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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节

    苗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告诉他:“我不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停止做医生,也许未来许多年都不会有稳定的生活,如果你不嫌弃……当然,这是建立在你想要跟我确定长时间关系的基础上的,我个人更愿意我们之间短暂一些。”
    她说这些话完全没有掺杂男女之情,她知道雇佣兵们眼里只有钱,也不能要求他们去做她认为正确的事,同时她是真的穷,而血狐当时提出的救孩子的要求她也确实付得起,苗苗没打算赖账,也没打算跟血狐来一段异国情缘——她的心里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些,苗爸苗妈也不曾催她,她是以自己的意志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出自真心。
    血狐嘴里的青草掉在了地上,说真的他一开始就是随口一说,谁叫这一年,他手下的人每个都把暗中保护苗苗当成香饽饽?抢这份工作抢的六亲不认,但苗苗并不是什么下凡的天仙啊!
    他没说话,但从这天起,就留在了基地。
    拿下口罩的血狐意外长得很清秀,跟他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性格完全不搭,可苗苗说基地不养吃白饭的成年人,他既然要留下来,就得工作来换取一日三餐。
    于是动辄几百万上下,令人闻风丧胆的血狐,就成了基地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什么都会。
    枪支机械这些的就不说了,他居然还会烹饪跟裁缝!甚至对医术也颇有涉猎,闲暇无事的时候就去学校里客串一下老师,有血狐在,那些动不动就想来蹭点好吃的小混混都老实了!
    苗苗对他本来就没什么偏见,发现他很有用之后更是不客气!基地里劳动力本来就少,像血狐这样全能的,当然不能放过,必须物尽其用!
    随着两人相处时间久了,血狐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苗苗,无论是身为医生的同事,还是那些小毛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乃至于街边卖槟榔的小贩,都非常喜欢苗苗,而她万人迷的让人一点都不稀奇。
    这么好的女人,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她把她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愚昧的土地,帮助无数的妇女儿童走向新生,拯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患者——他们都称呼她为“天使”,她不着美衣华服,也不涂脂抹粉,她每天编着个辫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白大褂,从早到晚没有闲暇的时候,总是忙碌的像个团团转的陀螺,可她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美丽。
    似乎在发着光。
    留在她身边,血狐得到了灵魂上的平静。
    他似乎明白为何自己的队员总是为了这个名额大打出手了。
    作为雇佣兵,血狐是有职业道德的,雇主的姓名与信息,哪怕是他也不会多加盘问,只要钱到了账,其他的都不重要。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着了魔,在这破烂地方待了小半年,就把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都给捐出来了,甚至还威胁队员们也捐……他们从刀头舔血的孤狼,变成了温顺乖巧的家犬,不知不觉中就被苗苗驯服了。
    这里没有美酒礼服,也没有美女金钱,他们却怎么也不舍离开。
    除此之外,队员们都觉得他们队长这回是真栽了,那个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只爱钱的血狐,居然成天跟在苗苗屁股后头跑,苗苗到哪儿他到哪儿,明明曾经苗苗还说过要把自己赔给队长来着,如今队长都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男追女隔层山,这话一点也不假。
    苗苗对谁都是那样,又温柔又善良,反正他们是没看出来她对队长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只怕队长这追求之路无比漫长,再给他个七八年也不一定能成!
    真惨啊!
    喜欢上一个有着大爱的女孩子,能得到的专注与目光太少太少。
    但谁叫血狐甘之如饴呢?他就是喜欢苗苗那不开窍的样儿!他还就不信了,他就在身边守着,这朵娇花他摘不下来,还能叫别人捷足先登不成!老话怎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放眼整个g国,像他这样英俊有钱还有能力的男人找得出第二个不?
    再退一步说,像他这样,愿意留在g国一辈子陪着她奉献的男人,还有不?
    那些个捧着鲜花珠宝请苗苗去听歌剧的公子哥儿,苗苗怎么可能会喜欢,他们都聊不到一起去!
    血狐坚信,有梦想就会有奇迹,总有一天,他能把苗苗拿下。
    第560章 第四十七片龙鳞(十)
    解妙兰是通过重重考核最终成功进入秘书处的公司新人之一, 她到岗第一天就被秘书处的前辈们耳提面命了一大堆,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千万不要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祁总不喜欢人有多余的心思!
    不过解妙兰没当回事, 因为她本身就是冲着祁总来的。
    她的一切都追随着祁总的脚步, 她出国也是读的祁总所在的学校,读完后立刻就回国继续进修, 千辛万苦才进入祁氏集团,难道就是为了成为一个工作狂?
    当然不是!
    她是有备而来,目标就是谁也拿不下的高岭之花, 祁氏集团的掌权者——祁恒!
    今天是解妙兰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穿衣打扮, 但处处都是小心机。比如说衬衫领口低调而有韵味的蕾丝,手腕上那串细细的水晶链子能够很好的衬托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口红用得是今年夏季大火的斩男色, 解妙兰的唇形非常好看, 她自己也对自己的身材容貌有信心,更何况她还是高学历人才,不信祁总看到这样的她也能不动心。
    当然了, 工作上的事情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解妙兰做了一上午报表,没能看见祁总;又做了一下午归纳, 也没能看见祁总;到了晚上,她在各部门传上来的文件中注意到了一笔支出,就好奇地问前辈:“为什么公司每年都会有一笔这么大的支出?而且是每个月都会有?”
    这真的称得上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前辈正泡了杯咖啡,从茶水间出来, 听见解妙兰问,就笑呵呵地说:“这个是咱们祁总为无国界医生组织捐献的医疗用品以及物资,别看祁总冷冰冰的,也不怎么说话,但可比那些嘴上冠冕堂皇的人善良多了!不仅仅是为了无国界医生捐赠,国内祁总也捐赠了好几百所小学,萌芽小学,你听过吧?”
    解妙兰呆呆点头:“听过。”
    “都是咱们祁总捐的。”前辈笑得眼眯成一条线,“除此之外,祁总还做了很多好事,我可跟你说,祁总绝对是个大好人,他不仅捐小学,还建立了反校园暴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哎呀,祁总真是太好了,说也说不完。不过这些你不要到处去说,除了我们秘书处还有各个部门主管,基本是没什么人知道的。”
    解妙兰一颗芳心怦怦跳,怎么办,她更想得到这个男人了!
    就在她花痴的不行的时候,顶楼的电梯门打开,走进来一位身材修长面容俊美的男子,解妙兰眼睛一亮!祁总已经超级帅了,这一位也完全不输,甚至是另外一种风格的好看!
    等到那位先生进入祁总办公室,前辈才一脸花痴地捧着脸过来:“哎呀呀,这么多年咱们祁总都没交过女朋友,我们秘书处都在想他是不是跟贝先生之间……嘿嘿嘿。”
    解妙兰:“贝先生?难道他是……”
    “没错,就是蓝海集团的董事长!做网络程序白手起家,现在我们用的很多app都是他们研发的那个蓝海!”前辈兴奋,“虽然已经在顶楼工作好几年了,可每次贝先生来我都忍不住胡思乱想,好想知道两位在里面聊些什么啊!”
    解妙兰心思活络,她就是想钓个金龟婿,祁总很好,贝先生也很好,要是他们两位都能喜欢她就更好了!
    小秘书心里在想什么,办公室里的两人可全然不知。
    贝谨斯坐在沙发上,手边是祁恒给他倒的茶,他面无表情地睨他一眼:“所以这次你是想跟我联手,为g国做通讯方面的贡献?”
    这话说得特别委婉,讽刺极了。
    贝谨斯都不想说祁恒,打他们两个在商场上开始合作,祁恒这人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疯狂做慈善,他自己做也就算了,还总爱坑着贝谨斯一起,别人不知道为什么,贝谨斯可不是傻子。
    与其说祁恒是在做慈善,倒不如说他是背负了一个人的梦想,踽踽前行,最可笑的是他做了这么多,人家根本不知道!贝谨斯都看不懂这种典型配角做法是个怎么回事,偏偏祁恒自己都不在意,他只是个商业伙伴,彼此勉强算是朋友,自然就更不在意了。
    祁恒也瞥他一眼:“你不懂。”
    贝谨斯说:“要是爱一个人就是你这样子,那我宁愿不懂。”
    祁恒却是笑了一下,笑得贝谨斯觉得怪怪的。
    祁恒心想,贝谨斯是不懂,可他还记得贝谨斯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百般温柔千般体贴,比他也不输。“你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
    贝谨斯皱眉:“你胡说什么?”
    祁恒便没有再开口,只是安静地坐着。
    过了许久,贝谨斯才问:“……你真的不打算把这一切说出去?伯父伯母前段时间还打电话给我,旁敲侧击我们俩是什么关系。”
    祁恒年过三十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明明高中那会儿女朋友一个一个交,可高二开始就过上了苦行僧般的生活。贝谨斯是独善其身,因为父母离婚的关系对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向往,同时也不想将就,因此一直一个人过,但祁恒又是为了什么呢?他爱着一个人,却又不肯告诉她,隐瞒地世人不知,贝谨斯没看懂。
    祁恒轻笑,“他们为我操心了,我跟他们说过,这辈子不会结婚,以后如果他们真的想抱孙子,我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回来。”
    他活了三辈子了,从来没有想过提前了结自己,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他的家人都深深爱着他,他不会做伤害他们的事,也不会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又过了很久,祁恒才轻声说:“你知道吗,她要结婚了。”
    贝谨斯知道祁恒口中的“她”是谁,祁恒没有能说出口的人,惟独对着贝谨斯会稍微透露一些。贝谨斯知道这些年,祁恒往国外捐赠的那些医疗物资都是为了谁,也知道祁恒花重金雇佣了最出名的雇佣兵小队保护一个人的安全,更知道祁恒建立的几百所萌芽小学以及反校园暴力组织是因为什么。
    他愿意去承受一个女孩子的梦想,以自己的方式陪伴她去实现和完成,哪怕走得很孤独,也不后悔。
    贝谨斯吐出一口气:“然后呢?”
    “她应该很喜欢那个人吧。”祁恒笑了笑,“那个人肯定比我好。”
    贝谨斯瞧他一眼,冷声道:“你笑得太丑了。”
    祁恒仍然是笑,这些年他脸上习惯性带着笑容,因为如果不笑的话,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活着了。这三辈子,两百多年的时光,每一次他都在悔恨跟痛苦中度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然而有朝一日,他终于得到了龙的垂怜。
    能够以灵魂作为代价,将时间改变,真是太好了。
    没有人能够重来——龙可以。
    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改变——龙也可以。
    真好,所有的记忆都属于祁恒一个人。好的,坏的,难过的,快乐的……都是他一个人的。
    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是他一个人。
    真是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为什么要让所有的人都把自己忘记,却愿意同贝谨斯诉说,也许他觉得贝谨斯是个可怜人——那家伙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在祁恒的第二次人生中,贝谨斯那样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远不是如今这副清心寡欲的模样。
    而贝谨斯对祁恒的爱情没有兴趣,他离开的时候撂下一句话:“秘书处的新人看起来不大安分,建议你快点处理掉,免得日后有麻烦。”
    说完便离开了。
    祁恒却还在想,没有见到苗苗穿婚纱的样子,真的好遗憾啊。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悄悄买了机票出国,苗苗连结婚都没有回来,她的婚礼是在g国的救助站举行的,穿着白色的裙子,戴着纯洁的头纱,眼神清澈一如当年初见,温柔又美好。
    只是不再害羞胆怯,而是充满勇敢与成熟。
    真好啊。
    祁恒想。
    他眼里只看得到苗苗,站得远远的,但举起的手最终还是放下了,他没有办法为这场婚礼鼓掌欢庆,哪怕人人都祝福他们,他也无法欺骗自己说这一切都出自真心。
    但这就是最终的结局了。
    救助站里的病人,还有附近学校里的孩子们都来了,人们在这一天唱歌跳舞,用力拍手祝福。
    一片热闹中,哭泣的声音是那样轻、那样轻。
    祁恒背抵着粗糙的墙面,慢慢滑了下去,他单膝屈起,一只手没入自己的发中,于孩子们天真的歌声中,从沉默流泪变成了嚎啕大哭。
    哭声与欢笑声交织,诉说着两百多年的人生终于有了结局。
    不会再重来了。
    那女孩对我说
    说我保护她的梦
    说这个世界
    对她这样的不多
    她渐渐忘了我
    但是她并不晓得
    遍体麟伤的我
    一天也没再爱过
    那女孩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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