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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一尺左右的素绢,故称书信为尺素。却倚缓弦歌别绪,断肠移破秦筝柱。”就着方才江画屏唱过的曲子,徐乐乐画了一副妇女思归图,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画中妇人惆怅辗转,睡了销魂,醒也销魂,却是遍寻夫君无踪迹。
    曲音罢,画笔停,下头喝彩声阵阵,当下就有人丢了一枚蓝宝石戒指到徐乐乐脚下,“画得好,画得好!”
    徐乐乐俯身,将戒指捡了,回一句:“多谢大官人赏赐。”
    徐乐乐的声音很婉约,她说话的语调很慢,曼声曼语的人儿总是很温柔,兼之她看起来也很温柔,眉眼低垂,长发及腰,怎么看都是个惹人怜惜的小花娘子。
    贝兆楹问马世远,“马大人,这个怎样?”
    马世远瞟了一眼就将目光转向别处,“瘦骨嶙嶙,没一点风韵。”
    贝兆楹见马世远完全不吃这一口菜,立即领会其心意,“马大人觉得这个不好,那最左首的那个呢,那个丰腴有肉,应当手感不凡。”
    马世远的目光就没在徐乐乐身上停留半分,他完全不好这种小豆丁似的女人,个子不高,也不够好看。贝兆楹跟他说另一个,他便瞟到别处去了。
    沈约的目光一直落在徐乐乐的画上,认真说起来,她的画技还是粗糙也显稚嫩,但她笔下的妇人那股子怨妇深闺情绪都被她画出来了,这一点对于技巧和老道来说,是很难得的。
    徐乐乐一直垂着眉眼,等她抬头的时候,瞧见下头一个俊俏公子一直盯着她的画儿,等她望过去的时候,沈约也望过来了。两人眉眼甫一接触,徐乐乐就低了脸,女孩子的面颊立刻红上眉梢。
    沈约也觉得好笑,那姑娘被他一看,倒像是被马蜂蛰了一下,红透了。贝兆楹耳听六路面观八方,沈约和徐乐乐这一来一回的眉来眼去,他瞧了个干净。这刻说:“沈大人,晚上......”
    “多谢各位大官人捧场,咱们九嫔中最得大官人喜爱的是咱们的左呦,”老鸨子将最左首的那一位骨骼纤细肉感风流的那位美人胚子推出来,“给各位大官人见礼,多谢各位大官人们赏识。”
    那名叫左呦的女子走出来,她这一动,当真是仪态万千,“小女子左呦,乃‘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的呦,左呦给各位大官人们见礼了。”
    “好好好,这女子好,还会吟诗,真是好!”男人们通常不给同性面子,最爱给女人面子,尤其是美女。这么一个大美人站在跟前,怎么能不给花魁面子,当下有一人就丢了个金锭子上去,“呦呦,我们支持你!”
    这男人说得好笑,众人都笑起来,徐乐乐也低头笑了,等她侧目的时候,才发现这位就是方才丢给她宝石戒指的那一位。徐乐乐心想,“老话说得果然不错,男人呐,皆是喜新厌旧之货色,这才几刻功夫,他刚刚还支持我,现在就去支持她了。”
    想到此处,徐乐乐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刚刚想笑的小插曲,此刻也笑不出来了。她想,这等庸人,生的肥头大耳,能有甚么审美,懂得个甚么好处。
    徐乐乐往沈约那里看去,正巧沈约也在看她,他瞧见她在笑,笑容还没达眼底,那抹子笑容都没来得及定格,就失去了,当真是分秒间的功夫。
    徐乐乐看沈约,沈约也看她,两人这回眼眸再一对上,就多了些别的内容了。马世远看中了左呦,沈约瞧上了这个小豆竿子,等一会儿将老鸨子叫来,叫她安排安排。贝兆楹正在盘算,“砰”,一声,一抹秋香色的影子坠地,女人直挺挺落在‘九嫔’站的台上,鲜血流出,一声凄凉。
    童素光死了,她穿着一件秋香色的淡淡黄的纱裙死了,有年纪深一些的,或者与烟波楼交情不浅的人看出来,童素光这条裙子就是她与江画屏摘得双桂冠时候穿的那身纱裙。
    那时候的童素光多美啊,少女风姿,灼而不妖,真正是浓妆淡抹总相宜。
    这才几年,五年,还是八年?众人都记不清了,他们只记得童素光十六岁被老鸨子绑住手脚,鞭子上沾盐水吊着毒打了一顿。十九岁的时候,童素光就得了花魁,她舞跳得好,江画屏歌唱的好,那个晚上可比今天晚上激烈多了,宁波府甚至江南岸多少有钱老爷年少公子都争着买童素光再舞一曲,有传言说,那天晚上,烟波楼靠着这两个新出的花魁,一个晚上挣了三万两银子。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说的就是当年的童素光和江画屏,如今江画屏老大嫁作商人妇,可童素光呢,她才多大?二十五,或者是二十六?
    童素光一舞动宁波之后,这才八年,八年之后,她从这个最荣耀也最落寞的舞台上摔了下来。没有人推她,也没有人要害她,对于一个过气或者说将要过气的花魁娘子,实在没人稀罕要在众目睽睽之下造一起凶杀案,就是为了害一个江河日下的女倡伶。
    童素光常年跳舞,她的体重很轻,她绝没有发出类似一个胖子落地一般发出的轰鸣之声,若不是血迹已经蔓延开来,大概没人听到那一声并不惊天地的轰响。
    徐乐乐因为方才作画的缘故,她就在台上的边沿上站着,童素光这一跳,正好跳在了她的脚下,童素光俯着着地,她的胸腔和胸骨都遭到了挤压,徐乐乐觉得自己甚至听到了童素光骨头折断的声音。
    人跳了楼,难免心、肝、脾、肺、脏都要爆裂,然后流点血,徐乐乐就这么看着,看着童素光的眼睛开始出血,然后整个眼球都泡在血堆里。徐乐乐心想,窦娥冤也不过如是,素旗.枪.上撒鲜血,她这一死,又益了何人呢?
    台上九嫔都吓的花容失色,有人开始尖叫,徐乐乐觉得她不怕,她蹲了下来,站在童素光的血泊里,给那个当日花魁睁得老大的熊猫一样的眼睛阖上了眼皮。人都死了,有甚么好怕的,谁不知这世上最可怕的是活人。
    新当选的花魁娘子已经因为害怕厥过去了,小女子一声尖叫,就倒在了台上,徐乐乐轻轻叹气,心道,叫也要下去了再叫,大庭广众,当真是影响风度。
    给死人阖了眼,徐乐乐冷不丁朝台下众人扫了一眼,那眼神既轻蔑又鄙视,那神情既高尚又悲悯,那仪态好像在说,世间的愚人们啊,争名夺利,到死来,一场空。
    徐乐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岿然不动地在台上站着,最后有人花一万八千两银子买她一夜,她成了她们那所谓九嫔中身价最高的一个。也就是说,她成了花魁,取代了在花魁位置上屁股都没坐热的左呦。
    贝兆楹和马世远在台下看热闹,马世远说:“有点意思,这娘子胆子大,有点儿意思。”
    沈约一路瞧着徐乐乐从失去竞争力,到在百花一众中脱颖而出,当真是武曌说的:“百花皆羞开,唯牡丹不败。”
    沈约又看了那小娘子一眼,这一回他的眼神也变了,他没有了之前的怜惜之情,这样的娘子不需要怜惜。她是花魁,她内心刚毅,或许她天生就是吃这口饭的,残忍淘汰,你死我亡。
    徐乐乐在一场意外里得了花魁,童素光成全了她,年华老去的旧日花魁用死亡成全了她。徐乐乐从老鸨子手中拿到了一顶花冠,那冠是金器,上头嵌了好些珐琅彩和珍珠粒子,老鸨子将徐乐乐推到台前,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
    贝兆楹在下头哼一句:“眼皮子浅的老鸨子,这回看走眼了吧。”
    贝兆楹说这么一句,倒惹来马世远不悦,看走眼的何止这烟波楼的老鸨子,在场九成的人都看走眼了。
    谁不爱左呦嗲声嗲气、胸脯丰腴,谁能想到那瘦泠泠的徐乐乐有这份上等风韵。人呐,好歹都是在波涛中瞧出来人品的,风平浪静时,谁不似一朵花儿一般,乔装打扮,装腔作势。
    烟波楼死了人,按理说要报官府,沈约站起来,“天色晚了,约先回卫所了。”
    沈约站起来要走,马世远好像也被左呦晕倒弄失了兴致,这新花魁还没占稳位置就倒了大部分人的胃口,贝兆楹从善如流,“那我着人送二位大人。”
    第14章 我花开来
    嘉靖皇帝喜欢朝廷礼仪,他也喜欢在朝廷礼仪中体态出众的女人,无论是他的第一任陈皇后还是目前在位的张皇后,无一不是经过精心训练的以及在大礼中有端庄表现的女人。
    烟波楼的新花魁尘埃落定,宁波府一时疯传,都说新的花魁独树一帜,气象万千,会顾全大局,有圣人风范。
    戚英姿也从米千里他们口中听到些许传言,她说:“夸得要上天,不知道的,以为你们在夸奖国.母。”
    刘若诚也不赞同这般夸奖一个烟花女子,“这话传出去还得了?动不动就‘我花开来百花杀’,下一句就是满城尽带黄金甲。”
    传言就像瘟疫,言语的传播甚至比病毒来得还要汹涌,徐乐乐在烟波楼的舞台上一战成名,多少富家子弟都求着去烟波楼见她一面。不求别的,就求当日她睥睨台下的眼神再看他或者他一眼。
    或许男人都是贱骨头,也或许烟花场地就是有钱人图个消遣,这徐乐乐的眼神如此新鲜,倒真是不靠才艺不靠美貌,单单靠一个眼神一段肢体语言杀出来一条血路。
    霍韬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南京方家做客。舒芬有公职在身,不能随意离开京城,他这个朝廷的闲散勋贵,除了背着个镇国公的名头,身上一无封地,二无正职,去到哪里,都无人监管他。方家是南京码头上的丝绸大户,他们每年运往北方的丝绸不计其数,既然来往于南北通运,那方家的消息自然也不会太闭塞。
    宁波府最近传得风言风语的魁首娘子徐乐乐,有传她国色天香的,有传她惊世容颜的,不过方家和霍韬说了句实话,“哪里就有那么玄乎了,就是烟波楼死了个人,原先的花魁吓晕过去了,大家觉得她失了大气仪态,这徐娘子表现得稳重些,便选上了新花魁。”
    说话的是方成,他是方家的小管事,他爹方顺是方家的总管事,自霍韬来了南京城,方成便一直陪着这位国公爷,吃的喝的,闹的玩的,方成样样都算略懂一二,一则不算抹黑了方家的脸面,二则更不会拖累霍韬的后退。
    霍韬仰着头,坐在方家的后院里,方家的后院里全是竹子,夏风一熏,竹叶声声。有丫头来给霍韬上茶端点心,方成说:“国公爷要是对那徐娘子感兴趣的话,小的可以陪国公爷去宁波府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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