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新招来的男生叫小邹,是仇烨一手带出来的新人,自掏腰包给她订了一个慕斯蛋糕,上面用巧克力酱写——“姐姐走好!”
仇烨一把奶油揩他脸上,豪气冲天地训人:“你这写挽联呢?!还有,说多少遍了,老娘比你小!”
同事们哈哈笑作一团。
这是她在这间公司里见证的,最后的欢笑。
为了离别。
仇烨挽着温凛的手,硬要她去切蛋糕,欢欢喜喜地推搡:“老板来切,老板来说两句!”
温凛便把一丝长发捋到耳后,接过蛋糕刀切下去:“那就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她温然笑着抬头,秀气的眼睛里蕴着平和的光芒,把桌肚里早已准备好的礼物盒拿出来说,“这个送你。以后去大公司实习,少穿破洞牛仔裤,也别背你的布袋子去通勤了。”
盒子里躺着一个vintage e,简单大方的棕色牛皮手袋。
她特意挑选,才选中这一款,适合仇烨的中性风格。
“学姐最近现款吃紧,只能送你一个这个,别嫌弃。”她轻轻说。
仇烨看见它,热泪盈眶,像个小孩一样抱紧她,语无伦次:“学姐你太好了,我觉得我跑路跑得很不厚道,我一定会记得你的!”
温凛淡笑着摇头。
十月要来了,黄昏的阳光呈淡金色,转眼又是一秋。
今生今世,谁又不会离开谁。
第42章
那个十月, 她散尽千金,用这几年的积蓄,投了一家餐厅。
餐厅的老板是叶骞。温凛由于他的糜烂作风, 和他私交一直甚浅, 但有段时间听绪康白说起他在拉人入伙开江浙菜馆,温凛立刻联络了对方。
顾璃对此表示不可思议,劝她说:“这两年实体经济不景气, 你好不容易挣点钱, 让杨谦南帮你做点投资理理财不好吗?开什么花拳绣腿的江浙菜馆啊,江浙菜在北方市场多淡你又不是不知道。”
温凛笑笑说:“这不是你大一时候的梦想吗,你说你将来赚够了钱,要开间咖啡馆, 或者餐厅。”
“哪个女孩子年少无知的时候没说过这话?你还真打算开?”
她说:“嗯,真开。”
有时候顾璃觉得她明明很现实,却总像活在童话里。
温凛说得头头是道, 说自己就是很现实——
“有叶骞在, 这家餐厅又不用我费心, 我只要入个伙就行。这个机会千载难逢。你当这年头开店,地段都是随心所欲地选,所有商铺都是公平招标的吗?
“不是的。一栋商厦落成, 里面位置最好, 稳赚不赔的铺面,人家都让自己人先挑走,一般人压根接触不到。他们费九牛二虎之力盘下的, 也都是些一般的位置。
“这栋商厦是应朝禹他爸新建的,你说他给叶骞的商铺,位置能差吗?”
顾璃听得一愣一愣,想不起来她是从什么时候,浸淫了一身商业社会里的人情世故。她半是困惑半是受教,问:“那开江浙菜馆呢,做调研了?”
温凛顿了一下,俨然像个被拆穿的传销头子。
“……因为杨谦南爱吃。”
他是她这一身人情世故里,破土而出的天真。
温凛近日来对他宗教般的疯魔,连杨谦南自己都有些消受不了。他说你挣这点钱也不容易,我喜欢吃什么你可以做给我吃,不用弄得这么浮夸。
温凛难得犟过他,说:“那我厨艺又不好,指挥厨房给你做多容易啊,你看这菜单上哪道菜不满意,我让他们给你改良。”
这资本家的姿态和不属于资本家的拳拳爱意结合在一起,霸道又稚气。
她微笑时耳朵浸在秋阳里,耳廓上贴着微不可见的茸毛,薄薄耳垂白得好像透明,透出淡橙色的光。杨谦南觉得她身上每个部件都柔软可爱,不由地捏捏她耳垂,双眸低敛,像鹞鹰收起双翼:“小东西……”
那是他家里对他催得最紧的时候。十一假期,傅筹夫妇俩筹划自驾去呼伦`贝尔草原,带上了姚家妹妹,叶蕙欣亲自出面,钦点他跟着去。
杨谦南嗤笑:“十月份,呼伦`贝尔就剩个草根,去干什么?”
叶蕙欣面若金身佛像,双唇下抿,保养得没有一丝斑点的皮肤耷拉下来:“你假期不出去看看,难道要待在你奶奶给你那院子里,看荷叶子吗?”
语气可笑得,好像不认得他这个儿子。
杨谦南一言未发。
叶蕙欣上回来看一趟院子,无声无息地喊人来翻池子,水泵的噪声扰了他两天的清梦,好像在提醒他,日子远没有他想象中这么安稳。他以前不太搭理叶蕙欣,但这次难得遂了她的意,换一时太平。
所以温凛餐厅开业的那天,他不在北京。
温凛问去哪,他就轻描淡写说去内蒙玩两天,盛情难却。她没问他车上有谁,可目光里的黯然,他全看在眼里。杨谦南爱莫能助,可也会为这爱莫能助,怅然一阵子。
十月,呼伦`贝尔草尽天凉,寥廓天地间大片青黄,焚烧过的土地焦红如残阳。杨谦南在荒无人烟的国道上飞驰,姚玥向上一指,欣喜地喊:“好多星星!”
他蓦地抬头望,苍茫夜色间,星辉点亮穹顶。
温凛那里也是同样。
这一天,整栋新商厦从顶层到b1,都缀满了星形灯环,商场配合地把灯光打柔,衬得茶色光线里星星闪闪发亮,璀璨如银河。
没人能想到,这是一家小餐馆的开业排场,只因为她的店名叫夜星。
后来商场附近的居民里,总有人说起这一天的传闻,说这家餐厅来历不凡,老板娘是哪个京城大佬的女人,开业的时候为她满楼铺星星,淹没所有商铺。
她听了总觉得太夸张,太好笑。
可是再好笑,温凛也是唯一笑不出来的那一个。
她总会回忆起来,商场暗灯后,她从十几楼,一步步走下已经停运的自动扶梯。两畔的星灯在黑暗中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陪伴她踩下一层又一层。她一边走,一边给杨谦南打电话,问他:“那里星星多吗?”
他说是有那么几颗。
“可是凛凛,我很想你。”
温凛打完这个电话,坐在扶梯上发了很久的呆。她想,待会儿再走吧,反正灯已暗了,电也断了,一切全靠她跋涉,什么时候走也没有区别。
她只是有点遗憾,恐怕不会有人在意,这个故事原本的样子。
谁会知道,那一楼的星光,那一楼第二天夜里被整栋商厦的保洁人员咒骂着拖走的星光,是她这辈子所有的春风,所有迎风而起的纸鸢。
所有遥远的,湮灭的星。
*
杨谦南是在这一年的尾巴上听到的那首《夜星》。在此之前他一直不知道,原来这两个字是温凛写给钟惟的歌名。
钟惟那些朋友办了一个小型live,在后海边上的酒吧里。经历过10年北京罕见的寒冬,11年末尾的气候显得可爱宜人,什刹海里的冰还没有结牢,薄薄一层碎冰晶莹地漂浮在岸边。温凛路过时趴在白色石栏上,问他:“荷花呢?”
不是说什刹海是京城夏季赏荷的好去处,炎夏一来,接天莲叶映日荷花,是京华一景吗?
杨谦南扫了眼暗沉沉的水面,笑着说:“死了吧。”
夜色笼罩,冰面严覆,一枝荷花都寻不见了。
温凛依依不舍地踏进live现场。来的人只崇拜两种乐种,摇滚和民谣。她在那一年见到了好几个后来声名鹊起的音乐人,那时他们都还很朴素,live现场门票只要五十块,一边唱歌一边聊天,还会在舞台上接过观众递过去的酒杯,一饮而尽。
钟惟是其中一个。
她以前能唱大开大合的欧美摇滚乐,如今嗓音条件受限,抱一把吉他,静静地清唱开场。
“当天闪烁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贪恋一捧光影,惧怕天明”
“当天难忘的不是夜星,是你眼睛
当天哪怕满山追兵,也是美景”
她的嗓音柔和中带沙哑,有些许随性浪荡的江湖气。
温凛听这个声音,会觉得她在嘲笑自己。
人群中没有人看她,她却不由自主地去看人群。
这小小一块地方,也站着几个久违的人——
庄清许在其中最醒目,她穿着淡蓝色的毛衣开衫,站在一群身上挂满金属的发烧友中间,恬淡温和得像一株栽错地方的梅花树。
但她悄然盛放着,脸蛋被屋里的暖气和热烈的气氛熏红,好像尽力散发着暗香,涤清酒精和尼古丁颓靡的气味。钟惟在台上,依旧画着浓浓烟熏妆,粘着纤长假睫毛,可轻轻一掀向她看去时,目光平和安静。庄清许在暗灯的观众区,把纤柔的手掌挡在两颊,无声地冲她反反复复比口型:好——棒——!
也不管她看不看得到。
钟惟偶然看来她的方向,冲她露齿一笑,她激动得眼泪都沁出来。
这一切尽收温凛眼底。
不仅是她们,还有在舞台后侧坐着的,许久未见的程诚。
他的目光和她四目相接,彼此都回避了一下。温凛知道他一定看见了她身边的杨谦南,也一定想得起来,当天他骂顾璃的时候,是怎么把她也一起恶狠狠地骂进去。
温凛借着去洗手间,和他偶遇了一次。
她生疏地开口,问他怎么来这里工作了。程诚说跑场子呗,红场被砸之后生意一蹶不振,那地方也不干净,他随朋友来这里,过几天安生日子。
他靠在消防通道口,点一支烟,问:“顾璃怎么样了?”
“本来说出国,后来又说不出了,找了个时尚杂志的工作,打算毕业干下去。”
程诚:“还留北京?”
温凛说不是,“回上海。她公司有上海分部。”
钟惟的声音缥缥缈缈响在远处——
“当日弥散的哪是夜星
是我尘情
把酒对洋一盏伤心
当茶饮”
程诚的半边脸颊拢在阴影里,吐了个烟圈,说:“挺好。”
他们没有更多的话可说,连再见都没有合适的语气,只能沉默地分道扬镳。
杨谦南过来寻她,看见一个背影,问:“你朋友?”
温凛摇摇头,说:“顾璃前男友。”
杨谦南挑唇暗讽:“顾璃还有前男友?”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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