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俗的,没什么新意,用四个字就能概括。
青梅竹马。
关键人女孩还没答应他。
宁凛:“急什么,迟早的事儿。”
江喻对宁凛言语里的柔情有些诧异。长了一副好皮囊的少年人他见过不少,几乎都爱极了逢场作戏,管这叫“露水姻缘”,说白了就是不负责任。
宁凛的皮相算上乘,浑身无赖,倒真看不出来是个专情种。
他问:“你还会弹吉他?”
“嗯。”宁凛的眼神柔和下来,“我特别怕死。我这人没出息,只想过俗人的生活,一日三餐,七情六欲,长命百岁。等我毕业了,回去就和她求婚,然后再和她生俩孩子,好好过日子。诶,老师,你说我在婚礼上给她弹点什么好?要不《因为爱情》?我觉得这歌挺不错的,寓意也好。”
江喻没说话,很轻地嗯了一声,转头去看窗外。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退散,眼神深邃起来。嘴里还飘着若有若无的苦味,无意识地咬了咬牙。
他在这个男孩的身上,看到了对生的向往。
江喻没有和任何人说,跑二十公里的这天他其实很难过,因为他刚得知他的一个已毕业的学生在西南边陲自杀了。
那个学生叫程寄余,寮州禁毒大队的,参与了一场凶险的卧底行动,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变得越来越阴沉冷漠。在最后一次递出消息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
不久,警方从海里打捞出程寄余妻儿的尸体,死状可怖,被人滚烫的开水生生涮掉了皮。
那是他的得意门生,却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至死都没与自己的恩师再见上一面。他的离去让江喻产生怀疑,怀疑自我也怀疑生命,也或许他根本不是在怀疑,他只是迷茫,短暂地失去了方向。
宁凛的出现让他又感受到了一种富有生机的力量,江喻说不出什么漂亮话,但希望宁凛能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日三餐,七情六欲,长命百岁,过一种俗气的生活,在心心念念的婚礼上给心爱的女孩唱《因为爱情》。
他不想再听闻任何一个学生的死讯,再也不想。
……
“老师,你干嘛不说话?”
“……”
“不是吧,就说你没老婆而已,这就生气了?……诶诶诶,你干嘛!别啊!别啊!!还我!”
“刚开学的时候就跟你们说过了,不许私藏手机。”
“……”
“没收。等你这阵子恢复完,继续加练,每晚绕校五公里跑。”
“嗷——”
“再叫就二十公里。”
“……”
十
也许因为那晚的二十公里,也许因为那两句“我没有儿子”和“我也没爸爸”,此后江喻对宁凛的关注越发明显。
他尝试着用通俗的标准要求他,要他成为一个心有正义,眼观世界的好人,却发现他与自己想的完全不同。
宁凛就不是个人,他是条疯狗。
大三上学期,他们又有一场封闭式训练,还是江喻做教官。那会儿宁凛和姚起东已经出名,两个不正经的奇葩成天耍流氓行径,但专业成绩和体能测试都是一顶一的好,让人又羡慕又嫉妒。
他们狼狈为奸,最夸张的一次是学校搞模拟训练,他们把扮演敌方的校领导揍得鼻青脸肿,肋骨都断了一根。
江喻头疼地不行,把他俩骂了个狗血淋头。
宁凛不服,说:“战场之上无父子,他在背后阴我,我怎么不能回击?!你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江喻用手指头点他的脑袋,“你挺横,但你现在没资格说这话。”
宁凛大声说:“凭什么!”
江喻一想到可能来的处分就气急败坏,用比他还大声的声音回答:“就凭他是领导,是你上级!”
宁凛一下闭了嘴。
屋檐下台阶上,他们相对站立,气氛凝滞。
江喻斜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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