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妈妈过了二十几年,还能轻而易举地解题。
盛夏只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睛里像是要下雨一样,小声叫道:“妈妈?”
金云安抬起头,表情特别淡定,说道:“刚好睡不着,看看你的学习进度。”仿佛咋跟不是半夜爬起来补知识。
盛夏想,有妈妈爱,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工厂里的阿姨们对她也很好,她和妈妈从原本的家搬了过来,也是住在员工宿舍楼,每次大家回来或者是离开,经过她这里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放轻脚步。
有人不知道的话,其他人也会提醒她。
“夏夏在努力学习,别打扰她。”
盛夏很想说,她以前在麻将声中都能够背单词。
但大家的好意,她都舍不得拒绝,妥善地收藏着。
盛夏都差点以为能够这样一直过到她去参加成人高考。
直到——
“盛夏,我找了你好久了!你为什么换电话号码?”
盛夏出来买个书的功夫,就被人堵在了路上。
眼前的中年女人……
恍如隔世。
上一次见到对方,还是上一辈子,她看到这个女人搞了一副空棺材,停放在她老公家门口,又是哭又是闹,说是他们杀了她女儿。
她老公得了赔偿款,也是大方,给了二十万,她立马就走了。
那二十万给她弟弟做房子首付。
转眼,过去好久好久了,仿佛两个世界的事情。
“你这个死丫头,你婆婆说你现在翅膀硬了,你那个杀人犯妈出来了,我可不怕她,我帮她白养了这么久女儿,她难道还敢来打我吗?”
中年女人叫李梅,是盛夏的养母,说起这个事情的就来气:“你还真是养不熟,你亲妈一出来,你就敢不管家里了?”
“你让你那个杀人犯妈出来说说,有没有这个道理,我替她养了十几年女儿,她一出来,就直接捡现成的,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就算是闹到了法院,闹到警察面前,我也不怕的!”李梅说话时,捏住了盛夏的手腕,仿佛要拉着她去警察面前说个清楚。
盛夏皱了皱眉头,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对于除了自己妈妈以外的事情,都没有那么在乎,所以几乎完全忘记了还要给养母打钱这件事。
“你等等。”盛夏说道。
养母这才放开了手,眉眼有些得意:“算你还有些良心,我们才是一家人,我养了你十几年,还没有一点感情吗?你婆婆这两天也是在跟我说,她现在后悔以前对你不够好,才会让你被你那个杀人犯妈骗。”
盛夏这才明白了,原来对方找到她,实际上还是因为她婆婆,想来也是,别人并不知道她以前的日子,也不知道她前世死过一次,更不知道前世她养母大概知道了一点她死的真相,却用来讹钱。
盛夏并不想退让了,开口道:“我不会见他们,我妈有名字,你可以叫她金云安。”
“死丫头,你什么意思!我养了你十几年就白养了?”李梅一下子就生气了,她本来也忘了这个女儿,这段日子,她忙着要凑钱送儿子读一中。
因为没有上分数线,大概需要四万块钱的费用,这个时候,正好死丫头的婆婆打来电话。
盛夏看着自己曾经最怕的人,那个时候嫁人,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希望脱离原本的家庭,有一个新的家庭。
而现在,她站在这里,发现这个女人很矮,这个女人比她还矮,背有些佝偻,好像已经不是以前记忆里那个凶狠的人了。
她不害怕了,原来以前的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你不用再找我,我不会给你钱,也不会回我婆婆那里。”盛夏看着这个人,居高临下地说道。
“夏夏,”此时,身后金云安走了过来。
李梅看到金云安时,并没有想过这是盛夏的亲生母亲,毕竟眼前的人穿着讲究,又高又瘦,干净利索的短发,长得又好看。
她只当对方是盛夏的朋友,立马就转向了对方,说道:“你是盛夏的朋友吧,你来评评理,我养了她十几年,她说跑就跑了,这个世界上能有这个道理吗?”
盛夏看着自己去撞枪口的养母。
何苦。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吧,金云安讲究公平。不会乱来。
第21章 我的女儿
盛夏不想闹得太难看了,尤其是现在妈妈好不容易过上正常生活,可不能再犯错了。
盛夏拉了拉妈妈的手,示意她别说话,自己来处理。
盛夏态度依旧强硬:“如果你有什么诉求,可以去找警察,你继续大吵大闹,在我这里依旧得不到任何钱。”
“怎么?不敢让你朋友知道你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我还没说你妈是杀人犯。”李梅见盛夏这样,就知道她怕了,立马又说道。
她惯会在人多的地方说这些。
金云安看着这个人,原本冷冰冰的脸一下子就变了。
她看着眼前的人,笑着说道:“盛夏,这事的确不能这样。”
李梅这下子是直接把眼前这个女人当做盛夏的老板,立马喋喋不休地说道:“还是做大老板的人讲道理。”
她也无所谓眼前的人是不是大老板,只是这样恭维对方。
金云安的气质很好,说话声音更是强硬中带着尊重温和:“你要是方便的话,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
“盛夏现在在我这边,我肯定会给你一个公道。”金云安开口说道。
盛夏就在旁边看着,她妈简直像个下基层的主持正义的清官,语气那一个令人信服。
李梅立马就被忽悠到了,大概也意识到商场里这么多人,眼前这个女老板模样的人还对自己这么尊重,顿时脸上有光。
“你说去哪儿?”
“楼上有一家私人会所,里面谈事情比较方便。”金云安说道。
盛夏看着自己养母那因为金云安温和的语气就觉得脸上有光的样子,有些担心接下来的发展。
她妈……想做什么?
不对,她好像也没跟妈妈说过自己养母对自己不好。
因为也确实不好说,盛夏从小到大都在努力还这个情,因为自己妈妈是杀人犯,对方也没扔了自己。
直到前世,她死了,她养母明明已经知道跟她老公有关,但收了她老公的钱,不谈这个事情。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算了,但她不应该故意指责金云安,说是因为她当年杀了人,所以人家来报仇了,还故意编造一些话混淆视听。
她妈当初本来就怀疑是她当年的事情,听到这些以后,就更肯定了。
重生以后,老公婆婆这边,她割得很快,但养父母她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办。
无论多少多少痛苦,始终抵不过那一句:“到底还是养了你”。
盛夏跟着妈妈的身后,心里乱成一团。
这样的私人会所,盛夏还是第一次进来,的确很私密。
李梅进了包间,看向金云安的目光又热切了起来:“你是盛夏的老板吧?你可别被她骗了,她就是有人在的时候装得勤快,你一走,她肯定就偷懒。”
金云安倒了一杯水,放在了李梅面前:“不提这个,我想跟你解决一个事情。”
李梅:“什么事,老板,你说。”
“我现在挺喜欢盛夏,听她说,你养了她十五年,我希望你能够和她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你这是什么意思?”李梅脸色一变。
“别急,我不会让你白养十五年,你可以把她这些年花的钱都罗列出来,我会按照通货膨胀后的价值给你。”
“比如说,05年,她上小学一年级,如果花了300块钱学费,换算到现在1500元。”
李梅脸上先是大喜,紧接着又不敢相信:“怎么可能?你是来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我希望她以后给我做女儿,自然不想她欠了你。”
金云安垂下眼眸,说道:“我叫一个律师过来。”
盛夏听得一愣一愣的,在听到钱的问题时,盛夏简直是心疼的不行。
金云安打完电话,从盛夏的书包里拿了笔和刚买的笔记本递给了李梅:“你先写着。”
李梅这下子高兴了,搓了搓手:“这是你说的,不能耍赖!”
李梅没读过什么书,但基本的书写还是会,开始算了起来。
“她来我们家的时候在发高烧,当时还是我背去的医院,药费花了五……五百块钱!”
“谢谢你背她去医院,这个行为算五百块钱,你记成一千吧。”
盛夏急得不行,她又不记得那个时候的事情,但肯定没有李梅说的那么多,她妈妈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
李梅一听,像是遇到了一个冤大头一样,继续说道:“高烧好起来了以后我还给她买了两件衣服,花了一百块钱。”
这样下去怎么付得起钱啊,盛夏不乐意了:“从小到大你都没给我买过衣服啊,我穿的都是堂姐她们给的旧衣服。”
“那是后来你弟弟出生了,我们家穷,一开始还是给你买了新衣服的。”李梅说道,仿佛想起了当年,当年她是因为生不出孩子才会要这个孩子,一开始是当自己女儿养。
金云安拉住了自己的女儿,说道:“衣服一百块钱,买衣服这个行为一百块钱。”
李梅立马笑眯了眼睛,奉承道:“还是大老板讲道理。”
金云安:“你继续写。”
李梅回忆了一下,好像就是买衣服回来发现自己怀孕了。
当时是想把人送走,但家里老一辈迷信,说是这个女孩带来的孩子,如果送走,可能刚怀上的儿子会出事。
她也只能留下来。
李梅想了又想,都没有想到接下来买了什么,她灵光一闪:“平时吃饭住宿都是钱,不算多了,一个月五百块钱。”
“你不要想乱开价。”盛夏气得不行,说道:“我们住的那个房子,现在一个月房租都才五百块,而且我还睡的是客厅。”
“客厅是最大的一间。”李梅说道。
“你们家一共四口人,按照现在的房租算,盛夏一个月房子大概要一百多,再加上吃饭,一个月三百块钱,夏夏,你一共在家里住了多久?”
盛夏简直要哭了:“太多钱了!根本花不了那么多钱!我还挣钱了!”
第15节
同类推荐:
穿书之欲欲仙途(NP)、
嫁姐(姐弟骨科、1V1)、
城里来了一位县太爷、
如影随形、
逢莺为幸(民国先婚后爱)、
老师,再来一次、
淫神 (高H原神同人)、
淫液香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