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她忽然觉得眼前的弟弟极为陌生。
好半天,才听到自己的声音:“我记得,你最害怕血了。”
“早就不怕了。”祝枝兰说。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皇帝都变,家说没就没,人又有什么不能变的?”
“不论世道变成什么样,都不是你自甘堕落的理由……”
“我自甘堕落?”祝枝兰点了一下头,眼睛里却已经冒出了血丝,“是,比起你那科学家的哥哥,我这样子的确实算是种堕落……”
“诚树!”她唤了他的本名。
若祝枝兰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也许她会愤怒训斥他,或是上手揍他,但他不是。
她试图让自己稳住,问他:“是不是……阿玛走的时候,没有留下点什么产业?哪怕尚有一瓦遮头,你有手有脚,也可以自食其力,车夫、伙夫、帮厨,但凡能活下去,就不该……不该让自己做沾血的行当……”
祝枝兰倏然起身,踱了一个小圈,仍然抑制不住焦躁地踹了一脚身旁的边几,“哐当”一声瓶瓶罐罐落地,外头有保镖进门询问,他一声怒喝:“都给爷滚远点!”
他回头,见姐姐一脸被吓到的样子,想要过去,云知下意识站起身来,退了一步。
祝枝兰没再往前。他坐回到沙发上,从衣兜里揣出一支雪茄,点燃,猛吸了好几口,“姐,只有你还活在宣统年,我们紫禁城中所有的人,但凡从那年走过来,没死的,早不再是当初那个活法了。”
她浑身一震。
他道:“你说阿玛的产业?他走之前,陆氏那个贱人就把地契、房产都带走了……我是东拼西凑、借债给阿玛办的后事,这是他临走前嘱咐我的,爱新觉罗家的体面,哈哈哈,我这没有用的儿子,总不能连他这最后一个要求都办不到吧?可谁能想到呢,这最后的一次‘体面’,送我上了天津的头刊——你弟弟我人生中第一次上报纸,标题是‘满清虽亡,亲王之子爱新觉罗城树奢靡之风未败,堪称前朝之败类’……”
“都能来踩我一脚,就连街边的乞丐都可以来骂我一句清狗!”
“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祝枝兰竖起左手食指,先指了一个“一”,又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是一个人就活不了,而是……只剩我一个了。”
云知透过依稀水气,看着祝枝兰模糊的面孔,想起儿时他撒娇时她哄着他会护他一辈子。
“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你。”
“是你先走了,额娘才那般伤心,你们一个一个的走,本是谁起的头。”
他掷地有声,一字一句开着刃,清晰无误钻入她的耳朵里,沿着血流,钉在心上。
祝枝兰缓缓抬起头来,意识到自己把话说重了,又道:“好在,如今你回来了,你我既是唯一的亲人,我只盼着你不要去理会别人口中所谓的是非,好么?”
云知张了张口,一个“好”字到了嘴边,到底没有说出口。
祝枝兰的眸光瞬间黯然下去。
这时,“笃笃”两声敲门之响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外边有人道:“七爷,刘市长到了,在会客厅等您。”
祝枝兰拿出手帕擦干眼泪,又戴上墨镜:“若你不愿留在这儿,我让人送你回家。”
云知当然没坐他的专车。
今夜风大,坐黄包车上,珠串的眼泪都能被打散。
耳畔不断回响着小七的那几声诘问,直到回家关上门,躺在床上,依旧挥之不去。
她对自己说,小七只是说的气话,但心里又有另外一个声音——也许那些话他在心中早想过千遍万遍,直到今日才脱口而出。
如果当年她没死,或许额娘之后也不会重病离开,而小七……哪怕在阿玛额娘离世的时候,她能陪着小七一起守在孝堂里,也许他都不会走上这条路。
那个时候,她是死者已矣,但对小七而言,却是凡尘俗世的弃儿。
方才,小七迫切而又充满期盼望来,她知道的,他只是渴求一个不管发生任何事,都能无条件站在他身畔的亲人,仅此而已。
至少在那一刻,她该答应的。
可是,她做不到。
若连她也默许,他在这条路上就真的无法回头了。
然而,未曾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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