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
“等下。”沐霭松开她,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问她,“这支可以吗?”
程曦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
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
沐霭的那支黑色的,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没想到,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
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不过话已出口,只好点点头。
“可以的。”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
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回去看书。
他表现得这样坦然,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在书房找了张桌子,开始练字。
刚开始的时候,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原因无他,沐霭的存在感太强。
但一会儿之后,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写越顺畅,完全沉迷于练字,并没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
明朝的文学家里面,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
写到“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你也喜欢震川先生?”
沐霭的声音乍然出现,程曦吓了一跳。
对于沐霭的话,她还蛮意外,“嗯,你也喜欢他么?”
沐霭点点头,“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对家人的感情都真挚。比如这一句,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一下子就懂了他对幼年丧母的遗憾。”
一说起自己的喜欢的作家,程曦就滔滔不绝,“在他笔下,母亲,妻子,甚至婢女,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有人说归有光太幸运,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多好女人。但我有时候在想,会不会是,他天生就有一颗善意美好的心呢?所以,他才能在暗淡破败丧气的归氏家族生活里,看到女性柔美洁净的光辉,并鼓励自己将破败人生过下去。你觉得呢?”
“嗯,我觉得自己也很幸运,遇到的都是好女人。”
本来是打算跟对方探讨归有光,没想到,听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
程曦抬起头,正好撞进沐霭一直凝视着她的眼里。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
没有人说话。
一时间,书房寂静得只听得见窗外偶尔的鸟鸣。
风很轻,从窗外照进的光影,落在纸张上晃动了下。
少女的双眼懵懂,目光澄澈而干净。
沐霭定定看了几秒,收回目光,笑着说,“刚看见后面的小院子里种了枇杷,已经黄了,想去摘吗?”
程曦这才回过神来,“好、好啊。”
关于归有光的讨论戛然而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
五月江南碧苍苍,蚕老枇杷黄。
此时正是枇杷收获的季节。
两人去厨房找了篮子和剪刀,戴上遮阳帽,出发去摘枇杷。
度假村的枇杷应该是改良过的品种,长得很好,黄澄澄的一串串挂在树枝上,看得人口舌生津。
还没等沐霭拿梯子过来,程曦忍不住踮脚先摘了一个。剥了皮尝一口,肉多核小,水分也很足。
程曦很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选了比较矮的树枝,一边摘一边剥了吃。
沐霭搬着梯子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程曦在吃枇杷,便笑着问了一句,“甜么?”
程曦手里正剥好一颗,笑着点头,“很甜,你要尝尝么?”
“好啊。”
沐霭俯身,薄唇轻轻擦过她的指尖。
他的动作特别自然,一气呵成,程曦反应过来的时候,枇杷已经在沐霭嘴里了。
他嚼了两口,笑着说,“确实很甜。”
少年薄唇的触感还停留在指尖,程曦心砰砰直跳,脑袋有一瞬间的空白,连眨眼都忘了。
“你……”程曦,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含糊的说,“我说让你尝尝,没说直接用、用嘴啊。”
沐霭手里拿着梯子,特别无辜的抬眉,“嗯?”
程曦张了张嘴,没好意思再说什么,只能不理沐霭,继续闷头摘枇杷。
一边摘一边腹诽,怎么想,都觉得这人是故意的!
程曦一心专注于摘枇杷,矮的一片很快被她摘光了。
她摘得正兴起,并不打算就此罢手,便摩拳擦掌,考虑要不要爬树。
小时候没饭吃的时候,树上的野果,河里的鱼虾,都是美味的代名词,所以,程曦从小就有一身爬树摸鱼的本领。
不过,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据妈妈说是C牌的最新款——穿着爬树,她有点舍不得。
于是
分卷阅读123
同类推荐:
悖论H( 续更)、
熟人作案、
和竹马睡了以后(H)、
脱下老师的裤子(师生H)、
一言不合就扑倒、
钢铁森林、
发情[校园 忠犬]、
余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