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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接你回家

    程拙砚知道他要提贺远唐,忙一个眼神制止了他,又抬起眼去看后头谢情睡着的地方,让示意他不要说出来。
    我答应她不下死手。按计划来,且看他的命数吧。他声音压得很低,在引擎的嗡嗡声里,几乎听不真切。
    许丞晓得他是怕谢情万一睡醒了听见,点了点头就不再提,只随便捡几件家里孩子的傻事儿来打打岔,现在说这个还早,等过几年孩子要上学了,先生帮我写个推荐信吧。我自己读书不成,但还是想着能让孩子进个好学校,将来不用跟我似的从底层混起来。要不是遇见您把我捞起来,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儿要饭呢。
    那是你自己有本事,不要妄自菲薄。
    是,是,先生慧眼识珠,对我有知遇之恩呐。离咱们到家还且有一阵子呢,要不也去后头躺会儿?你这阵子也是累过劲儿了,别熬坏了,不值当的。谢小姐好不容易回来了,以后日子长着呢,歇过来了才好陪着她呀。
    那里不宽敞,算了。程拙砚说着站起身来,叫了空姐来把方才跟谢情一块儿坐的双人座放下来,成了一张临时的短床,盖上薄毯躺下了。
    米白色的沙发上有几根长发,应该是刚才谢情坐在这里掉的。
    他捏起来,团成一小团,塞进贴身的衬衣口袋里,很快在引擎的嗡嗡声中陷入深沉的睡眠。
    *
    准切来说,谢情并不是睡着了,而是晕过去了。身心都备受煎熬和折磨的她,在面对这无能为力的局面时,终于因为过载而死机了。
    她不知道晕过去了多久,在意识逐渐恢复的时候,居然梦见了白楠。
    她知道这是梦,可是她迷迷糊糊地怎么都醒不过来。甚至在梦中想,怎么梦见的是白楠,而不是贺远唐呢?
    梦中的白楠,全然不是现实中的女强人模样,反而是个高中生。她扎着高马尾,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胳膊搭在教室外头走廊的栏杆上,微风吹起她的碎发。那个时候应该已经是放学了,但是她们是高叁,要留下来上晚自习。夕阳的橘色余晖洒在她身上,映出她满脸青春的光芒来。
    该是多久以前了啊,可真叫人怀念。
    青涩而压抑的时光,与好朋友站在走廊上发呆,即使不说话也一点儿不觉得尴尬。
    她们两个看着楼下叁叁两两的人,发了很久的呆。
    白楠终于开口了:喂,二班那个班花说你抢她男朋友,你就这么算啦?
    她那个男朋友跟猪头叁一样,谁要抢?谢情呵了一声,就她当个宝似的,不就因为那猪头的爹是市委书记么。
    那她好端端的造什么谣?被害妄想啊?白楠不解的问,突然想起来什么,凑上来压低了声音,你该不会揍那猪头了吧?
    谢情也心虚地压低了声音:…踹了他一脚他骗我去体育馆,想把我锁里头,那我总要自救吧?啊,还差点儿把他胳膊拧脱臼了
    你这人白楠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一下她肩膀,我就知道,就你那狗脾气,有男生看上你就不错了,还抢人家男朋友?好么,搞了半天是揍了人家男朋友。
    哎,你说你以后得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啊?谁受得了你?
    不知道啊。我自己都没活明白呢,哪有空想男的啊。
    你爸妈真肯让你出国?
    嗯,让。
    你干吗要去德国?德语咱们又不会,人生地不熟的。去美国英国不好吗?你英文那么好。
    就是因为人生地不熟,身边也没人会德语才去啊。
    彻彻底底重新活一次,对吧?
    嗯。死过一次,再不想死了,该为自己活一次了。
    你好好的,听见吗?白楠突然抱住了她,抱的那样用力,甚至勒得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不论德国是什么样的,好好的为自己活。我相信你,你是在绝境里也能开出花来的人,一定要给我好好的活
    白楠拥抱的力气实在太大,压得谢情心口闷闷地痛,几乎快要窒息了。
    她极力吸了一口气,悠悠转醒了过来。
    原来是真的有人抱着她。
    熟悉的古龙水的味道,熟悉的宾利车,熟悉的叁件套西服。
    她目光低垂,看见她曾经无数次扣上过,那枚嵌着蓝宝石的链式袖扣。
    她刚醒过来,还不甚清醒,大脑不经思索地掉落进这熟悉的情景里,你干嘛又穿成这样?
    因为要接你回家。
    程拙砚的嗓音有些沙哑,你病了,睡吧。
    时间与空间的撕裂感又一次席卷而来,谢情脑袋昏沉沉的,疼得厉害,又一次闭上了眼睛。
    程拙砚稳稳地揽着她,身形一动不动,只有指尖在微微地颤抖。
    刚才一定是冲动了,他想,抱得她太用力,惊醒了她。幸而她发着烧,迷迷糊糊的,立刻又睡过去了。
    他松了口气,顺着她方才的目光看见袖口上的蓝宝石。
    她认出来了吗?她还记得吗?
    是那个莱茵河畔的春夜,他带着她去游河。
    自从那夜在赌场的酒店失控,把她捆得手腕青紫了好几天之后,他心里一直隐隐有些后悔,总想要弥补一二。正好隔天秘书送了市政厅的邀请函来,说那天晚上在国王山有个纪念活动,邀请他携眷出席。
    携眷?
    谢情那会儿怕他怕得要死,这种大型的社交场活动,肯定是不会跟他去的;夏希怡倒估计是想去,但是他根本不想见到她。那张邀请函的命运就归于了垃圾桶,可是邀请函末尾的日程安排倒是给他留下了一丝印象。
    晚上九点钟在古堡的后面会放烟火。
    她一定会喜欢看的吧。
    春夜莱茵河上的烟火,是他能想到最适合她的浪漫情境了。
    他手头上的事情总是很多,提前了半个月做安排,才算把那天下午和晚上的时间空出来,甚至早早就回了家换衣服。
    大家族的子弟,从小穿着打扮都有一套现成的规矩,出门的衣服配饰都有管家提前准备好的。
    可这一天,他居然对镜仔细挑了许久,还做不了决定。后来总算想起,在他们关系还算融洽的时候,她曾随口提过那个蓝宝石的领带夹好看,很衬他。
    那个时候,她还以为他是个正常人,就算有些怕他,也只是因为觉得他位高权重,不敢惹他。可她性格又实在不太正经,偶尔也爱调笑他几句,说说贪恋他美色才肯留在他身边之类的话来气他。
    也许那个时候,她是真的想要试着爱上他的吧。
    后来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呢?
    程拙砚低头看了看又一次睡着的她,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那天跟她求婚,硬是把他母亲留给他的戒指给她戴上吗?毕竟她最讨厌被逼迫着做什么事了。
    可是那个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是她母亲珍而重之的藏在床头,时时拿出来看一看的,硕果仅存的与他父亲之间曾经有过一点爱情的证明。
    这是他对爱情唯一的理解,他唯一能够想到的,足以证明他的爱情的信物。
    可是她闹得实在太厉害,以至于他都忘了告诉她这件事。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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