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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不过,对于君君来说却很漫长。
    他乖是乖,但是心思不专注,听了没两分钟就跑题,半个小时里,向小苟花了无数精力将他的注意力拖回来,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一页的小学作业。
    看看时间,向小苟呼了口气,刚站起来,就被向辉武劈头盖脸砸下一句:“干嘛去?你弟弟都还没嫌累,你这才教了他多久,就不耐烦了?”
    向小苟抿了抿唇,低着头淡淡地说:“我只能教他方法,这后面的,他要自己学。”
    向辉武顿了一下,他不是没有文化的粗人,也懂得这个道理,但是,看着这样淡然中透着冷漠的女儿,他就是气不打一处来。
    向小苟礼貌地和父亲、阿姨道过晚安,跑上了自己的阁楼。
    “你看她!”向辉武气得在楼下大骂。
    “好了好了。”王美香柔声安慰着,但眉宇间也是一片愁云。
    顺过了气,向辉武冷静了些,扬着手不断地挥斥,对自己的现任妻子诉道:“我也不是真要她给君君带来什么,也不是真的把她当君君的家庭教师用,可是她、吃饭,不和我们说话,看电视,不和我们说话,眼里好像根本没有我们这个家似的!她到底把不把别人的付出放在眼里?”
    “孩子嘛,都有这样的时候的,别气了。”做妻子的能说什么?只能将矛盾大而化小,小而化无了。
    ☆、银河
    这几天里,洛松身边那一帮朋友已经习惯了带着个小尾巴一起放学,每次都是一群高高大大的男生呼啦啦地把向小苟送到地铁站,让向小苟极有安全感。
    向小苟虽然不太和人交际,但是基本的交际礼仪却没少,她留心过后,发现其实这群人根本没有一个和她顺路的,完全就是为了送她而绕路。于是为了表示感谢,向小苟在某次回家路上打包了几十根炸串,分给这群身形庞大的食肉动物。
    没有什么比放学路上的小点心更让人开心的了,几个男生吃得大快朵颐,满嘴流油,洛松则把向小苟拉到一边,问:“还会买吃的做谢礼,这么感激啊?你最感谢谁?”
    向小苟傻乎乎地笑:“是你啊,我知道都是因为你,他们才愿意带我的。”
    洛松勉强满意,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说:“那你怎么报答我啊?”
    向小苟想了想,眼睛开始滴溜溜地往旁边的商店转。
    洛松伸出一根手指把她的脸撇正:“花钱的不要。”
    向小苟“啊”了一声,她一时之间,真的想不到了。
    洛松小小地叹了口气,说:“你不要操心这些事,我自愿的,他们也自愿的,别有包袱,嗯?不许再乱花钱了。”
    他不知道向小苟每天有多少零花钱,这点零食,对他们这群人来说当然不算什么,可是向小苟一个人买,开销也不小。
    一次倒也还好了,他就怕这只蠢小狗养成了习惯,以后天天买,到时候没钱,反而把自己饿瘦了。
    向小苟用力地点点头,反正洛松说的都是对的。
    和洛松比,其他几个男生显然没想想这么多,他们几个都是直肠子性格,吃了好吃的,对向小苟越发热切了,而且相处几次之后,发现这个看似文弱的女生也并没有娇滴滴的难打交道,便一个个地往她跟前凑。
    向小苟的那套“洛松偶像理论”已经在这群人中间传遍了,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哈哈哈哈,只除了一个人。
    就是洛松的发小,程余光。
    他是个长相白净的男生,顶着一头蓬松好看的自然卷,和洛松从小同学到现在,自诩为洛松最亲密的友人,对于横空出现的向小苟,程余光用一种防情敌般的态度防着向小苟。
    程余光先是美滋滋地吃完了炸串,然后立刻翻脸,抱着洛松的一只手臂,对向小苟略略略吐舌。
    “我才是最崇拜洛松的人,我是洛松的头号小迷弟!”
    向小苟傻笑着:“嗯嗯,你是。我不是迷弟,我是迷妹啊。”
    洛松有点脸红,半掩住脸。
    程余光一听,觉得向小苟认同他了,十分满意,转念一想,不对啊,她是头号迷妹,自己是头号迷弟,不还是地位相当?他的位置被人觊觎了!
    程余光立刻跳脚,龇牙咧嘴地:“总之总之,你不要靠近我的松松!”
    洛松差点呕吐,愤怒地皱眉把程余光往下撕,程余光不依不饶,像八爪鱼似的缠住,向小苟在一旁看着他们打闹的一幕,笑得特别灿烂,特别傻。
    洛松看着她的双眼,也忍不住地跟着笑。
    程余光反正就是跟向小苟杠上了,为了证明自己的地位固若金汤,他苦口婆心地给向小苟说,他已经认识洛松十七年了,感情源远流长,向小苟不喜不怒,就是很敷衍地点头“是是是”。程余光却是怒了,为了证明自己更加了解洛松,非要缠着向小苟说洛松过去的往事,结果向小苟听得眼睛发亮,相应态度很积极,还表示要多听一点。结果最后,就渐渐演变成了洛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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