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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节

    黑袍一惊,却见那层层黑沙之后,青衣凌乱,几不蔽体的对手,纵然是形容狼狈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依然有着秀美而冷冽的笑容。
    她指了指天,随后转身,再不回头。
    无休止吹刮的黑暴,忽然静止,亿万钧黑沙就此丧失了一切动力,被大地吸引,轰然坠落。
    黑袍呆若木鸡,除了黑暴异变,还因为这一刻,他在啸音迫发之前,就已经发动的熔核焦狱功,莫名就失去了其最霸道的热力,连沙子都暖不热,只掀起一阵微不足道的风,吹过陆素华破碎的袍角。
    沉郁的压力袭上心头,黑袍仰头看天,高及百里的黑沙恰在此时落尽,显露了出奇阴暗无光的天空。
    这一日,肆虐了数万年的黑暴停了,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再没有吹起来。
    没用几日,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一件事:
    无量虚空神主、大梵妖王和东华真君隔空交战于北荒上空,短暂轰破永沦之地与真界的屏障,永沦死气浸染,亿万里北荒地表,元气流散,生机绝灭。
    第三卷 种民
    第001章 旧日相识 神憎鬼厌
    隆隆的声音碾过天空,像是云层深处神灵的低语。在音波扫荡的范围里,高空中的有数生灵,都远远避开,没多久,一座庞然大物破开云层,几成形质的冲击波冲散了百里云层,接引万丈阳光,照彻下方滔滔大江。
    江面波翻浪涌,遍洒鳞光,而巨大的船身上,同样是光波跳跃,在云层中沾染的水珠,用天工之巧,切割阳光,形成了一圈圈华美的莹光珠链,而在其上,数十张百丈阔帆张开,其上符纹的灵光,带着犹未散尽的云气,偏转了迎面而来的暖风,将其转化为劲吹的动力。
    南方特有湿润的空气乘着暖风吹来,消去了高空的寒冽,以至于最上层直面天光的修士们,或欢呼,或感叹,迎接即将到来的南国旅程。
    移山云舟,完全就是一座巨型城市或山岳,算上林立云帆,其高度超过千丈,长逾四十里,舷宽近十里,总体而言,比例还是较为“扁平”,在横向空间上颇为宽裕。可以容纳十余万人同时登船,长达一年的旅途下来,至少有百万人次上下流动。
    沈婉就是这百万人流中的一个。
    当纯净的阳光洒下之时,她正举起玉白瓷杯,轻嗅茶香,和暖氤氲的气息让她确信,多花一些钱款,寻一个最上层的位置,还是值得的。
    从北荒出来的人,最能感受到阳光的可贵。
    肆虐无数年头的黑暴休止,却不等于人们能够见到阳光。来自于永沦之地的沉郁死气,形成了厚达数千丈的云层,遮天蔽日,能在地面接受光照,简直就是一个神迹。
    在北荒十多年,沈婉只觉得自己身上每个毛孔,都透出发霉的气味儿,但在这一个多月的旅程中,都被阳光抹消干净。
    身后,沈良嘟嘟哝哝地走过来,似乎还在生气。
    沈婉微笑,她这位族兄,经过在北荒多年的历练,已经不是那个只懂得修炼的呆子,性格外向了很多,成为她的左膀右臂。在皇甫先生过世之后,面对阁里的打压,也只有他们兄妹二人相互扶持,才能挨过这艰难的年月。
    沈良一坐下,就通报他刚得来的消息:“东华山外,分影真人殁了……”
    “道铭宗的分影?”
    “可不是么,嘿,他们说北荒乱局未定,环境恶劣,不适合再开随心法会,强把地点转到南国,可又哪里安全了?”
    在他们这个层次,能指名道姓说出来的长生真人,也就是百来个,就算天下能人异士辈出,总还是有数的。然而北荒事后,十四年来,已有十二个长生真人,死在东华山内外,几乎是一年一个,就是北荒最乱的时候,也不见这么惨烈。
    “说到底,他们还是看不惯阿妹你,皇甫先生过身之前,把你提到总柜,肯定是戳了哪些人的鸟蛋……呸!”
    对沈良的粗口,沈婉不置一辞。她对南方的形势更感兴趣,沈良说得其实没错,某种意义上,南国的局势,比北荒还要乱。
    自北荒激变之后,亿万里之外的东华山,反而是受影响最大的,十多年来,摇摇欲坠,概因那一战后,此界传言陆沉受两大魔主合击,身受重伤,黄泉夫人则态度暧昧,原本如日中天的东华宫,便如一块烹饪好的肥肉,香滋滋的,谁都想来咬上一口,可谓群情骚动。
    相比之下,北荒虽因永沦之地,成为绝地,十大城只余九城,可地下物种圈子还在,受环境变化影响,生出许多特异的宝物,引人向往,更因失去了特殊的环境,原有沙盗势力遭遇重创,与之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各堂口都在舔伤口,商圈环境其实是数劫以来的最佳,使北荒商流之繁华更胜从前。
    自十五年前那一届随心法会举办后,北荒总柜以较高的密度,接连举办了三届,每一次都硕果累累,随心阁毕竟是商家,不可能无视这一收益,沈婉也借此东风,重新进入高层视线,也因此触及了某些人的底限。
    将随心法会的举办地迁回南国,便是他们的手段之一,接下来,他们又会怎么处置呢?
    沈婉品尝着唇间涩香隽永的奇妙滋味,心神却是宁静无波,而这时,身畔沈良的呼吸重了些许,随后就被荡漾起来的轻妙婉媚的笑音遮过。
    “又是她。”
    沈良的表情很是微妙,脸上肌肉扯出的是不屑的冷笑,眼睛却已不怎么灵活,沈婉顺他的视线看去,颔首道:“是婕姑娘……”
    入目的是一个身姿高挑的美人儿,面部轮廓清晰明丽,头上斜斜挽一髻,却有更浓密的秀发披散出来,十分随意。所披裙裳色分五彩,斑斓艳丽,尤其是自腰臀以下,分切成十多幅裙片,中间以丝绦银铃缀饰,露出裹着透明纱裤的修长腿线,大异于寻常装束,极富异族风情。走到哪里,都能吸引多数人的目光。
    然而,据说此女放浪形骸,在移山云舟这段时间,似乎与多人发生过不清不楚的关系,行事又甚是高调,沈婉、沈良都有所耳闻。
    追着此女身影,只见她正与一个年轻男子说笑,背着手,倒退着走路,裙摆银铃叮叮作响,恣意放浪中,又有些孩儿般的天真,沈婉明知她风评不好,见此也暗中感叹,难生出恶感。
    “哎……”
    倒退走路的后果出现了,婕姑娘刚绕过一个柱子,却和后面转过来的一个男子碰到了一块。
    修士之间出现这情况,很难说是无意。
    婕姑娘呦了一声,疾转身,为保持平衡,反手按着那人胸口,如此接触,不知有多少男子心下暗羡,而婕姑娘的同伴脸色则不太好,上前一步,正要说话,婕姑娘与后方那人四目交投,忽都一愣。
    “孙婕?”
    “李闪!”
    沈婉放下茶杯,旁边沈良凑过来,轻声道:“那个李闪……”
    “嗯,我记得。”
    李闪,北荒商人,沈婉对他有些印象。此人似乎原是出身沙盗,修为一般,但转行之后,安分守己跑买卖,与随心阁有些来往。沈婉记得他,是因其有一些特殊的渠道,进来物件很是稀罕,换取的除了寻常商品,也有一些说不出作用的杂物,似乎还是个收藏癖。
    没想到,他也南下了。
    正午的骄阳穿过透明的防御阵,洒下光辉,与栏柱的阴影一起,分割长廊,也模糊了眼神,相距不过两尺余,彼此却都不好测度对方的态度,只能凭借着本能说话。
    “你还活着啊……”
    “侥天之幸,陈国一别,多少年了?”
    “二十年?还要多一些……”
    短短几句话,两人却是难以为继。对孙婕来说,这就有些失态了。她已不知多少年没有类似的感觉了,当年与她一起充做金童玉女的伙伴,记忆中秀气可爱的脸,变得英俊,但也混有浊世的风霜痕迹。
    她总算是历练甚多,展颜一笑,正待再启话题,旁边那位临时寻来的什么富公子,已经昂起了下巴,贴在她身畔,伸手按着她的肩膀:“婕姑娘遇到了故人?在下无间楼富梁,这位是……”
    他争风吃醋、宣示主权,仅有那么一点儿掩饰,有等于无,不过态度分明,不至于让人误解。
    对面,李闪垂下视线,得见旧识的兴奋迅速敛去,还原成一种圆滑的笑容:“鄙人李闪,一介行商,从北荒来,到南方做点儿买卖,得见富少,幸何如之。”
    “原来是李掌柜。怎么着,久别重逢,也是一桩喜事,要不我做东,大伙儿一块聚聚?”
    “呃,不了……”李闪如何不知富梁的意思,若他真不知机地应承下来,这个仇就算结下了,忙回绝不迭。
    富梁呵呵一笑,还待再说,手上忽一痛,却是孙婕拍开他搭肩的手,盈盈笑脸依旧,可语气却有些不妙:“富公子考虑周全,都代人想好了……我们这边等着开宴就好,是也不是?”
    富梁便知他喧宾夺主,惹恼了美人儿,未等补救,便见孙婕又将视线转向李闪,话音又温和下去:“阿闪,咱们多年未见,不如寻个地方叙叙旧。”
    李闪瞥了富梁一闪,脸上就有点儿尴尬:“我这边还有点儿事,回头,回头吧……”
    说着,他勉强一笑,匆匆打个招呼离开,富梁见状,却没有半点儿喜悦之心,因他知道,这回已经彻底把事情办砸了。
    果不其然,见李闪躲开,孙婕笑容收敛,面如寒霜,看都不看富梁一眼,拂袖而去。
    周围便有人闷笑,众目睽睽之下,富梁被她甩了脸子,自然恼怒,可他更知,孙婕与寻常女子不同,修为已臻还丹境界,与他相比,不动手的话,真还分不出高下,比之那些任人呼喝来去的柔弱女子,是迥然不同的风情,就算裙带松,也自有味道。
    他不就是吃这套嘛!
    尴尬过后,富梁想到此女风情,心头发热,厚着脸皮又追上去,赔尽小心,心里则在想着,将这美人哄上床后,如何折腾花样,不把她弄个死去活来,决不罢休!
    或是他哄女人的本事了得,又或者孙婕本就喜怒无常,这么走出两里路,赔尽小心,富梁总算是将美人儿重新哄开怀,纵然还有些余怒未消,但这又是另一番情调了。
    飞过沧江之前,移山云舟的客人已经下去了小半,在下一次补充之前,这里倒是有些冷清。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曲折长廊,进入到一片较幽静的花园里,汩汩溪水绕园而过,汇入不远处的小湖,又顺着略微倾斜的湖底,落入下层,形成一道清流瀑布,落差足有千尺。
    瀑布的喧嚣离他们还远,这里尽得安静幽深之妙,完全看不出下层的瀑布发源于此。移山云舟上处处可见这样独特的景观设计,既有移步换景的园林,也有疏朗开阔的平台,可把洒小酌,亦可风云入怀,这也是满足众修士长途旅行的需要。
    富梁不是个雅人,但如今最喜欢这等幽静所在,概因此地是男女幽会的最佳场所,真做出什么事儿来,也没人打扰。
    他的呼吸重浊了许多,脑子转的全是不堪的想法。
    对此,孙婕似乎全无所觉,她微微笑着,又不像之前那么恣意放纵,只有行进间,裙摆间的银铃叮叮作响,吸引着富梁的注意,又有那圆润的长腿,活色生香,勾动他的视线。
    富梁深呼吸,现在真他娘的是叔叔能忍,婶婶也不能忍了……
    正要显露狼性,十数尺外假山之后,忽有环佩声响,一个人影走了出来。
    距离实在太近,前面又没有丝毫感应,富梁给吓了一跳,紧接着便听得话音入耳:“我在船上,听说有一位妙人,住得不远,意欲结识,不想在这里见到,巧得很哪。”
    富梁正恼,听音见人,瞪眼去看,眼珠子竟险些凸了出来,原因无他,只因转出来的,又是一位风姿绰约的美人儿。
    好吧,是一位轻纱遮面,看不甚分明的美人儿。
    来者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那遮挡容颜的帷帽,一圈轻纱垂下,直至肩头,挡人视线,但又是轻薄如无物,使人见到她秀丽的轮廓,令人极生向往。
    帷帽之下,衣装则简约素淡,只有腰间所束玉带,通体碧绿,中间正前一朵绽开的牡丹玉刻,百瓣层绽,珠蕊吐光,甚是华美。
    富梁呆了一呆,才懂得招呼:“这位……”
    “婕姑娘,我们同往一叙如何?”
    富梁又滞住,对面的态度很明显,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儿,他又羞又恼,还想再扳回面子,却听孙婕笑了起来:“姐姐这等绝色,处起来让人忌妒,还是不必了吧……”
    “哪有的事,女子在一起,除了争芳斗艳,也有许多事做。香脂唇膏,华裳衣饰,都可言说。我见妹妹这一身绫罗珠翠,也欣羡得很哪,正要请教。”
    富梁干咳一声,决定厚着脸皮插言,可嘴巴刚一张开,全身忽地软掉,稀里糊涂趴倒在地上,脸皮摔得麻木了,可这时,他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了。
    孙婕低呼一声,身形偏闪,想逃走,可她面前,玉手探来,轻而易举扼住她的粉颈,往上提起。
    下一刻,她双腿悬空,喉骨也发出濒临破碎的低响,同时那帷帽女子平声道:“玉蝉何在?”
    喉咙被扣死了,孙婕哪有说话的机会?只能挣扎着踢腿,银铃急响,但幅度却是越来越小。帷帽女人手上气劲阴柔如丝,散入四肢百骸,每一处关节都似被坚韧的丝线绕上百十圈,此时孙婕周身滞重,便如掉了线的木偶,失去了动力。
    帷帽女子非常有耐心,一直等到孙婕的挣扎完全停止,才略微放开了喉咙上的钳制,在这段时间里,她让手中美丽的猎物明白,这并非必要,只因她享受。
    然后,她又问:“玉蝉在你手上?”
    出乎意料地,孙婕笑了起来,她的面部轮廓较常人深刻,笑容绽开时,便如浓艳鲜丽的花朵,眩目迷人,一点儿都看不出,她是被人钳着喉咙,硬提起来。
    “姐姐好灵通的消息,奴家手中是有枚玉蝉……可姐姐要知晓,这些日子里,奴家独居寂寞,寻了十几个精壮汉子,排解消遣,说不定有哪个称心如意的,赠些玩意儿出去,那什么玉蝉在其中,也未可知。”
    帷帽女子“哦”了一声,不见恼怒,亦不置可否。
    孙婕笑得愈发恣意明艳:“其实姐姐大可不必如此,女女之间,但凡用心,亦足可排解寂寞,到那时,当有所赠,就怕姐姐多年修行,身上的本事,未必能令人中意……”
    她说得好生放肆,一旁富梁摔得两眼接地,耳朵却听得真切。此情此景之下,以前这些足以让他性致勃发的言语,却化为阵阵寒流,漫过全身。这个刺激下来,他倒是意外有了点儿力气,仰起脖子去看。
    恰好帷帽女子的笑语,从轻纱后逸出来:“有没有本事,婕姑娘一试便知。”
    说着,她又探出一只美玉般的纤手,盖到孙婕脸面之上,轻掩其檀口琼鼻,动作甚是和缓。
    可就在此时,孙婕忽地抽搐,因全身受制,幅度不大,可脚尖崩紧,抖颤不停。抖开的裙裾之下,轻纱所覆雪肌迅速透出一层靛青,上有血管凸出,随即扭曲。盘转间,倒似朵朵烙下的花形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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