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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4

    ,我们的大陆第一人,魔导士先生,就这样带着他的两个哥哥走出了城堡。

    跨出门的那一瞬间,我魔钱才意识到一件事: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七十五年了,然而之前一直没有出过城堡。

    他,一个热爱生活的好小伙子,在家里宅了整整七十五年没有出门。

    而他竟然没有疯:)

    怪不得研究的时候总是会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肯定是因为在家里待得太久了!

    重获自由(?)的我魔钱兴致勃勃地带着两个堂哥在城堡的附近走来走去,然后提议道:“我们进城去吧?”

    城堡建在半山腰,附近就是森林和山地,我魔钱还是想看一看更加城镇化的地方。

    虎子抬头看了看天色,仔细想了想才开口建议道:“我们今天可以先去山上抓点妖兽,明天早点出门再去城镇吧?”

    “对,”一旁的豹子点点头附和道:“我们要去城镇的话,起码要走两个多小时。如果狗子你想好好玩一玩,还是早上去比较好。”

    “狗子现在是魔导士了,”虎子一拍手:“我们可以让那些人帮忙买辆马车,咱们坐马车去的话就只需要两个半小时了!”

    “对哦,还是你聪明。”豹子一脸崇拜地看着虎子幕,后者情不自禁地挺起胸膛,脸上写满了自豪。

    我魔钱:“……?”

    对个鬼啊,这样不是要花更多时间了吗?为什么要用只啊??

    而且为什么去个城市要这么久,他成为魔导士都七十五年了,家里还没有买马车啊?

    总觉得豹子刚刚的眼神好熟悉,时不时在哪里见过呢?真是让人十分在意呢……

    “我知道了!”

    我魔钱右手握拳,敲在自己的左手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怪不得我会觉得熟悉,我真的见过这个眼神,还不止一次!”

    自己每次从实验室里出来,将最新的手稿交给两个堂兄的时候,他们看他的眼神和这个一模一样!

    所以在豹子哥看来,两者的神奇程度是一样的吗……

    我魔钱胡思乱想了一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为了不让自己的脑子爆炸,他决定暂时放过这个问题。

    明天再去城里玩吧!

    **

    第二天一早上,我魔钱就和两个堂哥一起坐着新买的马车进了城。

    虎子会赶马车,所以他们并没有再叫别人。三兄弟找好停车的位置,办好手续开始瞎逛。

    逛完了小半个城市后,三人发现时间不早了,便打道回府。

    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魔钱瘫在床上,决定再也不要出门了。

    是床不够软,还是被子不够厚了?家里那么舒服,出什么门?

    又在城堡里宅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我魔钱懵逼了。

    这个世界没有网络,没有小说,没有ACG,能宅在家又有什么用?

    把下属收集到的“传记”通通看了一半,又勉强看了两三部电影,我魔钱再次陷入了贤(xian)者(yu)状态。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可恶了,大家平时都是靠什么娱乐的啊?

    修炼(吃魔法石),打猎(出门瞎逛),看报(了解最新八卦),举办舞会(聊八卦)。

    ↑这是虎子给的回答,括号内是我魔钱自行理解的意思。

    总之大家其实真的很无聊。

    为了不让自己无聊,他让人在自己的下属里找到几个文采特别好的人,让他们开始写“小说”。

    虽然这些人都不是很知道小说是什么,但他可以教!

    小说、漫画这两项娱乐被他强制推行开来,看着手里这个“帅气的小伙子天生神力,在一次动乱中救了一个美丽的公主,两人一同流浪一同面对困难”的故事,我魔钱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所以是要有多水,才能把这个故事写了三十万字啊??

    我魔钱觉得,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个小伙子和公主的名字加起来都快有小两百个字了,而这个王国和大陆的名字加起来也有五六十个字。

    原来这种水字数的方法都是无师自通的吗_(:з)∠)_

    然而这篇文章连载在报纸上之后,一下子就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一时间,整个大陆(其实我魔钱能察觉的也就只有自己的城堡)都在讨论这件事。

    他们因为小伙子遇见危险感到忧心;因为公主对小伙子笑而感到欣慰,大家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他的长辈粉。

    不过小伙子的设定年龄只有十多岁,在这个人均寿命五百年的世界里,他的确很年轻。

    我魔钱觉得,或许他能对这个世界的文娱有多一点期待?

    五年之后,我魔钱看着手里这份“帅气的有异能的小伙子,在杀龙的时候救了一个貌美的仙女,两人一同冒险,到处杀龙面对困难”的故事,再次陷入沉默。

    所以这个故事和之前那些有什么不一样啊!

    眼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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