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杰不言语,从鼓鼓的背包里别别扭扭掏出一只大金毛的毛绒玩偶。
小玉在一旁负责解说,“杰哥听说你喜欢金毛,特意给你买的玩偶,喜欢吗?哈哈,哈哈。”
我抱着至少半米长的狗狗玩偶站在火锅店,一时百感交集,无言以对,久久说出一句:“谢谢了。”
*** ***
回到酒店房间,小玉一个箭步上前,倒在床上,“累死我了,今天这两个男人都好怪哦,一个比一个没眼力见。”
我默默把玩偶放在凳子上,没有回应。
“回去我要好好教训周凛,怎么睡是要提出来讲的问题么?”小玉继续投诉。
“还有厉杰,摆什么臭脸啊,不吃辣不早说,自己不吃就拿着根筷子在锅里搅啊搅。娴妤,你们究竟怎么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我和他没怎么啊?从开始至今,没有在一起过,只是很普通的朋友。”
小玉翻了个身,撑起下巴,对着我,“可能杰哥心情不好吧,我跟你说过没,他刚又跟一姑娘分手了。这次让他挺痛的。”
我的耳朵支棱起来,“痛?”
“杰哥刚认识那姑娘不到一周,为了表达对她的爱意,就去给自己手臂上纹了个莹字,姑娘叫莹莹。”
我:“......”
这种作风挺厉杰的,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俩人处了不到十天就分手了,厉杰让纹身师给自己修改了纹身,把莹字上面做了些花纹,改成宝字。”
“宝?”我缓缓打出一个问号,没搞懂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对呀,他说这样最好,以后对下一任女朋友也有解释,能合理地说成是把女朋友当成宝宝。”小玉说完自己先笑场了。
我伸出大拇指,为厉杰的机智点赞,这个宝字改得一劳永逸,适用于任何现女友。
此时周凛给小玉发来信息,说厉杰不太高兴,他原以为我今晚收了他送的大金毛,会跟他一起睡。
这会儿我已经连问号都不想打了,因为思维实在跟不上厉杰。
刚进门时,还听见小玉说要好好教训周凛,此刻已经听到她甜甜地跟男朋友发语音,“宝宝好好睡呀,晚安呀亲亲。Mua!”
见过她好几任男友,这还是头一次见到飒爽A姐小玉跟男 票撒娇。
“你很喜欢周凛呢。他人不错。”抛开晚餐时的表现,我给他总的评价还挺高。
“周凛对我很好,娴妤,他不嫌弃我不是处。”小玉表情若有所思。
她说起之前几任男友分手的理由,都是嫌弃她和别人做过。
我:“......”
二十一世纪了,大清已经亡国很久了......
我抬手将她额角的碎发捋到耳后,“小玉,你不能这么说自己。你那么好,值得让人来珍惜你爱护你。”
小玉眼眶泛红,钻进我怀里,“没跟周凛坦白之前,我犹豫了好久,连我妈也说不要告诉他,可我爱他,不想瞒着他,就把选择权给了他。”
我使劲揉了一把她的脑袋,“傻姑娘。”
“他跟你说了一样的话,也叫我傻姑娘,说我值得让人真心对待。”小玉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说着又笑起来。
恋爱中的姑娘啊,肆无忌惮地又哭又笑,因为被宠爱,所以有恃无恐。
“所以你就决定要恋爱了?”我想起半年前,小玉深夜给我打电话,兴奋地告诉我她终于找到喜欢自己、接纳自己的男朋友了。
“嗯,恋爱的理由,其实真的好简单啊!他说出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就是他,就在那么一瞬,让你觉得就是永远。”
从小玉嘴里说出来,的确好简单...我忍不住想,未来会不会有一天我也能恋爱呢?
我恋爱的理由又会是什么呢?
第10章 . 恋爱的理由(二) 原来这就是恋爱的最……
第二天和小玉他们到酒店自助餐厅吃早餐的时候,我有意无意地瞄了眼厉杰左手腕上的纹身。
可以清楚看到是个“宝”字,宝盖头上被他用花纹元素巧妙地遮盖住。
如果不是小玉提前给我剧透,我不会联想到原来是个“莹”字。
设想一下,将来他的下一任女友,看到男人愿意为了他们的爱情而纹身,相信应该会挺感动的吧。
小玉挺了解我,是她让我在上句尾加上一个“吧”字。
她说,很多恋人都会为爱人的小小举动或付出而自我感动,但她觉得我不会。
当时的我不属于那类容易感动的人群,反而会感到压力十足。
我像只胆小的蜗牛,别人一碰到我的触角,甭管对我好还是对我坏,我都会刺溜一下躲起来。
和祯炎结婚后,有一天醒来,看着身边睡相乖巧的他,纯洁干净如天使一般。那一瞬间,我认为自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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