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光是吉利,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我用了一匹给自己做嫁衣,另一匹给你母亲做了衣裳,让她在你大哥的满月宴上穿了,这一匹就给你做嫁衣吧。当今太后和皇后的嫁衣,用的也是这种金线孔雀的大红料子。几代人的期许都叠加在一起,你穿着用它做的嫁衣出阁,定然一辈子都会平安顺遂的。”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凤舞活了两辈子,虽然没有结过婚,可并非单纯如白纸一张。更何况,上辈子她死就死在失败的爱情上。
太子、皇宫、朝堂、嫔妃、皇子、公主……在大秦朝活了十四年,身为内定的太子妃,凤舞的心里非常明白。也因为如此,天太君的话,还有那绣着金孔雀的大红缎子,都不禁让凤舞红了双眸。
是的,她害怕,也不是没有怕过的。太子妃不好当,皇后不好当,太后更是不好当。后宫里日夜不停的风云变色,今日西宠,明日东盛,又有几人能如鱼得水。
每每想起明年的御旨赐婚,她的心里都沉重压抑的喘不过气来。只是,想想众人的期盼,想想天浩然对她的宠爱,再问问她自己的心,她从来都没有想过拒绝做皇家的媳妇。
倒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的眷恋权势和地位,只是她无法接受嫁给一个不喜欢的陌生的男人。而她自穿到大秦朝以来,身边真正接触过的男子寥寥无几,天浩然是她觉得唯一可以嫁的。
☆、第四章 高氏小产
“夫人,国公爷回来了。”青荷走进桃源轩西厢的西暖阁,边回禀东方烨回府之事,边拿起早已备在炕榻上的薄绸披风,轻柔的给连珠夫人披上。
连珠拢了拢披风,赶着往外走,并吩咐青荷道:“你去小厨房取温着的夜食,国公爷在外面赴宴,向来都是少吃多喝的,这会儿也该饿了。还有,让小厨房快送热水去正厢,用夜食之前,得先伺候国公爷沐浴。”
说着,扶着青莲出了西厢,快步往桃源轩大门迎去。
只见朦胧夜色下,四个小丫头提着明亮的灯笼在头里走着,后面跟着四个佩剑侍卫,再往后是一位身穿月白长袍的男子,披着玄青的披风,后头跟着六个佩剑侍卫。
仔细分辩的话,可以发现紧跟在男子身后的两位佩剑侍卫的衣着打扮,与另外八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正是东方烨的心腹随侍,东阳公府柯总管的两个儿子,柯林柯炎兄弟。
而那位白袍黑披风的男子,正是东阳公东方烨。那张如白玉雕琢的精致面容,在忽明忽暗的烛火映照下,显得越发清逸俊美,不负“大秦第一美男”的盛名。
欣长匀称的身型,乌亮柔顺的黑发,深邃明亮的双眸,完全看不出是已当祖父之人,倒像是二十多岁的文雅公子。可是事实上,他已是四十有五的年岁,足以被称为“美大叔”了。
“国公爷今夜真是好兴致,竟连府内代步的小轿都没坐,倒走着进来了。”连珠笑着迎了上去,规矩的福身请安。
东方烨笑着扶起她,牵起她的手,边往正厢走,边兴奋的道:“我大秦已有近二十年未出过栋梁之将,如今竟现英雄男儿,假以时日,定堪护国之重任。”
“哦?竟有这般英雄人物,怎么从未听国公爷说起过?”连珠甚少见东方烨对谁人如此夸赞,心里不禁非常好奇。
“今日才得以发现的璞玉,真可叹相见恨晚。只可惜出身寒门,若想成就一番功名大业,可说一路艰辛呀。”东方烨一想到那人的出身家世,就不禁皱眉叹息,替他感到惋惜。
说话间,连珠已随着东方烨进了正厢西里间,紧跟着进来的只有青莲一人。柯林和柯炎已回了他们兄弟所居住的东厢,那四个小丫头和八个侍卫则各自散去,该继续当差的继续当差,该回家休息的回家休息。
连珠带着青莲伺候东方烨沐浴、更衣毕,青荷已将夜食摆于西暖阁的炕桌之上,见东方烨在炕榻上坐下,忙倒了温茶递与连珠。
连珠将温茶奉于东方烨之后,方于炕榻的另一侧坐下,接过青荷奉的第二杯温茶,浅饮了两口,便放到了炕桌上。
“我大秦朝对门第家世向来看重,寒门出身者博取功名成就甚为艰难。只是国公爷难得如此看重武臣,又评他可堪护国之重任,不如扶持栽培于他,做上一回伯乐。”连珠深知东方烨惜才爱才,故斗胆提议。
东方烨摇头笑道:“他并非寻常英才,况且虽出身寒门,却一身傲骨。这样的人物,锋芒是无法遮掩的,总有大器得成之日,且时日绝不远矣。连珠,你要记得,自己的路只有自己走,才能走的平稳,也才能走的顺遂。”
连珠想了想,心有所悟,赞同的点了点头,笑着为东方烨布菜盛汤。
东方烨用过夜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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