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一低声向沐扶苍汇报李敬鑫队伍的人员变化,他毕竟是男人,在男人群中探察自要比沐扶苍方便太多。
沐扶苍掀开帘子,放眼望去,灰黄土地与一个个小山丘般的帐篷间果然不见经常与那儿海同行的那个狄族男子。
“那儿海,你一个人呀?”沐扶苍随手拎起酒囊,走到埋头清点货品的那儿海身边,把酒囊丢给他。
那儿海原本冻红的耳朵更红了,手指差点拿不稳酒囊,他粗声应一下,便没词了,平时灵巧快语的“方姑娘”偏偏也不出声,就呆立在那儿海面前,场面一时尴尬起来。
“啊,啊,那个……”那儿海搔着耳根,没话找话道:“我,我在数数,收拾行李。赤狄王很满意我们的贺礼,开春或者更早时长狄王就会派使者来,但是老板说长狄太心急,不像是以前的元尔木,怕里面有问题,我们能早走就尽量早走。”
那儿海一紧张,将能说不能说的话一股脑全抖落出来了。
沐扶苍“不甚”好奇地追问道:“能有什么问题?难道长狄没有给你们货款?”
“不是银子……”那儿海张张嘴,懊恼地揪着头发:“哎呀,老板不许我说出去的,叫我们偷偷整理货物准备离开。方姑娘,你可不要告诉赤狄的人呀!”
“好,不聊了,我们只是商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已,谁管他们。”沐扶苍拍拍架子上的生牛皮:“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怎么不见经常和你一起的那个朋友帮忙?”
那儿海急于改变话题,颠三倒四地说道:“萨玛吗?他去安难部族找他的情人,要过几天才能回来,等他回来时我们也差不多要出发……呃,不是,我是说萨玛的情人是王妃最小的妹妹花束,她长得像春天的花朵一样美。”
花束啊……
老庙借由沐扶苍打破了与狄地间的隔阂,他们本就是经营消息起家,精于这两三年想必在狄族里收买发展了不少细作,沐扶苍怀疑萨玛便是其中之一。
但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有个情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沐扶苍长长地吐口气,白色哈气很快消失在寒风中:“也许是我在阴谋诡计里打混久了,杯弓蛇影,看谁都像是在藏奸,人家可能只是一对寻常情人呢。”
萨玛没有在安难停留很久,第二天傍晚时便回到商队,眼眶下还青肿了一片。
“哟,萨玛,那林揍你啦?春天的花束不好摘啊,哈哈哈哈!”
“不是说只要一拳就能打服女人吗?怎么被花束的哥哥打回来了?”众人揶揄道。
萨玛意气风发地一挥手:“那林没有打死我,说明事情就成了,你们等着看吧,花束很快将变成我的女人!”
男人们哄笑起来,赤狄王娶末琳为妃尚有代价交换给安难,萨玛一个连领地都没有的穷小子凭什么轻易得到春天的花束?
萨玛扫过哈哈大笑的同伴们,嘴角挂上比他们更显嘲讽的笑意。
乌头钻出帐篷,把手揣在怀里,用下巴朝萨玛招呼道:“吃下肚的东西只有自己知道香不香。小伙子,来,我这有药膏。”
萨玛随乌头进了帐篷,其他人也不在意,继续吃饭的吃饭,数货的数货。
火炉烧得旺旺的,萨玛盘腿坐在炉边,在外面冻僵的皮肤给热气一烤,火辣辣地发痛。
乌头递给萨玛一个酒囊,萨玛喝到嘴里,却是熟悉的奶酒,又嫌弃地吐出来,拿袖子抹净嘴巴,急切道:“你们还要等多久?这冻死人的鬼地方,我一刻也呆不住了!”
“是今日成事,明日成事,还是十年后成事,端看你此番在安难部族的表现了。”乌头捡起萨玛丢在地上的酒囊,重新安上塞子,仔细放回到桌子上。他是此次行动的主事人,倒是一直平心静气,一双三角眼要睁不睁,显得更小了。
“哼,不知道安难呼济那个老家伙怎么想,反正当我按你教的话,说到‘巫马和其他氏族并没有什么不同,真要拿正统定身分,那流淌狄王血脉的北狄纳麻氏才是我们的王。巫马自封赤狄王,不过仗着夺得狄王的宝刀而已。我现在住在赤王帐篷旁边,如果抢到宝刀,是不是我也可以自封为王’时,我感觉到那林遇见鹿群一样兴奋了。”
“乌头,安难蠢了三四十年,真的会为花束背叛巫马吗?”
那林瞧不起萨玛身上狡猾且懦弱的“商人”习性,萨玛同样蔑视这群大脑和老牛筋一样僵硬的野蛮人,如果他是安难氏的首领,他早就巫马那个只会砍人睡女人的蠢货手中抢到狄王宝刀,自立为王,绝不会送女儿姐妹去讨人欢喜,只为求个附属的位置。
乌头将从沐扶苍那讨来的红薯放在炉子上,用铁钎转动着,垂下眼皮盯着红薯皮上渐渐浮现的黑纹,老神在在道:“会的,把大王宠爱纳纱并要她生下儿子,承诺立为继承人的消息传给安难,他们就会想明白,靠一两个女儿不足以稳固他们在赤狄的地位。如果这样还不足以激发呼济的野心,那就……”
“将末琳与侍奉在赤狄王身边的安难氏一并杀了!”
萨玛冷笑道:“是啊,他们一贯自诩为勇士,我等着看,等自己的儿女姐妹死在赤狄王手中,他们所谓的烈性究竟有几分吧。”
“不过,等安难与巫马打起来,你们一定要按约定将我平安送到大雍,给我大雍的户籍与五万两白银。”
“自然,我们以诚信起家,从不食言。”
萨玛摸上眼角的淤青,疼得嘶嘶吸气,阴狠道:“我再补一个条件——留下花束的性命,把她交给我。”
“我要亲手剥下她的脸皮!”
“扑啪。”
炉子上的红薯发出小小的爆裂声,空气中逐渐弥漫起香甜的气息。
沐扶苍用小银刀轻巧一挑,将烤得乌黑的红薯滚到手中的小盘子上,再用小刀一割,焦皮裂开,冒着热气的金黄瓤肉实在是冬日的一大享受。
“王妃,你吃红薯吗?”
末琳瞪着紧闭的门帘不发一言,她面色妆容精细,头上别满珠花,一身白色狐皮,白绒毛间一串串五颜六色的宝石在胸前腕间闪闪发亮,比漂亮还要漂亮。可惜,她妆点得再美,此时欣赏她的人也只有贴身奴婢与贪吃红薯的“方姑娘”。
“三天了,他三天都在帐篷里陪那个棕眼睛的贱人!”沐扶苍把红薯吃得一干二净后,末琳终于说话了,她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末琳起身就要冲出帐篷,婢女将头转向“方姑娘”。沐扶苍不负众望地出声拦住沉不住气的王妃:“大美人啊,我们不急着这一时半会,您的兄长很快就要来到了,请王妃耐心等待。慌慌张张过去,会让王以为你欺负纳纱,使王更加怜惜她,疼爱她。”
末琳把门帘抓在手里,将怒气忍了又忍,终究松手,拖着脚步走到沐扶苍面前,居高临下地问:“如果我说服阿爸与哥哥攻打长狄,王真的会重新爱上我吗?”
“是打败长狄。”沐扶苍纠正道。末琳自那日宴会醉谈后,将“方姑娘”当作可以谈心的对象,一日里有半日留她在自己的帐篷里说话,沐扶苍倒是省了寻借口呆在王妃身边的功夫。王妃无甚城府,加上心神不宁,沐扶苍试探出许多珍贵的情报:“赤狄能上马打仗的男人一共有四万人,巫马氏占有一万多,安难氏约有八千,其余是三四千人的小部族。长狄因为内乱,现在打仗的男子不足三万,是不是?”
末琳用脚尖践踏裙角,烦躁地点点头:“是,我听王和首领这样认为的,阿爸也猜长狄男人不过三万。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赤狄比长狄人手多,马匹多,粮食多,长狄王据说是个极年轻的小子,他打仗一定赢不了王……”
“当然,王是狄族最英勇的男人!”末琳打断沐扶苍,骄傲地宣布。
“是是是,所以赤狄王和长狄王打起来,一定是赤狄王赢,长狄的战马、女人和活下来的男人一定都归属赤狄,假如是安难最先进攻,又立下最多的战功,俘虏肯定多数留在安难,这样,安难会比巫马还要强大,到时王妃要王送走纳纱,王当然就会送走她。”
“是吗?”末琳停下脚,道理是这个道理,“方姑娘”之前讲过,但还是觉得好像有些不通顺的地方,伺候一旁的两个婢女也开始窃窃私语。
沐扶苍淡定地表示:“当然是这样,为什么王妃会换上这身狐裘,因为它最珍贵啊,等王妃成了赤狄最贵重的女人,王肯定会在寻常的皮毛与珍贵的白狐裘间选择你呀。”
末琳稍微安心,坐下来:“好吧,我等着哥哥过来。方姑娘,如果你的方法成功了,作为报答,我每年都会把猎来的狐皮送给你。”三狄间经常爆发战争,势力此消彼涨,为提升地位攻打长狄,对于末琳和任何狄人来说,算不上是件大事。
“王妃,那林首领到了。”
“哥哥!”末琳欢喜地起身迎接,那林掀开帽子,先看了沐扶苍一眼,末琳解释道:“不用管她,是我的人。”
“我问你,巫马的人现在在这里的有多少?”
“我们去打长狄吧!”
那林和末琳同时开口,又同时为对方的话惊了一惊。沐扶苍微微直起腰。
两百二十二 两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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