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BL小说
首页史前生存实录 分卷阅读172

分卷阅读172

    上注意安全,不用操心部落云云,就像任何一个大家长会做的那样。
    然后莱卡也变身剑齿虎,载上两头幼崽和自家亲爱的,剩下还有一头领路的狗狗,还有一个擦擦,也化作兽形,一行人集结完毕,仰天长啸一声,然后回身看了看部落里的族人,转过身,向前狂奔起来。
    莱卡爸爸的背脊十分宽阔,哪怕身上坐了一家子,还有剩余空间可以打滚,而且爸爸的毛油光水滑有弹性,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坐在一台软硬适中的按摩椅上,顺着骨节滑动的频率轻轻晃动,却一点都不颠簸,用户体验满分。
    很快他们就跑出了部落日常狩猎的范围,跑出了兽人们圈起来的地盘,跑过里格和崽子们嬉戏的时候曾经去过的最远区域,全速奔跑中兽人的速度的确不容小觑,就像坐在一台行驶中的汽车上,两边的景物飞速后退,让人眼晕。
    不过说是景物,但大草原就是很单调的一望无际,到处都很平,偶尔会有一些巨石林立,地洞里也会冒出一两只土拨鼠,等看到这群带着烟尘滚滚而来的急行军的时候,又飞速缩回了地平线下,等他们跑过之后,又会好奇地把脑袋伸出来盯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看个不停,有时候会有一群秃鹫聚集在某个区域,然后被惊上半空,很快又落在地上,秃鹫不是好奇的物种,落地的原因只有一个,腐肉没有吃光而已。
    头几天的时候,里格还会被沿途一些小风景小动物吸引到注意力,不过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草原上一层不变的景致里格很快就看腻了,但是行程已经定好了,总不能因为他一个幼崽无聊,大家就停下来找乐子,那就很扯淡了,所以第五天的时候,他已经学会自娱自乐了。
    现在,里格爪子上套着一根麻线,手指灵巧地翻动几下,线圈就被翻出各种花样来,眼尖的小伙伴已经看出来,里格已经无聊到开始翻花绳了,前世在孤儿院的时候,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一群丫头片子缠着陪她们玩翻花绳啊,编手链啊,织围巾啊之类的小女生游戏,可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些曾经一度被他嫌弃的东西却一一派上了用场,不得不说,很多事情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数的,若非他从小就练就一身本领,什么鸡零狗碎都会一点,现在很可能就两眼一抹黑,空有想法而不知如何行动了。
    就这点来说,那段经历仿佛也有了可取之处。
    翻花绳这件事可难不倒查理,原本里格觉得这种事情对一只幼崽来说应该是复杂的,谁知查理简直是一看就会,一翻就对,十分得让他没有成就感。
    反倒是看起来样样都很靠谱的奎因,竟然没有一点绳花艺术的天赋,明明长着特别灵活、可以将一个难剥的果子皮完整剥下却不伤害到果肉的灵活手指,一碰到绳子,笨的还不如脚趾,每每让里格大为感慨,果然再厉害的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啊。
    就在奎因和花绳杠上的时候,里格却已经又一次玩腻了。
    他看了看四周围一成不变的风景,又去跟作为向导的那只狗狗搭讪了。
    这个犬族名为诺顿,就是之前提起过小时候跟着去过一次息壤族族地的那位。
    里格就漫无目的地跟他搭讪起来:“诺顿,我们的草原好大呀,跑了那么多天我们都还在草原的范围。”
    诺顿仰起毛绒绒的狗脸自豪道:“那可不,我们犬族世代居住的这片草原,是东部地区最大的一片草原啦,等到穿过这片草原,再跑过一些矮小的山地,就离息壤族不远了,他们喜欢住在山里。”
    里格了悟,穿过辽阔的草原,到了丘陵地区,就是原始人活动的地方了,也是,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山傍水的地方容易诞生文明,这倒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你们以前去的时候,那边都有些什么啊。”里格又问他。
    诺顿的脚步稍微缓了缓,仿佛是在很认真思考里格的问题,不过思考了半天,里格几乎要睡着的时候,他才苦恼地回答:“我,我不太记得了,族长禁止我们乱跑的,那一次我们到了地方就换盐,换好了盐我们就匆匆离开,我基本上就什么都没有看到了。”
    里格奇怪的问:“你们都不好奇的吗,族长让你们乖乖待着你们就真的没有乱跑?”一般人看到新事物都会心生好奇的啊,难道狗狗们真的那么听话?
    就见这时候,诺顿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一样嗓音涩涩地:“怎么能不好奇呢,那地方建设得跟我们部落一点都不一样,事实上我们都好奇死了——”
    “那为什么......”
    “因为我们弱啊,”诺顿的声音显见得低落了下去:“我们部落的战斗力不行,又很穷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摊主都不爱跟我们交易,更愿意把东西交换给战力强悍的虎族之类的肉食目兽人来讨好,我们又弱又穷,根本不讨喜,一不小心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虽然息壤族地盘的规矩是不允许互相伤害,但是一旦离开他们部落的地盘就没有这种规矩了,所以经常有因为争抢交易物的双方结仇,前脚踏出息壤族的地盘,后脚双方就打得你死我活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的神经都是紧


同类推荐: 把男神操哭的可行方法穿成了炮灰男配大禁婆掰弯我的钢铁直男同桌冥王大人,晚上好我有一座恐怖屋太子叶绍不穿胸罩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