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如水般奔涌而过,时至八月末,周泉旭的身体已有明显的起色,杨中元偷了个下午休息的空挡,陪着爹爹去李大夫的医馆诊脉。
李大夫的药确实很好,周泉旭连续吃了一月有余,如今已经渐渐好了起来。人精神许多,胃口也好上不少,现在还能出门行走很长时间都不觉得累,跟杨中元刚回来那会儿简直天差地别。
这次去诊过脉,周泉旭就需要换药了。杨中元打量着爹爹也应该多多走动,便没去请李大夫到家来,而是陪着爹爹一同去了医馆。
丹落七月到八月都很炎热,医馆人也只多不少,父子两个等了好一会儿才看上病。李大夫细心,仔细诊脉很久,这才笑着道:“小杨老板可放心了,令堂身体已经没有大碍,只要再调理月余,便可康健。我重新写张方子给你,去掉少许安神的药,加一些调理脾胃的,应该能更好一些。”
杨中元听了自是高兴,忙说:“谢谢李大夫妙手回春,真乃神医也。”
李大夫仔细斟酌着用药,答他:“小杨老板客气了,医者职责便是治病救人,这都是我分内之事,担不得谢字。”
因着这些日子杨中元经常请他瞧病,两人也算熟一些。杨中元知他为人,如是也没再多说,只等他开了方子,又抓了两服药便一起往家走。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是十分安静的,除却树上知了的叫声,其他再无旁的响动。
杨中元跟周泉旭两个也就慢慢往家踱步,觉得这样悠闲的下午时光十分难得,虽然外面天气炎热,但仍旧令人觉得舒心。
路过孟记的时候,杨中元不经意间扭头,就看到孟条坐在铺子里阴森森看着自己,他全不在意,甚至还回了一个笑脸,心情越发愉悦起来。
就在父子两个开心之时,突然前面一个瘦小的身影被从铺子里推了出来,那孩子被推得狠狠往后摔去,“嘭”的一声倒在巷子里的青石板路上。
杨中元跟周泉旭离得并不远,刚刚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缓过神来才发现那身影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此刻被推倒在地上,竟半天起不来身。
父子两个刚想上去帮忙,却看到那间铺子走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计,往少年身上扔了几样东西:“你这个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我们掌柜给的价不算低了,怎么?你还想漫天要价不成?也不看看你这东西不过就是普通的金物,哪里值钱了?”
被他扔出手的东西在阳光下闪过一道金光,然后纷纷散落在那少年身侧,杨中元定睛一看,却觉得那东西分外眼熟。
摔倒在地的少年皱着眉头,满脸都是焦急与愤恨,他艰难爬起身来,一个一个把被扔在地上的东西仔细捡了起来,然后他也不管那小伙计如何叫骂,自己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才仰着头一字一顿道:“无论做不做生意,你们开铺子总要尊重客人,我不过就是说了一个高于你们给的价格,就这样把我赶出来,还随便乱扔我的东西,要是摔坏了,我就去官府告你们店大欺客。”
他身形十分单薄,看起来不过十来岁的年纪,却能说出这样条理清晰的话来,杨中元虽说并不认识他,心底却对他多了几分赞赏。
那小伙计被他一番话说得脸都红了,狠狠咒骂了几句就转身回了铺子,留下那少年一个人站在巷子中央,低着头沉默不语。
杨中元与爹爹对视一眼,然后自行走上前去,缓声问他:“你没事吧?”
他声音一贯清亮,如此缓声讲话更是温和,因此那少年也没被惊到,而是抬头茫然看了他一眼。
指着一眼,却叫杨中元十分吃惊。
只见这少年长着一张端丽无比的脸庞,眼睛漆黑而明亮,鼻子高挺,嘴唇丰润,虽说如今年纪还小,但杨中元却依稀能从他稚嫩的脸庞上看出日后的风采。
这还真是个美丽无双的少年。
可惜他如今面色蜡黄,身形瘦弱单薄,一身衣裳打了一层层补订,就连头发都乱七八糟,好似许久都未曾打理过,这样看来,杨中元心里叹了口气,却并未表现出异样来。
这世间许多人生活都不易,他自己也一样,如果不是刚才看清那小伙计扔出来的是什么,他可能也就过来扶他起来,并不会多嘴问一句话。
那少年一开始还有些愣神,等到反应过来,便把手里的东西往袖子里塞了塞,不着痕迹地退后两步:“还好,多谢。”
杨中元冲他笑笑,表情越发温和:“我不是坏人,你不用如此害怕。”
坏人哪里还会自己承认,那少年还是机警看着他,不发一言。
杨中元笑容更是灿烂,他指了指少年藏东西的袖口,突然道:“我知道你这东西哪里来的,也知道这东西的主人姓什么。”
这一句话,便把那少年的脸上的机警全部去除,他到底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虽说比旁的孩子懂事,却也失不了半分天真。
听见杨中元这样说后,他不由急道:“你说我父亲姓什么?”
父亲?杨中元挑眉,笑道:“他姓徐,双人余,可对否?”
那少年听了,脸上不由露出吃惊的表情,他那样子太明显了,一看就是承认了杨中元的话,就连一直未说一言的周泉旭也跟着笑起来,然后扭头小声问杨中元:“你认识他父亲?”
杨中元点点头,凑在爹爹耳边讲:“头几年认识的。”
头几年杨中元便是在宫中,那也必然是在宫中认识,周泉旭这才反应过来,为何儿子的笑容里有些打趣。
少年见杨中元似很笃定,也面带笑容,于是终于放下心防,怯怯问:“你真的认识我父亲?他现在生了病,你能借我些银子吗?”
这大概是他平生第一遭跟刚认识的人说这样的话,说完他自己也很羞愧,低着头再也不言不语。
杨中元见他样子,不由想起他的“父亲”,于是便说:“我与他早年相识一场,未曾想到时隔多年还能见到他的孩子,你们如今住在哪里?如果不远我便陪你走一遭,你放心,我带着银子去。”
那孩子脸上先是一亮,随即又漫上红晕,最后突然“扑通”一声冲他跪下,使劲磕了三个头:“我家住在七里村,离这里不远。这位叔叔,实在谢谢你,我没有当了这东西,今日的药都买不上了。”
他说的委实可怜,杨中元忙上前把他扶起来,弯腰帮他拍了拍膝盖上的土:“你这孩子,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以后万万不可如此,走吧,我们早去早回。我也许多年未曾见你父亲。”
他说完,回头又与爹爹说了几句,只道说如果晚上回不来,便歇业不开店,然后便急匆匆跟着那少年离去。
周泉旭站在远处看他背影渐渐消失不见,不由叹了口气。
虽说儿子在宫里练就一身铜皮铁骨,但骨子里依旧心软。这样的事情被他碰见,心里少不得要难受。这事不能同程维哲讲,周泉旭想了想,决定晚上给儿子煮碗绿豆粥来吃,他手艺虽说比不上儿子,但煮粥还是会的。
这边厢杨中元一路领着那少年去了丹洛驿站,驿站就在城门不远,南来北往的马车大多都在这里休整,算是一处繁华之地。
由于离城门较近,所以驿站里也有不少牛车等活,杨中元着急出城,也看那少年身子骨并不是太好,便直截了当租了一趟牛车。
七里村顾名思义,便在丹洛城七里之处,是离座郡都最近的一处村落,如若步行,便得要将近一个时辰才能到,但坐牛车就会快很多,三刻功夫可以行到村中,还不累人。
那少年沉默地跟着杨中元坐上牛车,等到出了城,他才低声道:“叔叔,这钱以后我也还给你。”
杨中元伸手摸摸他的头,笑道:“客气什么,我是自己懒得走,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头看看他,露出一个十分明艳的笑容来:“叔叔,我叫徐小天,天空的天。”
杨中元点点头,指了指自己:“小天,我姓杨,名中元,你便叫我杨叔就可。”
“杨叔。”徐小天听了他的话,认真喊了他一句。
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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