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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赵榛不想死,包括冲杀敌人万马群中,他也从来都是有把握的。他知道自己就算失败了,也绝对不会死去。他有把握!但是,万一自己被暗箭所杀,被暗毒毒死,被刺客暗杀的话。那他建立一个幅员辽阔,强盛超过汉唐地强宋的宏愿,将会无法实现,所以他不能死,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在自己身边安插一个定时炸弹的好。
    冬余经过大宋蝶部最严格的训练,投毒、暗杀、刺杀等等都系统的学过,算是科班出生了。每天有这样一个贴身女人随时都会暗杀自己,那么自己的精惕性就随时都不会松懈。可是万一他被冬余杀了呢?不会有万一,如果真的有万一,那就说明赵榛这个超级特种兵不合格,该死!
    不可否认,作为一个国家的超级杀人机器,一个不次于核武器的超级幽灵特战队成员。赵榛的确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性格。但是也是这种性格,让他将来真的可能建立一个普通人建立不起来的强大帝国!
    此时的冬余,已经被赵榛的自信和疯狂弄得有点恐惧,她心理开始非常的害怕和恐惧着这个信王赵榛了。突然,她清楚的感觉到赵榛欺身可过来了,现在匕首就在她的手上,但她却始终不敢出手。
    第108章 李彦仙的来访
    赵榛的确强悍,而且是精神和身体同样强悍。此时的冬余,已经被赵榛的自信和疯狂弄得有点恐惧这个信王赵榛了。突然,她清楚的感觉到赵榛欺身可过来了,现在匕首就在她的手上,但她却始终不敢出手。
    最终,外面的那好看的旗袍,那块修长的衣服被赵榛几下就给解开扣子剥了下来,速度极快,简直如同闪电一般。里面露出了的,是冬余里面穿着的,赵榛亲自设计的紧身绵衣。紧身棉衣被剥去,就是身上那套难堪的内衣。
    文胸、性感提腰长袜,这据说都是信王赵榛亲自设计的。听说南方的大商很喜欢,已经进货好多,准备到南方各个大城市大卖。
    当然,这些都是赵榛的亲卫们特意告诉她的。最后几块遮羞布被赵榛给扯了下来,如同剥光的绵羊一般地冬余想要反抗,但她不敢用全力。事实上她用出全力也是没有用的,她的手被强行拉开,如同绸缎一般的身躯暴·露在赵榛的眼前。高高挺拔而硕大的两座雪白高峰,如同男人一般的小豆豆粉红色,加上下体那竟然无`毛的紧紧`合住的缝隙,都说明冬余是一个没有被耕种过的崭新田地。
    赵榛进入到她那玉白的温柔乡间之内,破开了那层薄薄的阻碍,给冬余带来了痛苦。于是,一方快乐着,一者则是痛并悲伤着。
    在榻上,冬余这个曾经的剑客侠女,曾经蝶部的最强女蝶。此时却软弱不堪的没有还手之力。随着暴风骤雨的袭击,让她的身体开始酸软。匕首从她的手里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特种兵经过训练,可以在一瞬间放出大量的肾上腺激素,这会让人的心脏在一瞬间加大工作,从而使一个人在短时间里发挥出惊人的力量,代价就是心脏的巨烈跳动!
    赵榛就是其中一种,他甚至超过的这个水准很多。这也是他能在战斗中获得强大力量的原因。当然,这是要训练的,莫名其妙一下子跳这么快,但身体素质却跟不上,那会造成 人的突然猝死。
    此时的赵榛,在剧烈的运动下,心脏的跳动仍保持平稳。在这种一边用保持稳定的呼吸来控制自己心跳一边进入抽出,说明了他时刻保持着精惕。因为他的对面是一个随时都会杀自己的女杀手。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此时早就忘了刺杀赵榛的冬余,听到了一种奇妙的声音,如同水碰撞的声音。冬余甚至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而且是极其让人羞臊的声音。对面的,是自己要刺杀的人,可是自己还不由自己地发出了声音,世上再也没有一件事情是如此可怕的了。这是一种侵略,一种身心都被征服的侵略!
    “啊——!”冬余叫了,她深深的知道事情不好了,她感觉真的很快乐很想要。这往往意味着女性的坠落开始,冬余想到,纵然自己日后真的可以杀了信王赵榛,她也是摆不开自己心里的这个节。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承受不住了,一口咬向赵榛宽厚的肩膀。赵榛身上的肉,如同跳起来似的,把冬余的牙齿给弹开,冬余感觉到牙齿很疼。同时,冬余更多的感觉到惊讶。
    在她所在的部门中,有几名内功高手曾经告诉过她,一个内功高手练到极致之时,血肉躯体可以弹开甚至生生蹦断兵器。冬余用牙咬上去时候的力气不大,却被如此剧烈的反弹了一下,说明赵榛内功简直刀枪不入。
    那么,自己是否真的刺中他能杀了他?冬余失神的把头后仰下去,泪水不住的流出来,这一刻她知道自己完蛋了!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此时冬余无力的躺在榻上。她的个头高俏,身材也是绝好,身上的肌肉更是经过十足的煅炼。赵榛知道,冬余的美丽,真的是很少见。就是后世那些浓妆艳抹的明星们,恐怕也没几人能有如此的美丽。
    双儿是美,可是她在赵榛面前很柔弱,也许她端庄,在外人面前有着高贵的一面。但是对于赵榛来说,太无味了,双儿没有任何不顺从自己的,自己就是她的天。哪怕是自己死的那天,赵榛知道,双儿也会陪着自己去死。
    虽然双儿是自己的家,但是对于赵榛来说,是家常便饭,绝对不能没有,但是无味。那个侧妃,二夫人赵青儿,是一员拥有du li性格的女将。对于赵榛来说,可恶的这个姑娘地架子太大,极为有自己的主见,从来不愿由着赵榛的性子玩,让赵榛放不开。
    赵榛好色,与天下间所有男人一样,都好色。就连孔子都说过,食色性也,这是人的天性。但是赵榛从来不乱搞,因为上一世他是一个对老婆忠贞的男人。
    穿越到这个世界上,赵榛也从来没有与双儿和赵青儿以外的女人上过床。这个冬余是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女人。
    同时,赵榛也想起上一世的老婆,月儿!是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孩。上一世的老婆与双儿的性格很相似,赵榛怀疑,双儿就是他上一世的老婆。不然,为何与自己非常知心?一定是的。
    所以,赵榛在想着,他搂着眼前这个这美丽动人的冬余。赵榛要睡觉了,他知道自己的预精能力,只要冬余敢在自己睡觉时暗杀自己,自己就能预先醒来。这!就是曾经威名赫赫的幽灵战队的强悍实力。不然的虎啊,赵榛哪敢将一个杀手安排在自己枕边?
    正在此时,赵榛手下的亲卫王之充这时候呼喊赵榛。“千岁!千岁……”没有王之充敢直入,他在外屋子的门口,甚至连内屋都不敢进来。不过就算是到内屋,还有着一扇屏风挡着。王之充恭敬的甚至不敢进入外屋,但是赵榛仍是有些不快道:“怎么回事?”能将二人之一惊动,必然不是凡人。
    王之充道:“这有令牌!”赵榛叫道:“阿水!”在暗角的侍女阿水从地铺上起来,到王之充的身边,把令牌拿了过来。光线还是很好的,赵榛看了下,那可不是一面普通的令牌,是一面铜令牌,这一面令牌却是铜铸的,这就先说明了这铜牌的主人身份非凡!
    “是他!我靠,这个家伙为啥回来?还亲自来!”赵榛一下子跳起来了,拿起内衣迅速穿上,再抓起外袍披在身上,穿衣服的动作迅疾如风。前后仅仅只用了几十秒钟的时间。别忘了,这可是秋、冬之际的衣服。虽然赵榛不同别人,穿的很薄,但也好几件呢。
    赵榛道:“王之充,你快去,把来人请到侧厅,我在那里等他!阿水,你去叫后厨整治一点酒菜来!快去!”吩咐完毕,赵榛立刻拔腿而去。倒不是来人的身份值得他这个亲王如此慌张,实在是来人不因该来。来这里,就说明对方是真有急事。
    一瞬间,冬余似是被人给遗忘了。眼看着房间里的人一个个都跑出去了,此时,冬余一下子抱着匕首想跳起来。但讽刺的是,在瞬间她就又倒下去了。那种剧烈的运动让她的身体全然没有了力气,虽然现在没有人,没人看着她,可她连出这个门的力气也欠奉,这是一种何等的可悲。
    没一会,这间房里传出了冬余不住的哭声!剥去女剑客的武力和她原本的蝶部高层的身份,她和所有柔弱的女性没有区别。而且,在赵构的保护下,他还没有如同其他女蝶一般,进行过特殊的与男人之间在床上地训练,所以现在的她是脆弱的。
    赵榛跑到了偏厅,坐到偏厅圆桌之主位。圆桌自然也是他发明的,在宋朝一般都是太师椅八仙桌待客。这时王之充道:“客人来了!”在他的话中,一个一身黑色斗篷的男子踏步进来,道:“高贤弟,好久不见!”
    赵榛也站起身来,一抱拳笑道:“真没想到,你居然会亲身前来!”男子笑道:“怎么,不想我来么?呵呵。”
    “理论上是的,现在是敏感时期,你的身份也敏感,主要是害怕你被朝廷奸人陷害。”赵榛说着一指圆桌旁的椅子,道:“坐下说话,李大哥身体安好呀?”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威名赫赫,领兵抗金的李彦仙。不要看赵榛是亲王,按说不因该对李彦仙如此的尊重。但是此时的李彦仙地所作所为,却非常值得赵榛去敬重。在青石城被金军主力围攻之时,陕州城同样被围攻,自顾不暇的李彦仙还要派邵云去求援,想支援青石城。虽然没有请来援兵,但是这份情谊赵榛是领的。
    更加重要的是,自从赵榛挥军攻打金军,占领大片解州和河中府地盘之后,李彦仙一兵未出,也不上报,坐看赵榛扩张地盘。这份情,可比什么都大。让赵构手下的大臣知道了,判他个知情不报,不收复故土的罪名都是轻的,弄不好要加上私通亲王谋逆的死罪。
    所以,对于李彦仙,赵榛是绝对敬重的。此时,已经有所准备的侍女捧上了热酒、菜蔬和肉食。虽然这些不是很丰盛,但按信王军高层食物一向不奢侈但却精美的传统,他们的食物虽然不丰盛,但口感非常好吃。
    就连从来都艰苦朴素惯了的岳飞,在信王军都承认现在自己非常嘴馋,有口福天天吃好的。在信王军中,无数现代烹饪美食让赵榛一个个的都写下了做菜食谱,一个个厨师按照他的食谱做出来的饭菜,口味自然不差。
    李彦仙本是想随意吃点,但很快,他就大口吃了起来。因为他是一路策马快速赶过来的,来的时候吃得比较少。再一个,因为是赶路,干粮等食物也不是那么可口。吃到面前的饭菜十分可口好吃,李彦仙也不顾体面的当即大吃了起来。军队出身的将领们,经常在前线指挥打仗,亲临一线甚至亲自上阵作战,早就顾不上什么礼仪风范了。
    一边吃,一边喝,好一会,才算是吃好了!李彦仙缓了一口气,再看赵榛,气定神闲。此时,他才闻到了赵榛身上的一股子的味道。李彦仙的鼻子颇为好用,便笑道:“高兄弟啊,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是不是耽误你的好事了?”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赵榛将自己的假胡须一缕缕的拔了下来,这加胡须粘上和拔下都很费事,所以就连和冬余上床的时候,赵榛都没有拔下来。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赵榛微微摇头说道:“李将军,今天我表明身份,是对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讲我的身份泄露出去。我就是信王赵榛!”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汉人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汉人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汉人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
    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第109章 兵甲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去与信王军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赵榛将自己的假胡须一缕缕的拔了下来,这加胡须粘上和拔下都很费事,所以就连和冬余上床的时候,赵榛都没有拔下来。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赵榛微微摇头说道:“李将军,今天我表明身份,是对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讲我的身份泄露出去。我就是信王赵榛!”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汉人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汉人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汉人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
    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
    之所以信王军军工业作坊制作不出这种精制的弩来,是因此它的制造是非同小可的,每一个弩件凑起来,如果达到要求,从材料的生长期算起来,一共要十年!这也是三年弓十年弩的原意!
    弩等器具都是木制的,不是每一种木材都可以达到要求,对零件的硬软要求都不一样,这也是弩的比价昂贵的原因!
    同样,弩的杀伤力也是可怕的,是一种古代的最优秀的远程武器,威力和射杀速度甚至超过最原始的火枪。现在的金国,学习仿造宋国的各种兵器,尤其是火药为主,但是却很难有人再造出此种宋朝才有地精良的弩具!
    “谢谢了,我会给你十面一尺长的镜子,二十个最精美的水晶琉璃工艺品。”赵榛说道,他不白用李彦仙,这个人如此帮助他,不给好处不是赵榛的性格。
    “不必!只要王爷能击败金军,这些东西就都用在了刀刃上了,比存在我军库中强的多。如今金军强大,末将受君令所限,不能助战。末将不缺金银,末将只想看看王爷您带领您的军队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李彦仙摇头说道。
    其实李彦仙说的很对,从表面上看,信王军的一切都欣欣向荣,正向辉煌迈进。但致命的危机,其实已经到了眼皮子底下。那就是金军主力南下回军的时间。
    如果赵榛不抓紧这大约半年地一点点的时间,把自己的两块地盘连成一片,并且与南宋的占领地接壤。打下来一片铁桶般坚固的地盘,而且背靠南宋占领地可以回易粮食、军用物资等物,那就意味着赵榛将在此后面临金军倾力报复攻击。
    赵榛有理由相信,一旦事情到了那种地步,赵构会笑眯眯的出手把自己杀了,绝没有二话好讲。与其说赵榛为自己定下的半年多时间,倒不如说他只有半年的嚣张时间。
    对信王军来说,时间就是这样的紧迫。虽然李彦仙不要价值千金的镜子和玻璃制品,但是赵榛却不能不给他。本来,帮助赵榛,李彦仙是并没有想要好处的,他只想驱逐金兵。
    但赵榛必须给。没法子,李彦仙手下兵员和壮丁们,需要他开支的人超过两万人。就算是李彦仙有一定的朝廷供奉,但养活这两万人也是不容易的事情。现在李彦仙上头的张浚比较起来,比杜充要强一点是一回事。但同样的,由于他的文人出身,家庭条件也好,他不是一个知苦的人。在大宋被金兵入侵,国力已经开始急速下降的情况下,这位张浚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栽减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
    这是必然的,因为在这位志大才疏、刚愎自用的川陕宣抚处置使的心中,由于现在金兵大举南下入侵,大片土地丢失。朝廷的税赋急速减少,各军要钱都是极端疯狂的数目。张浚还要克扣一些,为自己的亲兵先发,还有自己的所有开销。当然,也有可能自己装自己私人腰包一些。
    所以,给大家发下来的军饷自然大打折扣。而李彦仙得到的军资已经越来越少了,军人的福利减少,种种的不足,让李彦仙无奈。但是对于赵榛来说,他不得不帮对方想办法,别的不说,对方的军队就是隔在信王军与宋军的一道润滑剂。有李彦仙的军队在中间,信王军就不会与宋军发生冲突。
    而且,陕州城经过长时间的大战,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对于军队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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