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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哨兵不乖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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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不见,可是我会干活儿了,你千万别扔我。我乖。”
    “乖,不扔。”男孩看着透明的水从宋捡眼睛里流出来,低下头,舔了舔那些水,好咸。宋捡哭了,可狼从来不哭,他可能不是狼。
    “不乖,就打!”男孩凶巴巴地说,长头发在宋捡的脸蛋上贴着。他们抱在一起躺好,宋捡在自己怀里呜呜抹眼泪,男孩忽然有点想明白了。
    宋捡是小狗吧?
    几天过去,马上又要转移,张牧通知大家伙收拾帐篷,在营地转了一圈回来,看到宋捡站在自己帐篷边上。
    他抱着一个草编的筐,里面是削好的小木棍,仍旧是被狼崽子牵着来的。
    一根绳子,成了两个小孩儿的链接。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知道今天要迁移,赶紧来换东西,“我想要鞋,要两双,还有给小狼哥穿的裤子。”
    “手怎么了?”张牧接过筐,发现两只小手的腕口有掐过的印子,这不可能是宋捡自己摔的,“又被你小狼哥打了?”
    “没有,没有。”宋捡摇着手,才不让别人说他小狼哥的坏话,大声嚷嚷,“我小狼哥可好了,我们最好,最好,他对我可好了!”
    男孩的眼皮动了动,用绳子,把宋捡往自己身边拉近。
    10、啃一啃
    狼崽子就在旁边蹲着,张牧随意一瞥,发觉这孩子不知不觉长高了。几个月之前蹲在地上还是那么一点,现在猛一看,存在感很强烈。
    长大后怕是个大高个儿,宽肩长腿,只是谁也没看清狼崽子到底长什么样,估计面相挺凶。
    活儿做完了,张牧不能不给物资,更何况不给的话容易被狼咬死。裤子原本想给一条自己儿子穿剩下的,结果拿出来稍一比对,还真不行。
    狼崽子很高,裤子小了。只好给了一条自己的,让他挽上裤腿去穿。鞋是刚好卡到踝骨的布鞋,软软的橡胶底,很适合跑沙,只不过是穿旧了的。
    张牧心软,觉得自己这是压榨了残疾儿童,又额外给了两双毛袜子。虽然都很旧,自己孩子穿过,可这已经他能拿出来的全部。
    宋捡不嫌弃,高高兴兴拿着走了,特别是那两双袜子,晚上套在小脚丫上,自己一双,小狼哥一双,想想就美。他看不清袜子和鞋都是什么颜色,但用手摸摸就是安全感了。
    男孩不懂宋捡在高兴什么,笑了一路。宋捡的表情和狼不一样,狼全靠鼻子和耳朵,宋捡有一双非常大的黑眼睛。
    只是这双眼睛,不好使。可男孩没把宋捡特殊化,狼在野外即便断了一条腿都能求生,要想活下去,就要努力想办法。
    等他们回到帐篷的时候,营地开始转移了,又一个狂风暴正在形成。
    宋捡睁着眼睛去收帐篷,磕磕碰碰总算拆掉绳子。他看不清楚,收拾得不够仔细,小狼哥也不会整理,只好先把所有物资往大布里扔,然后包起来,再像上次一样,一人一个角。
    要是有个背包就好了,宋捡想,又开始惦记张牧的东西。
    男孩想用叼的,可迁移时间很长,谁也说不准要走多久才能到达地下掩体,最后他犹豫了一会儿,慢慢站了起来。
    一站起来,影子很长。
    “捡,走,跟我。”男孩一手拽着布,一手拽着拴住宋捡的那根绳,回身朝狼嗥叫。大部队开始移动了,他们和狼群仍旧在最后面。
    这一次走得很辛苦,比上一次迁移累多了。男孩不习惯站姿,以前就是自己一个人,想怎么走怎么走,反正狼群会跟着自己。可宋捡太笨,自己必须空出手或牙齿来牵他,不仅笨,宋捡还弄出一个帐篷和多余的衣服。
    四肢着地的姿势不再够用,两只手要使用起来,仿佛是一股力量趋势他,必须把腰抬起,挺直,必须用两条腿来走路,从爬,到站。
    因为宋捡和帐篷的出现,男孩不得不站起来,像一个人那样,去活动。
    宋捡走得比较慢,以前吃不上什么好东西,体力差。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反而吃肉吃最多。吃肉多了,身上有劲儿,肉是好东西。
    可手上的物资对他来说还是太沉了,宋捡总想停下来休息。每次脚步稍慢,脖子上的绳就被抻动,抻着他不得不迈步子。
    “小狼哥你慢点儿。”他总是求,“我看不见……我眼睛不好。”
    “走,快。”男孩根本不理会,看不见,眼睛不好,都不是理由。流民营地在移动,狼群紧紧跟随,如果宋捡慢了,没有人会等着他。狼群为了等他,会陷入危险。
    一匹合格的头狼,绝对不会让狼群付出生命代价,男孩把麻绳在小拳头上绕了一圈,用力地拉着宋捡往前。
    可是这一次的迁移很不顺利,张牧带领大家循着蓝色信号弹的方向走,几小时后确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但这个掩体太小,只能容纳一半人,里面还有十几具尸体。
    尸体已经化为白骨,穿的是移动基地里的标准军装、军靴,身边还有枪和氧气面罩。
    面罩里的氧气已经排空,但枪拿回去修一修还可以用,是机枪。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死在这里,每一具的颈椎骨上都挂着一条金属链。
    金属链的底端是一块长方形金属牌,烙着一串凹下去的数字。张牧知道这叫狗牌,那串数字是他们的编号。
    他们应该都是哨兵,近几十年向导的觉醒率断崖式下跌,几万个觉醒者里才有一个,是很珍贵的资源。向导不会被放弃,可移动基地永远不缺哨兵,有几十万名。
    没有时间哀悼,张牧立刻带领营地转移,前往下一个发出蓝色信号的方向。
    可他们还没走到目的地,风沙简直要吃人,吹得走不动。天色全暗,狼群开始躁动不安,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被狂风暴赶上,处于风暴边缘。
    好在第二个地下掩体够用,张牧和副手们举着枪命令大家排队,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维持秩序,绝对会一拥而上,谁也别想活到明天。出于对枪的惧怕,流民按照顺序排队,带着行李和家畜走下台阶,都在不自觉加快速度。
    风越来越大了,宋捡完全听不到别人说话,眼前是一片黑。“小狼哥,到咱们了吗?”
    男孩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等,捡,乖。”
    “能不能……快一点?我怕。”宋捡脚底生疼,真不敢相信自己这一路走下来了。他长期被爸妈关在帐篷里,不怎么走路,以前两条腿站一站就累。
    现在竟然能走这么远。他还以为自己长大一定是个瘸子呢,没想到自己的腿竟然是健康的。
    等到所有人都下去才轮到狼群,明明是白天,可天色是墨黑的,能见度不足两米。张牧打着探照灯来找他们,说话的声音完全被风声压过,已经听不见了。他只能拽,拽着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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