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阿临以为他用唇语,他就看不懂了吗?
不是哦,他看得懂的。
他可是,为了阿临特地学了唇语和手语啊。
就为了再次遇见杨临的时候,能让阿临少受一点累......用便签写字有多累呢?
可他舍不得让阿临总是随身携带便签,只为了在有突发情况的时候,只能用便签言语。
他是阿临的护花使者啊。
被吻住的青年,还没来得及思考叶炀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就因为太过害羞回抱住了叶炀。
大美人的唇瓣软软甜甜的,明明已经吃过很多次,但就是忍不住再咬几口。
撬开他的唇舌,攻入他的城池,听着人鼻腔中溢出来的喘息,毫不留情的掠夺他口中的空气。
最后将人吻的身子都瘫软,睁着乌润的眸子看他,才摸摸人的发顶。
“我看得懂唇语哦,所以阿临说什么我都知道的。”
他如此恶劣,想看杨临羞耻的要崩溃的样子。
原本还晕晕乎乎的大美人,被叶炀一句话炸醒,又似乎是不相信的,问:“真的吗?”
“真的哦。”
得到答案的大美人,还是变成了鸵鸟,把脸埋进了叶炀的怀中。
啧,他家阿临宝贝,为什么这么可爱呢?
张张合合的唇并发不出声音。
但是能传递出情绪。
大美人说话时眼神那般悲伤又坚定。
于是叶炀也明白了,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在付出。
他也曾在脑中恶劣的设想过,或许杨临和他在一起也是为了“玩玩”呢?
年少时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心思,或许是因为叶炀对他太好,又或许是少年太过寂寞,刚好叶炀撞上来,于是杨临也愿意和他玩玩。
于是在知道叶炀要走的时候,忙不迭的和他断了联系。
可再想想,阿临又怎么能付出那么多心思和他“玩玩”呢?
毕竟,他是粘人的小狼狗啊。
每次的每次,阿临看自己的时候,哪次没有带着爱意呢?
琐碎事〔完结章〕
如若说少年人的爱恋奔放而热烈,那么成年人之间则更加含蓄一些....当然,这都是骗人的话,小孩子才会信。
时隔十年两人再次相恋,比起年少时还更加奔放了些。
当然,奔放的只有叶炀罢了,毕竟杨临很容易害羞啊。
羞答答的大美人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两人相遇时跟上了小狼狗,从此解除误会,让叶炀迎娶大美人...
痞帅痞帅的小狼狗,整日都想黏着大美人,奈何公司事物繁忙,偶尔才能得闲和大美人出门约会...但是由于他空闲的时间太过阴间,所以更多时候还是他跟在大美人身打转,像是等待主人恩宠的大狗狗。
偶尔也跟大美人一起制作糕点,但是,8好意思,叶炀心不灵手也不巧,除了在床上时那双手灵巧的不行,次次都能把人把弄到点,但是对于糕点这种需要耐心和技巧的食物,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偶尔来了顾客去招呼招呼啊,顺便炫耀炫耀自己手上的戒指。
——那是什么戒指呢?
新顾客不知道,但是蛋糕店的熟客是知道的。
他们的店主手上也戴着和青年手上同一款式的对戒。
bilingbiling的,闪闪发光的对戒。
你说素戒?那不符合叶炀的审美。
他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杨临在一起了,所以和人告白的时候,特地选了闪亮亮的对戒,也不管杨临有没有答应,直接执起他的手,将戒指一戴。
大狗狗标记了他的主人。
然后呢,就是一夜欢晌了。
压着大美人左边Mua一个,右边mua一个。
最后从脸颊吻到喉结,锁骨,红缨,腹部,再吸吮人的大腿内侧。
一点一点。
把人吞吃入腹。
他极爱给大美人身上中下痕迹。
或轻或重,
分卷阅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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