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集看着眼下这个比自己矮上大半个头的半大小子,正毫无顾忌的摸着自己的下巴,这怎么越看越像调戏?
但却并不反感,离得实在近了些,少年身上的婴孩奶香味萦萦绕绕的散发出来,想着怎么还跟小时候的味道一样?
心中一动,伸手抓住嘉让揉搓着自己下巴的双手,嘉让一愣,直直的看着贺兰集,想要说些什么,却被他眼中的疑惑盯得提心吊胆。
他该不会是发现了一些什么吧?不对啊!自己从小就是以男儿姿态示人,虽然生的雌雄莫辨,可声音是十足十的模仿成了少年音色,体态也与一般男子无二,他是如何知道的?
“你身上是什么味道?”贺兰集也发现了自己抓住嘉让的手,两人贴着,这个动作实在太过古怪,为了减轻两人氛围上的尴尬,贺兰集只得无头无脑的说了句不相干的话,说完便觉着更奇怪了。
嘉让低下头来嗅了嗅自己的身上,莫不是出了一些汗,有馊味?贺兰集正看着嘉让低下头来时露出的一截白嫩修长的脖颈,目光不禁下移,掠过少年的喉结,待看清却是有一个小小的结子,这才不动声色的拉远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这时应清让突然的出现,他皱眉看向两人,目光带着审视,贺兰集头一回觉得有些心虚,对嘉让说道,“你兄长来了”。
“嘉让,与世子爷作别吧,该随父亲回府了。”不急不躁,就当做自己未曾瞧见,这人定是不知道嘉让身份,方才之事只是朋友之间的亲昵,清让这样告诉自己。
嘉让看看哥哥,又看了看贺兰集,恭敬的拜了一个作别礼,“多谢世子的招待,如今天色已晚,嘉让得随父兄归家,世子告辞。”
这时房管事也来寻自己,贺兰集便点点头,清让便带着嘉让离开。
离开国公府之后,清让面上严肃,告诫的看着嘉让,“年年,以后离贺兰世子远一些。”
嘉让不解,不明白哥哥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不是同窗吗?
“为什么啊?”
清让自是不好同她怎么解释,定国公府远没有看上去这般平静无波,如若不然,他三年前也不会使手段拒了这门亲事,这里头的弯弯道道岂是一句话就能说得清的?
“此人心机深沉,切不可与之交往。”清让思索一番也只好这样说。
心机深沉?不像吧?不过既然哥哥都这般说了,嘉让只得点头,答应了下来。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我很真诚的道个歉,第6章 用错了成语,浓 说的没错,音容笑貌是用来怀念故人的,形容死去的人,所以我很抱歉,我很讨厌乱用成语的现象,然后自己也乱用了,亏我语文老师还讲过,自己还去考教资,以后我一定会仔细精准用词,不去误导看文的孩子们!对不起了
第34章
宴席散去, 贺兰集来到定国公的书房。
“父亲,儿子来了。”
“进来。”定国公嗓音低哑,应该是沾了酒, 贺兰集不禁有些担忧。
“父亲沾酒了?”
“几位大人兴致高涨, 为父总不能失陪。”说着国公爷便有些咳。
“十三已经入南疆寻解药,父亲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才是。”
“这毒不好解, 图谋大事才是出路,集儿,你要尽快成长起来!你祖父才算是没有白白送死。”国公爷双目如炬, 紧紧盯着贺兰集。
每次见到父亲这副神色就有满腔说不出来的情绪。祖父的死不是恶疾,父亲身体的毒也不是寻常毒药。这一切都是因为制衡, 因为帝王之术。
繁荣稳定之下必有暗流涌动,白骨成堆。定国公府所要做的事不过是为了贺兰氏的生存与延续而已。世家与皇权, 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争相夺,这条路注定是不好走的。
“今日万烨与我说起你升迁一事,都指挥使司黎大人打算提拔你为步军都指挥使,说现如今你年纪轻, 怕压不住人。为父想着万烨八面玲珑,肯卖我们一个好,何不顺势而为, 两全其美。”
贺兰集眉头紧锁:“若是得了这个好处, 父亲可曾想过我们会成为他手里的刀?”
“这也是保护你的最好的办法。如今皇帝相信万烨, 你有他的庇佑,他就轻易不会动国公府。”皇上已经除掉了老国公,现在的定国公坏了身体,难当大任。
“儿子想想法子。”贺兰集只想让父亲别替自己处处安排, 他已有法子安排下去,可如今父亲怕是并不想听,若是听了,怕也不会轻易答应,只得先作罢。
“集儿,你终究还是太年轻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要是入了三皇子的阵营,于七殿下也大有裨益。”
贺兰集垂首应下。
如今就看崔鹤唳崤关大捷之时回京,七殿下的计划也要提早日程。眼下京中李霄与李霖分派而立,七殿下倒是少了些关注,这些天得寻个时间将七皇子约见出来。
离开书房之后,贺兰集就交由心腹将事情安排下去。
......
“主子,定国公府来信。”小江公公将信件呈给了李霁。
山间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竹林之中坐落着一间小小竹斋。
这还是两年前芝山道观的一位羽化升仙的老道长所赠,竹斋四面环竹,精巧文雅,一瞧便知是文人雅士脑子里避世修行的去处。
竹斋的外观虽瞧着普通,院落里也种着根根修竹,一进去掀开珠帘便是禅坐的雅堂,两旁是可供休息的竹屋。
可内里却大有文章。竹林排位采用八卦阵法,气的流动,风的变向皆能带动阵法变换。靠近竹斋之处有几道隐秘机关,全有竹斋主人一人操纵。
李霁细细地擦拭着琴身,恍若未闻。
江公公看着自家主子如此模样,也不敢将那英国公府纪小姐的信拿出来。纪小姐如此胆大痴心,着实难见。但瞧着自家主子这一等一的模样,也难怪那些世家门阀大族的女子趋之若鹜了。
本是面冠如玉的翩翩郎君,一双温柔多情的桃花眼,却因不见笑意的模样反而显得凉薄与冷峻,五官有着外邦的血统而更加深邃立体,若说最出彩的,莫过于殿下的双眸,较之常人略浅,左眼下的一颗泪痣,平添几许妖冶。
与逝去的贵妃娘娘有着如出一辙的惊人容貌。
江公公想着,任何一个女子瞧见殿下这抚琴时随意慵懒的模样,恐怕都会陷入迷恋吧?
李霁是修文帝第七子,是与西域盘蓝古国的乌杞公主所生,那乌杞公主是西域最美丽的女子,当年修文帝见了乌杞公主第一面就情难自已的起了掠夺的心思。后来不惜派兵西去议亲,盘蓝国王迫于压力将乌杞公主送来大齐和亲。
乌杞公主生下七皇子不足六载便与世长辞,而后修文帝性情更是变得古怪难测。在国事上一改以往,变得专.制强硬,雷霆手段更是让世家大族措手不及。
而今弱冠之年的七皇子,应该早就要册封为王,领封地娶妻,然后此时携妻带子去往封地生活,可如今皇上没有表露一点要为七皇子受封娶妻的意思。
在外人们看来,七皇子是个闲云野鹤,抚琴弄箫的闲散皇子,正因为他的血脉,使得他无法成为储君,更是对其他有外家势力的皇子构不成威胁。
修文帝对七皇子忽亲忽疏的态度,也是叫人猜不透,朝野上下,更是没什么大臣与七皇子交情好的。
李霁缓缓拆开信件,大致瞧了一遍,神情严肃。江公公倒是安静得很,知道此时主子定是不喜人开口打扰。
“此事张全德可知道?”李霁淡淡开口,腔调疏冷。
“殿下放心,张公公并不知!”张全德是皇上身边的大太监
“给世子回信,竹斋一聚。”
“是。”
江公公心里讪讪,如今这一位才是满腹心计,深藏不露的人物呢!
李霁接着擦拭琴身,心中也开始有了计较。将军府与定国公府不过是看似式微,这一下就把牛鬼蛇神引了出来,倒是出乎了李霁的意料。
贺兰集得到李霁暗卫的回复,扮做青衣道士的模样,戴着一顶斗笠,暗中前往芝山竹斋。
贺兰集与李霁自小便相识,一个是宫里的皇子,一个是国公府的世子。本就是这大齐帝国顶顶高贵的人。
不过在外人看来这国公府的世子倒是与三皇子,四皇子交情颇好,两边都不得罪。
可只有贺兰集自己知道,为什么会选这个留着外邦血脉的七皇子,明知此人在夺嫡的道路上将会有千难万险,却还是将少年人曾经的约定与家族兴亡捆绑一起。
那还得从京郊赛马一事说起,七年前,贺兰集十三岁。
那年修文帝在皇家京郊马场举办一年一次的秋狄狩猎。声势浩大,檀京城里排的上号的家族都携妻带子前来。在各皇子为修文帝助兴之时,七皇子躲在三皇子身后,安安静静,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看得出来修文帝对七皇子的态度极为不满意,四皇子见风使舵,诱哄着七皇子去跑马。
当时年仅十三岁的七皇子极不情愿,见修文帝眼神严厉,便吓得骑上了四皇子那匹烈马,马儿不受控制的跑了起来,眼看七皇子要摔下马,皇上没发话,谁也不敢去救一个无依无靠的皇子。
贺兰集看着马背上的身影,艰难又倔强的拽着缰绳,在马场里兜兜转转,双手都磨出了血痕,在白皙的手上分外刺眼,看着就疼。
七皇子也只是咬着牙,死命的与烈马撕拉着。贺兰集那一刻看见那马背上少年的身影,突然有那么一刻觉得心酸,具体是什么样的感觉自己也说不上来,可能是与他做着对比吧,庆幸自己没有生在帝王家,虽锦衣玉食,却也步步为营。
也庆幸自己有母亲疼爱,那种强烈的比一个皇子更加有的优越感,让贺兰集同情这个少年,他决心帮他一回,翻出一只竹笛,这还是崔鹤唳给他的,说是只能吹出一种曲调,是边关将士用来镇住受惊马匹和未完全驯化的烈马用的,贺兰集一直将这好兄弟的东西随身携带。
不料今日就派上了用场,也不知管不管用,就嘴下一快,吹了起来,没多时,那烈马就渐渐停了下来,众人皆以为是七皇子驯服了烈马,不经呼声叫好。只有七皇子自己知道,是马场外的一个少年吹了“稳笛”。
在贺兰集沾沾自喜的认为自己算是救了七皇子一命时,修文帝情绪不明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个儿子,并没有父亲该有的欣慰或者满意。
李霁藏住眼底的一片灰败,自己早就要死心了,为什么还是会有些难过呢?看来自己的心还是不够坚韧啊。李霁让太医处理好了伤口便一个人出去了,十二岁的孩子再怎么心智坚韧也还是个孩子,坚强又脆弱,彷徨又无助,此时的李霁便是贺兰集看到的这样。
李霁听到人的脚步声,抬头一看,是那马场外吹“稳笛”的少年,也是定国公府的世子,知道他是个自由不羁却又殚见洽闻之人,也知道是他帮了自己,不好装作瞧不见,淡淡地说:
“方才马场还要多谢贺兰世子。”
贺兰集冲着他浅浅一笑,“七殿下客气了。”
说完便在旁坐下,毫不客气地说道:“七殿下想不想学真正的骑术?”
少年神采奕奕,并没有半分怜悯他在马场时的狼狈,看得李霁心头一震,坚定的点头。
修文帝只在诗书琴画上给他配老师,而三哥四哥都有自己的剑术骑射的师父,每次李霁看到的时候不是不羡慕,而是极度的不甘,却只能沉默,他知道自己如今的地位。
李霁看着贺兰集,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有些掩饰不住的激动。
“你肯教我?”
贺兰集被李霁这样一瞧有些心虚,有些磕巴地说道:“不是我,是我一个朋友,他的骑射才是一等一的好,改日我将他带来与七殿下你认识。”
李霁点头,瞧着贺兰集此人的确不错,不禁露出了真实的笑意。
.......
贺兰集刚进入竹斋附近,一排排的细竹从竹斋中射了出来,他随手甩开斗笠,嘴角一笑,哼出一口气,快如疾风般抽出佩剑,洋洋洒洒间便将箭竹各个击落,却还是不慎被竹叶划过手背,贺兰集心情颇愉悦,知道这是李霁放水后的结果,这些奇门遁甲自己也有钻研过,若是心怀不轨之人路过这里怕是要射成一只刺猬,就冲这出其不意又尖又快的特制箭竹,若不是自己和李霁一起研究过,怕是自己也得栽。
贺兰集笑吟吟的走了进去,见李霁懒散的半倚在席榻上,仿若刚才的事与他无关一般,不由感叹:
“竹斋眠听雨,梦里长青苔。你倒是好兴致。”
“今日找我何事?”
“万烨欲将步军都指挥史的位子让我坐。”贺兰集立马严肃了下来。
“万烨的手伸的够长,怎么?你不想坐上去?”
“想,怎么不想?但是怕这老狐狸耍心机诱我入套,到时候怕脱身不得。”
李霁挑眉,嘴角一扬,“世子爷竟也有胆小的时候?”
贺兰集迎上他揶揄的目光,“别埋汰我,总要想办法应对,你给想个好法子。”
“那就去,总比肃玠去崤关吃沙子强。”
贺兰集听了他一句打趣的话,不禁发笑,“嗯,话糙理不糙,到时候哥哥我有难,七殿下可要记得捞我一把。”
两人相视一笑,部署着接下来的计划...
......
嘉让在道观无所事事的这些日子,着实无趣,却也不甘就这么退缩。
今日阳光正好,她拿着一把称手又锋利的小镰刀只身上了芝山,其实小时候与阿翁在道观的日子她也没少上芝山,因着这儿山势不高,且没什么野兽,只要一下雨便雾气缭绕,颇有一股人间仙境之感。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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