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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算了,每天固定一小时的放风时间,投影和无害的猫形魔物玩总比去外面又给他叼发|情|期母猫回来好。
    猎魔人懒得和不在他猎杀名单上的魔物计较,也懒得和傻子计较。
    他直接无视了这两个傻子玩意儿,走过去打开冰箱门,拿出前段时间煮好的冰镇酸梅汤,咕嘟咕嘟倒进杯子里。
    杯子里浓紫色的果味饮料倒到一半时,透明干净的杯缘上悄悄按上了一只金色的猫爪。
    薛谨:……
    “撒开。”
    他把这只魔物的爪子拨开,继续往杯里倒酸梅汤。
    但杯缘又锲而不舍地重新按上——这次是一对爪爪。
    薛谨叹了口气,直接把这只扒住自己杯子往里探脑袋的猫拎了起来——拇指与食指并拢,捏住了它命运的后颈。
    沈凌徒劳无功地在空中蹬了蹬腿。
    “你钱还没还完,不准喝。”
    虽然发现这只猫是魔物的第一时间就电话给宠物会所取消了托管服务,但钱花出去就是花出去了,也没有七天无条件退款的售后服务。
    说起来……这只魔物是怎么瞒过会所的监控逃出来的?抽个时间去会所那里看看录像吧,以备不时之需。
    薛谨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提着猫,走回了客厅。
    他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拉开下方的抽屉,拿出保鲜盒,里面是沈凌昨晚因为串串吃太多没能全吃掉的炸小黄鱼。
    薛谨抽出纸巾,在上面放了两条炸小黄鱼,再把猫放在前面。
    效果非常好,后者直接扑了过去,一边“咔擦咔擦”吃小黄鱼一边翘起尾巴,不再好奇他杯子里的酸梅汤。
    “你吃完就走。”
    “喵!”
    ——一小时后,吃完小黄鱼,舔舔嘴巴,和投影互相拍拍告别后,这只傻子魔物轻盈地消失在窗户后。
    一小时十五分钟后,准备出门的薛谨再次接到了吵闹的电话。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我要喝一种浓紫色的饮料!亮晶晶还有果香的那种!你来接我的时候把小黄鱼和这种饮料都带上!”
    “……好的,沈小姐。”
    沈凌:本喵就是如此机智!
    在阿谨窝里不给吃的东西,在他的窝外可以吃到;在窝外吃不完的东西,可以再跑到他窝里继续吃,顺便慰问一下本喵的爪下败鸡!
    计划非常顺利,爪下败鸡非常孝敬,又会炸小黄鱼又会带她吃其他各种各样的东西,懂得用白色宝藏讨好她,甚至撸毛的手法也不错……
    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沈凌现在觉得,主动坐上对方摊开的柔软手掌,给他伺候自己的机会,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
    那么,身为英明帅气的高等生物,当然要给他奖赏。
    “沈小姐。”
    “沈小姐。”
    “……沈小姐?”
    沈凌眨眨眼。
    薛谨在她面前晃了晃手。
    “沈小姐,我在询问你……沈小姐?”
    薛谨的手指被这个似乎在发呆的女孩握住了,她握住后竟然直直拽向了自己的唇边。
    看到这货和昨晚一样在眼前摇手指,就条件反射扒拉过来咬咬咬的沈凌:“……”
    她转了转眼睛,有心直接下嘴咬几下,又顾忌在这只鸟面前暴露自己的双重身份——正常两脚兽不会扒拉着同类的手指咬她还是知道的,况且每天双倍的小黄鱼她还没吃够呢。
    但在沈凌想出合适的借口之前,薛谨已经干脆地把手指抽了出来。
    “这不是你的ad钙奶小瓶子,沈小姐。”他平和地说,厚厚的圆眼镜几乎挡住了所有波动,“请不要抓着不撒手。”
    “哦……对不起。我刚才在发呆。”
    “没关系。”
    对面的男人顿了顿,收回手,又指指尽头隆隆开来的列车。
    “我刚才是想提醒你,我们要乘坐的地铁到站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普通人,在c国c市这样人口堪比一个a国一个州的超大城市,薛谨的常规出行方式当然不是保时捷或哈雷摩托。
    挤地铁,是每个c市普通人的日常。
    ……只不过,以前的薛谨凭借自己诡异的身手与刻意调低的存在感,总能在人挤人的地铁中找到一个角落里的座位。
    今天,因为沈凌之前在站台上的发呆,以及她发呆后做出的行为……薛谨错过了第一时间找到座位的时机。
    涉世未深的姑娘抢先迈了进去,这就导致她瞬间被一大堆黑压压的人头推远。
    薛谨目测了一下沈凌的情况,有心放着她不管——因为他知道这种情况去帮助她的后果是什么——但收到对方懵懵懂懂下意识看过来的视线,他还是叹了口气。
    似乎遇见这个姑娘后就一直在叹气。
    默默被堵在地铁车门门口的普通男人微微动了动,极为灵活地从人与人之间的缝隙滑了过来——他没有惊动任何人类,也没有引起任何生物的注意,似乎那一刻的他位于所有生命的视觉死角。
    这诡异的一幕让人联想到穿梭在云雾与雨水之间的候鸟,或者深夜潜伏在楼道阴影里不可名状的东西。
    沈凌自然也没能注意。
    只是,当她再次去寻找薛谨时,感到周围一空,乱糟糟的两脚兽气味消失不见。
    “抱歉,沈小姐,冒犯了。”
    低调的猎魔人,低调地把她困在了地铁车厢的角落里。
    手臂,肩膀,因为极其克制才堪堪隔出的几厘米距离,因为极其礼貌才侧过头避免互相触碰、但却不得不轻轻拂在她耳边的呼吸。
    沈凌眨眨眼。
    她觉得耳朵有点痒,还有点想翘翘自己收起来的毛尾巴。
    “哪里冒犯了?”询问的声音小到沈凌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疑惑自己为什么突然小声说话了,又赶紧清清嗓子。
    “哪里冒犯啦?刚才出什么事了,那些人为什么要往里挤?”
    ……啊,对方的确不知道异性之间“冒犯”的定义来着。
    薛谨分别依次序耐心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在陌生的异性之间,突破安全距离突兀靠近对方是很冒犯的行为。那些人之所以要往里挤,是因为车厢里的人太多。”
    哦。
    他说话时的吐气让沈凌的耳朵更痒了,她不得不抬手捂住了脑袋,防止收好的猫耳朵从头发里蹦出来。
    ……奇怪,高贵的祭司是不会因为小小的热气就破功的,露出耳朵和尾巴更是拙劣的低等生物才会犯的错误。
    “下次不要在等车的月台发呆,沈小姐。”薛谨见她用毛衣袖子捂住了脑袋,以为这是对方在表示不满,“原本速度快的话是能找到座位的……但我还是很抱歉,看来你不太习惯这种拥挤吵闹的环境。”
    “还好啦。”沈凌嘀咕,“什么时候能下车?”
    “三站后就可以,沈小姐。”
    呜哇,耳朵好痒好痒,尾巴也要蹦出来了,薰衣草和雨水的气息原来会让我过敏吗?
    沈凌进一步捂紧了脑袋,用力把眉毛皱成一团。
    薛谨瞥到了她不适的表情。
    ……还挺娇气。唉。
    这是薛谨今天第四次叹气,他放开了一只握住沈凌后方把手的手臂,在保持不碰到对方的高难度前提下把手臂折回胸前,向沈凌摊开手掌。
    “你喜欢把我的手当成钙奶小瓶子吧?那先抓着我的手指忍一会儿,马上就到站了。”
    唔。
    沈凌瞅瞅仆人主动伸过来的手,立刻跃跃欲试地抓住了他的手指,感到耳朵的痒意果然消下去不少。
    嗯,就是尾巴的部位更想翘出来了——但她现在正在玩仆人主动献上的玩具嘛,尾巴想翘是因为想上嘴咬咬咬,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沈凌自认这点还是明白的。
    戳一遍指关节,捏捏指骨,再握住整根手指,用扒拉他袖子的轻巧力道摇摇摇、拽拽拽。拽完了又继续去戳指关节,按照12345的次序周期性循环。
    玩上瘾的猫猫:“你这个超好玩哎!”
    虽然不能像昨晚那样用爪垫扒拉过来放嘴里咬着玩,但用这个形态挨个戳戳拽拽也超好玩!
    薛谨:“……不客气。”
    ——在薛先生感觉自己的手彻底沦为低龄儿童的橡皮娃娃之前,地铁总算到站了。
    他默默把手抽回来,无视了沈凌赤|裸|裸的“还想玩”视线,领着这个低龄儿童走出拥挤的车厢。
    “我还想……”
    “你不想,沈小姐。”
    哦。
    沈凌颇为遗憾地跟在他后面,蠢蠢欲动的视线依旧盯着薛谨的手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
    “……沈小姐,我们来随便聊点什么吧。”
    别再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的手看,真的。
    沈凌撇撇嘴,但考虑到晚上自己还可以过去扒拉他的手指玩(甚至直接放到嘴巴里磨磨舔舔),终于收回了目光。
    她重新回想起自己之前计划的事来。
    “阿谨,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老婆。
    ——薛先生把即将脱口而出的答案压回去,礼貌得体地转移话题:“我想要你认真帮我选婚纱和戒指,沈小姐。请你走快一点。”
    这样啊。
    沈凌若有所思:“你说,婚纱和戒指,是用来拐骗你未来的妻子和你结婚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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