经看出来这几个人的下盘稳健,跑动时的呼吸平稳,并不像是在做追人这样的剧烈运动,特别是跑在最前面的长发男,太阳岤微微鼓起呵呵,武侠小说里都这样形容,大家理解为高手就好了,双脚跑动时不带一点风声,呼吸平稳,双手过膝,从他拉人时光手动,身体一点摆动都没有来看,高手二字呼之欲出。
开始出言威胁阿狼那个大汉看阿狼一点反应都没有,以为是吓傻了,但随后又见阿狼旁若无人的准备躺下继续睡觉,一股被轻视的感觉油然而去,“老子给你说话你没听见是吧你小子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事,要怪就怪你来错了地方。”
说着,大汉握紧了拳头准备上前一拳结果了阿狼,大汉很自信,他能一拳打死阿狼。别说是眼前这个貌似瘦弱的民工,就是他们几个人的老大都不能正面受他一拳。毕竟几十年的铁拳不是白练的。
当他来到阿狼面前,阿狼还是躺在椅上没有一点反应,连心跳的频率都没有变化。大汉本能的觉得哪里不对劲,面前躺着的这个人显得太平静了,说他吓傻了吧又不像,哪里有人吓傻了还能这么平静的躺着的难道遇到了高手“呸,真是越混胆越小,哪有高手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看他那脏兮兮的样子怕是个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还差不多。”
大汉自己安慰着自己,但握紧的拳头可没有半分的松懈。面前这个人给自己的感觉太奇怪了,早已握紧的右拳猛然挥出,下砸,空中都响起拳头同空气摩擦产生的破空声......
眼看拳头离阿狼的太阳岤越来越近,这是大汉早就看准的部位……
此刻躺在地上的女孩紧紧闭上了眼睛,她已不敢再看下去,是自己连累了眼前这个民工,她不该往这边跑的,都是自己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女孩陷入了自责当中......
然而现实的发展往往不随人意,就在大汉的拳头要落在阿狼头上时,突然提着女孩衣领的长发男发话了,大声叫道:“黄明,住手”
然而,晚了……就在长发男话刚出口,被叫作黄明的大汉拳头落在阿狼头上的那一刻,阿狼动了,只见阿狼的左手伸出,后发先至的接住了黄明的右拳,同时右手四指卷握,大拇指翘起,迅速一指指向黄明颈下的动脉,当颈部的血还没来得及喷溅出来时阿狼已收手重新躺下,由阿狼出左手到点向黄明颈动脉,整个过程完成不超过一秒,快得所有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
从后面看黄明高举右拳呆立不动,好像是听到了长发男的叫声后做出的正常反应
然而实际上此时的黄明是想动动不了了,他双眼圆睁,鲜血从他颈部拇指大的洞流出,顺着身上的西装一直往下流,阿狼的一指不光点穿了他的动脉,连他连接头部的颈椎都被那一指透出的力道振断了......
黄明的眼中透出茫然与不甘,到死他都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而且死得这么的轻而易举。他还有大把美好的日子等着他,他身手了得,又受长发大哥器重,他还想再过几年能接替他的位置当个小头目呢。
不甘啊,就这样憋屈的死去叫他如何甘心然而再多的无奈,再多的不甘也挽回不了他生命已经逝去的事实......
见黄明久久保持高举拳头姿势不动,后面的长发西装男也发现了不对劲,但他也没往黄明已经死了的方向去想,只是冲黄明喊道:“阿明,退下,我想对面那位小兄弟也不是有意撞见我们的,说起来还是我们惊扰了小兄弟睡觉,不知道小兄弟能否把刚刚的事当着没看见。”
第一卷 第三章 初露锋芒
更新时间:20110909
就像阿狼看出了这些人的深浅,同样,长发男也一眼看出了阿狼的不简单。
虽然还无法完全看透阿狼,但光从阿狼平静的态度就本能的让他不想去招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况且老大交代的事情已经完成,只要眼前躺在长椅上的貌似农民工的青年不多事,自己完全没必要多树敌。
出来混,有时候不光身手好就可以了,更多的时候得动脑子,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能做这一行人老大的原因吧......
不能说长发男的想法是错误的,但那是黄明没死之前......
就在长发男话刚说完时,面前两米远,背对着自己的黄明“啪”的一声仰后倒在了地上,脑袋向一边斜扭着,脖子上露出的血洞正缓缓的往外冒着血。
不用上去查看,长发男已经确定黄明断气了。
看到这一幕,身后那些西装男全都倒吸了口凉气,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刚刚还在自己身边活生生的一个人,突然就死在了自己面前,而且死得莫名其妙。由于距离的原因,他们没能看清刚刚阿狼出手击杀黄明的情景。莫说他们,就是身手比他们高一截的长发男都没瞧清楚,只是隐约看到当黄明冲到长椅边听见自己阻止的声音就不动了,期间就感觉那青年好像起身随后又躺下,他还以为是听见自己的声音后躺下的,没想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阿狼已经完成了起身,杀敌,躺下的步骤……
不管怎么说,黄明的死是事实,自己也无法息事宁人了,虽然从青年杀黄明的手段已经可以看出自己绝非敌手,但当着自己这群手下的面,如果自己一言不发就走人的话,什么面子威信的事先不管,就是回去了执法堂的兄弟也不会饶了自己。
没有理睬此时还躺在地上的女孩,阻止了身后那群怒目快暴走的手下,长发男往前跨了一步,也只是一小步,处于可以安全说话的距离。
尽管对面的青年是躺着的,但多年道上拼杀养成的直觉告诉他,再往前一步就将会受到对面青年的攻击
面向着阿狼,抱拳拱了拱手,无视躺在地上已经死去的黄明,长发男对阿狼大声说道:“在下青帮飞鹰堂黎叔手下梅波,今日在此办事惊扰到了小兄弟你阿明虽先对你出手,但我已出声阻止了他,以小兄弟你的身手,我想他也伤不到你,阿明罪不至死,你杀了他,无论如何得留下点什么不然的话…嘿嘿……”
“滚,趁我没改变主意前赶紧滚,我不想杀人。”阿狼坐起身子,面无表情的说道。
霸道嚣张
梅波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人,在自己连续搬出青帮和堂主黎叔的大号后还这样嚣张的人,完全把自己这些人当成小混混打发。
正所谓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在自己一再的低姿态下,对方是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看来不出手是不行的了。想想自己一帮人怀里都有枪,不由胆子又壮大了些。于是梅波说道:“小子,我不知道你是傻大胆还是真有这个实力,须知嚣张是要本钱的。”
说完,右手向怀里的枪摸去,不是他一来就想动枪,实在是觉得动手的话自己没有半分取胜的把握。左手食指做了个向前的动作,后面的几个西装男看到梅波这个动作,也纷纷从怀里掏出了枪对着椅子上的阿狼。
看着阿狼被这么多的枪指着,躺在地上的女孩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还是连累了他还是连累了他他不该死的,都是自己害的……”
女孩自责着,本来看见阿狼那么轻松就杀了黄明,还以为自己这次是踢到宝了,有救了,结果马上又看见身边的人都拿出了枪来,这才知道自己还是逃不出宿命的安排,还是逃不出青帮的魔爪。想到这,女孩本来就因为害怕而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起来......
面对这么多枪对着自己,阿狼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他冷眼看着最靠前拿着枪对着自己的梅波,突然说道:“准备好了吗”
“什么”就在梅波还没明白阿狼那</br></br>
极品太子爷第8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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