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莎认真打量这一方空间,木质的床,床品是很高雅的阿曼米黄色,偏北欧极简ins风的落地台灯,床头柜上摆着小木盒子,和韩江送给她的那个外公盒子很像。她走过去,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摞泛黄的笔记,显示出了岁月的痕迹。
“爸,你从来没看过这些吗?”奈莎不敢相信,母亲去世了那么多年,他居然从未看过她的遗物。
安逸笑的很苦涩,“你母亲是恋爱之后才开始写日记的,在我还是工人的时候,她提起过,所以我看不合适。其实,她离开后我想烧掉的,但想想,还是留给你吧,不管怎么说,让你多一点了解母亲的方式。”
“谢谢,爸爸。”奈莎想,就冲爸爸忍着这么多年不看母亲的日记,就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君子,那是对母亲的尊重,也是深沉的爱。她走到父亲跟前,虚拥了他一下。
安逸的眼泪瞬间流下。“奈儿,好……好孩子,先吃饭。”
可是她更想看日记呢,母亲写了什么呢?
314 日记里的秘辛
海鲜已经索然无味。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奈莎明眸流转,冲父亲俏皮一笑,安逸便明白了她的意思,醋醋地挥手,“去吧去吧,妈妈永远是第一位的。”
“爸,不许吃妈妈的醋”,奈莎说着,迫不及待钻去卧室去看日记了。
台灯已开,光线柔和,奈莎按照时间的顺序,捧起第一本。
母亲的字很规整,带着闺中的秀气,以及跃出纸面的幸福。
第一篇日记,宪历1988年6月。
高中的生活总是如此,平淡,枯燥,鲜有变化。我的星座是狮子,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状态太久,一分钟都够受了。我思考用什么接近永恒的方式,来收藏纪念自己的心事?以便多年后还记得自己当时,曾经焦虑、欣喜、困顿、幸福的样子。
或许,日记是一个不错的途径。暑假就要到了,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PS:今天,校园来了一个人,携着春风细雨。
正如安逸所说,母亲之所以记日记,因为她动了心。那个携着春风细雨的人,大概就是叶廷钧了吧。
7月3日,天气晴,炎热。
这一天,我应廷曼之约,去了传说中的皇家园林——丘山园。
你能想象吗?延绵几千亩的山林河湖都属于一个家族。叶,大概是联邦最神秘也最高贵的姓氏了吧。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廷曼华丽的礼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风的曳地长裙,也不是那些穿着昂贵礼服的年轻贵族们,而是一个少年,携着春风细雨的少年。他有着清俊的容颜,一双黑曜石的眸子,装着星辰大海,当他开口时,世界上最美的乐器都要失去颜色,那声音像大提琴。
他邀请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谊舞,而我狼狈地踩了他很多脚。
我发誓,我要好好学习他们的礼仪,融入他们的圈子。哦对了,那个圈子统称六大家。
奈莎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平时阅读速度很快,说一目十行也不为过。但今天她读的很慢,每个字、每一句都认真的看,这是能将母亲和她连结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来的日记就像一部霸道总裁的言情。
那个暑假,叶廷曼去卫家找了几次卫菀,相约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叶廷钧都在。用母亲日记的原话,“他的目光是炽热的、热烈的,像八月的骄阳,我能感觉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厉害,快要融化了。
”
九月份开学后,母亲卫菀上了天都大学。叶廷钧也在天都大学,成了她名义上的学长,防火防盗防学长,说的一点也不假。经历了一个暑假的酝酿和升温,叶廷钧像卫菀表白了。
10月4日,细雨,天乍凉。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为他约我去了情人坡。他撑着一把伞,罩着我们两个人。伞不大,他都让给我这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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