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终于送到。
我尝了一口拌了香醋的鱼香肉丝盖饭,咦!居然不难吃!
可见,我们总是把一些固定的观念强加于己,是多么的片面和可笑。。。
午餐后的休息时间,店里由小米值班,我和崇青就窝在沙发里聊天。
说来,这块风水宝地,成了除家里之外,我呆的最多的地方了。
每天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会来‘印象’消磨时间。有时写东西累了,甚至窝在柔软的沙发里睡上它一小觉,醒来总有薄薄的毛毯盖在身上,让我感觉很温暖。
青的店面临街,是春熙市商圈里不可多得的好地方,我认识崇青的时候她就拥有这间房的产权。
很厉害吧,年纪不大却在我们剩女中间算个资产阶级了,除了独身,我想不出她还有什么地方是列在人生的圆满之外的。
初见崇青,是在一个书吧搞的见面会上,我当时出版了一本至今不算出名的小说,所以,出版社搞了一次活动,把同时出版书的作者,都请到了知名书吧,搞了一个见面会。
我当时吧,挺不出名的。夹在一众大神作家里面,显得特别的渺小。尤其我的签名桌还被安排在角落,就更加没有读者注意到我了。
有个找错作家的高中女生,被我“签名”后,差点没哭鼻子。她不停地指责我,问我为什么不看清楚是谁的书就敢签名,这可是她花了一个月的零花钱刚买的新书。。。。
我顿时觉得无地自容,可就在我低头思忖是赔给她钱还是舍下脸面去找她所钟情的大神作家要一本签名书的时候,一只纤细白皙的手,忽然按在我的桌上,接着,我那本封面也不起眼的出版书,便徐徐推了过来。
“请帮我签个名,我很喜欢你的书,我的朋友们也很喜欢。”
我讶然抬眸,入眼却看到一抹勾魂摄魄的漆黑,以及。。她身后不知何时排起的长队。。
见过的美人不少了,可像眼前的女人一样,美到骨子里去的女人却是头一次见。她穿着一身简单素雅的赫本裙,可原本保守的领口和裙边,却偏偏透着说不出的风情,我注意到她穿着黑色的长筒丝袜,纤细修长的美腿,一下子把那个咄咄逼人且穿着幼稚的高中生给比下去不知多少档次。。
没错,英雄救美的正是我此生的知己,崇青。
可能人都是讲求眼缘的,后来崇青告诉我,第一眼看到我,就被我的眼睛迷住了,她说,顾猫,你前世一定属猫的,不然的话,你的眼睛怎么会生得那么邪恶!让人一看就陷进去了。。
我,,,,噗!
自此,我和崇青就成了知己。
了解了,才知道我原来想得太过肤浅了。
起初,我只是单纯的以为剩女韩崇青爱上了不该爱的男人,为情所伤,所以才蹉跎韶华,空留一腔余恨,散漫度日。可万万没有想到那个拥有她的心却给不了她希望的男人,会是。。
而之后发生的一切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所以,我才会对崇青那么的顺从,无论她要求我做什么,只要我顾猫能做到的,必然是万死不辞。
因为每次看到她强颜欢笑的样子,我的心就开始默默地流血。。。。
暖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
刚刚,店里来了几个熟客,崇青在忙着招呼。
看着崇青已经恢复血色的脸庞,我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了一点。
第3章 加了香醋的鱼香肉丝盖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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