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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朗嗓子眼都被腻住了。
    “哟,就这么喜欢你男朋友呀?”
    “嗯。”林知夏认真地点了点头,“喜欢。喜欢死了。”
    盛朗简直想当场翻过吧台,把林知夏抱着狠狠亲一口。
    “那就不去玩了。”盛朗半趴在吧台上,朝林知夏摇尾巴,“遛狗不?”
    林知夏噗哧一声笑出来。
    尽管白日里秋老虎肆虐,夜却已经开始透着凉意。
    盛朗踩着林知夏的那一架老单车,载着林知夏,熟练地穿过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在体校茂密的林荫道和一座座体育场馆中穿梭。
    林知夏侧坐在后座,搂着盛朗的腰,将脸贴在他后背。
    盛朗出了一层薄汗,衣服带着一股潮气,可林知夏并没觉得不舒服。他的手甚至无意识地探索着少年腹肌的轮廓,惹得盛朗身子一阵阵紧绷。
    盛朗并没有阻止林知夏。他享受着呢,舒服地耳朵都贴着头皮,大尾巴的毛都蓬松了起来。
    起立就起立吧,反正他这种热血体质的运动少年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起立,早习惯了。
    两人约定好了等高考结束了才进一步发展,盛朗憋着,还不准人家提前领取点福利呀。
    体校的人工湖畔,情侣成双成对。
    对面闹市的霓虹灯光幻化成一群精灵,在湖水上翩翩起舞。湖畔的灯光却十分幽暗,则是校园情侣最喜欢的一片栖息地。
    在这里,盛朗和林知夏才放心大胆地依偎在一起,不用顾忌旁人的目光。
    暴晒了一整日的草坪是一张温暖的地毯,盛朗枕在林知夏柔软的肚子上,划拉着手机。
    “这个团怎么样?一个人只需要一千零九十九,包机酒,四天三夜。哎呀这个也不错,贵两百块,但是有一晚是海景房呢……”
    盛朗幻想了一下在大海和星光下抱着他的小奶瓶……哪怕只是亲一亲,打个盹儿,都美得不得了。
    “你到底想去哪里呀?”林知夏轻柔地揉着盛朗柔软的头发。
    他们俩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大理,三亚,西藏,苏杭,新疆……从国内到国外,从陆地到海洋。
    盛朗说:“等有钱了,我就包一架飞机,带你上天玩。”
    “行呀,盛朗同学。”林知夏用力搓了搓盛朗的脸,“理想远大是好事。那我就等着你带我上天了。”
    盛朗得意地笑了一会儿,又蔫了:“唉,就我这本事,将来做体育老师,也赚不了多少钱。倒是你,做高科技工作,赚钱肯定比我多……”
    “那就轮到我包个飞机带你上天咯。”
    “那不一样。”盛朗闷闷不乐,“男人哪里能吃媳妇儿软饭的?”
    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林知夏的脚丫子又已经踹在盛朗脸上了。
    “我怎么就成你媳妇儿了?我不是男人?我们俩还没分出个上下呢。你怎么就觉得自己不是我媳妇儿了?”
    盛朗笑嘻嘻地把林知夏搂住,在他颈窝里拱了拱:“心肝儿,只要你乐意,别说媳妇儿,我给你做狗都行。”
    盛朗的情话有两大特色,一是特不要脸,二是特甜,哦还得再追加一条,就是量也特多,不要钱似的随时都能倒出一大堆。
    林知夏的耳朵被盛朗的情话糊住,盛朗又半压着他,那坚实而沉甸甸的身躯,热度清晰,将自己从头到脚笼罩住。
    惬意,安全,仿佛置身一个强大的保护之中。
    心都跳得没什么力气,更别说手脚了。
    生物电流的冲击下,林知夏的后腰一阵阵发软,有什么声音很想从鼻子里哼出来,咬着唇才忍住了。
    臂弯里的身子软绵绵的,盛朗还有什么不懂的。
    “口是心非的小奶瓶。”犬齿叼着林知夏薄软的耳垂磨着,“你不是我媳妇儿是什么?认命吧。等明年这个时候,哥就把你给办了!”
    林知夏的脸烫得都可以煎蛋了。
    盛朗的双眼在幽暗中格外明亮,
    两人腻歪到深夜,湖畔的萤火虫都入睡了,宿舍熄灯时间将近,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路上小心点。”盛朗把林知夏送到校门口,摸了摸他还发烫的脸,“明天在学校吃了早饭再来吧。空肚子骑车血压低,人不舒服。”
    “知道了。”林知夏柔声说,“你快回去吧。查房的时候你不在,又要被罚洗厕所了。”
    校门口灯光明亮,但是也很空旷,行人都在很远的地方,只有私家车从前面的公路上疾驰而过。
    盛朗点了点唇,注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几乎溺死在那一汪碧绿的湖水里。
    一辆大巴车呼啸而过,林知夏仰起头飞快地在盛朗的唇上啄了一下。
    “走啦!”林知夏跳上了单车,窜进了非机动车道的树阴里。
    盛朗满意地舔了舔唇,这才抄着手慢悠悠地往宿舍走。
    第56章
    林知夏借着那一股醉酒般晕乎乎的后劲儿, 慢悠悠地蹬着单车,往九中而去。
    闹市的深夜其实别有一种繁华褪去后的凄美。
    街面上行人已十分稀疏,步伐中都带着一份归家的迫切,唯有灯牌不甘寂寞地闪烁着。
    在路口等路灯的时候, 林知夏仰头朝月亮笑了笑, 觉得自己此刻肯定傻兮兮的, 却又觉得无比地快乐。
    他和盛朗已经过了见不到对方就浑身难受的阶段, 开始体会小别后重逢的那种更带劲儿的喜悦。
    一想到明天早上要和盛朗再见,那个英俊的少年会冲自己露出灿烂的笑容, 健壮的双臂会将自己紧紧拥抱, 林知夏的心就一阵急跳。
    他深呼吸着, 努力抑制着弥漫浑身的兴奋。
    真喜欢这样的生活,让他每天都无比期盼着第二天早晨的来临。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接通的时候,对面的绿灯亮了, 林知夏推着单车过马路, 喂了一声。
    “小夏,你人在哪里?”孙明珠的声音有着林知夏从来没听过的严肃焦虑。
    林知夏皱眉:“在回学校的路上。怎么啦?”
    “你没和盛朗在一起?”孙明珠嗓音尖锐。
    林知夏站在了斑马线中央:“出什么事了?”
    “杨素素要害死他了!”孙明珠在那头凄厉地尖叫, “杨素素给人搞大了肚子,不知道怎么居然说是盛朗干的。他娘的, 居然说他□□?刚才她家里人带着民警冲到学校来抓盛朗。盛朗不在,他们就朝体校去了……”
    林知夏提着单车调转了一个方向, 刮蹭到了一个路人。
    对方的抱怨声中, 林知夏跳上单车,用力一蹬, 疾风般朝着体校的方向冲去。
    之后那短短数分钟的路程,成为了林知夏人生中记忆最深刻的片段之一。
    他平时不会回想起这段往事,可每遇到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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