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开旭开车,高修旸坐副驾驶,纪还彬一人坐后排,车里静默无语。
本来要责怪高修旸的话,因为纪还彬在场不好说;本来要象征性感谢纪还彬的话,因为高修旸在场又显得矫情。
车开了一阵,纪还彬忽然半自嘲地说:“气氛有点冷,是不是?”
朱开旭松了松领口,一时找不到话说,谁知道高修旸来了句:“你不说话就不冷了。”
这句话把气氛弄得更僵,纪还彬默默回道:“我觉得冷的好像不是我,是你高警官吧。”
前排两个人立即语塞,高修旸烦躁地瞥向后视镜,朱开旭表情也不好看。就目前的关系来讲,高修旸是自己下属,还轮不到纪还彬教训。
朱开旭刚想回两句,又听纪还彬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想让高警官多向朱教官学学经验。传道授业,可不是舞枪弄刀那么简单。”
纪还彬每次称呼他“朱教官”,朱开旭心里就痒痒的。他入职禁毒支队五年,熟一点的人叫他“朱哥”,普通同事叫他朱队长,上司叫他小朱,当教官的岁月渐渐被人遗忘。而每每纪还彬提起“朱教官”这个称呼,他们这群人的青春往事,就收敛在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中。
那些跳动的日子失了颜色,那些年轻气盛的人,再也回不到从前。
和今天一模一样,多年前的九月初,越城警察学院开学的日子,朱开旭认识了三个小孩。
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成为朱开旭来越城后的第一个好朋友,教他说粤语,喊他“朱哥”;另一个也很高的男生,似有似无的暧昧流露在眉间,总称他“朱教官”;还有一个爱翻白眼的本科生,他甚至都不是朱开旭的学生,见着朱开旭就没礼貌地喊他“猪脚姜”。
朱开旭转动方向盘,把车子开进禁毒支队的地下车库,踩了刹车,从后视镜瞧了一遍那两人说:“到了。”
到了,回忆也就到这里吧。五年一梦,今夕何夕,未等秋风起。
下了车高修旸大步离开,朱开旭没去管他,低着头走在纪还彬身后,进电梯时犹豫良久才小声说:“那什么,谢谢你今天保释修旸。”
电梯里只有他们二人,朱开旭撇着脑袋,也不看纪还彬,致谢的话说的别别扭扭。纪还彬看他那怯生生的样子,眼底闪过柔情。
纪还彬知道他前段时间照应过禁毒二队,自己的到来再加上高修旸的“不安分”,朱开旭没少被唐毅礼找去谈话。他脸上冒出几颗痘痘,纪还彬有点心疼,他抬起两根手指轻轻捧起朱开旭的下巴,轻声问:“想、报、答、吗,朱教官?”
“啊?”朱开旭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就是“谢谢你”、“不客气”的模式对话,怎么就整出“报不报答”的问题了。下巴被纪还彬碰触的地方一片火热,晃晃脑袋后退了半步。
“别紧张,朱教官。”纪还彬笑笑说,“我还是之前那个邀请,有空的时候,跟我吃饭吧。”
朱开旭为自己的仓皇感到难堪。电梯到达顶层纪还彬先出去,瞥见等在唐毅礼办公室外的高修旸,小心思上来,又突然转身。他双手扶着电梯门框,附在朱开旭耳边,脸颊贴近的一刻,仿佛听见对方心脏,漏跳的节拍。
纪还彬说:“就我们俩,可不带高修旸的。”
冷眼站在唐毅礼办公室外的高修旸,瞧着高高大大的纪还彬,走进禁毒支队二队的办公间,又瞥见失魂的朱开旭向自己走来。
“调完情了?”
“说什么呢你……”
朱开旭一想自己为什么要窘迫,明明高修旸才是今天所有焦头烂额的肇事者。
“你小子到底怎么回事,好好的去当教官,你开枪打学生?!”
朱开旭要是曾经当教官时也有这份魄力,要是当年就预见到高修旸这个“优秀”学生,日后惹出这么多麻烦,一定也会毫不犹豫在开学典礼上,开枪爆了他的脑袋以绝后患。
“朱开旭,你们进来。”办公室里传来唐毅礼的声音,两人硬着头皮走进去。
这是朱开旭一个月来第几次,因为高修旸出入唐毅礼办公室,朱警官双手双脚加起来估计都数不清。
唐毅礼好整以暇地等着他们,开门见山道:“高修旸你的笔录已经交上去了,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
“没有唐局,这件事是我失误,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很好。”
唐毅礼忽然站起身。高修旸这些年没少捅娄子,若说他唯一仍存的优点,就是性格比较直爽,不会推脱抵赖。
“如果没意外的话,几天后出结果,这段时间你不用来禁毒支队了,也不用去警校了。”
唐毅礼伸出手,高修旸很自觉地拿出警员证递给他,然后开始卸下配枪。这种“暂时离队、留待观察”的流程,他做多了,太熟练。
朱开旭有些奇怪唐毅礼竟没一句责备,正纳闷,高修旸的手|枪已经交出去。唐毅礼接过枪往桌上一放,沉了口气说:“——还有就是,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高修旸,你的调查结果出来以后,你可以净身离开禁毒支队了。”
对,剧情就是这么狗血。
当高修旸准备好从头面对这个世界,抱着重生的心态,要像朱教官一样教出优秀的年轻警员时,命运却无情地把他抛向另一个深渊。
“唐、唐、唐局……”朱开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知道被打伤的那个孩子,是刑侦队以前大领导的孙子,但整件事不能全算修旸的责任……”
“你们俩都出去吧。”
唐毅礼黑着一张脸,完全不留情面。朱开旭还想再做解释,倒是高修旸一语不发立刻出了办公室。
朱开旭在身后小跑着叫他,高修旸不闻不顾,一人进了电梯,银色的门生生把朱开旭隔在外面。世界被间隔的瞬间,高修旸有气无力地蹲到地上。
被警队除名,是一个警员最大的耻辱。高修旸之所以同意去越城警察学院当教官,一方面确实被戴兴宁的劝说感动,另一方面也因为唐毅礼的“威胁”。
没有人理解当警察对高修旸的意义。他一心考入越城警察学院,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保送研究生,来日方长,前途无量,要不是因为付南风,现在担任禁毒支队一大队队长的,未必会是朱开旭。
多年的夙愿一朝达成,携手走过最美年华的人却已不在,心似已毁之木,好歹渡在警队这艘小舟上得过且过。早已没了社会生存技能的高修旸,好似不会泅水的旅人,现在木舟上的船夫要哄轰他下船,他知道投水后只能溺死,却也别无他法,只能纵身一跃。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对那个学生开枪,或者再之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打戴兴宁,那时唐毅礼已经暗示要将他除名了。或者更早,在高修旸被朱开旭千辛万苦地托关系,拽进禁毒支队的时候,唐毅礼就不想要他。
那个风光无限的大师哥,那个春风得意的警校传奇,以被除名的方式,彻底终结了自己的警员生涯。
人生最失意的事情,莫过于亲手践踏自己梦想,那种隐忍不甘,那种求而不得,那种放纵失意,非常、非常、非常难受。
今天和今早,和所有过去和未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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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开旭给高修旸打了12通电话,全部无人接通。朱开旭心想,行吧高修旸,你既然这么孬、这么怂、这么认命,那我还皇帝不急太监急个什么劲。朱开旭开车回了家,路上又回味了一下这个比喻,擦,把自己当太监了。
此时高修旸在大街上溜溜达达,沉着脑袋走着,竟然来到了北去夜总会。
他心想自己真够可笑的,执意要报骤雨计划,藏着掖着来这里打探风声,现在连警队都不要他了,竟然还“一心为公、情系案件”走到了这里。
反正也不是警员,高修旸大摇大摆进了夜总会,也不挑角落坐了,直接去了吧台,坐下后对服务生豪气地说:“什么酒最贵,给我都上来。”
夜总会的舞池边,有几个人凑在一起打牌。一个肤色微深的男人从高修旸进夜总会的那一刻,就不停朝他看,他旁边有个绿色头发的小弟附在他耳边低语,男人一笑,站起来整整衣服,穿过舞池走到高修旸身边。
高修旸几杯烈酒下肚继续要酒,服务生有钱瞧不起地问“先生您钱够吗”,忽然身后一个声音说:“没事,让高警官喝,算我账上。”
高修旸眯起眼睛去看那人,起身要走,男人挡了一下,手擦过他上衣口袋。高修旸不耐烦地问:“你谁啊?”
男人笑着说:“高警官,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很清楚你。上个月你来了我们这里十次,我可都给您数着呢。我是北去夜总会的老板,单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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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修旸,你太天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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