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胥又回来了,他一日得来好几趟,瞧她好几趟才罢休的。
盛迟暮放画儿时,不盈一握的腰肢上便多了一双作恶的手,她微微一僵,身后任胥笑嘻嘻道:“暮暮,小程公子来了好几趟,要我去外头听听戏,你闷不闷,咱们一道儿去?”
“小程公子是谁?”今日姹嫣也提起过,似乎是他的“狐朋狗友”。
任胥咧了一嘴花,“程老家里的小公子,大名唤程令斐,是个浪荡公子哥儿,也不好读书,我俩是一个太学里的老师傅教出来的,当年师傅读书读到一半打瞌睡了,我俩就溜出门在墙根斗蛐蛐儿玩。”
“……”
“不过他武艺不错,好像有意投身军营,只是家里头毕竟是书香世家,满门清华的匾在祖宗祠堂悬着,程老听了那话差点气晕过去,差人差点儿打断了他的腿。”任胥说起来,有种与有惧焉的后怕,若非他母后拦着,他的腿也早该被父皇打折了。
盛迟暮道:“即便这样,他也要与殿下为伍?”
那真是条硬汉了。
任胥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他脸厚,小程公子自幼则皮厚,俩人可说是臭味相投。
“殿下想去便去吧,迟暮近来有些琐事缠着,腾不开身。”
琐事?她在忙什么?
任胥困惑地低眉,倏忽间瞅见了盛迟暮放在手边用纸镇压着的一方宣纸,雪白的素宣上,轮廓分明地勾勒了一双鞋样儿,刹那间他心肝儿一颤——这是暮暮给自己做的?暮暮给自己做鞋了?他看了眼一脸从容的盛迟暮,心里想到,暮暮被我发觉了心意,明明脸皮薄,但还是伪装得这么淡定呢……
任胥忍住心中狂喜,暗搓搓傻乐了好一会儿,直到盛迟暮从前方藏书的博古架上取了一本《尚书》,他走上去,咳嗽了一声:“卧房的藏书不丰,暮暮以后想要什么,可以直接去我书房拿的。”
盛迟暮低声道:“多谢殿下。”他对她,是真的很包容,盛迟暮嫁给他之前,想过会有一个包容自己的夫君,都不能做到他这种地步,那个两年之约,她看到了他对她的用心和接纳。他不会因为子嗣的事歧视她,这已经是一个男人最难能可贵的地方了。
“不过,”任胥灿烂地咧开笑容,“暮暮真不想出宫?”
她没说话。
任胥循循善诱道:“长安城夜市可热闹繁华的,暮暮知道会喷火的猪么?”
一句话令盛迟暮微微凝眉,露出一抹愕然之色后,立即又趁热打铁:“还有会下水的兔子,带着鬼面具跳僵尸舞的塞外异客,卖糖葫芦、纸人儿、猜灯谜的摊主,说评书的江湖豪客,唱大戏的老旦,跳舞的胡姬,各种花样儿……暮暮。”
他的声音透着一种渴求和撒娇的意味儿。
她虽然没有立即答应,但好像,心已经微微动摇了。
第9章
“暮暮答应了?”任胥灿亮的眼睛里写满了希冀,耀眼而漂亮。
盛迟暮点头,“嗯,殿下安排便好。”
“好。”任胥高兴得快找不着北了,一直以来,他都有个愿望,为了一件事他想了十年,那便是带着心爱的姑娘到长安,看他治下的江山,看尽古都沉郁的秋色,他威严磅礴的皇宫,长安太多好玩的,他从小爱的喜欢的,都想分享给她,他的快乐悲伤,都说给她听。
任胥脚下生风地回书房,写了一张小纸条让小黄门递出去。
小程公子在宫门口等了半个时辰,从小黄门手中取到纸条,回了几个字:酉时集雅轩见。
岂料小程公子看到这几个字之后,勃然大怒:“好你个任银修,你敢骗我!”
小黄门傻了会儿,舔了舔唇,“程公子,怎么了?”
程令斐将字条撕成几片,嘴里咬碎了一口白牙,恶狠狠瞪了眼小黄门,“别以为找个带笔我看不出来!任银修的字,化成了灰本公子都识得出!”
他们可是人称“太学双壁”的一对奇葩,因他们平日里做学问不用功,常被老先生罚着面壁站墙角,故有此称谓。他程令斐还不知道任胥,两人对着写字,就如同在宣纸上对着画八爪鱼,能把对方恶心死。
小程公子于是恼火地拂袖而去。
到了约定的傍晚,夕晖半落,一辆低调高雅的马车从宫门徐徐驶出,高大神骏的马匹,花色鬃毛皆是一个式样,挑不出半点瑕疵,御车的人也神容肃然,马车平稳地走过长街。
任胥拨着帘子纳闷道:“奇了怪了,程令斐人怎么不在?”
盛迟暮着一件烟花碎的荷绿含苞绣襦长裙,这已经是在任胥替她准备的衣橱里最平凡普通的了,任胥见她一直捧着手中的那卷竹简,诧异道:“暮暮,你喜欢看书么?”
说好了今日出来玩,看书多煞风景。
盛迟暮敛唇道:“除了读书,我想不出在马车里能做些别的什么了。”
任胥将手指成圈在光洁如玉的下颌上敲了两下,“暮暮,你会玩骰子么?”问完,见盛迟暮脸色微微变了,才意识说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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